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国投稳健信托投资计划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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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国投稳健·水榭花都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书
受托人: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本信托受托人——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
受托人保证“深国投稳健·水榭花都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书”(以下简称“本计划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计划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释义
在本计划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委托人:
指基于本计划书的委托主体,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受托人:
指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受益人:
指委托人指定的在本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本信托委托人即为受益人。
信托:
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已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本信托或本集合信托:
指根据本计划书与相应的信托合同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
信托财产:
指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
本信托财产:
指本信托受托人对本信托委托人承诺本信托而取得的财产的集合。
信托资金:
指以现金形式表现的信托财产。
本信托合同:
指根据本计划书,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确立双方信托关系的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一、信托的设立
1、信托设立依据
本信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
2、信托目的
对信托财产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和运用,谋求信托财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3、集合资金信托规模
本集合资金信托规模为人民币2.5亿元。
4、存续期间与信托类型
本集合信托存续期间为二年,类型为确定用途的集合资金贷款信托。
5、推介安排
(1)、推介期限为2002年10月18日至2002年11月18日。
(2)、推介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3)、推介方式是针对特定的客户群进行非公共推广。
(4)、推介信托合同总份额:
200份。
(5)、单个信托合同标的金额:
最低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不设最高限,但必须按壹拾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6、信托合同
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签订《深国投稳健·水榭花都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该合同是约定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各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
委托人签订了信托合同后,按照信托合同的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7、信托成立
2.5亿元的信托资金募集完成,信托即告成立。
信托成立日最迟为2002年11月19日。
二、信托财产及其交付
1、信托财产
委托人按照本计划书的约定,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交付受托人。
信托财产不属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受托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时,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2、信托账户
受托人为集合信托开立专用银行账户,与受托人固有财产严格区分开来。
受托人将对信托财产和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3、信托资金的交付
委托人须按深国投稳健·水榭花都项目集合资金信托推介书的要求,将信托资金划拨至受托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信托资金在委托人的交付日至信托成立日期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由受托人在信托成立之日起一年后的第一次信托收益分配时支付。
委托人须在招商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并指定该账户为委托人支付信托资金、受托人分配信托收益与返还信托财产账户。
自然人开立“一卡通”账户,法人开立对公账户。
该账户在本信托财产最终分配完成之前不得取消。
三、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
1、管理运用权限
鉴于本信托的集合性质,委托人全权委托受托人对信托财产进行运用管理。
本信托项下的财产可以按照公平市场价格与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或受托人的固有财产进行交易。
2、管理运用方式
本信托财产用于向深圳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香蜜湖·水榭花都项目发放贷款,贷款条件如下:
(1)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二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受托人与深圳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的规定为准。
(2)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每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进行调整。
目前,同期贷款年利率为5.49%。
(3)贷款本金偿还
贷款本金按受托人与深圳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的约定,于贷款到期日一次偿还。
(4)贷款利息支付
贷款期限内,深圳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第20日支付贷款利息。
(5)贷款担保
本贷款由深圳信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保证担保。
(6)贷款特别条款
如果受托人发现借款人与借款项目可能发生影响信托资金安全的重大问题时,受托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
(7)贷款利息收入在年度信托收益分配前的运作原则
受托人将在遵循安全性和流动性原则的基础上,将分配前的贷款利息通过存放银行、同业拆放、国债投资或新股配售运作,获取稳定收益。
3、信托经理
本信托的日常投资运作由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信托业务部下设的信托经理小组负责,主要成员有:
孟扬,信托执行经理,深圳国投董事、总经理助理、信托业务部总经理,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
曾参加英国StirlingUniversity工商管理课程培训,美国BostonCollege访问学者。
1989年进入深圳国投,主持过国际金融部、国际租赁部、资产管理部和信托业务部等多个部门的工作,策划实施深圳能源1.5亿亚洲美元债券发行及偿付、阿房宫凯悦酒店重组收购、长和集团收购汕头电厂及美国沃尔玛公司进军中国等大型项目,参与承做4亿美元的融资租赁项目工作,担任多个公司的财务顾问。
孟扬女士在融资租赁、项目融资、涉外融资等领域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程红,信托经理,信托业务部经理助理。
武汉大学理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
曾就职于深圳康泰生物工程公司、深圳市医药生产供应总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接受过投资、保险与国际贸易方面的专业培训并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资格证书。
1993年进入深圳国投,先后在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与信托业务部工作。
参与本公司清理与重新注册登记、发展新业务工作的策划与相关文件的起草工作,参与基金管理公司的筹备工作,参与受托管理深圳市某基金的方案策划与文件草拟工作,负责集合资金信托、股权信托方面的产品设计、法律文件起草、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及具体运作工作。
刘娇琳,信托经理,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统计系,经济学硕士。
曾任职于西南财经大学、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
1996年开始在深圳国投从事财务工作。
具有丰富的会计专业经济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会计从业经验,熟悉日常会计事项的处理,擅长包括合并会计报表、现金流量等在内的各种财务分析。
钟林雄,信托经理,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系,法学硕士,经济师。
1993年开始在深圳国投从事租赁和董事会秘书工作。
曾兼任深圳市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先后主管近十个融资租赁项目,熟悉项目评估、项目管理、债务处理等工作。
盛宇飞,信托经理,毕业于深圳大学电子工程系,经济师、工程师。
1993年开始在深圳国投从事信贷业务、信托业务和国债业务。
曾承担深圳能源1.5亿亚洲美元债券承销、某证券公司股权信托、某公司创业信托、深圳某大型房地产项目财务顾问、国债承销等工作。
彭瑞涛,信托经理,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工业外贸系。
1996年开始在深圳国投从事国际金融、信贷、信托等业务。
曾担任某创业集合资金信托、深圳某大型房地产信托代理项目、深圳某高新技术企业股权转让项目、某大型跨国公司的股权信托项目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国债承销及项目融资等工作。
李秀,信托经理,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师。
曾在英国曼彻斯特商学院学习工商管理课程,并在皇家苏格兰银行信托部实习,获资格证书。
1994年曾参与某大型国企与波兰跨国公司项目引进工作。
1994年开始在深圳国投从事国际金融、信贷和信托业务工作。
曾担任某上市公司股权投资财务顾问、香港某中资机构收购国内某酒店财务顾问、某创业投资信托市场推广工作。
4、借款人:
深圳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中港合资的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成立于1998年11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开发范围是从事限定地块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该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信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控股。
深圳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取得位于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片区地块编号为B303-0037、占地面积为164,764.20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并依法在该土地使用权内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
5、香蜜湖·水榭花都房地产项目
(1)项目总体情况
该项目位于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畔,项目地块东起香梅路,南临红荔西路,西依香蜜湖旅游区,北与深圳市最大的平价购物中心-山姆会员店为邻。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64,76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达229,300平方米,容积率为1.4。
该项目在深圳房地产市场具有以下独特的优势:
a)地理位置价值优势
该项目位于香蜜湖,是深圳中心区的二级辐射区域,既能坐拥中心区的商业、文化、行政优势,又远离喧嚣,自成一体。
附近东海花园、香榭里花园、高尔夫别墅及东方玫瑰花园等高档住宅已奠定了香蜜湖片区高档住宅区的地位,而该项目是香蜜湖片区最后一个大规模的住宅项目,地理位置优越,具有独特优势。
b)生态环境景观优势
该项目西邻香蜜湖和观光植物园,处于深圳的绿肺之中,足不出户便可饱览香蜜湖风光,尽享阳光、空气、湖水之美,符合现代人生态住宅的理念。
c)大规模低密度优势
本项目占地164,764.2平方米,在香蜜湖片区属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而且容积率仅为1.4,在深圳市房地产市场非常罕见。
周边自然环境优美空旷,具有无法比拟的大规模低密度优势。
d)配套服务交通优势
该项目规划有知名的幼儿园、学校、大型商业超市及会所,同时还提供医疗保健等多样服务,生活所需,完全不暇外求。
周边国际网球中心、观光植物园、高尔夫球场等诸多配套设施,将为住户提供全方位的生活、学习及休闲服务。
该项目南临深圳主要交通干道——深南大道,交通畅顺,临近的深圳地铁1号线已开始动工,地铁1号线的香蜜湖站近在咫尺。
(2)项目市场定位
该项目定位于高档豪宅。
目标客户群为国内高收入阶层、再次置业阶层及香港在内地置业阶层。
(3)项目开发与销售
该项目建设期预计为三年,分三期开发:
a)一期项目可销售面积为32,503平方米,共130个单位,包括50套别墅(每套面积由255——350平方米)、80套小高层住宅(每套面积由227——239平方米),平均售价14,000元/平方米。
一期项目于2002年7月18日正式开盘销售,推出不到15天,该期130套住宅即告售罄,其销售场面之热烈可谓空前,一期销售额达4.61亿元。
一期项目预计2003年6月正式入伙。
b)二期项目位于整个项目中部及南部,包括8栋22层中高层住宅,住宅部分总建筑面积80,293平方米,共496个单位。
面积在120-350平方米之间。
多数单位均朝向香蜜湖及小区内湖与别墅,景观条件突出,160平方米以上的单位均赠送20-30平方米空中花园。
二期项目工程进度目前处于打桩基础阶段,预计2003年4月取得深圳市房地产预售许可证,2004年3月入伙。
营销方面目前正在进行意向客户登记,目前已登记意向客户近300户。
二期项目预计销售均价为10,000元/平方米,总销售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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