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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安监发166号
渝安监发〔2011〕166号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有关部门、相关中央在渝和市属企业:
为加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以下简称工贸行业)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管,把严源头关口,减少或消除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对本市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管辖原则
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
(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全市工贸企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中央在渝和市属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二)区县(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贸企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三)工贸行业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跨两个及两个以上区县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实施监督管理。
(四)各区县(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每季度末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汇总上报本地区工贸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项目备案工作情况(见附件1)。
二、备案内容及程序
(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安全条件论证工作备案
国家和省级重点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并编制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同时,还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将安全预评价报告及《重庆市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备案表》(附件2)报相应安监部门备案。
其他工贸企业建设项目由生产经营单位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重庆市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备案表》(附件2)报相应安监部门备案。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工作备案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并组织相关专家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填写《重庆市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备案登记表》(附件3),报安监部门备案后,安全设施方可与建设主体工程同时开工建设。
(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备案
国家和省级重点工贸企业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编写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验收合格报安监部门备案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其他工贸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实施,形成书面报告,报相应安监部门备案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备案应提供下列资料:
1.重庆市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附件4);
2.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3.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及其存在问题的整改确认材料;
4.安全管理杌构设置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5.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资格情况;
6.安全设施需要试运行(生产、使用)的,应当提供自查报告。
三、备案管理方式
(一)工贸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工作采取“企业组织、机构参与、专家把关、安监监督”的方式。
(二)备案资料主要包括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6号令要求的相关审查证明材料。
(三)建设单位对备案资料的可靠性、真实性负责;应组织专家组对建设项目的相关备案资料进行审核,督促评价机构对专家组认为经修改可作为备案依据的安全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下同)或安全专篇,进行修改、完善并印制备案版。
备案版(含专家个人意见,见附件5)由专家组长复核,出具复核意见后,方可作为备案依据。
(四)对未通过审核的安全评价报告或安全专篇,评价单位或设计单位经修改后重新审核。
(五)对经第二次审核仍没有通过的安全评价报告或安全专篇,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其他安全评价机构或设计单位重新评价或设计。
(六)专家组成员由建设单位聘请3至7名具有专业特长、符合建设项目所涉及专业的专家。
安监部门应对专家组人员审核把关。
四、2011年以前已开工的建设项目相关事宜
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四字〔2009〕159号)有关规定,对2011年2月1日前已立项但没有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工贸企业建设项目,按以下要求执行:
(一)近几年审批、核准、备案的,目前正在建设的工贸行业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单位要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专篇设计和安全验收评价,并报相应安监部门备案。
(二)已投入生产未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应该取得且已经取得政府及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新、改、扩建设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并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经专家组审查具备安全条件的,按“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报相应安监部门备案。
(三)已投入生产未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工贸企业(从业人员8人以上,并有一定生产经营场地和设备设施)的新、改、扩建设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家进行现状检查评估,形成专项检查报告,报相应安监部门备案。
请各级安监部门按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验备案监督管理工作,有关备案情况及时按要求报上级安监部门。
安监四处联系电话:
6753139067507316(传真)
附件:
1.重庆市工贸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汇总表
2.重庆市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备案表
3.重庆市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备案登记表
4.重庆市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
5.重庆市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家意见表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
工贸安全设施三同时通知
抄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四司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1年10月10日印发
附件1:
重庆市工贸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汇总表
填报区县:
年月日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
类别
新、改、
扩建
批准立
项部门
投资规模(万元)
验收竣工备案时间
中介机构名称
批准备案
负责人
备注
经办人:
联系人:
处(科)室负责人:
局领导签字:
附件2:
重庆市工贸企业建设项目
安全条件论证备案表
建设单位(公章):
建设单位负责人:
项目名称:
项目批准单位:
填报时间:
年月日
重庆市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备案表
建设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企业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建设项目安全
安全条件论证情况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我单位建设项目已经批准立项建设(文号:
)并组织(或委托)进行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预评价),并组织(或专家)进行审查。
公章
年月日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公章
年月日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此表一式三份,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市安监局各存一份。
附件3:
编号:
重庆市工贸企业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设计备案登记表
建设单位(公章):
建设单位负责人:
项目名称:
项目批准单位:
填报时间:
年月日
重庆市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备案登记表
一、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企业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单位概况
二、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行业
建设投资(万元)
建设生产规模(产值或产量)
项目预计试运行时间
年月日
项目预计正常
投产时间
年月日
项目概况
三、项目初步设计情况
设计单位
名称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资质证书号
设计单位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传真
E—mail
完成设计时间
年月日
项目简介
工艺流程示意图
不安全因素情况
序号
不安全因素名称
设备名称
治理方案及设施
预期效果
执行标准
四、项目安全预评价情况
评价机构
名称
通讯地址
资质证书号
评价机
构法定
代表人
姓名
电话
传真
E—mail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安
全
预
评
价
报
告
情
况
评价组长
报告名称
报告完成时间
年月日
预评价结论:
安全预评价机构:
(盖章)
年月日
建设单位:
(盖章)
年月日
五、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情况
组织审查单位
负责人
姓名
电话
传真
E—mail
项目安全
审查情况
专家组
成员签字
(附在本表后面)
审查项目
名称
完成审查
时间
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意见
公章
年月日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公章
年月日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此表一式三份,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市安监局各存一份。
2.在工艺流程示意图中,将存在不安全因素的部位进行编号,并将编号填入“不安全因素情况”栏中。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报告或专家组审查意见附后。
附件4:
编号:
重庆市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
建设单位(公章):
建设单位负责人:
项目名称:
项目批准单位:
填报时间:
年月日
重庆市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
一、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企业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单位概况
二、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行业
建设投资(万元)
建设生产规模(产值或产量)
项目职工人数
项目试运行时间
年月日
项目预计正常投产时间
年月日
项目概况
三、项目设计情况
设计单位
名称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资质证书号
设计单位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传真
E—mail
完成设计时间
年月日
设计情况说明
四、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情况
评价机构
名称
通讯地址
资质证书号
评价机
构法定
代表人
姓名
电话
传真
E—mail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安
全
验
收
评
价
报
告
情
况
评价组长
报告名称
报告完成时间
年月日
评价结论:
安全验收评价机构:
(盖章)
年月日
建设单位:
(盖章)
年月日
五、项目安全设施验收情况
组织验收单位
负责人
姓名
电话
传真
E—mail
项目安全
验收情况
专家组
成员签字
(附在本表后面)
验收项目
名称
完成验收
时间
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意见
公章
年月日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公章
年月日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上表第一项、第二项由建设单位填写,第三项由设计单位填写;
2.上表第四项仅由必须进行安全评价的项目建设单位与评价中介机构填写;
3.上表第五项由市安监局填写。
附件5:
重庆市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家意见表
项目名称
组织单位
专家姓名
职称
专业
审查意见
专家签名:
二○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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