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制度.docx
- 文档编号:10248309
- 上传时间:2023-02-09
- 格式:DOCX
- 页数:23
- 大小:28.29KB
特种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制度.docx
《特种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特种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制度.docx(2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特种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制度
2015特种设备操作与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为充分贯彻“预防为主、修复为辅”的方针,对我公司特种设备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所有特种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保证安全运行,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努力实现我公司“三零”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特种设备管理总则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2、凡购买、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由机电技术部验收并建立设备台账。
3、对在用的特种设备必须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时间规定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检查、作好记录,由相关人员签字,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或书面报告机电技术部。
4、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严禁继续使用。
5、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使用,待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使用。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所属单位值班领导报告。
7、机电技术部负责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设备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和设备的定期检验、自查记录以及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8、所有特种设备均纳入我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范围内,若发现电气、机械、液压等各类隐患,按公司隐患处罚要求进行处罚。
行车操作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一、职责分工
1、机电技术部负责综采设备库、器材库行车日常管理;
2、物资供应部负责北区物资库房行车日常管理;
3、机电维修安装队负责机修车间、回收库、设备中转库行车日常管理;
4、洗煤厂负责所属生产系统内行车日常管理;
5、运转队负责所属生产系统内行车日常管理。
二、操作维护保养及检修检查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各区域内所有行车,所属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否则给予所属单位500元经济处罚。
2、所有操作维护保养行车人员均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资格证,且操作必须严格遵守行车使用说明书和《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严禁违章操作,否则发现一次,给予200元经济处罚,若造成事故者,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3、各单位必须对所属范围每台行车落实到人,实行包机制,并将包机人和分管干部一并报机电技术部,否则给予所属单位负责人100元经济处罚。
4、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行车日常维护制度,否则给予包机人和所属单位负责人各100元经济处罚;日常维护制度如下:
(1)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每次使用前检查升降行程开关、钢丝绳、吊钩、制动器等,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2)保持设备整洁,润滑良好;
(3)行车停止工作时,严禁将重物悬在空中。
5、所属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行车每周一检制度,由分管领导、包机人对行车进行检查,否则给予包机人和分管领导各200元经济处罚;
具体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检查吊钩、钢丝绳有无磨损和腐蚀;
(2)检查制动器和限位器是否灵敏可靠;
(3)检查减速箱有无异声、过热等异常现象;
(4)检查各连接螺栓、钢丝绳尾端压板有无松动;
(5)检查接地线及轨道安全档板是否良好;
(6)每天检查各控制继电器(接触器)有无咬死和接触不良现象,做好及时更换工作
(7)检查结构件是否有有开焊现象。
6、所属单位必须定期(每月至少一次)严格按照行车检修项目(内容)以及注意事项执行,否则给予包机人和所属单位分别为100元和1000元经济处罚。
(1)检修内容如下:
①调整、检修安全装置;
②检查紧固各联接件、紧固件;
③检查更换制动器磨檫片、调整电动机轴向窜动量;
④检查、更换起升机构及行车机构的润滑油;
⑤检查钢丝绳,并做好润滑;
⑥检查、更换钢丝绳、吊钩等零部件。
(2)检修注意事项如下:
①制动器调整;
②制动面间不得有任何尘埃、油污等;
③压绳板与导绳器之间,必须保证有两圈钢丝绳;
④行车上的钢丝绳截短或更换新绳时,限位器必须重新调整;
⑤产生钢丝绳乱扣或松动时,应拆开导绳器进行整理,不得采用继续转动卷筒的方法,待导绳器装复后,钢丝绳应从绳槽中心通过不得与槽侧面相磨擦;
⑥更换严重磨损的制动环时,要消除取旧环而产生的毛刺;
⑦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挂上“禁动牌”,吊钩不得悬在空中;
⑧检修与维护在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违章操作。
7、行车所属单位必须建立操作、维护保养以及检查检修台账,由包机人管理,检修维护人员需在台账上详细并如实登记,检修维护完成后需向所属单位领导说明行车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由包机人确认签字,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所属单位负责人,否则给予包机人100元经济处罚。
8、严格执行行车“十不吊”规定,否则给予行车操作人员100元以上经济处罚,若造成事故,根据情节给予操作人员处罚。
9、操作行车前需对行车各部位仔细检查,符合开机条件方可上车操作,且起吊货物时需有专人现场指挥,负责作业安全,否则给予操作人员和现场指挥人员各100元以上经济处罚。
10、行车操作人员必须有主人翁意识,做到爱惜设备,不能随意在各接触器处放置木棍或杂物垃圾等,如有损坏行车配件造成不能正常运行,给予责任人100元经济处罚。
11、行车所属单位必须不定期对起吊钢丝绳涂油维护保养,发现断丝、断捻等其他问题及时汇报单位相关领导对其进行处理或更换,并做好记录。
12、在用行车若需要进行定期检验,由所属单位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满前1个月书面报告机电技术部,由机电技术部申请特种设备监测检查机构到矿检查,检查过程中,由行车包机人协助检查,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给予包机人100元经济处罚,若到期需要检验却未汇报机电技术部造成行车停用,由所属单位负责。
13、严禁酒后操作行车,否则给予操作人员500元经济处罚,若造成事故者,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14、外单位使用行车需要起吊货物时,需经机电技术部同意许可,未经许可,严禁使用,否则给予所属单位相关人员200元经济处罚。
15、机电技术部每月组织相关部门及行车所属单位对行车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16、矿内大型行车任何时候均应配备至少2台3公斤以上合格灭火器,否则给予包机人和所属单位分别100元和1000元经济处罚。
吊车操作与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一、职责分工
机电维修安装队负责吊车日常管理。
二、操作维护保养及检修检查制度
1、吊车操作维护保养人员均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资格证,且操作必须严格遵守吊车使用说明书和《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严禁违章操作,否则发现一次,给予吊车驾驶员200元经济处罚,若造成事故者,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2、吊车所属单应将吊车落实到个人,实行包机制,并将包机人(驾驶员)和分管领导一并报机电技术部,由驾驶员负责日常维护保养,不得私自借给他人或让他人驾驶,若休假或不在单位,必须将钥匙交回所属单位值班室进行保管,否则给予所属单位负责人100元经济处罚。
3、吊车日常维护保养必须遵循吊车维护的周期:
以吊车产品使用说明书和起重作业工作小时长短为主要依据,并结合车辆行驶里程和作业环境优劣因素来确定周期。
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吊车驾驶员和车辆维修人员应严格按照以下保养细则执行,并填好详细记录,否则给予驾驶员和车辆维修人员分别为200元和100元经济处罚;以下为各类保养细则:
(1)日常维护(0—1500小时内以清洁、润滑、检查为主):
以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为作业中心内容。
详细维护内容见表一:
表一:
序号
维护保养内容
维护保养人员
1
紧固件的检查和紧固
驾驶员
2
按规定向润滑部位加注润滑脂,检查各总成内润滑油工作油面,添加润滑油及液压油
驾驶员、车辆维修人员
3
检查电路接插部位,灯光,仪表,显示
驾驶员、车辆维修人员
4
清洗空气滤清器
驾驶员
5
更换机油,机油滤清器及柴油滤清器
驾驶员
6
检查蓄能器,补充气体
驾驶员、车辆维修人员
7
检查并更换渗漏部位的密封件
驾驶员、车辆维修人员
8
更换损坏的零配件
驾驶员
9
检查修理水路、气路
驾驶员、车辆维修人员
10
整理外观
驾驶员
(2)一级维护(2500—3000小时内以检查调整维修为主)
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作业中心内容。
详细维护内容见表二:
表二:
序号
维护保养内容
维护保养人员
1
日常维护的全部内容
驾驶员、车辆维修人员
2
检查调整发动机
驾驶员、车辆维修人员
3
检查调整制动器、离合器、转向机构间隙
驾驶员、车辆维修人员
4
检查调整各安全装置的正确性、灵敏性、可靠性
驾驶员
5
检查调整力矩限制器,吊钩限位器、角度限位器
驾驶员、车辆维修人员
6
更换损坏的零配件
驾驶员、车辆维修人员
7
检查修理水路、气路、油路、电路
驾驶员、车辆维修人员
8
整理外观
驾驶员
9
检查钢丝绳磨损情况,根据GJ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更换钢丝绳》
驾驶员
(3)二级维护(5000—6000小时以清除隐患的维修):
二级维护要对整车进行总成解体、清洗、检查、调整和排除故障。
详细维护内容见表三:
表三:
序号
维护保养内容
维护保养人员
1
对起升机构减速器、回转机构减速器、分动器、变速器等箱体件总成进行解体,并清洗检查,更换损坏部件调整和排除故障
驾驶员、车辆维修人员
2
对液压油泵、液压马达、液压油缸、液压阀、液压锁等液压元件进行清洗,检查其工作状况,可拆性液压元件要进行拆解清洗、调整、检查元件内部的磨损情况,修复式更换损伤元件及密封件
驾驶员、车辆维修人员
3
对起升机构制动器进行解体、清洗、检查、更换磨擦片
驾驶员、车辆维修人员
4
对发动机进行解体清洗、检查,更换缸套、轴承、垫及必要的元件,清理水道、油道,装配调整、磨合
驾驶员、车辆维修人员
5
对转向机构解体、清洗、检查,更换损坏部件
驾驶员、车辆维修人员
6
对前桥、中桥、后桥进行解体、清洗、检查,更换损坏部件
驾驶员、车辆维修人员
7
对气路及气路阀检查、清洗,可拆解阀要进行拆解清洗,更换密封件
驾驶员、车辆维修人员
8
对新有的轮胎、轮毂、轴头、半轴、传动轴进行拆解清洗、检查,更换损坏部件
驾驶员、车辆维修人员
9
对制动毂、片检查或更换
驾驶员、车辆维修人员
10
检查各主要元件(如滑轮、卷筒、齿轮、滑轮轴、钢丝绳、滑块、各种轴承、轴套等)的磨损情况,视具体情况进行修复或更换
驾驶员、车辆维修人员
11
对回转支承进行拆解、清洗、检查,磨损严重和滚道面有损伤时,应更换
驾驶员、车辆维修人员
12
检查各结构件(如起重臂、转台、支腿、履带、支架等)有无裂纹和永久变形,焊缝有开裂的应补焊修复
驾驶员、车辆维修人员
13
对各操纵部分及传动系统进行清洗、检查、调整,并排除故障。
驾驶员、车辆维修人员
14
清洗箱体,液压油箱,并更换液压油及润滑油
驾驶员、车辆维修人员
15
更换液压系统密封件
驾驶员、车辆维修人员
16
对外表面、走台板、围板、侧脸板、机盖、护栏等清洗、整形、安装
驾驶员、车辆维修人员
17
整车安装、调试
驾驶员、车辆维修人员
18
整车清洗,外观喷漆等修理
驾驶员
19
二级维护后的起重机按原设计技术要求和有关检验标准检验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人员
4、吊车各部位的润滑细则,操作人员应必须格按照以下细则执行,否则给予操作人员200元经济处罚。
主要零部件润滑时间和润滑材料
序号
零部件名称
润滑时间
润滑条件
润滑材料
维护保养人员
1
钢丝绳
一般(5~30)天一次或根据使用中的润滑情况决定。
1、把润滑脂加热80℃~100℃浸涂至饱和为宜。
2、不加热涂抹。
1、钢丝绳麻心脂(Q/SY152-65)
2、涂合成石墨钙基润滑脂(SYB/405-65)或其它钢丝绳润滑脂。
驾驶员
2
减速器
初期使用每季换一次,以后可根据油的情况,半年~一年更换一次。
夏季
用HL30齿轮油(SYB103-62)或说明书要求的型号
驾驶员、车辆维修人员
冬季(不低于-20℃)
用HL20齿轮油(SYB103-62)或说明书要求的型号
驾驶员、车辆维修人员
3
齿轮联轴器
3个月一次
工作温度-20℃~60℃
1、可采用从任何元素为基体的润滑脂,但不能混合使用,冬季用1-2号,夏季用3-4号。
2、用工业锂基润滑脂(Q/SY1110-65),冬季用1号,夏季用2号。
驾驶员、车辆维修人员
4
一般滚动轴承
3~6个月一次
5
卷扬机轴承
二级维护时按量加注
6
轮毂轴承
二硫化钼润滑脂
5、吊车检修时必须根据检修作业情况做好一切防护措施,以免造成事故,否则给予驾驶员200元经济处罚,若造成事故,将落实追查。
6、若吊车出现故障,影响正常使用,必须由所属单位立即书面汇报机电技术部,由机电技术部协调安排车辆修理人员对其进行修理,且吊车驾驶员应协助进行修理,否则,给予吊车驾驶员100元经济处罚。
7、使用吊车起吊较重货物时,需经调度室、机电技术部同意后,并由需用单位编报安全措施经相关领导和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未经许可审批,严禁使用,否则给予吊车所属单位1000元经济处罚;给予需用单位1000元经济处罚;若造成事故者,根据情节给予相关单位处罚。
8、吊车所属单位必须建立吊车台账(使用、维护保养、检查检修等内容),并要求驾驶员、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由驾驶员管理,有问题及时汇报所属单位当班值班领导,否则给予驾驶员和值班领导各100元经济处罚。
9、吊车驾驶员作业前必须对吊车各部位和现场作业环境仔细检查,符合操作条件方可上车操作,且起吊货物时需有专人现场指挥,负责作业安全,否则将给予操作人员200元以上经济处罚。
应切实做到以下检查项目:
(1)吊车本身检查见第3条表1
(2)现场作业环境:
①确定场地是否整洁,地面是否坚实平整;
②确定最大工作风力,对轮式起重机不超过6级;
③确定环境温度在起重机允许温度范围内;
④确定起重机回转范围内无高压线等障碍物;
⑤确定吊车是否可以承受货物的重量;
10、吊车驾驶员必须有主人翁意识,做到爱惜设备,如有人为损坏吊车配件造成不能正常运行,按经济损失的10%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11、吊车所属单位应不定期对起吊钢丝绳加油维护保养,发现断丝、断捻等其他问题及时汇报单位值班干部对其进行处理或更换,并做好记录,否则给予驾驶员和所属单位负责人各200元经济处罚。
12、严格执行吊车“十不吊”规定,否则给予驾驶员和现场指挥人员100元以上经济处罚,若造成事故,根据情节给予驾驶员和现场指挥人员处罚。
13、作业完成后应收回吊车起吊大臂,并将吊钩与车头固定吊钩处挂好,并停放在合适场地,锁好车门,否则给予驾驶员和现场指挥人员200元经济处罚,若造成损坏车辆者或者伤害人员,根据情节给予驾驶员和现场指挥人员处罚。
14、所有吊车上必须始终备有至少两台3公斤以上合格灭火器,否则,给予所属单位1000元经济处罚。
压力容器操作与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一、职责分工
1、运转队负责所属生产系统中压力容器的日常管理;
2、洗煤厂负责所属生产系统中压力容器的日常管理;
3、日常周转压力容器由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二、使用维护保养以及检修检查制度
1、压力容器使用、维护保养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和“日常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与坚持日常保养,使压力容器投用后经常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保证其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2、所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均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且取得资格证,操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压力容器操作说明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严禁违章操作,否则发现一次,给予操作人员200元经济处罚,若造成事故,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3、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对在用压力容器应当至少每周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对在用压力容器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了的异常情况,书面汇报机电技术部; 若生产中压力容器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否则给予操作人员以及所属单位分管领导各100元经济处罚。
4、严格执行“完好设备”及“无泄漏”等压力容器的规定,所属单位必须实行包日常维修和日常保养的双保责任制,做到台台容器、个个阀门、只只仪表都有人负责,并将包机人和分管领导报机电技术部,否则给予所属单位分管领导100元经济处罚。
5、若在用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需要进行定期校验、检修时,由所属单位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满前1个月书面报告机电技术部,否则给予所属单位分管领导200元经济处罚。
6、压力容器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及时申请予以报废,并由所属单位书面报告机电技术部,由机电技术部负责处理。
若明知不报者造成事故,将落实追查。
7、操作人员必须保持压力容器整洁和生产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及时清除跑冒滴漏现象,若不能及时解决,应立即由区队值班干部汇报机电技术部,待协调处理,否则给予所属单位当班值班干部500元经济处罚,若情节较严重,另行处罚。
8、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及时填写操作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若接班人员未到现场,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格做到“四交”和“四不交”,否则给予交接班人员200元经济处罚,若造成损坏设备事故者,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⑴“四交”:
①压力容器附件灵敏可靠;②压力容器附件和设备无异常;③运行记录齐全、正确、备件、工具齐全无损坏;④压力容器房整洁,达到文明生产。
⑵“四不交”:
①不给喝醉酒或有病不易操作的人员;②在事故中不进行交接;③接班人员未到时,不交给其他的无证的或非正式容器人员;④压力容器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时不交。
9、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或损坏压力容器安全附件,严禁在运行状态下,紧固受压连接件或敲打容器承受部件,做到文明操作,否则给予操作人员200元经济处罚。
10、对停用和封存备用的压力容器要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再次投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并做好记录,否则给予所属单位主管及分管领导200元经济处罚。
11、所属单位包机人必须经常详细检查压力容器,应切实按照以下项目检查:
(1)检查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是否超过规定值;
(2)检查压力容器的主要元件是否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急安全的现象;
(3)检查安全附件是否有效;
(4)检查各接管、紧固件是否完好;
(5)检查压力容器介质是否过量;
(6)检查压力容器液位是否超过规定值;
(7)检查压力容器与连接管道是否发生严重振动。
如出现以上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汇报单位值班干部,做好详细记录,严禁违章操作或不汇报者,一经发现给予操作人员200元经济处罚。
12、任何单位未经允许不得任意启封铅封调整检验,否则给予所属单位1000元经济处罚。
13、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压力容器上安全阀失效、压力表等仪表失灵或刻度不清、表盘玻璃破裂、泄压后指针不归零以及铅封损坏等,必须立即更换,若矿内无配件,必须立即编报材料配件紧急计划或书面报告机电技术部,否则给予单位主管和分管领导各200元经济处罚。
14、所有操作和维护保养压力容器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各类压力容器记录(检查内容、发现问题、维护保养内容、日期及包机人、领导签字),且填写详细真实,字迹工整,否则给予操作人员和相关领导分别为200元、100元经济处罚。
15、所属单位必须建立压力容器详细台账(技术参数、使用时间、维护保养时间、维护保养内容、何时何故障、检验时间等),并及时更新,否则给予所属单位技术员和分管干部各200元经济处罚。
电梯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一、职责分工
办公楼、单身公寓楼电梯均由汇森物业公司日常管理。
二、操作维护保养以及检查制度
1、惠森物业公司必须对所有电梯落实到人,实行设备包机制,并将包机人和分管领导一并报机电技术部,否则给予汇森物业公司500元经济处罚。
2、汇森物业公司必须对包机人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要求,组织取得具有电梯维修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和考核记录存档备查,否则给予汇森物业公司500元经济处罚。
2、惠森物业公司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日常检查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定期报检制度》、《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保证电梯安全运行,否则给予惠森物业公司2000元经济处罚。
3、惠森物业公司必须每季度至少针对本单位维护保养的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演练前书面报告矿方,否则给予汇森物业公司500元经济处罚。
4、汇森物业公司必须建立每部电梯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并将检查存在问题书面报告机电技术部,否则给予包机人200元经济处罚。
5、惠森物业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1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应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进行,自行检查项目根据电梯使用情况决定,并且将自行检查项目(内容)的结果书面汇报机电技术部,否则给予包机人和分管领导分别100元、200元经济处罚。
6、在用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由惠森物业公司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满前1个月书面报告机电技术部,由机电技术部申请特种设备监测检查机构到矿检查,检查过程中,电梯包机人需协助检查,否则给予包机人100元经济处罚,若到期需要检查却未汇报机电技术部造成电梯停用,给予惠森物业公司2000元经济处罚。
7、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必须由惠森物业公司书面报告机电技术部并在电梯入口处张贴“电梯故障、禁止使用”警示牌,否则给予惠森物业公司1000元经济处罚,若造成事故,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8、所有电梯内24小时内必须保持干净卫生,否则给予惠森物业公司200元经济处罚。
9、若电梯存在隐患影响使用时,必须由汇森物业公司书面报告机电技术部并在电梯进门处粘贴“电梯故障、禁止使用”警示牌,否则给予汇森物业公司1000元经济处罚,若造成事故,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10、汇森物业公司应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一旦电梯出现事故,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安排包机人赶赴现场,并协助公司相关人员采取行之有效的急救措施,否则给予包机人和惠森物业公司分别200元和2000元经济处罚。
11、汇森物业公司必须对电梯实行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护保养,其维护保养的基本项目(内容)和达到的要求分别见表1至表4。
汇森物业公司严格依据各表的要求,按照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并且根据所保养电梯使用的特点,制订合理的维护保养计划,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易损件,使电梯达到安全要求,保证电梯能够正常运行。
以下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1)半月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表1:
序号
维护保养项目(内容)
维护保养基本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特种设备 检修 维护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