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处工作职责修改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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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处工作职责修改版
第一篇:
园林处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园林绿化处工作职责
1、承担辖区内公共绿地、公园的建设、养护及管理工作;
2、承担园林绿化科学研究工作。
工作人员职责
姓名:
王国防职务:
主任
1、主持园林绿化处全面工作;
2、负责拟定年度园林绿化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绿地管护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管护标准,搞好绿地卫生;
5、承担辖区内公共绿地、公园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6、具体负责海盛路、阳河路、南湖路、渤海路、黄河路及社区绿化公司绿地管护的监管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姓名:
王宾职务:
工作人员1参与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工作规划,协助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2、参与绿地管护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管护标准,搞好绿地卫生;
3、负责收集园林绿化相关资料,并做好园林统计工作;
4、具体负责海宁路、河宁小区、处级楼、海康路、育兴路、河滨路等绿地管护监管工作;
5、负责城市绿化苗木修剪、病虫害防治技术指导工作;
6、承办本处日常事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篇:
园林处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主管局的工作部署,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做好2016年的园林绿化工作,特制订如下工作计划:
一、 内强素质,外塑形象。
1.加强园林绿化管理队伍建设;
2.加强管理园林基础建设;
二、 加强学习,夯实理论根基。
1.组织全体干职积极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敏锐性。
2.组织全体干职学习园林绿化相关条例及业务知识,科学有效地做好我市的园林绿化工作。
三、 做好园林绿化精细化管护工作
抓好关键环节。
(1)灌溉浇水及时到位,吸取去年大旱的经验,做好无浇灌设施绿地的抗旱工作准备;
(2)病虫害防治采取新举措。
本着“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上半年对市区行道树和绿地组织全面药物喷洒,有效控制植物病虫害发生和蔓延。
强化细节管理。
(1)加强绿化施工管理,规范施工行为。
严格按照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园林绿化工程实施全过程的工程质量管理,提高绿化种植成活率,确保城市绿化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2)认真做好市区广场、公园绿地的清扫保洁,及时更换、维修被损坏的园林设施及健身器材。
(3)对踩踏较为严重的绿地及时进行整理、修复、补种,及时清理绿地内的杂草和白色垃圾,确保绿地整洁、美观。
四、 创新绿化思路,打造特色城区。
城区各节点、绿地内因地制宜摆放及种植花卉、花灌木。
公园、广场、主干道入口等十几处节点摆放一串红、羽衣甘蓝、三色堇、蝴蝶兰、雏菊等季节性花卉;
对城区景观节点及主要干道实施了花卉种植摆放,增植花灌木栀子花、月季、倭海棠、茶梅等,基本达到路路有景、四季有花。
五、全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第三篇:
2014园林处工作总结
沙湾县园林处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在县委、政府和住建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处各项工作扎实推进,队伍战斗力不断增强,管护质量不断提高,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逐渐形成,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日益浓厚。
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4年主要工作:
(一)、抓建设,重养护,园林绿化有了新发展
1、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的实施春季绿化改造工程,投资112万元先后完成广场东、西路、西环路、桃园路、凯旋路等处的绿化改造工程,种植红叶李、红王子锦带等灌木25万株,花卉30万株,乔木150余株;完成了凯旋广场原旱喷及检察院周边绿地的绿化改造,种植灌木1万余株,花卉10万余株;完成115省道绿化补植工作,栽植灌木1万株,花卉10万余株;秋季又完成街道、广场绿化补植工作,共栽植各类乔木600多株,使园林景观更加整洁美观。
2、加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进一步提升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水平。
一是全力做好花卉培育工作,分10批次地培育万寿菊、一串红、非洲凤仙、石竹等10余种草花和宿根花卉40万株,为县城的广场、街道的美化提供了足够的苗源。
二是根据我县城市绿化管护现状,对我处所管辖的道路、广
场绿化实行三级管理,制定了《绿地养护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沙湾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和标准》等具体考核标准,按照“定人、定岗、定责”的管理原则,严格落实除草、浇水、整枝修剪等各个养护环节考核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做到从严管理,奖惩分明,有效提升了绿地管护质量和景观效果。
全年完成草坪修剪6次,灌木修剪8次,行道树修剪3次,完成花带除草松土5次,完成树木春尺蠖、蚜虫、红蜘蛛等的防治工作5次。
三是加强广场公共设施维护,对座椅、景观灯、垃圾箱等公共设施,逐项检查,及时维修,做到功能完好、无人为弄脏、无损坏。
同时做好广场清扫保洁和绿地日常管护工作,增加清扫、拖洗次数,做到一日两清扫全日保洁,保证了广场日常卫生干净、整洁,广场综合服务功能明显改善。
3、坚持依法治绿,园林绿化成果不断巩固发展,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提高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的能力。
加大对各种违法毁绿案件的查处力度,第一时间到达毁绿现场,做好毁绿情况调查与现场堪查工作,全年共处理破坏花草树木、园林设备等损绿毁绿事件180多起、处理因交通肇事导致绿化损坏事件6起,收回赔偿款2万余元。
并开展了夏季摊点侵绿、清理违规绿地广告牌等专项整治行动。
还借助“沙湾新视点”、“新广行风热线”等节目实时宣传园林绿化工作,为市民了解园林、关注绿化
提供平台,利用“城建动态”、“群众路线简报”等各种信息平台编写反映园林绿化建设信息70多篇,倡导全民爱绿护绿意识。
(二)、抓党建,强班子,队伍战斗力不断增强
一是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树立和增强干部队伍事业心、责任感的大事来抓,以创建学习型组织为目标,全面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
组织学习了全国“两会”精神、县委十一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了大讨论,撰写心得体会、读书笔记,有力地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冬季举办了为期15天园林绿化知识培训班,邀请经验丰富专家和单位技术骨干授课,从园林绿化养护、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花卉栽培等方面知识进行全面讲解,使广大干部职工对园林绿化知识有了更深刻的了解,提升了做好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能力。
二是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中央、自治区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丰富党课内容。
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涉及单位重大决定、开支等事项均由班子集体民主讨论决策决定。
全面落实党务公开工作,深化党务公开制度,狠抓各
个环节的落实。
加快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党员的发展、培训、教育工作,今年来有1名党员按期转正。
三是坚持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定期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支部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与党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亲自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对重点工作直接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严格落实财务制度,强化公务接待等公用经费管理及公车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没有私设小金库和违反财经纪律现象。
四是工青妇工作有序开展,通过实施目标化管理,使计划生育和工、青、妇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我处整体工作的推进发挥了积极有效作用。
五是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要内容,聚焦“四风”突出问题,联系工作实际,扎扎实实抓好了思想发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建章立制等各项规定动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六是扎实推进“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选派9名驻村干部开展活动,单位领导亲自带队,多次到共建村队黄
家庄村实地了解情况、安排部署工作,投资5万余元完成“三民”工作驻点村村委会办公室的绿化美化工作以及体育器材的购置工作,慰问该村贫困户2人次。
(三)、抓作风,强制度,内部管理不断增强一是修改完善了考勤、材料采购、车辆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和办法,建立与工作绩效挂钩的绩效考核制度,积极倡导“团结、求实、廉洁、高效”的优良作风,大力弘扬埋头苦干、乐于奉献、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敬业精神,充分调动了全体职工的积极性,推进园林绿化管理再上新台阶。
二是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明显,积极组队参加上级各项文体比赛,认真开展“爱心一元捐”、“阳光助学”、“我们的节日”、“庆三八”、“道德讲堂”等活动,为形成团结一致、奋勇争先的氛围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三是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了民族团结演讲比赛、趣味运动会、声讨5.22暴力恐怖事件等活动,增强广大共产党员、各族干部群众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四是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和综治维稳工作,严格落实双人值班、值班检查、交接登记、来访登记等制度,强化安全维稳责任制。
深入开展矛盾纠风排查化解和信访接待工作,加大了对社会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确保将不稳定因素和矛盾化解在基层,为建设平安沙湾、打造休闲之都
打下坚实的基础。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活动,加大冬春季广场、片林防火以及仓库防火、防盗工作排查力度,积极消灭火灾隐患,确保了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存在问题及不足
一是资金投入不足,绿化养护经费严重不足,已成为制约绿化养护工作的关键因素。
例如没有高空作业车,对行道树修剪只能采取爬梯的方式,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也影响景观效果。
每年的绿化面积不断增加,但养护人员没有增加,造成人员少,工作量大,管护不精细。
二是市民绿化保护意识还有待提高,偷盗花卉,损坏、践踏绿地现象时有发生。
特别是供电、供气、市政、电信等部门施工的影响,不同程度地造成了树木的损伤和景观效果的破坏,使苗木的补植量增大,既增加了养护经费,又增加了养护难度。
三是生产绿地面积不足,不能实现绿化苗木的自给,对绿化工作持续发展不利。
三、2015年工作计划
1、绿化改造提升工程,做好现有道路改造工作,明年计划对伊宁路实施改造,栽植花灌木及宿根花卉,提高城市绿化档次。
2、城市景观道路工程,按照城市规划需要,坚持高起
点规划设计、高标准建设做好新修北京路、迎宾路、上海路的绿化建设。
3、完善各项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加强绿化管理工作考核,在绿化养护管理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建管分离、管养分离”,严格按照管护标准定期组织考核评比,通过对广场、街道绿化的考核检查,达到日常管理精细化的目的,从而提高管护质量。
4、加强对单位、庭院绿化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使更多的单位成为“花园式单位”,最大限度地扩展绿化空间,增加绿地面积,提高我县总体绿化水平。
5、加强园林队伍建设。
继续抓好专业人才培养,适时组织对有关专业人员业务培训,大力培养一批懂业务、会管理的骨干力量,汲取先进的管理方法及专业技术,以提高我县园林绿化的品位和档次。
沙湾县园林处
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第四篇:
园林处小结
园林处2011年工作小结
为响应自治区“天山杯”创建工作,搞好我县城市绿化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绿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一方面全力以赴打好“天山杯“攻坚战,另一放面重点做好公共绿地、防护林的绿化美化、以及育苗基地建设,加强树木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现将目前工作小结如下:
1、分成3个小组对全县城市道路绿化面积进行统计;
2、对全县范围内进行单位附属绿地及居住区绿地进行调查。
额敏县建成区面积18.8平方公里,共计辖区人口21万人,县城常住人口8万余人,流动人口2万余人,建成区绿地面积274.3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297.45公顷,绿地率14.58%,绿化覆盖率15.81%,人均公共绿地5.36平方米,现有育苗基地50亩一座,育苗25万余株。
3、对全县古树名树统计挂牌;
4、切实落实养护队岗位考核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和管护任务,促进园林处各项工作步入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的开展,并按照考核制度每月15日开展小结会议、30日进行总结会议。
促进园林处各项工作步入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的开展,如除草、松土、施肥、修剪、卫生、病虫害防治、设施维护等具体管护内容和效果,有一个指导性的衡量标准或衡量规范。
为全面提高园林处绿化养护管理水平,有1
效的降低风、雨、旱、雪、寒等灾害对园林植物造成的损坏,保护我县绿化成果,
5、根据我县道路绿化现状,为打造一路一景观特色,提升我县街道园林景观,打造当地园林特色,完成了迎宾路道路绿化工作;
6、完成街道、防护林树木枯枝修剪、枯树清理、及各绿地街道树木补植工作;
7、完成街道、公园花卉摆放、种植工作;
8、继续花卉的培育工作;
园林处将在县委、政府和建设局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加强绿化管理和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园林绿化档次。
将额敏县县城打扮成一个环境优美、绿荫浓浓,适宜人们居住的生态旅游县城而不懈努力。
虽然建立了园林内部管理机制,制定实施了岗位责任和考核制度,但是在工作中存在日常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管理方式简单等不足,需要进一步提高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全面性,使绿化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
额敏县园林绿化管理处
2011年7月30日
第五篇:
园林绿化工作职责
园林绿化局机关各处(室)工作职责
为推动我局机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拟定各处(室)工作职责及办件时限如下:
一、办公室
(一)工作职责
1、负责与上级党委、政府及其各部门,各县(市)区,市级机关各部门办公室的联系。
2、负责全局的新闻宣传和接待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全局重要会议及活动,督办各处(室)办件情况。
4、负责起草局的工作计划、总结等综合性重要文稿,对公文的校核、规范、格式进行把关。
5、负责拟办协调、处理各种通知、函件、请柬。
6、负责全局和局各处(室)各类文件(函)、文稿的登记、编号、印制工作。
7、负责各类文件、电报、重要资料的交换、收发、预处理、传阅、清退、销毁等工作。
8、负责全局、局办公室文件档案的立卷归档、保密和管理工作。
9、负责管理和使用局的印鉴。
10、负责全局政务信息和机关办公自动化管理。
11、负责全局内部行政、后勤等事务性工作。
(二)办件时限
1、凡有明确办结时限的各类公文,无特殊情况,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反馈;急件要坚持“时间服从任务需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根据要求及时办理。
2、无明确办结时限的外来文,涉及一个处(室)的一般性公文,3个工作日内办结;涉及多个处(室)的,应在8个工作日内办结。
3、局下属基层单位的上报请示,一般件,各处(室)应在接件当天办结;特殊件在3-7个工作日办结。
二、法规处
(一)工作职责
1、根据省、市地方性法规,组织全市园林绿化行业完善、完备法规和管理制度;
2、负责办理全局及下属单位相关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等法律事务;
3、负责园林绿化政策法规宣传、依法治市及普法教育工作;
4、负责涉及园林绿化争议的法律事务工作;
5、调查和处理破坏园林绿化的重大事件;
6、承担局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7、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
8、负责信访、局长接待日、“12345”市长热线办理情况;
9、建立和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二)办件时限
1、对全局和局属各单位上报合同审查手续齐全办理时限为5-7个工作日内;
2、“12345”市长热线处理件在收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
3、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时限根据市政府的具体时间完成;
4、重要信访件按《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5、建立和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根据省、市政府相关要求,结合局实际工作办理完成。
三、园林规划建设处
(一)工作职责
1、组织编制昆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镇园林绿化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
2、负责办理全市公园、风景名胜区、风景区建设许可证的审批事宜;
3、负责全市园林建筑工程质量评比;
4、负责全市园林仿古建筑工程市场调查,拟订有关管理办法,并对施工图进行审查;负责市属各公园、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办理全市园林建筑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并对三级以下(含三级)园林建筑施工资质的审批事宜;
6、负责全市园林建筑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7、组织园林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负责园林工程的质检、监理和造价咨询;
8、督促检查建设单位工程合同和监理合同的订立,以及项目计划执行情况;
9、负责工程结算初审、上报;
10、负责局系统内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统计填报;
11、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的管理工作。
(二)办件时限
1、对各单位上报改造、维修等件的办理时限为,收齐按要求上报资料即日起5—10个工作日内。
2、风景区建设许可证申领审查工作时限严格按照《昆明市园林绿化局行政审批工作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四、绿化处工作职责
(一)依法对全市城镇绿化进行行业管理;
(二)组织实施全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镇园林绿化的中、长期规划和计划;
(三)负责办理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的绿地规划、指标的审批事宜;
(四)参与市域范围内园林绿化重大建设项目立项审查;
(五)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古树名木调查并拟订保护、管理措施;
(六)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镇绿化工程规划的审查;
(七)按省建设厅授权负责在我市注册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资质复查;
(八)负责对因城市改造占用绿地和树木砍伐、修枝、移植进行检查的工作;
(九)负责全市城镇绿地系统和树种普查、调查、统计工作;
(十)开展创建“园林城市”、“园林单位”、“绿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活动。
五、风景园林处
(一)工作职责
1、依法加强对全市范围内公园、风景名胜区的行业管理;
2、负责拟订公园、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
3、指导全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发展的技术工作,指导主城区范围内风景林地建设工作;
4、开展创建精品公园、风景名胜区工作;
5、负责公园、风景名胜区内文物古迹、古典建筑管理和古树名木的保护及建档工作;
6、对在公园内举办的各类活动进行审查,做好对外宣传;
7、负责昆明市有游乐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注册登记;
8、指导市公园协会的工作。
(二)办件时限3个工作日内对基层报件提出处理意见,7个工作日内对外单位报件提出处理意见。
六、科技处
(一)工作职责
1、拟订园林科技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计划;
2、负责园林科技信息工作,组织园林绿化科技攻关、技术开发及科技成果的鉴定、推广和应用;
3、承办园林绿化科技成果管理及表彰奖励事宜;
4、组织指导园林绿化科技人员的培训工作;
5、负责园林绿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
6、负责风景园林学会的日常工作和对外科技交流。
(二)办件时限
1、一般报件,3个工作日完成;
2、特殊报件需研究的,不超过15个工作日有答复;
七、财务处工作职责
(一)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
(二)监督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订、执行;
(三)拟订财务收支计划、资金安排使用计划;
(四)负责编报园林系统财务决算;
(五)对局系统内的一切经济活动全过程进行控制、监督、检查、审计;
(六)加强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做好各项资金的核算工作,并对局机关所属单位经费开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
(七)负责本系统内会计人员的资格审查、审验、业务培训指导;
(八)负责局机关经济业务的对外联络、协调、办理。
八、人事劳动处工作职责(含机关党总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事劳动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
(二)围绕全局工作需要,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党管人,用好人的原则,及时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
(三)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基层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工作;
(四)服务于各直属单位,负责指导直属基层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资改革等工作;
(五)组织开展园林绿化职业教育及职业资格培训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局机关公务员招录、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及按政策规定办理离退休人员的各项工作;
(七)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园林绿化、野生动物饲养、古典建筑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八)负责机关和基层单位的党群工作。
包括全局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
(九)负责局属中层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考核;
(十)负责基层单位领导班子的综合管理;
(十一)负责园林系统纪检、监察各项工作;
(十二)落实局党委、纪委的各项决定;
(十三)负责园林系统离休干部、机关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局团委的各项工作;
(十五)做好上级部门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
九、创建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相关工作。
(二)参与制定城市绿地系统及绿地建设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制定主城区园林绿化计划;
(三)负责与国家建设部、省建设厅的对接工作;
(四)配合相关部门对建成区拆临拆违建绿透绿工作进行安排和协调,对建绿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五)承办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十、安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全局安全工作规划和计划;
(二)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治安保卫工作,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及时传达落实各级安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指示,部署全局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不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及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完善档案管理,每季度末向局和市安委会专题报告局系统的安全生产情况;
(四)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活动;
(五)加强事故预防工作,对严重隐患应实行动态管理,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六)加强“锅容特”设备的登记注册、检测检验工作;
(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简报、年中和年终总结;
(八)认真开展有效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对护林防火、古建筑防火、游乐设施安全、职工住宅小区、动物笼舍、施工安全及治安保卫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监察和专项治理,狠抓各类事故隐患的防治,及时纠正“三违”现象,严肃查处“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九)严格伤亡事故的报告和统计制度。
按照上报职工伤亡事故表,做到不隐瞒、不拖延、不漏报伤亡事故。
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局值班室,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力量,迅速采取抢救措施并保护好现场。
严格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原则,依法严肃查处事故,全年伤亡事故处理结案率达100%;
(十)负责全局安全生产的考评、奖惩工作。
十
一、工会工作职责
(一)维护全局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
(二)动员和组织全局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
(三)代表和组织全局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机关和直属各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
(四)不断提高全局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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