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物业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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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物业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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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物业要求
附件三:
租赁房产交付标准及设施清单
(交付标准须满足乙方的以下准则,除非这些准则与地方法规相矛盾或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执行。
任何改变均须得到乙方的确认。
这些准则是根据乙方的最新情况的最低要求。
根据以下准则设计同时满足国家和地区相关规范和要求)
一、平面布局及场地要求
1.1、在人流最密集部分设置顾客出入口、在次要路段上设货物入口,租赁房产后部设有内部员工出入口及卸货区。
1.2、甲方需提供一定数量的地面或地下停车场,指标为:
地面停车场35——40㎡/辆,地下停车场40——45㎡/辆。
场内的交通路线采用与进出口行驶方向一致的单向行驶路线,进出入口必须有停车线、限速等各种标志和夜间显示装置。
停车场购成品门卫亭,设计应预留电源及用于保安监控系统的弱电信号线。
1.3、需在停车场适当的位置,按当地实际情况留出一定比例的摩托车车位。
如租赁房产建自行车使用率较高的城市时,则需考虑自行车停车场的数量,按当地实际情况确认。
1.4、在租赁房产前部主入口附近设置公共区域,用于乙方促销和顾客休息。
1.5、整个场地需做无障碍设计。
1.6、场外地面没有铺广场砖的地方采用草皮铺面,斜坡草皮当坡度小于33%时可采用种植方式。
当有集中汇水或明显漫流现象时,应有保护措施。
1.7、底洼地或集中汇水区,坡度应小于5%,应为草皮铺面,否则须采取防冲刷措施。
坡度大于5%时,应采用铺砌地面,卵石地面或铺贴排水无纺布等防护措施,坡度大于30%的斜坡,采取防滑坡技术措施。
1.8、场地人员休息活动区域铺贴广场砖,广场砖的强度能满足小轿车行驶。
1.9、甲方提供的建筑物周边外围总平广场必需按照原设计要求达到竣工使用标准,建筑物外围的环行通道必需硬化并达到竣工使用标准。
二、建筑结构要求
2.1、乙方购物广场为二类公共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甲方提供的租赁房产是封闭式建筑体,外立面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完毕,外围环境按照原设计及市政需要施工完毕,达到入住的要求,北方地区在顾客入口外要加门斗。
2.2、楼面活荷载标准值
2.2.1收货区、存货区、烟酒售货区、粮油售货区、鱼池10KN/㎡;
2.2.2空调机组房每平方米楼板承重活荷载不得低于1500KG/M²、冷冻压缩机房每平方米楼板承重活荷载不得低于1000KG/M²、风柜房、厨房、冷库、冷冻食品售卖区、清洁用品售货区、面包操作区7KN/㎡;
2.2.3卖场其他售货区4.0KN/㎡;
2.2.4混凝土不上人屋面0.7KN/㎡;
2.2.5混凝土上人屋面1.5KN/㎡;
2.2.6轻型屋面采用有组织排水考虑瞬时积水0.25KN/㎡;
2.2.7停车库(场)4.0KN/㎡;
2.3、甲方保证租赁房产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质量规范要求,租赁房产交付时通过全面验收,并取得了建设局下发的房屋竣工备案证明。
2.4、室内按乙方要求完成各墙体的砌筑、批砂浆、腻子抹平;地面砂浆找平;天面砂浆找平再腻子抹平;柱面砂浆找平再腻子抹平;消防楼梯间及走道天面、墙面水泥砂浆抹灰压光并刷白色乳胶漆;消防楼梯间地面水泥砂浆找平水泥浆压光;消防楼梯间楼梯扶手施工完毕。
2.5、由于乙方的营运要求,租赁房产除必要的楼梯间、空调机房等采光通风窗之外,基本不开外窗。
立面应尽量运用乙方商场的建筑语言,体现乙方商场的统一风格,外墙采用贴外墙瓷片、石材或外墙铝扣板的作法
2.6、层高不低于6.0米,且楼地面到灯具底标高距离不宜小于3.8m,柱轴间距不少于10米X10米。
2.7、卫生间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的位置及要求将给排水管道引入到位,设置排气井道与抽风设备。
2.8、乙方购物广场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9、梁板布置成井字梁形式,采用现浇砼结构,不得采用预制结构。
2.10、如果可能,在面包操作间厨房范围内,结构降板200-250mm。
如不可能降板,也需在此部分考虑足够的建筑构造荷载。
2.11、甲方确保租赁房产大楼防水处理良好,无漏水现象;甲方确保租赁房产大楼的结构安全,楼面和墙面结构无剥落和开裂现象。
租赁期间如遇以上问题,甲方确保在24小时内处理,并对以上事项负责。
三、给、排水系统要求
3.1、乙方商场生活用水量标准可参考以下数据及当地标准进行确定见下表:
乙方商场最大日生活用水量
总面积(㎡)
购物广场(m3/d)
商场自用水
出租区
小计
<10000
<150
30
<180
注:
出租区30m3/日,仅考虑一个KFC或卖当劳,若有特殊情况,根据项目考虑。
3.2、水压厨房设备给水最底水压不宜低于0.15MPa,最高静水压不宜大于0.4MPa。
3.3.租赁房产的供水主管上应设置水表,并在水表前加装过滤器。
供水主管接驳口留于乙方指定的楼层和位置。
3.4、排水系统主干管为DN200,次主干管为DN150,最小DN100,器具及设备排水支管可按其要求设置。
污水管的接驳口位置留于乙方场指定的位置。
3.5、所有厨房设备的排水都应先经过存水弯后,方可接入排水系统,三星盆、洗菜池和解冻池、杀鱼台等器具应采用间接排水。
3.6、熟食区、面包操作间排水应设置隔油池、出租区隔油池宜单独设置,隔油池应按以下规定设计:
含油污水流速不大于0.005/s,停留时间不宜小于5min,油脂及沉淀物清除周期不大于6天。
隔油池容积不应小于6m3,并提供分别从面包房和厨房到相应隔油池的直径不小于200㎜排污管道;隔油池化粪池和隔油池的效果能满足环保局和当地排放标准的要求,同时已接入市政污水管。
3.7、隔油池做法参照GB04S519《小型排水构筑物》以及人人乐提供的施工大样详图(参见附件图纸)。
3.8、卫生间排水在排入市政管道之前,应经过化粪池处理,化粪池不小于20m3。
并提供从化粪池到乙方厕所的直径不小于200㎜排污管道。
3.9、当地环保部门对排放污水有特别要求时,甲方应根据当地排放标准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城市下水道。
四、电力系统要求:
4.1、甲方向乙方提供不少于()千伏安的用电量(未包括消防系统用电回路),乙方购物广场的规模与用电容量、发电机容量参考值见下表。
序号
分类
名称
功率(KW)
计算容量KVA
计算电流A
利用系数
负一层A区备用照明
负一层B区备用照明
1
二类负荷
一层备用照明
2
二层备用照明
3
三层备用照明
4
冷库冷柜主机
5
电脑部
6
扶梯
7
鱼肉区
8
监控室
9
小计
10
三类负荷
广告灯照明
负一层A区照明
负一层B区照明
11
一层备用照明
12
二层备用照明
13
三层备用照明
14
面包房
15
厨房
16
办公室员工餐厅
17
麦当劳
小计
合计
说明:
a、本负荷表计算总容量为----------,未包括空调系统用电和消防系统用电回路。
b、一类负荷必须双电源供电,功率为--------,在低压系统加装一台双电源切换柜,低压柜型为GCK,柜体深度为1米。
c、低压总进线开关采用CW1M型智能控制器,低压出线开关采用CM1断路器,选用江苏常熟开关厂的产品.。
d、本表为低压系统设计依据,并同时为乙方装修进场验收依据。
4.2、乙方购物广场需要单独使用变压器计量,并按照乙方提供的负荷分类表配置预留接驳开关,同时在乙方开业前一个月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好乙方所有用电手续并由供电局抄表到户,乙方直接向供电局交电费。
配电房的设施及土建和装修按照规范及图纸建设好。
涉及的相关报批报建手续及其费用由甲方负责,市电增容费及供电部门收取的其他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向供电局交纳用电电费。
4.3、乙方购物广场的低配系统需要分类计量,低压配电柜原则上将乙方专用的低压开关柜集中摆放,各回路二次装修图纸作相应调整。
4.4、租赁房产需提供不少于()千伏安的一类负荷的双电源用电量或设置一台后备全新柴油发电机并安装ATS自动切换装置,发电机品牌必须符合乙方指定品牌,发电机容量不少于负荷表内的一类负荷的用电量(具体数据由工程开发部提供),发电机激活时间5-8秒。
4.5、发电机的消防和环保应满足国家规范和地方规范。
4.6、桥架采用托盘桥架,冷轧镀锌钢板,乳白色烤漆。
4.7、甲方按照规范及图纸建设好配电房的土建设施和装修。
配电房需要设置独立的送新风系统和排风系统,由甲方委托具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制作安装完成。
4.8、甲方必需按照国家设计规范,提供租赁房产专用的EPS集中式(消防)应急电源柜和应急照明,并确保在租赁期间柜体、应急照明、线路的正常启动。
五、燃气系统要求
5.1、甲方向当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申请手续,包括入户及开户手续。
开通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所用煤气的费用自理。
5.2、甲方分别为乙方熟食操作间和员工餐厅提供燃气管道、计量装置及安全报警装置、电磁切断阀,燃气管道敷设至乙方租赁房产内的燃气器具,并保证用气量不小于30m3/h。
5.3、所有采用燃气设备的房间,均应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5.4、报警指示和控制装置宜设在消防控制中心内或乙方收货通道处,报警指示装置能调节气体报警浓度的范围。
5.5、若租赁房产乙方的厨房设计在地下室,甲方必需要根据消防规范要求提供燃气泄爆口,泄爆口必需开设在用气炉具正上方的楼板上或墙体上并直通室外,泄爆口设置面积≥厨房面积的5.5%。
甲方同时要完善泄爆洞口周边的防雨水措施,确保泄爆口室外场地或墙面的土建结构或装饰层的修补完善。
5.6、如该社区没开通管道煤气,甲方提供煤气房、燃气管道、燃气雾化系统、增压装置、计量装置及安全报警装置,防爆风机等组成的燃气瓶组站,,燃气瓶组站应与最近建筑物保持10米的防火间距,燃气管道敷设至乙方租赁房产厨房内的燃气器具,并保证用气量不小于30M3/h,并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符合相关消防要求。
由甲方负责完成煤气站的相关使用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燃气瓶组站内有关燃气使用设施设备由乙方按消防规范自行购买并承担费用。
乙方所用燃气的费用自理,并且由乙方自行负责燃气瓶组站内的设施设备的管理和有关费用。
六、客梯、货梯、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要求
6.1、甲方按乙方的经营需要和要求,为乙方安装台自动人行道,具体位置;甲方为乙方安装台自动扶梯,具体位置;甲方为乙方安装台货梯,载重吨;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各台电梯必须是全新的电梯设备;具体位置;自动人行道、自动扶梯及货梯的购买、安装调试、土建基础及结构改动的设计、施工、报建及验收均由甲方负责完成;如自动人行道、自动扶梯的中间支撑点是用钢结构制作,钢结构自少用国标I36C号工字钢制作而成,并且各焊接部位必须满焊;如是外挂电梯,则外挂电梯基础、结构、雨篷、封闭等由甲方完成,在电梯安装过程中,安装工艺和标准应接受乙方指定的专业人员,进行全程跟综和检查;电梯安装完毕后需经乙方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最新的安装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并经当地技术监督局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合格证、技术资料、钥匙和随机文件交给乙方工程部负责人。
甲方提供的电梯设备交付乙方时质保期至少为二年、扶手带及变频器、主机部件质保至少为三年。
6.2、甲方提供的客梯、货梯、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应符合乙方提供的电梯指定品牌和配置,其中甲方提供的货梯是VVVF控制系统、主机是永磁同步型主机。
电梯品牌和配置需经乙方书面认可。
(如根据现场条件甲方为乙方提供一台下行自动人行道、二台上行自动扶梯,则其中至少一台上行的自动扶梯必须是铝合金梯级(注:
梯级不带塑料边条)。
),客梯、货梯、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扶梯同时应符合消防防火规范,采用防火卷帘门进行分隔。
6.3、甲方提供的扶手电梯净宽1m,黑色扶梯带;坡度:
自动扶梯30º;自动人行道11º—12º。
6.4、甲方提供的货梯载重为不低于3T,设在收货区内距卸货区较近的位置。
6.5、甲方提供的货梯门宽不小于1.8M,货梯机房为专用房间。
其围护结构应保温、隔热,室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和防尘。
不应在机房顶板上直接设水箱及在机房内直接穿越水管或蒸汽管。
6.6、货梯提升速度至少为0.5m/s。
七、暖通空调要求:
7.1、总体要求:
空调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应满足卫生防疫及环保要求。
7.2、本着合理、节能的宗旨进行设计空调系统,由甲方提供全新的空调系统设备设施,品牌需经乙方书面认可,乙方要求有独立的空调系统及计量装置,包括冷源及末端。
空调系统主机采用水冷机组,制冷量根据设计采用190w/m2以上,需提供暖气的区域在满足冷量的同时满足热量不小于150W/㎡;水塔采用超低噪音横流式冷却塔或无风机冷却塔;甲方提供的空调设备交付乙方时质保期至少为三年、压缩机头质保至少五年,空调系统必须安装独立的计量电表,空调机组须有独立的控制电柜。
并将电子版本的空调系统图纸、机组图纸资料、操作说明等资产交付乙方。
7.3、甲方设计的空调系统的新风量应不小于20立方/H/人,另应有与外界交换的新风系统,保证商场内的二氧化碳含量浓度≥1000ppm,同时在空调系统末端设立新风阀和回风阀。
7.4、乙方有权根据租赁房产装修及经营的需要对空调系统、冷冻冷却水管以及风管作相应的改造和改动。
7.5、空调主机房宜设在地下室或单独的建筑物内,也可以设在主体建筑物内;空调主机及相关设备房天面墙面砂浆找平批腻子刷乳胶漆;地面及设备基础贴防滑耐磨砖;空调主机房每平方米楼板承重活荷载不得低于1500KG/㎡,空调主机房应具有良好的排水、通风及散热功能。
如空调机房因噪音、震动、排放热气等造成居民投诉或环保罚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7.6、空调机组的选择:
宜选择螺杆水冷机组,北方地区结合冬季供热可选择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或螺杆水冷机组+采用锅炉(采用燃烧天然气,并符合特种设备相关要求)。
冷水机组按单机制冷量的大小选择,Q≥1500KW/台时。
宜选择离心式;Q<1500KW/台时可以选择螺杆式。
8000平米以下的门店,乙方使用的空调主机至少配置2台或至少有2个可独立控制的压缩机机组,8000平米以上的门店,乙方使用的空调主机至少配置2台可独立控制的压缩机机组,采用环保型制冷剂,禁止使用R11、R22等制冷剂。
。
7.7、冷却塔采用超低噪音横流式冷却塔或无风机冷却塔,空调机组冷却水的使用工况为32度-37度时,冷却塔的循环水量按不小于主机1.2倍选型,空调机组冷却水的使用工况为30度-35度时,冷却塔的循环水量按不小于主机1.5倍选型。
冷却塔应单独配置不小于2立方的补水箱,冷却塔安放位置每平方米楼板承重活荷载不得低于8KN/㎡。
如冷却塔因噪音、震动、排放热气等造成居民投诉或环保罚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7.8、冷水机房隔墙应有消音措施。
冷冻水系统应采用闭式循环,用不小于2立方的膨胀水箱定压。
采用空调风管采用镀锌铁皮制作,风管外保温材料采用阻燃型并符合消防规范要求的白色福乐斯保温棉材料。
7.9、空调风柜采用卧式离心组合式风柜,乙方租赁区域内禁止使用风机盘管。
空调风柜房天面墙面砂浆找平批腻子刷乳胶漆;地面及设备基础贴防滑耐磨砖;每台风柜的冷冻水回水管上需设0~10VDC驱动的电动比例积分阀。
空气过滤器应使用便于多次清洗,能重复使用的板式过滤器。
7.10、租赁房产区域应考虑过渡季节全新风系统。
新风口面积应满足风柜全新风的运行并安装电动风阀。
新风系统采风口应安装不锈钢防盗网;
7.11、空调风管采用外保温方式,材料采用镀锌铁皮风管,并应保证其保温、耐火、噪音等各项指标符合现行国家规范。
乙方租赁区域内禁止使用玻璃钢风管。
采用镀锌铁皮风管时,风管外保温材料采用阻燃型并符合消防规范要求的白色福乐斯保温棉材料,采用铝合金散流器,
7.12、所有冷冻、冷却水管采用二次镀锌无缝钢管制作。
7.13、乙方独立使用的冷冻水泵、冷却水泵应各有一台备用泵,冷冻水泵、冷却水泵应采用变频器,根据空调负荷控制水泵流量。
7.15、面包操作间和厨房需提供单独的排油烟烟道(烟道截面积≥1.2㎡),此外还需预留一个面积为≥1.0㎡的补风竖井。
烟道接口位置按乙方要求留于指定位置;提供良好的烟道出口及良好的风机安装位置,避免与周边住宅居民的矛盾,满足当地环保要求。
排烟量的确定原则:
保证排气罩罩口风速0.5—0.8m/s,并考虑设备厂家提供的排烟量,二者取其中较大值,干管风速8--10m/s,各排风口与支管之间立管上安装调节阀,风机选用低噪声型,罩口阻力按照P≧150pa。
7.16、甲方为乙方提供满足压缩机荷载和运行需要的不小于30㎡的冷冻主机房,机房每平方米楼板承重活荷载不得低于1200KG/㎡,具有良好的排水功能,机房的垂直或横向距离要靠近冷库、展示柜,机房每平方米楼板承重活荷载不得低于1200KG/㎡。
如因甲方提供的位置导致政府相关部门、物业管理公司或居民投诉,造成乙方所发生的损失及移位改造费用需由甲方承担。
7.17、甲方为乙方提供满足冷凝器荷载和运行的位置,面积不小于50㎡,荷载为1000kg/m²,并具有良好的散热效果。
如因甲方提供的位置导致政府相关部门、物业管理公司或居民投诉,造成乙方所发生的损失及移位改造费用需由甲方承担。
7.18、甲方为乙方提供从冷凝器至冷冻设备主机房的水管或铜管通道、提供从冷冻设备主机房至卖场冷冻设备的铜管通道。
主机房至冷凝器的垂直高度不超过30M。
7.19、冷冻压缩机房需设机械排风系统,室内温度以不得超过35C°,压缩机房应设应急照明系统。
八、消防系统要求
8.1消防验收批文
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租赁房产已经取得消防部门颁发的具有商业用途的《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证》。
2)与现场实际相符的消防系统竣工资料。
图纸和资料包括:
①消防系统(水系统、火灾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竣工图纸复印件和电子版;②火灾报警系统编码表;
8.2消防控制室标准及水泵房
1)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控制室墙面,天花腻子抹平刷白色乳胶漆,地面及设备基础贴耐磨瓷砖,按设备要求完成设备基础;当消防值班室无对外通风窗户,应预留排风机孔洞安装排风机,消防值班室、水泵房通道门应安装甲级钢制或木质防火门,消防控制室地面加铺防静电地板。
2)甲方应按消防规范要求提供消防水泵房水泵、控制箱及稳压设备等设备,消防监控室(监控室湿度不得高于75%)及监控设备(监控设备功能等须乙方认可)等。
3)根据乙方实际需求,甲方需根据消防规范进行设置消防控制室,负责对乙方租赁范围内消防设施进行独立管理和控制.同时,甲方应协调消防安装公司在乙方指定位置安装火灾报警复示盘,以满足乙方对火警信号24小时的监控要求。
4)乙方商场开业后,甲方应安排专业人员对消防值班室进行24小时值班,乙方区域发生火警、故障应立即通知乙方处置。
值班人员费用由甲方负责。
5)非乙方独立管理整个物业的项目,消防水泵房由甲方负责管理,并承担后期维修费用。
8.3消防报警系统和主机网络联机联网控制
1)甲方必须为租赁房产提供完善的机械排烟系统,消防栓系统,消防卷帘系统,自动喷淋系统,警铃及广播系统,烟感、温感及挡烟垂壁等系统;
2)乙方租赁房产内消防系统设计必须符合《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同时提供消防水泵房及设备,消防监控室(监控室湿度不得高于75%)及监控设备(监控设备功能等须乙方认可)等,各系统必须达到消防规范要求,并能正常联动启动。
三、乙方结合实际情况可自行加设区域报警主机、火灾复示盘等配套设备,甲方应协调原施工单位或厂家全力配合,同时甲方应保证乙方新增的消防设备能够接入消防报警主机联网正常使用。
8.4防火分区分隔
1)乙方租赁面积需按国家或地方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防火分区,完成各防火分区的分隔,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
一般建筑为5000㎡,高层建筑为4000㎡,地下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2000㎡。
高层建筑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之和不应超过500㎡。
2)防火分隔必须采用无机防火布卷帘进行分隔,不得采用实心砖墙或钢质防火卷帘门等进行封闭,所有防火分区必须按照购物广场营业卖场用途进行申报审批,如防火分区相互借用安全出口的,应按规范设置常开防火门,并与火灾报警系统联动。
8.5防火门/防火卷帘门
1)消防安全出口均应按规范设置安装甲级钢质或木质防火门,所有防火门具有消防合格证明和通过国家技术检测部门检测合同的消防验测报告;防火门闭门器、顺序器完好。
2)所有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门必须采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双层无机防火卷帘门。
防火卷帘门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3)防火卷帘门上端应贴近梁或楼板,如因防火卷帘门上方不规则导致防火卷帘门上方无法完全封闭的,则应采用不低于防火卷帘门耐火等级的消防材料进行封闭。
8.6消防喷淋
1)卖场喷淋应采用湿式系统,如当地气候不允许使用湿式喷淋系统,则按当地消防技术标准执行。
2)在签订租合同时消防设施未安装,则应按乙方布局设置喷淋系统,如果租赁楼层吊顶设置吊顶喷头(下喷);如楼层不吊顶则安装上喷;如吊顶与楼板的高度净高度超过1.4米,则应安装上下喷淋。
3)消防喷淋应按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执行。
8.7消防疏散:
乙方租赁范围内的防火门、消防疏散楼通道(楼梯)应满足消防要求:
1)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且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米。
2)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米;其它房间内最内最远一点到房门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15米。
3)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4米。
租赁房产疏散出口宽度按商业的规模及要求满足消防规范要求。
人员密度指标按营业厅面积扣除货架后0.85人/m²计算。
租赁房产疏散出口宽度按商业的规模及要求满足消防规范要求。
4)疏散出口的门内、门外1.4米范围内不应设踏步,且门必须向外开,并不应设置门槛.
5)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二类建筑均应设防烟楼梯间,楼梯间入口处应设前室,前室的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
6)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7)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当不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规定设置。
9)如按防烟楼梯设置,则应设置楼梯前室,楼梯前室面积不应小于6㎡,并按规范设置正压送风系统。
8.8消防车道:
乙方租赁范围消防车通道应满足以下要求:
1)高层建筑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米或总长度超过220米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
2)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0米;
3)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00米,消防车道上空4.00米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8.9消防排烟:
甲方根据租赁房产的规模和需要提供符合消防规范的完善的机械排烟系统。
甲方提供的机械排烟系统必须能满足租赁房产二次消防报建的要求,甲方设置的机械排烟系统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
8.10发电机房
直燃机房及储油间、柴油发电机房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如水喷雾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等符合国家消防要求的自动灭火系统。
8.11总体配合协调:
乙方二次装修在满足消防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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