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粮食购销公司储备粮轮换业务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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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粮食购销公司储备粮轮换业务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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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粮食购销公司储备粮轮换业务操作规程
根据有关规定,为切实加强我司储备粮轮换业务管理,明确工作职责,理顺业务关系、规范轮换行为,特制订本操作规程。
一、机构职责
1、领导小组。
成立公司储备粮轮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彭小中,副组长:
洪水官,成员由叶新辉、白建丽、童胜亮、林英、蔡柏俤组成。
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储备粮轮换工作任务,对年度轮换计划进行决策和组织;储备粮轮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时向主管局领导请示汇报;由主管局业务科和监察室监督本公司储备粮轮换工作。
不论是储备粮轮入或轮出,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程序规范、运作科学、集体决策、确保效益。
2、业务科。
负责提出年度轮换计划,负责向领导小组提供市场信息,贯彻和具体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安排,督促和协调有关各方对轮换工作的实施,负责轮入、轮出粮的进出库。
3、财务科。
负责轮换资金筹措和结算,负责轮换补贴结算,负责财务监督,做好财务风险预防。
4、办公室。
负责做好储备粮轮换各项会议记录,根据工作需要形成相关的会议纪要并报送主管局备案。
二、品质认定
1、储备粮轮换必须经过品质检测,品质认定以粮食理化品质检测指标为依据,以储存年限为参考标准。
2、品质检测的时间由业务科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委托“南平市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认定。
三、计划申报
业务科根据粮油品质检测结果,结合储存年限向领导小组报告年度轮换计划提案。
领导小组结合实际集体决策,提出次年轮换计划建议报主管局。
报告年度轮换计划应考虑以下四个方面因素:
(1)经检验属不宜存的储备粮必须轮换;
(2)经检验属宜存,但品质控制指标已接近不宜存标准或已达到规定储存年限的储备粮要积极进行轮换;(3)没有达到规定储存年限的储备粮,如可利用有利的市场时机,有利于降低轮换成本的:
也可以进行轮换;(4)为保证在一个轮换周期内库存的粮食全部轮换一遍,在上报年度轮换计划时一般不低于库存总量三分之一的原则。
四、粮食轮出
1、拟定轮换出仓计划。
由业务科根据上级批准的轮换计划,结合库存粮食质量及仓容等实际情况,拟定出仓计划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确认。
出仓计划内容包括仓号、库存数量、粮食质量及出库时间顺序建议。
2、确立轮换方式。
轮换方式及价格由业务科提出方案,由领导小组审定批准。
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市场行情,集思广益拟订多种轮换方式,并做好成本核算工作,为实施各种轮换方式的对比提供依据。
⑴拟进入批发市场拍卖(竞卖)的,委托南平粮食马站粮食批发市场运作。
拍卖前半小时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每批次的起拍价,主管局业务科和监察室参加业务指导与监督工作,参加会议人员应严守秘密,一律关闭手机,严禁与外界联系。
⑵拟择机轮换的,原则上由本公司组织内部竞价。
必须有三家以上客户参加方可进行竞价,竞价前半小时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每批次的保留价,主管局业务科和监察室参加业务指导与监督工作,参加会议人员应严守秘密,一律关闭手机,严禁与外界联系。
⑶轮出数额量少的,可由业务科寻找销售市场及客户,必须价比三家,与客户进行意向性洽谈,洽谈情况报领导小组研究,销售价格由领导小组确定。
3、合同签订。
所有销售出库均应签订经济合同。
合同条款由业务科依据领导小组的决策拟定,合同一式两份,我方由公司经理签字,双方签订生效后一份由业务科留存,一份交合同方。
同时向财务科和主管局提供复印件一份。
4、开具《出库通知单》。
《出库通知单》由业务科负责,《出库通知单》的开出坚持“款到发货”的原则。
由客户将款汇入我司在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基本户,并通知财务科,财务科确认后开具《收款通知》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交业务科;业务科依据《收款通知》和合同,计算发货数量,开出《出库通知单》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送出仓库点。
5、检斤计量。
仓管员根据业务科开出的《出库通知单》进行计量。
如属包仓方式,即由仓管员自行点件计量;如属过地磅计量,则必须由二名以上人员(即仓管员、过磅员)进行。
地磅单一式二份,按如下程序进行传递:
——如客户用汽车运输的,一联由地磅房直接交客户,另一联交仓管员,仓管员按地磅单上标示的“净重”数扣减包装物重量开具《发货明细表》。
——如客户用火车发货的,一联由地磅房直接交仓管员,仓管员按地磅单上标示的“净重”数扣减包装物重量开具《发货明细表》。
另一联交业务科,业务科在磅码单上标明出车号、实际发货数量,并于当日传真至收货人。
6、发货结算。
出仓库点依据业务科开出的《出库通知单》组织出库。
并于次日将《发货明细表》第二联送业务科。
业务科依据《发货明细表》第二联标示单价、金额并经业务科长审核签字后送财务,财务科据此与客户办理结算,依客户要求,向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粮食企业销售专用发票。
业务科依据发货明细表第二联填制《出库报告单》一式三份,一份留存、一份送财务科、一份送农发行。
7、建立销售客户档案。
业务科根据相关资料,建立销售情况客户档案。
其内容包括:
合同数、合同单价、出库实际数量、销售金额及客户联系方式、资信程度等等。
五、粮食轮入
1、拟订入仓计划。
业务科依据轮换计划,结合粮食轮出情况和原有空仓,拟定入仓计划,包括入仓顺序、接收库点等内容。
2、确立轮入方式。
轮入方式由业务科根据轮出计划及市场行情等因素提出方案,报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轮入的粮食原则上以周边县市当年产的粮食为主。
轮入方式依据对市场行情和客户情况的综合分析,可选择订单收购、委托收购和异地采购等方式。
具体价格由业务科综合分析粮食市场行情提出,报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3、轮入业务洽谈。
委托收购、异地采购数额较大的,主管局业务科和监察室参与业务指导与监督工作。
轮入业务洽谈原则上由业务科初谈意向性协议,报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合同条款由业务科依据领导小组的意见拟定,合同一式两份,我方由公司经理签字,双方签订生效后供需双方各持一份。
同时向财务科和主管局提供复印件一份。
4、入库质量检验。
日常正常情况下入库粮食由粮库保管员感观鉴定,如感观鉴定与客户意见不一致时,由“粮油检测中心”进行技术鉴定。
凡超品质(水分、杂质)粮的测定由“粮油检测中心”进行品质认定并出示检验报告。
5、检斤入仓。
对于经初检合格入仓粮食的计量方式视以下情况进行检斤:
——依据合同规定进行计量检斤入库。
——如属标准包,一般采取抽检的办法进行检斤,在抽检时最少不得少于单车总件数的10%。
包装物计量扣减有关规定:
标准麻袋每条1公斤扣减,编织袋每条按O.15公斤扣减。
——如属非标准包装,应实行过地磅的办法进行计量。
6、付款结算。
轮入粮款支付原则上实行“货到付款”。
订单收购和委托收购的付款结算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粮库依据入库粮食实际数量出具《收购码单》和磅码单;业务科依据《收购码单》、磅码单及合同进行确认;财务科依据业务科确认的《收购码单》,审核无误后付款结算。
省外异地采购付款方式按照以下办法进行:
采取风险保证金或凭铁路红票先付90%货款,余款清算合同时付清。
7、建立客户档案。
业务科应根据粮库开具的《粮食收购码单》等有关资料,分客户、分品种建立粮食入库情况客户档案。
其内容包括:
合同数、合同单价、入库时间及入库实际数量、成本金额、客户联系方式及资信程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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