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销售人员的薪酬设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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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销售人员的薪酬设计
摘要:
销售人员的薪酬设计在企业的管理中占据非常重要的位置,也一直是企业管理者所普遍关切但又十分困惑的问题。
文章通过分析销售人员的基本薪酬模式、薪酬设计中存在的基本问题、薪酬设计原则、薪酬设计考虑因素及薪酬与绩效考核的联系等方面,探讨了企业销售人员薪酬设计中的重点注意事项,探讨销售人员薪酬设计的关键要点。
关键词:
销售人员;薪酬设计;薪酬模式
1引言
对大多数企业而言,销售是企业的“生命”,公司的利润来源于营销价值的实现。
用“三分天下有其二”来形容销售队伍对公司的重要性可以说毫不夸张。
所以如何激励和留住销售人员是非常重要的,这样就需要企业能建立一套既能不断激励销售员工又要满足其工作成就感的薪酬制度。
现行的销售人员薪酬结构主要就是“基薪+奖金(佣金)”,看似很简单,但如何确定基薪与奖金在总收入中的比例,奖金按照什么样的标准和周期发放却成为企业管理者和HR们很难抉择的问题。
一套行之有效的销售人员薪酬制度,由很多因素构成。
总的来说,销售人员的薪酬制度设计需要系统把握、专业构建,首先需要明确应对销售人员实行什么样的薪酬模式。
2销售人员基本薪酬模式
在现代的市场中,企业对销售人员实行的基本薪酬模式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五种:
2.1“纯工资制”
“纯工资制”指的是销售人员的工资就是由企业核定给予其的基本工资,不存在与其销售业绩挂钩的工资收入部分。
该薪酬模式设计的依据是平衡企业内部岗位之间存在的相对价值关系。
“纯工资制”能够比较好地体现企业内部的相对公平性,在保障销售人员的收入水平和企业控制自身的销售成本与费用方面具有良好的效果。
但“纯工资制”与销售人员的销售业绩不存在联系,不能够有效调动销售人员主观能动性,且其平均式的分配方式会造成企业销售团队内部出现消极行为,不利于企业销售目标的顺利达成。
2.2“底薪+奖金”
“底薪+奖金”指的是销售人员的薪酬收入由企业按期支付的基本工资和完成一定销售目标的奖金两部分构成。
基本工资的获得是稳定的,奖金是指在销售人员完成初期制定的销售目标之后给予的激励奖赏。
这种薪酬模式的优点是在确保销售人员有保障收入基础上,通过奖金激励为销售人员设定的一系列与企业发展相关的指标,引导其合理的销售行为,促进企业的和谐、持续发展。
但由于该薪酬模式下销售人员的当期销售额与薪酬并不直接关联,会使销售人员对销售额的获得缺乏必要的动力。
2.3“底薪+业务提成”
“底薪+业务提成”是指销售人员的工资收入由企业按期支付的基本工资和与其销售业绩直接挂钩的销售提成两部分构成。
一般情况下,销售越是困难,销售业绩对销售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依赖越大,则相应的销售业务提成比例就会越高。
该薪酬模式在为销售人员生活提供基本保障的同时,对销售业绩良好的销售人员具有很大的激励性,是目前许多企业广泛采用的一种销售人员的薪酬模式。
但是,该薪酬模式会引致销售人员时刻关注自身利益,而忽视了销售团队的凝聚力和企业的整体利益。
“底薪+业务提成”的薪酬模式又可区分为“高底薪+低提成”与“低底薪+高提成”两种薪酬模式。
前者更注重的是销售人员的稳定性,用较高的稳定工资收入稳定销售人员与企业之间的工作关系;后者则以销售人员的工作业绩为导向,以销售人员的业绩核定其绝大部分的工资收入。
2.4“底薪+业务提成+奖金”
“底薪+业务提成+奖金”是指销售人员的薪酬收入由企业按期支付的基本工资、按期根据销售业绩发放的业务提成及完成企业一定销售目标的奖金三部分构成。
该薪酬模式同时综合了基本工资、业务提成和奖金三种报酬的优势,能充分发挥薪酬在调动销售人员主观能动性方面的激励性。
其中,业务提成能激励销售人员追求优秀的业绩,而奖金则会促使销售人员更加关注其销售行为。
但是该薪酬模式在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薪酬管理成本,增加了薪酬制度操作的专业性,并且销售额的核定、业务提成率、奖金发放率等方面的核定也存在较大的困难。
2.5“纯业务提成制”
“纯业务提成制”也叫佣金制,指的是销售人员的工资收入没有固定的部分,全部由浮动工资部分组成,即由销售人员一定比例的业务提成构成。
该薪酬模式的优点显著,激励性很强、操作简便,维护成本低。
但是在该薪酬模式下,销售人员面临着全部的销售风险,一旦受经济和市场因素影响,其收入会非常不稳定,并且此种情况下销售人员会受经济利益驱使,热衷于进行有利可图的交易,为了其个人的短期收益甚至会出现损害企业形象及长远利益的情况。
同时,该薪酬模式还会导致销售人员之间的恶性竞争,削弱了销售队伍的稳定性和凝聚力。
以上五种薪酬模式都各有其优劣势,在什么情况下采用何种薪酬模式,一般要考虑销售人员的素质和企业销售的产品。
一般情况下,稳定收入较低而浮动收入较高的薪酬模式,比较适合具有丰富的销售经验、个人能力较强的销售人员;稳定收入较高而浮动收入较低的薪酬模式比较适合暂时经验不够,但有销售潜力的销售人员,并且对销售队伍的建设比较有利。
3.销售人员薪酬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3.1销售人员薪酬体系不规范、透明性差、弹性差、内部欠缺公平性
企业没有形成明确、规范的、为员工所周知的薪酬体系和薪酬管理制度,而所谓的各种薪酬标准仅仅是约定俗成而已,而且模糊不清。
3.2激励缺乏时效性
企业的经营环境瞬息万变,销售员工的工作环境也存在不确定性,其销售业绩受除自身努力因素的影响外,还受其他一系列因素的影响。
如果企业采取一成不变的薪酬制度,势必会挫伤员工的积极性。
此外,很多企业的激励还比较滞后,不能及时给予员工绩效的反馈。
3.3企业重视销售人员的物质激励,忽视非物质因素激励
米尔科维奇指出,薪酬除了物质外还包括与工作相关的其他非物质奖励。
但从目前的销售人员薪酬的各种计提方式,可以看出销售人员的激励主要还是低级物质激励,难以满足员工的高层次的需求。
3.4过分强调对销售人员的个人激励,忽视对销售团队的整体激励
如今很多企业的销售采取团队工作的形式,但空有形式,在薪酬制度的设计上,仍偏重于强调对销售人员的个人激励,还是崇尚、鼓励个人英雄主义,而忽视对团体的激励。
4.应对措施
4.1薪酬体系应规范、透明、具有弹性、内部公平
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参照“安利”的做法。
“安利”之所以能取得巨大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它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
安利采取多层直销的方式,对销售人员制定了一整套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尤其是其销售奖金制度的设计,被奉为经典。
在这套体系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是一种层层相扣的,具有激励性而又不至于导致惰性的制度。
在指导手册里,确定了奖励标准,写明了与各销售额相对应的奖金额,对全体销售人员都一视同仁。
由于事先确定了奖励标准,员工会根据这些标准来明确自己的努力目标,觉得自己有奔头。
由于标准明确、公开,员工会根据其他同事所有的头衔来判断同事的薪酬,做到心中有数,也会觉得公司薪酬制度是公平的。
4.2注重激励时效性
根据斯金纳的强化理论,如果行为结束之后能马上跟随一个反映,则会提高行为被重复的可能性或者减少行为的发生。
所以,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将结果告诉销售人员,能够得到更好的激励效果,而非等到月末或者一个项目结束时,才向销售人员反馈其绩效。
此外,正如在销售人员工作的特殊性中提到的,销售人员的工作绩效还要受诸如产品特点、产品的季节性、产品生命周期等因素的影响,所以企业的薪酬体系应考虑各种因素,应时而变。
4.3注重员工各个层次需求的满足,物质奖励和非物质奖励并行
根据马斯洛的需求理论,我们明白薪酬激励应根据不同的人采取不同的奖励,满足员工在不同时期的不同需求。
和其他岗位的员工一样,工资、奖金奖励作为物质奖励,只能满足员工的衣食住行,较低层次或中间层次的需求,而较高层次的需求,如受人尊敬和自我实现的需求却难以得到满足。
4.4科学管理销售团队
现在很多企业都采取销售团队的形式。
有效的销售团队的薪酬管理,对于激励销售队伍实现企业的营销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但目前的状况是企业空有团队的形式,而在薪酬激励方面没有实质的变革。
我们应认识到,一个团结合作的销售团队给企业带来的收益往往比销售团队中的个人的业绩更好,企业在对销售队伍进行薪酬设计时必须考虑如何激励才能使整个销售团队的业绩最大化,而不是销售团队中个人的业绩最大化。
所以,要达到这个目标,就应把个人的收入和团队的收入结合起来。
我们把团队薪酬看做是基于团队绩效决定团队成员薪酬的可变薪酬体系,也就是说企业对销售团队整体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团队整体薪酬的依据,对团队进行奖励,奖金在团队内部进行第二次分配,但不是由领导一个人说了算,而是在领导的带领下开展奖金分配决议的会议,由成员自己决定奖金如何分配,因为成员自己最清楚在工作的努力程度和对目标的贡献大小。
5.如何设计销售人员的薪酬
在明确了销售人员的基本薪酬模式和薪酬设计中存在的基本问题,企业在设计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时,还需遵循以下的薪酬设计原则和考虑以下的薪酬设计因素:
5.1销售人员薪酬设计的原则
5.1.1目标一致原则
在销售人员的薪酬设计中,必须统筹考虑企业的整体销售目标,通过合理的薪酬导向,引导销售人员的销售行为始终沿着企业的既定销售目标和销售策略前行,在促进销售人员的健康成长同时,有效实现企业的整体销售目标
5.1.2有效激励原则
企业需保证销售人员得到有效的薪酬激励,同时,销售人员有效激励的薪酬水平必须参考市场销售人员的收入水平,薪酬水平的高低选择,以有效激励销售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并不侵蚀企业利润为基本要征。
5.1.3成本与费用控制原则
企业销售人员的工资支出和薪酬制度维护成本必须控制在一定的限度内,要在企业年度的成本与费用预算之内。
5.2销售人员薪酬设计考虑的因素
5.2.1企业或产品的生命周期阶段
一个企业和它的产品都有其生命周期,从创立期、快速发展期、步入成熟期、再到衰退期,企业应根据每个生命周期阶段制订不同的销售目标,并实行不同的薪酬模式。
如新产品上市时,因为存在产品销售的不可预期性,销售人员面临的销售风险会很大,在这种情况下,宜采用“纯工资制”或是“底薪+奖金”的薪酬模式;当产品获得市场的认可后,销售人员面临的销售风险降低了,而企业更关注提高产品的市场份额,此时宜采用“底薪+业务提成”;在产品获得足够的市场份额后,品牌将会发挥巨大的销售效应,此时拟采用“底薪+业务提成+奖金”的薪酬模式。
5.2.2企业或产品的目标市场
针对产品不同的目标市场,应根据目标市场的特点,对销售人员选择不同的薪酬模式。
一般情况下,如企业将目标市场锁定在高端客户群,那么企业就应需要获得具备优良素质与形象的销售人员,而此类销售人员的薪酬宜采用“高底薪+低提成”的薪酬模式;如企业将目标市场锁定在一般大众,这种情况下将会更加注重销售人员的销售技巧,因而宜采用“低底薪+高提成”的薪酬模式。
5.2.3销售人员的现实需求
针对不同类型的销售人员的现实需求,采用不同的薪酬模式。
如是新进的销售人员,不熟悉市场业务,为提高其安全感和归属感,可采用“纯工资制”;当销售人员逐步熟悉销售工作后,为提高其工作主观能动性,可采用“底薪+业务提成”;对销售业绩优秀,开发和维护市场能力较强的销售人员,给与工作的稳定性和激励性能够有效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可采用“高底薪+低提成”的薪酬模式;而对保障性要求较低,对激励性需求很高的销售人员,拟采用“低底薪+高提成”的薪酬模式。
此外,进行销售人员薪酬设计时还需考虑企业所处行业及竞争状况、企业的发展战略、企业的实力、企业文化等因素,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选择适合的薪酬模式。
5.3销售人员薪酬设计与绩效考核的结合
在销售人员的薪酬方案设计中,绩效考核与薪酬的关系是重点,绩效考核指标及相应权重的确定非常重要。
若企业未选择合适的业绩指标,而仅以销售额作为考核销售人员业绩的惟一指标,将会导致销售人员的短期化行为,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若企业想使销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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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 人员 薪酬 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