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建筑工程施工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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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建筑工程施工图
扬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
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
意见书编号:
10161-(2012)219
项目名称:
滨江一号北7号楼(变更)
审查机构:
扬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
颁书日期:
2012年05月17日
江苏省建设厅制
扬州市现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受你单位委托,我机构对你单位报送的滨江一号北7号楼(变更)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了审查,形成审查意见附后。
请你单位会同相关单位认真修改、调整,并在七个工作日内将修改回复意见(含变更图纸,一式五份)送我机构复审。
二O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审查机构公章)
(附7页审查意见)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滨江一号北7号楼(变更)
建设单位
扬州市现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鼎新路南侧,周庄河路西
建筑面积
24463.65M2
建筑总高度
67.7M
建筑层数
地下1层地上21层
耐火等级
二级
场地类别
Ⅲ类
抗震等级
三级
人防等级
——
基础形式
桩基
结构体系
框架剪力墙
送审日期
2012-05-08
勘察单位
江苏长江机械化基础工程公司
资质等级
甲级
设计单位
常州市规划设计院
资质等级
甲级
审查意见
审查范围
本次审查不包含:
无。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
违反国家及地方节能建筑设计标准和节能要求的情形
本工程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基本齐全,节能设计存在不符合《强制性条文》和强制性标准的问题,设计应整改完善,并报我中心复查。
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意见表
建筑专业:
(一)违反“强条”之处:
1、居住建筑部分,未交代东南西向遮阳构造,节能专篇中仅交代设置“外遮阳”,计算书中交代计算结果和百页遮阳,但是未选构造做法。
设计不符合DGJ32/J71-2008第5.4.1-1表个的规定。
(二)无违反“强标”之处:
(三)其它:
1、设计应有相关的冷桥部位的构造和窗小面构造。
电气专业: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无违反“强标”之处。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1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0
审查人
何伯海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15
审查人
丁渝靖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18
日期
审查人
节能专项审查号
2012.05.17
审查人
节能专项审查号
(建筑)专业审查意见
(一)违反“强条”之处:
1、居住建筑设计应交代无障碍住房的设计。
设计不符合DGJ32/J26-2006第7.4.1条规定。
(二)违反“强标”之处:
1、设计商业部位高度13.4米,住宅电梯、公寓电梯相邻地坪距离大于11米,其间应设置安全门。
设计不符合《规划建筑景观》第9.6.6条规定。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1、应考虑成品房住房开发的规定,符合苏政办发【2011】14号文件规定;应考虑消防设施、周界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楼宇对讲系统(含门禁系统)、家庭防盗报警系统(含紧急求助装置)、电子巡更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及治安值班等设施
2、应有总平面,表示的消防扑救场地位于地下车库的顶板,应符合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3、住宅设计飘窗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方式不正确,应围绕飘窗布置。
4、阳台应考虑晒衣架;楼梯踏步应设置防滑措施;素土夯实应交代压实系数。
5、设计说明中地下室地面做法,应与室内装修表中一致。
设计人
倪涛涛
专业负责人
高封镇
审核人
吕晔
注册师
执业印章号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1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1
审查人
何伯海
认定证书号
10161-1007
日期
审查人
认定证书号
2012.05.17
(结构)专业审查意见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1、局部抗浮计算不满足要求。
GB50007-2002中3.0.2-6条和GB50009-2001中3.2.5-2条。
(二)违反“强标”之处:
1、B区位移比不满足GB50011-2010中3.4.3-1条。
2、A区连梁腰筋不满足JGJ3-2002中7.2.26-4条。
3、A区塔楼部分下面几层边梁与柱中心线之间偏心距大于柱在该方向宽度的1/4,不满足JGJ3-2002中6、1、3条要求。
(应在平面注明)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1、部分框架梁靠悬挑梁连接,传力不合理。
2、甲级桩基应按规范要求提供桩检测报告。
3、桩基部分应按JGJ94-2008中3、1、3条和扬州市(管桩)要求进行计算水平力验算。
4、该工程高层部分与裙房层差异大且基础形式不同,应在塔楼与裙房处基础注明变形协调处理方法。
5、后浇带应明确类型和浇筑时间。
6、标准组合下桩最大反力相差近一倍,布桩是否合理要核对。
7、未对沉降差进行计算并应对计算结果进行分析和判断。
设计人
张东
专业负责人
周玉明
审核人
赵向前
注册师
执业印章号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1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3
审查人
赵万珂
认定证书号
10161-S1005
日期
审查人
认定证书号
2012.05.17
(抗震)专业审查意见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违反“强标”之处:
1、位移比不满足GB50011-2010中3.4.3-1条要求。
2、B区裙房局部收进不满足GB50011-2010中3.4.3-2条。
3、应补充斜交方向最大地震作用计算GB50011-2010中5.1.1-2条。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1、B区裙房部分框架,主楼剪力墙,整个结构应按框架-剪力墙结构计算复核。
2、核算部分大柱箍筋体积配箍率是否满足GB50011-2010中6.3.9条要求。
设计人
张东
专业负责人
周玉明
审核人
赵向前
注册师
执业印章号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0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3
审查人
赵万珂
认定证书号
10161-S1005
日期
审查人
认定证书号
2012.05.17
(给排水)专业审查意见
(一)违反“强条”之处:
1、消防水箱进水管口最低点与溢流边缘间隙小于150mm。
不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3.2.4C条规定。
(二)违反“强标”之处:
1、热水系统未分区,静压大于0.45MPa。
不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3.3.5条第1款规定。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1、排水立管检查口未按要求隔层设置。
2、使用作废图集。
99S304
3、住宅部分局部喷淋系统原理图中未表示。
设计人
刘翼秋
专业负责人
张国云
审核人
刘光远
注册师
执业印章号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1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1
审查人
孙润
认定证书号
10161-W1001
日期
审查人
认定证书号
2012.05.17
(电气)专业审查意见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无违反“强标”之处。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1、公寓带洗浴卫生间内部分插座设在0~2区内,应修改。
2、一至三层二次设计的应急照明应要求带蓄电池。
一层7~9轴与B轴处门厅应增设应急照明。
3、地下一层消防联动控制平面图6轴与N轴处配电间缺非消防电源切断相关内容。
设计人
陈小龙
专业负责人
张岩
审核人
张爱江
注册师
执业印章号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0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0
审查人
丁渝靖
认定证书号
10161-E1005
日期
审查人
认定证书号
2012.05.17
(暖通)专业审查意见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违反“强标”之处:
1、缺多联机综合能源效率值,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32/J96-2010第4.4.12条文规定
2、暖施-7/14中,跨越建筑伸缩缝处缺防火阀。
见GB50045-95第8.5.3、4条文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1、地库平时通风时,对应的主风管其风速过高。
2、缺公寓厕所排风系统
设计人
傅健
专业负责人
冯弦
审核人
于林堂
注册师
执业印章号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0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2
审查人
刘悦
认定证书号
10161-H1003
日期
审查人
认定证书号
2012.05.17
审查综合意见
一、送审资料基本齐全,设计深度基本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二、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各专业存在不符合《强制性条文》的问题共计4条,不符合应执行标准的问题共计10条。
三、设计应按各专业审查意见整改,待我中心复查合格后予以通过。
审查项目负责人(签字):
审查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O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注:
此意见书一式四份,建设单位二份,审查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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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 建筑工程 施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