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财务制度确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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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财务制度确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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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财务制度确认
赣南中西医结合医院
财务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二部分 会计核算制度
第三部分 日常财务工作内控制度
第一部分
总则
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规范我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我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我院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新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包括总则、会计核算制度、日常财务工作内控制度三部分。
三、我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医院的公益性。
四、我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真实反映财务状况;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五、我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9楼财务部门协同第三方税务师事务所专业机构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部分
会计核算制度
一、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会计核算方法采用权责发生制。
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三、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医院应当按照最新医院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使用最新医院会计制度中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医院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四)医院应规范账务处理,规范票据管理,规范医疗折扣和减免制度,完善原始资料证明。
四、医院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外提供财务报告。
医院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
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医院财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有关附表。
医院应当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报表。
医院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医院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要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五、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六、医院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档案管理、内部会计监督与控制以及相关会计基础工作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医院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除按照本制度执行外,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第三部分
日常财务工作内控制度
第一章收入管理
一、收入是指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收入包括:
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医疗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
1、门诊收入是指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门诊收入等。
2、住院收入是指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等。
(二)其他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业务、科教项目之外的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培训收入、租金收入、食堂收入、投资收益、财产物资盘盈收入、捐赠收入、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二、收入管理要点
1、建立健全收入、价格、医疗预收款、票据、退费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提供服务与收取费用、收入票据保管与使用、办理退费与退费审批、收入稽核与收入经办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保证各项收入的完整和真实(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医院制定的收费标准,按时向财务部门报表,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2、医院门诊、住院收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并切实加强管理,严禁使用虚假票据。
各类收入票据由财务部统一管理。
明确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核销、遗失处理、清查、归档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设立票据登记簿进行详细记录,防止空白票据遗失、盗用。
3、各项收入由财务部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确认、核算收入。
收入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及时结算。
其他任何部门、科室和个人严禁隐瞒、截留、挤占和挪用。
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严禁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
4、各项退费必须提供交费凭据及相关证明,核对原始凭证和原始记录,严格审批权限,完备审批手续,做好相关凭证的保存和归档工作。
第二章支出管理
一、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资金耗费和损失。
支出包括医疗支出、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管理费用和其他支出。
(一)医疗支出,即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辅助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耗用的药品及卫生材料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和其他费用,不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和科教项目收入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
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其他费用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二)管理费用,即医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为组织、管理医疗和科研、教学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医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人员经费、耗用的材料成本、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费用,以及医院统一管理的离退休经费、坏账损失、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利息支出和其他公用经费,不包括计入科教项目、基本建设项目支出的管理费用。
(三)其他支出,即医院上述项目以外的支出,包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及维修费、食堂支出、罚没支出、捐赠支出、财产物资盘亏和毁损损失等。
二、医院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医院规定。
医院的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三、支出管理要点
1、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执行与审核、审核与付款结算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2、各项支出要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
严格按照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核算支出,及时编制支出凭证,保证核算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3、审批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严禁无审批支出。
4、建立重大支出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5、费用报销凭证的规范
(1)报销单填写 :
费用报销单需填写完整:
包括部门、日期、内容、大小写金额、合计数.附件张数、报销人及审批人员的签字;注:
金额处不能留有空格,金额要完整到元、角、分,在财务有借款的需注明。
金额大写要准确:
零 壹 贰 叁 肆 伍 陸 柒 捌 玖 拾 佰 仟 万 亿。
(2)报销原始凭证的要求 :
当事人应充分取得费用的相关单据,如:
合同或协议、合法的票据等,合法(被税务机关认可)的票据,原则上必须是发票才能报销。
(3)可使用的收据:
购农产品及废旧品收入时可用收据入帐。
车费:
所有的车票上都必须注明出发地和目的地,以及乘坐日期。
(4)打车时,燃油费附加的票据也应该有,即凡是报的数额都必须有发票,同时金额有小数位数的,需注明实际支付的金额。
(5)报销车票时,有同行者,必须注明同行者是谁。
(6)其他票据也应同时注明费用的用途及时间,如招待费需注明招待的日期、招待的对象及招待的人数。
(7)摘要栏必须清晰的写明费用的原因及用途。
(8)外出公差的需附有外出公差申请单,公差申请单上需有公司及部门领导审批。
6、货币资金支付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1)支付申请。
用款时应当提交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及计算依据;
(2)支付审批。
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
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3)支付审核。
财务审核人员负责对批准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审核,审核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合规;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收款单位是否妥当等,依法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纪律的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办理。
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经审核无误后再予以签章;
(4)支付结算。
出纳人员根据经过审核的领导已签字,手续齐全的票据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第三章货币资金管理
1、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现金的收支业务。
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实行现金库存限额管理,超过限额的部分,必须当日送存银行并及时入账,不得坐支。
2、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
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3、加强银行存款对账控制。
资金收支必须通过医院账户,并每月定期与银行对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调节不符、长期未达的账项应及时查清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4、加强银行预留印签的管理。
医院财务专用章必须由专人保管;个人印章要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因特殊原因需他人暂时保管的必须有登记记录。
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5、加强对现金业务的管理与控制。
出纳人员每日要核对现金日记帐、核对库存现金、编制货币资金日报表,做到日清月结。
6、建立货币资金盘点核查制度。
随机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是否相符。
不定期抽查库存现金、门诊和住院备用金,保证货币资金账账、账款相符。
一、门诊、住院收款室货币资金的管理
1、收费员将当日收入必须足额上缴出纳员,由收款室负责人打出收入日报汇总表上报财务科,财务科由专人对上报的汇总报表进行审核,制单会计对审核无误的汇总报表进行账务处理。
2、收款室负责人、财务科应分别定期或不定期对门诊收费处进行现金盘点,杜绝挪用现金现象的发生。
3、收费员不得借故不打印病人姓名、科室等,打印项目要准确无误,现金、印鉴、票据要妥善保管。
4、每个收费员必须设计算机密码,并且不定期更换密码,不得随意进入他人程序收费,电脑票据号与发票号必须保持一致。
5、收费员应备规定数额的找零备用金(应根据本医院的实际业务量确定),不得将公、私款混用,不得随意外供或挪用收费款,每日下班前必须将全部现金放入保险柜妥善保管。
二、住院结算处货币资金的管理
1、收费员将当日收入必须足额上缴出纳员,由收款室负责人(兼会计)打出收入日报汇总表与现金进行核对,对审核无误的汇总报表进行账务处理。
2、财务科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住院结算处进行现金盘点,杜绝缴款不及时,挪用现金等现象发生。
3、收款室负责人(兼会计)对每日预收款收据、出院结算凭证票号进行核对检查。
4、月末由收款室负责人(兼会计)与计算机预收款、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进行核对,并与银行对账同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5、办理出院结算人员应备规定数额的找零备用金,不得将公、私款混用,不得随意外供或挪用公款。
应将现金、印鉴、票据妥善保管,每日下班前必须将全部现金放入保险柜。
6、每个办理出、入院结算人员,必须设计算机密码,并且不定期更换密码,不得随意进入他人程序,电脑票据号与发票号必须保持一致。
7、住院病人以转账支票交付预交款的,在办理出院结算时,若有余额必须以转账支票形式(银行规定的转账起点)退回原出票单位,不得退付现金。
三、收款处、住院处退费管理
1、门诊检查,治疗费的退费,必须经相关科室负责人、当事人签字后,方可退费。
2、门诊收费员项目打错需要退费时,必须经收费处负责人核实并签字后,方可退费。
3、住院处预交款的退费、住院病人费用的退费必须经住院处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退费。
第四章财产物资管理
财产物资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库存物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药品管理等,医院财产物资按“统一领导,归口负责”原则,财产物资采购由医院统一进行。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
1.固定资产的标准:
单位价值超过5000元,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设备。
2.固定资产的分类:
⑴房屋及建筑物⑵专业设备⑶一般设备⑷其他类
3.固定资产管理要求
⑴建立健全管理三级帐、卡制度,即财务部门负责总账,财产管理部门负责明细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即台帐。
⑵实行责任制管理。
贵重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交接及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⑶财产物资管理部门与财会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做到账实相符,帐帐相符。
⑷固定资产的购置和修缮要考虑到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要进行科学论证,防止盲目购置,同时对新够进的设备要及时开展成本核算,防止设备闲置,造成资金投资浪费。
⑸房屋修缮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医院审批。
⑹固定资产的转移、转让、出租、出借、捐赠、报废必须先报医院审批,按有关规定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置。
⑺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二、药品及库存物资的管理
1.建立健全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合同订立与审核、采购与验收、采购验收与会计记录、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医院不得由同一科室或一人办理药品及库存物资业务的全过程。
2.制定科学规范的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流程。
明确计划编制、审批、取得、验收入库、付款、仓储保管、领用发出与处置等环节的控制要求,设置相应凭证,完备请购手续、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核对工作,确保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3.建立药品及库存物资请购审批制度。
授予对口管理部门相应的请购权,明确其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审批程序。
4.健全药品及库存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和库存物资由单位统一采购。
对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选择、验收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
纳入政府采购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根据药品及库存物资的用量和性质,加强安全库存量与储备定额管理,根据供应情况及业务需求确定批量采购或零星采购:
(1)确定安全存量,实行储备定额计划控制;
(2)加强采购量的控制与监督,确定经济采购量;
(3)批量采购由采购科室、归口管理科室、财务部、专业委员会及使用科室共同参与,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切实降低采购成本;
(4)小额零星采购由经授权的科室对价格、质量、供应商等有关内容进行审查、筛选,按规定审批。
6.加强药品及库存物资验收入库管理。
根据验收入库制度和经批准的合同等采购文件,组织验收人员对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及时入库;所有药品及库存物资必须经过验收入库才能领用;不经验收入库,一律不准办理资金结算。
7.加强药品及库存物资核对管理。
财务部要根据审核无误的验收入库手续、发票等相关证明及时记账;每月与对口管理科室核对账目,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8.健全药品及库存物资缺损、报废、失效的控制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完善盘点制度,库房每年盘点不得少于二次。
药品及库存物资盘点时,财务人员要参与监盘。
第五章债权和债务管理
1、建立健全债权和债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出纳与会计记录、业务经办与审批、总账与明细账核算、审查与记录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医院不得由一人办理债权或债务业务的全过程。
2、加强债权控制。
明确债权审批权限,健全审批手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的大额债权必须要有保全措施。
建立清欠核对报告制度,定期清理,采取函证、对账等形式加强催收管理和会计核算,定期将债权情况编制报表向医院领导报告。
3、建立健全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和备用金的催收、清理制度,严格审批,及时清理。
(1)务必定期跟农保局、医保局进行纸质对账、盖章确认,后根据对账依据进行账务处理,如有差异及时处理,以免造成跟农保局、医保局帐目差异长期积累带来风险。
(2)对应收款项要及时收回,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呆账,按有关程序报经核准后核销。
(3)个人不得因私借公款。
4、建立健全住院病人预交款、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医疗欠费管理控制制度。
(1)每日进行住院结算凭证、住院结算日报表的核对;
(2)每月核对预收医疗款的结算情况;
(3)加强应收医疗款的控制与管理,健全催收款机制,欠费核销按规定报批。
5、加强债务控制。
要充分考虑资产总额及构成、还款能力、对医院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等因素,严格控制借债规模。
大额债务发生必须经领导集体决策,审批人必须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审批。
6、建立债务授权审批、合同、付款和清理结算的控制制度。
定期进行债务清理,及时清偿债务,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往来帐款管理要点
一、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正确地编制记账凭证。
首先要重视填制记账凭证工作,杜绝不附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
往来账的许多问题都是从记账凭证开始的。
无论是冲账、更正,还是转账调整,都应有外来或自制的原始凭证,哪怕是公函、协议、说明等,要求能正确、全面反映该项账务处理的原因和根据。
二、及时、准确地登记往来明细帐簿,往来科目的设置要灵活掌握,避免相同的业务和单位记到不同往来账中,而造成对账的不便和统计数据的遗漏。
三、往来金额不要随意捏合,应按会计制度要求,每笔经济业务做一笔会计分录,为单位之间核对往来账打下良好的基础。
应杜绝数笔经济业务合做一笔会计分录的现象,以保证按记账凭证登记的是名符其实的明细账。
四、定期核对往来账,做好对账记录。
对账是往来账管理的重要方面。
会计要定期对账,认真填制《余额调节表》,通过核对账目,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而且通过交流,达到往来账核算方法的相互照应,使双方核算更准确、对账更方便。
五、加强往来账的分析。
按会计制度规定,应收和预付款项是医院资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发生的各项债权。
而应付和预收款项又是负债的重要方面,是发生的各种债务。
从往来账的核算来看,可以反映企业的债权、债务情况。
通过往来账的分析,可深刻揭示企业债权、债务所存在的问题,评价其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不良资产、遵照一贯性原则、合理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比例。
六、建立坏账审批制度,严格地避免和控制“呆账”。
对于逾期的应收款及时督促催收。
对长期无人追索的应付款项进行调查,确属不需付的帐款,应报有关领导部门批准,及时进行帐务调整。
为改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往来账的管理对加速资金回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第六章收支结余管理
一、收支结余是指医院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包括:
业务收支结余、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
业务收支结余=医疗收支结余+其他收入-其他支出
其中:
医疗收支结余=医疗收入+财政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医疗支出-管理费用
二、业务收支结余应于期末扣除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后,结转至结余分配,为正数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为负数的,应由事业基金弥补,不得进行其他分配,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转入未弥补亏损。
第七章净资产管理
净资产是指医院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
包括事业基金、专用基金、待冲基金、财政补助结转(余)、科教项目结转(余)、未弥补亏损。
(一)事业基金,即医院按规定用于事业发展的净资产。
包括结余分配转入资金(不包括财政基本支出补助结转)、非财政专项资金结余解除限制后转入的资金等。
事业基金按规定用于弥补亏损,用于弥补亏损的最高限额为事业基金扣除医院非财政补助资金和科教项目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净值。
医院应加强对事业基金的管理,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对于事业基金滚存较多的医院,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应安排一定数量的事业基金。
(二)专用基金,即医院按照规定设置、提取具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
主要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医疗风险基金等。
职工福利基金是指按业务收支结余(不包括财政基本支出补助结转)的一定比例提取、专门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的资金。
医疗风险基金是指从医疗支出中计提、专门用于支付医院购买医疗风险保险发生的支出或实际发生的医疗事故赔偿的资金。
医院累计提取的医疗风险基金比例不应超过当年医疗收入的1‰-3‰
医院应加强对职工福利基金和医疗风险基金的管理,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对于职工福利基金和医疗风险基金滚存较多的医院,可以适当降低提取比例或者暂停提取。
其他专用基金是指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设置的其他专用资金。
专用基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三)待冲基金,即财政补助收入和科教项目收入形成的资本性支出净值。
(四)未弥补亏损,即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亏损。
第八章票据的管理
一、本制度所称票据是指医院进行各种经济活动时,对外出据的收款凭证。
收费票据是医院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二、收费票据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医院其他部门不得自行领购、使用未经财务部门批准的票据。
三、医院应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各种票据。
并按财政部门规定的使用办法、范围使用。
严格区分各种票据,不得混用。
四、财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收费票据的领购、保管、稽核、核销。
出纳、收费人员不得兼管票据的管理、稽核等不相容工作。
五、医院应建立收费票据专用帐簿,分种类登记票据的领购、结存数量,并登记起止号码。
六、票据领用时,经管人和领用人要核对数量、号码后签字。
医院要根据票据的实际使用量,制定领用票据的数量,交旧领新。
七、收费票据不得转让、代开。
开出的收费票据要加盖医院专用章,内容要完整真实。
八、票据使用完后,要有专人稽核。
存根应按会计档案要求妥善保管,保管期满后,要按市财政局订的《财政票据存根核销工作程序》核销。
九、经管人员变更后要按会计移交制度,对票据进行盘点、移交,写出移交清册,经交接双方及监交人签字。
第九章财务检查与监督
一、财务监督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医院的财务活动及相关经济活动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
二、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收入管理的监督、支出管理的监督、资产管理的监督和负债管理的监督等。
三、医院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四、医院聘请税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对医院财务会计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对财务会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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