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专业分工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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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专业分工规定
长岭炼化
岳阳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公司标准
QHSEW024-2013
设计专业分工规定
第1页共41页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本公司工程设计各专业在工程设计工作中的主要职责范围以及与其它专业的分工关系。
本文件适用于本公司工程设计中各专业间的分工与协调。
2引用文件
设计过程控制程序QHSEP015-2013
工程设计文件签署及会签规定QHSEW034-2013
3工程设计各专业在工程设计工作中的共同任务
3.1了解和收集本专业的基础资料。
3.2如需要,协助委托方选择专利商,并参与技术谈判。
3.3参加设计前期工作(包括工程项目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工程规划、总体设计、方案设计等工作)阶段的任务。
3.4辅助专业应配合主体专业完成设计方案,并参加方案评审。
3.5有关专业负责人应协助项目设计经理编制开工报告、完工报告和工程设计总结。
3.6编制专业设计统一规定。
3.7参加工程设计的招标、投标、询价、报价和审查基础设计。
3.8提出本专业经过校审的,符合概预算文件深度要求的设备、材料表、工程量及必要的设计图纸、资料,并对概预算条件的质量负责。
3.9根据专业分工,提出或接受符合规定规范要求的设计条件,并搞好设计文件的会签。
3.10负责本专业设计文件存档、详细设计交底,及时解决设备订货、施工、制造、安装、试运中出现的问题。
4几点说明
4.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有专业分工未明确的新问题,由项目设计经理组织有关专业(必要时有关部门参加)协商确定分工与工作关系,作为项目的补充规定印发到有关专业执行,并在质量安全部备案。
如意见仍无法统一,可由质量安全部组织有关部门参加讨论,公司主
李文君
李根忠
肖先玉
匡晓辉
编制
校核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管副总经理裁决。
4.2对于一些小型项目,专业分工不宜过细,可由设计经理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合并相应专业的任务,并在项目开工会上说明,以减少专业交叉,简化程序,降低成本。
4.3本公司标准图的复用设计需由原设计专业进行,并对其设计文件的实施负责。
4.4本规定由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
5工厂设计专业
5.1职责范围
5.1.1负责提出对原油评价及原油(或原料)相关试验报告的要求,对拟加工原油(或原料)经对比提出工厂总工艺流程(包括氢气平衡,硫平衡,汽、电及燃料平衡)、产品方案和出厂产品性质,必要时由业主确认。
5.1.2负责确定工艺装置、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的组成和规模,参与各装置(单元)技术方案的讨论,协调、处理各装置(单元)之间的设计资料委托及设计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5.1.3负责工厂总体规划和总工艺流程设计。
负责编制工厂总物料平衡、燃料平衡、氢气平衡、硫平衡,组织编制全厂性蒸汽、软化除盐水、除氧水、热水、蒸汽冷凝水、压缩空气、氮气、新鲜水、循环水、污水和电等项目的平衡。
5.1.4负责确定工程单元的划分和设计主项表。
5.1.5负责编写工程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设计、基础设计的节能篇(章)。
5.1.6负责石油化工企业能量平衡和节能规划的编制工作。
5.1.7承担节能科研开发及技术基础工作。
5.1.8负责编写工厂设计总说明书和工厂设计总目录。
5.1.9参与确定各专业使用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5.1.10参加由项目设计经理组织的专业会议,协调有关专业确定工艺装置、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的组成及设计规模。
5.1.11配合项目设计经理组织编制厂址选择报告或参加对业主组织完成的厂址选择报告的审查。
5.1.12协助项目设计经理编制项目设计实施计划等有关文件。
5.2与其它专业之间的分工
5.2.1负责对各装置(单元)设计资料的委托和会签。
5.2.2参加有关装置(单元)技术方案的讨论。
5.2.3有关专业应按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设计及基础设计(初步设计)对节能篇(章)的相关内容和格式要求向工厂设计专业提供有关节能的基础资料。
5.2.4对于非全厂性项目,以工艺为主体的工程设计前期和基础设计(初步设计)中的“节能”专篇(章)的编写由工艺主体专业负责编写。
6炼化工艺专业
6.1职责范围
6.1.1负责炼油、化工(含催化剂)和石油化工工艺装置(包括副产品回收装置)、三废处理工艺装置或设施(包括废气、废渣处理和污水汽提)以及催化剂气动输送、储存、装卸设施的工艺设计。
6.1.2负责全厂性中心化验室、试验室、成品化验室、装置分析站的工艺设计。
6.1.3负责工业锅炉房(民用锅炉房及储运工程中定型锅炉房除外)、自备热电站或动力站、工业制冷站、水处理站、全厂性余热回收站、空压站、氮氧站(空分站)、凝结水站的工艺设计。
6.1.4承担上述装置(单元)的技术咨询、设计前期工作。
6.1.5负责编写工程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设计及基础设计(初步设计)阶段的职业病防治专篇(章)。
6.2.1与管道设计专业的分工
5.2.1.1管道及仪表流程图(PID)编制应按以下分工进行。
6.2.1.1.1属于炼化工艺需要(包括开停工、事故处理、吹扫、置换等)的放空、排凝、扫线甩头由炼化工艺专业在PID上绘出;属于配管需要的阀组、高点放空、低点排凝以及汽、水、风等服务管道,由管道设计专业在管道安装图中绘出,炼化工艺专业根据管道设计专业提出的属于配管需要的高点放空、低点排凝等资料,完成最终版PID图。
6.2.1.1.2PID图上的工艺管道的编号、管径由炼化工艺专业填写,管道等级由管道设计专业填写。
管道设计专业必须完全按照炼化工艺专业的PID进行管道设计。
有特殊要求的管道(如对管道的坡度,不允许管道存积液的要求等),炼化工艺专业应在PID图上注明。
6.2.1.1.3异径管位置由管道设计专业根据PID和管道布置的需要来确定。
6.2.1.1.4采样位置、形式及配管要求由炼化工艺专业在PID图上注明。
6.2.1.2管道设计专业根据炼化工艺专业提交的公用工程原则流程图(UFD),进行压力流分支管道规划设计,炼化工艺专业在管道设计专业提交经签署的压力流分支管道上填写公称直径规格,炼化工艺专业再根据管道设计专业提交经签署的压力流和重力流带分支管道草图,完成最终版的公用工程管道及仪表流程图(UID)。
6.2.1.3管道表由炼化工艺与管道设计两个专业合编。
炼化工艺专业负责填写管道编号、介质、起止点、管径、操作参数、隔热要求、吹扫要求、伴热要求、管道类别等数据,管道设计专业填写管道等级代号、设计条件、试验条件、隔热厚度等项。
管道表文件编入炼化工艺专业。
6.2.1.4化验室、环境监测站的设计,分别由炼化工艺、安全环保专业确定分析方法、频次、和监测方法、编写分析化验和环境监测仪器设备表、化学试剂表,提出对分析化验仪器和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及管道的布置要求。
管道设计专业负责布置设计、配管设计,并向有关专业提出设计委托。
6.2.1.5对过程控制与操作有影响的特殊管件,应经炼化工艺专业确认图纸资料并会签。
管道设计专业因管道布置原因需适当放大、缩小管径,应取得炼化工艺专业同意。
6.2.1.6联合装置或独立装置(单元)内设置的一级污水处理设施,由炼化工艺专业完成工艺设计,管道设计专业具体实施。
6.2.1.7炼化工艺专业选型的定型设备的土建基础,由炼化工艺专业提出土建委托资料,需经管道设计专业会签标示基础标高及有关安装定位尺寸后再提交结构专业。
6.2.2与自控专业的分工
6.2.2.1管道及仪表流程图(PID及UID):
炼化工艺专业与自控专业协商优化控制方案,自控专业负责完成控制测量回路、所有仪表编号的绘制,并确认自控专业的内容,管道设计专业在流程图上注明管道等级,炼化工艺专业负责完成其它内容。
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由炼化工艺、自控两个专业双签设、校、审,管道设计专业会签,文件编入炼化工艺专业。
6.2.2.2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的图例符号图中仪表图例符号部分,由自控专业负责绘制。
6.2.2.3工艺开停车顺序要求和紧急联锁停车系统的逻辑框图由炼化工艺专业提出,自控专业负责仪表及系统选型(软件、硬件),并最终完成联锁控制系统的设计。
6.2.2.4炼化工艺专业负责向自控专业和管道设计专业提出可燃及有毒气体的排放条件,现场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检测探头的布点位置由管道设计专业经与炼化工艺专业协商后提出,自控专业负责检测探头及监控系统的选型和安装设计。
6.2.2.5炼化工艺专业负责向自控专业和管道设计专业提出自动分析取样条件及要求,自动分析取样点位置由管道设计专业经与炼化工艺专业协商后提出,自控专业负责自动分析取样器选型、样气预处理系统设计,并提出仪表开孔要求。
6.2.2.6炼化工艺专业应向自控专业提出各类仪表规格书中的工艺条件。
自控专业应确认由制造厂返回的仪表资料中有关调节阀、流量仪表、液位仪表等内容,并向管道设计等专业提出安装委托资料,若引起PID、配管图或设备制造图修改时,由炼化工艺、自控、管道设计、设备等专业作相应修改。
6.2.2.7炼化工艺专业应向自控专业提出设备开口委托条件,明确物料上限、下限及正常工
况时物料的位置。
6.2.3与设备专业的分工
6.2.3.1工艺设备的工艺计算由炼化工艺专业完成,炼化工艺专业要提出主要工艺参数、设备内径、切线高(长)、内件型式、与工艺参数有关的结构尺寸及设备简图。
设备专业在设计过程中,由于结构等原因要调整工艺资料中的要求,应取得炼化工艺专业同意。
6.2.3.2工艺设备表由炼化工艺专业、设备专业共同编制,表中的工艺数据由炼化工艺专业负责计算并填写,表中有关材料、结构、应力、焊接等数据由设备专业填写,两专业双签设、校、审,电气专业(需要时)会签,文件编入炼化工艺专业设计文件。
6.2.3.3对于国家、行业定型的标准设备(如换热器、空冷器等),由炼化工艺专业根据工艺要求直接选用,其它非标设备及附件均由炼化工艺专业向设备专业提出设计委托,由设备专业进行设计。
6.2.3.4炼化工艺专业选用专有技术所有者提供的专有设备制造图时,应向设备专业提供该设备的设计文件,由设备专业提供设备概算资料及土建资料,并完成所需平台、梯子设计。
6.2.3.5炼化工艺专业直接选用其它单位设计的非标设备时,应由设备专业对其结构、强度、选材及经济性进行审查确认,由设备专业提供设备概算资料及土建资料,并完成所需平台、梯子设计。
6.2.3.6工业炉工艺计算(包括工业炉的传热计算、水力学计算、燃料及公用工程消耗计算等)与余热回收系统的工艺计算由炼化工艺专业完成,并提供设计条件,设备专业负责设备设计。
6.2.3.7反应器内的瓷球、催化剂由炼化工艺专业负责选用并在工艺设备中开列,但炼化工艺专业应将与设备设计有关的数据提交给设备专业。
填料塔、板式塔内的传质单元由炼化工艺专业选型、设备专业开料。
6.2.3.8由制造厂负责成套供货的机组中的设备,在工艺设备表中不单独开列与主机配套的设备。
虽为机组配套,但不成套供货的设备需单独开列,其中,定型设备由炼化工艺专业负责选型;非定型设备由炼化工艺专业向设备专业提出委托,由设备专业负责设计。
6.2.3.9生产用锅炉房、热电站、余热锅炉中的定型设备,由炼化工艺专业选型,非标设备由炼化工艺专业提出条件,设备专业设计。
6.2.3.10设备的采购说明书、请购单、订货技术文件等采购文件由设备选型专业负责编制,并负责提出报价评审意见。
需要时,相关专业参加。
6.2.3.11工艺设备数据表中的工艺数据由炼化工艺专业负责计算并填写;数据表中有关材料、结构、应力、焊接等数据由设备专业填写,两专业合签,数据表文件编入炼化工艺专业。
6.2.4与机械专业的分工
6.2.4.1通用的泵、鼓风机、压缩机由炼化工艺专业负责设备选型与计算,机械专业负责机械密封系统及材质的选型设计。
在改造项目中,当出现设备订货和设备底座不符时,由炼化工艺专业提出要求,管道设计专业会签,机械专业作设备底座变更设计。
6.2.4.2大型泵、鼓风机、压缩机等(具体情况在项目开工会上明确)由炼化工艺专业提出
工艺参数与推荐型式和制造厂,绘制与工艺及外部公用工程系统相关的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编制管道表;机械专业负责设备选型,编写询价书,汇总各专业对制造厂报价书及制造厂图纸资料的评审意见交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接受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委托与制造厂进行技术联系,并负责对随机所带压力容器进行审查。
如需要在随机所带压力容器上加梯子平台,由机械专业负责设计,如制造厂没有提供机组内部的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包括润滑油、密封油、冷却水等系统),该图由机械专业负责绘制。
6.2.4.3烟气轮机由炼化工艺专业确定工艺操作参数,绘制与工艺及外部公用工程系统相关的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编制管道表;机械专业负责主机部分、配套阀门的设计和主机齿轮箱、驱动机的选型与配置,以及机组内部的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包括润滑油、密封油、冷却水等系统),同时,机械专业应根据主机组的成套厂提供的设计资料,向有关专业提供设计条件。
6.2.4.4压缩机、鼓风机、泵、机电设备、烟气轮机数据表,由炼化工艺专业与机械专业共同编制,表中的设备型号由设备选型专业填写,工艺数据由炼化工艺专业填写,结构、材质等其它数据由机械专业填写,炼化工艺与机械专业双签设、校、审,电气专业会签,文件编入设备选型专业。
6.2.5与电气专业的分工
6.2.5.1炼化工艺专业应负责向电气专业和管道设计专业提出爆炸及危险场所条件表,由管道设计专业在装置(单元)设备平面布置图上标注出危险气体释放点位置提交电气专业,由电气专业编制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炼化工艺专业参加讨论并会签。
6.2.5.2炼化工艺专业应提出需静电接地的工艺设备及管道的工艺设计条件,由设备专业和管道设计专业向电气专业提出要求,由设备专业负责设计设备上的接地端头(金属接地板),电气专业负责由设备接地端头至接地干线及接地体的设计。
6.2.5.3工艺设备、机、泵设计及选型中,炼化工艺专业负责填写设备表中的型号、工艺数据,对配套电动机等电气设备的电压等级、型式(同步或异步)、防爆要求、防护等级以及大容量电动机的起动电源倍数等影响供电系统的参数,由电气专业负责填写并会签。
变频调速等特殊机泵电动机的配套设备,由炼化工艺专业提出要求,电气专业负责设计。
6.2.5.4大型电动机(≥200KW)供电型式由两专业共同协商确定。
电动机的散热与通风设施,由电气专业提出委托资料,经炼化工艺专业会签后交管道设计等相关专业设计实施。
6.2.5.5需要电伴热的管道、设备,炼化工艺专业提出维持温度的要求,管道与设备电伴热分别由管道设计专业和设备专业负责选型,并向电气专业提出供电要求,电气专业负责供电设计及伴热电源设计。
7储运工艺专业
7.1职责范围
7.1.1负责全厂性油品储运、全厂性燃料油、燃料气系统及化学药剂系统等设施(单元)的全部工艺设计,主要包括:
a.油(气)罐区、油泵房(棚)、油品计量站、化学药剂设施;
b.油品调和、添加剂、装卸、装桶(瓶)及罐车洗涤设施;
c.可燃气体回收,油气回收及火炬设施;
d.需独立设置的氮气储运设施。
7.1.2负责下列储运工程的全部工艺设计:
a.油库及输油管道工程;
b.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燃气储存及输送工程;
c.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燃气灌装、汽化、输配设施及汽车加油(气)站。
7.1.3负责储运单元内化验室的设计。
7.1.4负责储运工程项目设计前期文件和基础设计文件中的“职业病防治”专篇(章)、“节能”专篇(章)的编写。
7.2与其它专业之间的分工
7.2.1与自控专业的分工
7.2.1.1管道及仪表流程图(PID及UID):
自控专业负责完成控制测量回路、所有仪表编号、所有仪表图例符号的绘制,并确认自控专业的内容,管道设计专业在流程图上注明管道等级,储运专业负责完成其它内容。
流程图由储运工艺、自控两专业双签设、校、审,管道设计专业会签,文件编入储运工艺专业。
7.2.1.2工艺开停车顺序要求和紧急联锁停车系统的逻辑框图由储运工艺专业提出,自控专业负责仪表及系统选型(软件、硬件),并最终完成联锁控制系统的设计。
7.2.1.3储运工艺专业应负责向自控专业和管道设计专业提出可燃及有毒气体的排放条件,现场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检测探头的布点位置,由管道设计专业经与储运工艺专业协商后提出,自控专业负责检测探头及监控系统的选型和安装设计。
7.2.1.4储运工艺专业负责向自控专业和管道设计专业提出自动分析取样条件及要求,自动分析取样点位置由管道设计专业与储运工艺专业协商后提出,自控专业负责自动分析取样器选型、样气预处理系统设计,并提出仪表开孔要求。
7.2.1.5储运工艺专业应向自控专业提出各类仪表规格书中的工艺条件;自控专业应确认由制造厂返回的仪表资料中有关调节阀、流量仪表、液位仪表等提供给储运工艺和管道设计专业,并向管道设计等专业提出安装委托资料。
若引起PID、配管图或设备制造图修改时,由储运工艺、自控、管道设计、设备等专业作相应修改。
7.2.1.6储运工艺专业应向自控专业提出设备开口委托条件,明确物料上限、下限及正常工况时物料的位置。
7.2.2与管道设计专业的分工
7.2.2.1管道及仪表流程图(PID)编制应按以下分工进行。
7.2.2.1.1属于储运工艺需要(包括开停工、吹后、置换等)的放空、排凝、扫线甩头由储运工艺专业在PID上绘出;属于配管需要的阀组、高点放空、低点排凝以及汽、水、风等服务管道由管道设计专业在管道安装图中绘出。
储运工艺专业根据管道设计专业提出的属于配管需要的高点放空、低点排凝等资料,完成最终版PID图。
7.2.2.1.2PID图上的工艺管道的编号、管径由储运工艺专业填写,管道等级由管道设计专业填写。
管道设计专业按照储运工艺专业的PID进行管道设计。
有特殊要求的管道(如对管道的坡度,不允许管道存积液的要求等),储运工艺专业应在PID图上注明。
7.2.2.1.3异径管位置由管道设计专业根据PID和管道布置的需要来确定。
7.2.2.1.4采样位置、形式及配管要求由储运工艺专业在PID图上注明。
7.2.2.2管道设计专业根据储运工艺专业提交的公用工程原则流程图(UFD),进行压力流分支管道规划设计,储运工艺专业在管道设计专业提交经签署的压力流分支管道上填写公称直径规格,储运工艺专业再根据管道设计专业提交经签署的压力流和重力流带分支管道草图,完成最终版的公用工程管道及仪表流程图(UID)。
7.2.2.3管道表由储运工艺与管道设计两个专业合编。
储运工艺专业负责填写管道编号、介质、起止点、管径、操作参数、隔热要求、吹扫要求、伴热要求、管道类别等数据,管道设计专业填写管道等级代号、设计条件、试验条件、隔热厚度等项。
管道表文件编入储运工艺专业。
7.2.2.4化验室、环境监测站的设计,分别由储运工艺、安全环保专业确定分析方法和监测方法、编写分析化验和环境监测仪器设备表、化学试剂表,提出对分析化验和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及管道的布置要求。
管道设计专业负责布置设计、配管设计,并向有关专业提出设计委托。
7.2.2.5对过程控制与操作有影响的特殊管件,应经储运工艺专业确认图纸资料并会签。
管道设计专业因管道布置原因需适当放大或缩小管径,应取得储运工艺专业的同意。
7.2.2.6在储运单元内设置的一级污水处理设施,由储运工艺专业完成工艺设计,管道设计专业具体实施。
7.2.2.7储运工艺专业选型的定型设备的土建基础,由储运工艺专业提出土建委托资料,需经管道设计专业会签标示基础标高及有关安装定位尺寸后再提交结构专业
7.2.3与设备专业的分工
7.2.3.1工艺设备的工艺计算由储运工艺专业完成,储运工艺专业要提出主要工艺参数、设备内径、切线高(长)、内件型式、与工艺参数有关的结构尺寸及设备简图。
设备专业在设计过程中,由于结构等原因要调整工艺资料中的要求,应取得储运工艺专业的同意。
7.2.3.2工艺设备表由储运工艺专业、设备专业共同编制,表中的工艺数据由储运工艺专业负责计算并填写,表中有关材料、结构、应力、焊接等数据由设备专业填写,两专业双签设、校、审,电气专业(需要时)会签,文件编入储运工艺专业。
7.2.3.3对于国家、行业定型的标准设备(如换热器、空冷器等),由储运工艺专业根据工艺要求直接选用;其它非标设备及附件均由储运工艺专业向设备专业提出设计委托,由设备专业进行设计。
7.2.3.4填料塔、板式塔内的传质单元由储运工艺专业选型,设备专业开料。
7.2.3.5由制造厂负责成套供货的机组中的设备,在工艺设备表中不再单独开列与主机配套的设备。
虽为机组配套但不成套供货的设备需单独开列,其中定型设备由储运工艺专业负责选型,非定型设备由储运工艺专业向设备专业提出委托,由设备专业负责设计。
7.2.3.6设备的采购说明书、请购单、订货技术文件等采购文件由设备选型专业负责编制,并负责提出报价评审意见。
需要时,相关专业参加。
7.2.3.7工艺设备数据表中的工艺数据由储运工艺专业负责计算并填写;数据表中有关材料、结构、应力、焊接等数据由设备专业填写,两专业合签,数据表文件编入储运工艺专业。
7.2.4与机械专业的分工
7.2.4.1通用的泵、鼓风机、压缩机由储运工艺专业负责设备选型计算,机械专业负责机械密封系统及材质的选型设计。
在改造项目中,当出现设备订货和设备底座不符时,由储运工艺专业提出要求,管道设计专业会签,机械专业作设备底座变更设计。
7.2.4.2大型泵、鼓风机、压缩机等(具体情况在项目开工会上明确)由储运工艺专业提出工艺参数与推荐型式和制造厂,绘制与工艺及外部公用工程系统相关的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编制管道表;机械专业负责设备选型,编写询价书,汇总各专业对制造厂报价书及制造厂图纸资料的评审意见交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接受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委托与制造厂进行技术联系,并负责对随机所带压力容器进行审查。
如需要在随机所带压力容器上加梯子平台,由机械专业负责设计,如制造厂没有提供机组内部的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包括润滑油、密封油、冷却水等系统),该图由机械专业负责绘制。
7.2.4.3压缩机、鼓风机、泵、机电设备规格表由储运工艺专业与机械专业共同编制,表中的设备型号由设备选型专业填写,工艺数据由储运工艺专业填写,结构、材质等其它数据由机械专业填写,储运工艺与机械专业双签设、校、审,电气专业会签,文件编入设备选型专业。
7.2.5与电气专业的分工
7.2.5.1储运工艺专业负责提出需静电接地或需设阴极保护(不含牺牲阳极法阴极保护)的工艺设备及管道的工艺设计条件,管道设计专业负责管道上的接地端头,电气专业负责由设备接地端头至接地干线及接地体的设计。
7.2.5.2储运工艺专业负责向电气专业提出和管道设计专业爆炸及危险场所条件表,由管道设计专业在设备并在平面布置图上标注出危险气体释放点位置提交电气专业,由电气专业编制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储运工艺专业参加讨论并会签。
7.2.5.3工艺设备、机、泵设计及选型中,储运工艺专业负责填写设备表中的型号、工艺数据,对配套电动机等电气设备的电压等级、型式(同步或异步)、防爆要求、防护等级以及大容量电动机的起动电源倍数等影响供电系统的参数,由电气专业负责填写并会签。
变频调速等特殊机泵电动机的配套设备,由储运工艺专业提出要求,电气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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