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发关于中山市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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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发关于中山市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报告
中金办[2011]号
下发关于中山市金融业“十二五”
发展规划的报告
各镇区人民政府: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促进中山市金融业在“十二五”期间持续健康发展,明确我市金融业在“十二五”期间的战略任务和发展方向,指导未来5年的行业发展,依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特制定中山市金融业“十二五”
发展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金融业发展状况
“十一五”时期,中山市金融业得到了较快发展。
金融业规模不断壮大,金融体系逐步完善,金融改革加快推进,金融的集聚辐射功能明显增强,金融业已成为中山现代服务业中的重要产业。
实现金融业增加值65.5亿元,比2005年末增长340%,金融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为9.33%。
(一)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壮大
多元化的银行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
“十一五”期间,引进了汇丰、恒生、东亚3家外资银行和兴业、浦发、招商等7家股份制银行,成立了小榄村镇银行。
至2010年末,中山市共有银行机构19家,形成了以国有银行为主体,中外资股份制商业银行机构并存,村镇银行为补充的银行业服务体系。
证券市场主体不断扩充,全方位的证券服务组织体系初步形成。
“十一五”期间中山引进8家证券机构和4家期货机构,至2010年末,全市共有22家证券期货机构,包括17家证券经营机构和5家期货经营机构。
保险市场主体快速发展,类别齐全、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保险市场组织体系初步形成。
“十一五”期间,中山市保险机构快速发展,至2010年末,全市各类保险公司37家,其中财产保险公司19家,人寿保险公司18家。
(二)金融市场交易规模继续扩大
银行信贷市场规模快速增长。
2010年末,银行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665.35亿元,比2005年净增1534.15亿元,增长1.3倍;各项贷款余额1395.76亿元,比2005年净增916.74亿元,增长1.9倍;实现帐面利润42.57亿元,比2005年净增28.77亿元,增长2.12倍;不良贷款持续实现“双降”,不良贷款余额15.31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11%,分别比2005年减少87.04亿元和下降19%。
证券市场稳步发展。
2010年代理证券交易额3483.5亿元,比2005年净增3200亿元,增长11.2倍;期货交易额达到2893亿元。
保险市场发展迅猛。
2010年保险机构保费收入73.41亿元,比2005年净增52.93亿元,增长2.6倍;保险深度为4%,保险密度为2916元/人,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和1278元/人;全年保险金额累计9961.61亿元。
(三)金融业改革创新成效显著
“十一五”期间,中山市稳步推进金融改革,积极开展金融创新。
石岐、菊城等6家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和银达等6家融资性担保公司相继挂牌成立,成为支持“三农”和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小榄村镇银行获省政府2010年金融创新二等奖,成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金融改革与创新试验的典范;产权交易中心的建立为企业股权融资、资产兼并收购等产权交易业务的有序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农村信用社改革稳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在全省率先推开,保险市场体系的保障功能由城市深入扩大到农村;城乡金融服务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中山市成为全省首批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城市。
(四)企业上市工作获得新突破
资本市场快速发展是“十一五”期间的又一大亮点。
尤其是2010年,棕榈园林、中顺洁柔、达华智能在中小板上市,明阳风电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扩大了中山企业在资本市场的版图。
至“十一五”期末,中山市在境内外上市公司达12家,比“十五”期末新增9家,IPO及增发、配股累计直接募资127亿元,净增120亿元,增长了17倍。
(五)政策支撑体系日益完善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业的发展,出台了《关于加快我市金融业发展的意见》(中府〔2008〕2号)、《关于进一步发展资本市场推动企业上市的意见》(中府〔2007〕63号)、《关于加快保险业发展的意见》(中府〔2007〕116号)、《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细则》(中府办〔2008〕1号)、《关于推动我市企业创业板上市的意见》(中府办〔2009〕59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有效促进了金融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
(六)金融生态环境不断优化
2008年被中国金融生态城市评价委员会评为“第三批中国金融生态城市”,2009年小榄镇荣获全国首个“中国金融生态名镇”称号;2010年,中山获得省政府“金融稳定奖”。
加强了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健全了对失信行为的惩戒机制。
截至2010年末,全市共采集中小企业信用档案10546户,“创建信用村工程”被农信社列入支农的服务品牌。
“十一五”时期中山金融业虽然取得显著成绩,但仍然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金融产业发展滞后。
金融业增加值占GDP和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只有3.59%和9.3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二是融资渠道单一,过度依赖银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比例仍然偏低;三是银行贷款结构不合理,存贷比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四是信用体系、担保体系建设滞后,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存在;五是城乡金融服务二元化结构性仍然矛盾突出;六是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滞后;七是金融高端人才缺乏。
二、“十二五”金融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发展机遇
1、国内经济金融形势为中山金融业发展提供了机遇
目前,全球经济已出现复苏的迹象。
受国际经济环境和国内拉动内需政策的影响,我国宏观经济环境总体趋好,经济复苏势头明显,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趋势不断增强,粤港澳三地经济融合进程加快。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赋予珠三角地区先行先试的权利,广东省委、省政府已经确立广东金融强省的发展定位。
外部环境有利于金融业的持续快速增长。
2、雄厚的经济实力为中山金融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
“十一五”以来,中山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截止2010年末,全市生产总值1826.32亿元,总量继续居全省第五位。
全市常住人口人均生产总值72384元,按同期汇率计算人均已达9109美元。
全市固定资产投资660.37亿元,年均增长14.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581元,年均增长10.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357元,年均增长8.0%。
随着各级政府对民间资本的鼓励与引导,以及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中山的民营企业和居民多年来积累了大量资本。
充裕的民间资本为产业结构升级和金融业进一步发展特别是民间金融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也为金融创新提供了有利条件。
3、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金融业发展带来新机遇
“十二五”是中山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三个一百”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是中山建设广东省产业集群升级创新试点,打造“沿海产业带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珠江口西岸重要的服务业基地”关键时期。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一次深刻的经济变革、调整和转型,预示各行各业都有新的发展空间和需要新的发展模式,将会产生大量新的金融需求,金融业必须为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更为丰富的金融产品和更为广泛的金融服务,未来五年,中山金融业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
4、区域一体化建设为金融业发展带来更广阔的空间
自《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出台后,珠三角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和深化。
2010年初,江门、珠海、中山三地人民银行签定了《珠中江金融合作备忘录》。
该《备忘录》的签署,有利于推进珠中江经济金融一体化,有利于三地金融要素便捷流动,提高三地金融业的综合实力、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金融产业深度合作,加速三地经济融合发展,“十二五”期间中山金融业发展面临更广阔的空间。
5、城乡金融服务一体化改革为金融业发展提供了新契机
《规划纲要》赋予了中山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的历史使命,中山统筹城乡发展必将引起城乡金融需求在结构、形式、规模上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进而成为推动金融部门加快创新的内生动力。
目前,中山市城乡金融服务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已被省纳入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
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中山金融业将展开一系列金融改革和创新探索,一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新型金融工具将不断出现,“十二五”期间,中山金融业发展面临新的契机。
(二)挑战和压力
1、面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带来的挑战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中山金融业的发展带来新机遇,同时也对中山金融服务的模式和效率提出了挑战。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无论是承接产业转移、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还是低碳、循环、绿色经济的发展,无论是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发展理念,还是体制、机制、观念的调整,都将对金融工作提出更多更新更高的要求,都将对未来时期金融政策、措施和经营战略产生重大影响。
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准确的把握和积极的应对。
2、周边地区加快发展带来的挑战
近年来,在广州和深圳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带动下,佛山在南海区设立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金融外包服务初具规模;珠海在横琴新区设立金融创新先行先试区域,享有国家级的优惠政策;珠三角其他城市也竞相出台了促进金融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和相应举措,金融业迎来了新的一轮快速发展时期。
中山金融业发展面临着“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挑战。
3、城乡金融服务一体化改革试点建设面临诸多挑战
城乡金融服务一体化改革为中山金融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但我们要清醒的看到,当前中山城乡金融体制分割、金融资源城乡配置不合理、金融服务向乡镇延伸渠道受阻的局面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根本扭转,金融服务创新支持城乡统筹发展仍面临种种现实约束,如何顺利推进城乡金融服务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将面临诸多挑战。
三、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紧紧抓住广东建设“金融强省”的战略机遇,以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核心,着力加快城乡金融服务一体化建设,整合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全力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逐步实现中山市金融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全面建设“三个适宜”新型城市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二)发展目标
1、金融总量持续较快健康增长
金融业在全市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提高,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40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6%;金融业增加值占GDP和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达到5%和11%;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年均增长率为15%,本外币贷款年均增长率为17%
2、初步实现城乡金融服务一体化
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城乡金融管理服务新体制。
进一步健全金融风险控制、分担、分散与退出机制;建立起资本充足、风险可控、功能完善的城乡金融服务一体化组织体系;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贷款的覆盖面从试点初期的3%提高到10%。
3、金融机构组织体系更趋完善
到2015年,引进2-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完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新增2—3家村镇银行;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增至15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增至12家;探索成立金融控股公司;争取引进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产业风险投资基金、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引进国内知名的金融中介机构。
4、实现证券业和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
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达到50家,IPO及增发、配股累计募集资金达到500亿元,到2015年,实现打造资本市场“中山板块”的目标。
争取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10家以上,各类产业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规模争取达到100亿元;公司债券、中期票据、企业短期融资券有较大增长,基础设施创新型的融资方式有所突破,争取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达到25家,把中山建设成为全省资本市场较为发达的地区。
5、保险业持续稳定增长
保险市场主体不断增加,保险功能不断增强,保险业组织体系日益完善,保险产品日益丰富,保险服务的质量明显提高。
保险费收入150亿元,年均增长率15%,保险深度提高到5%,保险密度达到5800元/人。
6、金融生态环境不断优化
充实、完善企业和个人信贷征信系统,健全社会征信服务体系。
建立有利于全市金融业可持续发展的法制、政策环境,促进社会信用环境不断改善。
到2015年,全市银行机构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以下。
四、主要任务
(一)创建城乡金融服务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
1、创新金融管理服务体制,完善金融组织体系
探索针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模式;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大力培育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组织,鼓励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
2、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信贷联保体系
构建以政策性和商业性担保机构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信用担保体系;探索建立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型信用机制,推进“信用村”建设;创新涉农贷款担保方式。
3、创新抵(质)押融资模式
探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宅基地)和农村房屋产权抵押贷款。
4、完善农业保险体系
加快组建农业风险互助协会;探索建立以互助合作为基础,商业再保险为补充,财政资金支持的农业保险制度,实现农业保险低成本、广覆盖、高效率、可持续发展。
(二)加快发展地方金融机构
1、加快中山农信社改革,促进中山农信社发展成为现代化商业银行
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引进战略投资者,进一步扩大资本规模,提高资本充足率,争取在2011年转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支持农村商业银行立足地方经济、服务于中小企业和广大市民,保持金融总量的持续稳定增长,争取在2015年前进入上市辅导阶段。
2、加快地方金融资源整合,组建金融控股公司
在进一步做强政府控股和参股的证券公司、村镇银行、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同时,鼓励金融机构间依据有关规定相互参股做大,在条件成熟时,探索成立金融控股公司。
(三)打造资本市场“中山板块”
1、加大后备企业培育力度,加快企业上市步伐
进一步完善推进企业上市的优惠政策,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努力降低企业上市成本;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要求,大力培植上市后备资源,2012年前拟上市企业家数突破150家;2015年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达到50家。
2、推进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实施股改,2015年在火炬区注册的高新技术股份制企业突破50家;积极推进火炬区进行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鼓励高新技术企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鼓励企业通过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实现定向融资,满足处于不同发展阶段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需求。
3、创新直接融资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推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打造一批行业龙头和地方蓝筹旗舰公司;促进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定向增发等方式进行股权再融资;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可转债、分离债等形式进行债券融资;积极推动通过划拨国有资产、重组、注资等方式构建企业债券融资平台,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推进中小企业集合债发行工作;积极支持与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生态环境建设等相关的信托股权融资;鼓励保险机构以债权、股权等方式投资我市交通、通信、物流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4、着力发展风险投资,打造资本中山
吸引国内以及国际风险投资机构集聚中山;引导充裕的民间资本组建私募股权投资公司,争取设立私募股权公司10家以上,各类产业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规模争取达到100亿元;做大风险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和融资担保等方式扶持风险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发展;加快发展产权交易市场,完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争取成为珠江口西岸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区域集聚中心。
5、加快市属国有资产证券化,推进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
推动市属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引进战略投资者,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支持市属国有企业通过资本市场IPO上市和增发、配股、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整体上市和做大做强;优化已有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源,成为市政基础设施的市场化融资平台。
(四)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支持经济转型升级
1、积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加大对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中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引导金融资源向现代农业、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项目倾斜;加大对传统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信贷投入;重点支持“三个一百”工程,扶持一批带动作用强、示范效应好、科技含量高的新型工业项目发展;重点支持物流、高端信息技术、文化、旅游、家政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产业的发展。
2、加大对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的信贷投入
探索建立与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的政府投资平台相配套的信贷服务方式;鼓励银行机构发展银团贷款等模式支持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银行机构推出贷款与投融资的综合服务新产品,发行区域性项目债券融资;鼓励银行机构发行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信托债券融资;鼓励发行中长期票据。
3、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高贷款支持比例;建立和完善符合民营企业特点的授信制度,扩大信贷抵押物范围,拓展抵押方式,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租金收入质押贷款、小额循环贷款、无抵押贷款;大力发展银行汇票、贴现等票据业务,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对发展潜力大的民营企业实行贷前辅导;积极为中小民营企业提供结算、理财、信息咨询、电子银行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完善对中小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支持为大型企业生产配件或提供加工、营销等配套服务的中小民营企业。
4、大力发展创业贷款,建设创业型城市
鼓励银行机构开展个人创业和助业贷款,专门支持个人的创业发展,向全民创业型经济延伸;加强对留学生回国创业的信贷支持,对获得市政府资金支持的留学生回国创业计划,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做好小额信贷支持妇女脱贫工作;积极开展大学生创业信用贷款,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五)发挥保险行业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保障作用
1、拓宽保险服务领域,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采取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等方式,将公众责任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发挥公众责任保险在防损减灾和灾害事故处置中的积极作用,健全安全生产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污染责任保险,促进节能减排;推动健康保险发展,完善医疗卫生保险体制;加快发展养老年金保险和医疗补充保险,完善社会保险体制;大力发展货物运输保险和旅游责任保险,促进旅游和物流发展;支持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开展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的覆盖面,降低出口企业收汇风险。
2、发展涉农保险,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体系和农业灾害风险分散机制;推动农村养老和健康保险发展;推进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融资机制。
(六)优化金融资源空间布局
按照空间差异发展的理念,引导金融产业科学布局,形成科学合理、功能完备、结构清晰、辐射力强的城市金融空间新格局。
1、推进东区金融集聚区建设
重点引进成长性好、经营有特色的金融机构和区域性总部,增强辐射带动功能;吸引外资金融机构设立代表处、分支机构;发展金融服务外包,鼓励银行和保险区域客户服务中心、银行和保险区域呼叫中心等落户东区;鼓励国内知名中介机构在东区设立分支机构,实现中介服务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2、推进火炬区科技金融结合实验区建设
争取成为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园区;大力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等各类基金,打造区域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集聚区;探索适应科技企业发展要求的融资渠道、融资方式和担保方式,推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贷款等新的信贷品种;不断探索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模式,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探索研发与高新企业孵化器、风投基金相配套的信贷产品。
3、推进小榄城乡金融服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
支持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小额贷款业务,满足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需求;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和产品服务创新,鼓励开发适应农村经济特点的金融服务新产品;探索设立村镇保险公司;支持设立区域黄金交易中心;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发展,探索设立民营金融集团。
4、推进三乡镇金融支持经济转型升级试验区建设
构建古典家具国内及国际交易平台;利用交易平台融合银行、保险、期货公司、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资源,支持古典家具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建设传统行业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网络平台,推广网络联贷联保等金融创新产品;发展银行为主导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发展乡镇风险投资公司;探索适应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金融创新服务体系。
5、推动珠中江金融合作和区域金融一体化
以通存通汇通兑同城化和信贷抵押登记同城化为突破口,推动珠中江金融服务同城化;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鼓励金融创新探索、引导金融资源配置、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共建金融稳定机制、实现金融信息共享、推进人才培训合作、统筹港澳交流合作等32个方面推动珠中江金融合作。
五、保障措施
(一)领导组织保障
1、提高对金融业的组织领导水平
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各级党政和企业领导干部开展金融知识、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的学习、培训、调研等工作,使更多的经济部门、企业领导干部了解金融、研究金融、关注金融发展,提高运用金融政策和金融手段,扩大融资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经济与金融结合,促进经济发展、企业发展的能力。
2、建立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成立中山市政府金融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金融工作局负责日常工作,其他各相关部门职责明确。
金融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金融业发展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组织协调、指导推动等工作,定期研究和解决金融业发展的重要问题,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制度环境保障
利用中山成为“中国金融生态城市”的有利条件,进一步提高金融风险的防范和管理能力,为金融业发展提供安全的外部条件。
1、优化金融环境
支持人民银行建设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扩大征信系统信息的覆盖范围,提高征信系统信息的更新频度。
同时坚持金融主管部门与司法部门的合作,继续推行金融信用的“红/黑名单”制度,扩大公众对企业和个人信用状况的知情范围,利用市场的信誉机制,特别是对失信行为的惩戒机制,优化社会信用环境。
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加强诚信宣传,建成“人人讲信用”的舆论氛围;开展“金融进企业”和“金融进社区”活动,宣传基础金融知识,提升企业和市民对金融的认知水平。
2、提高防范金融风险的水平
继续完善金融风险预警指标和金融稳定监测指标体系,健全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风险防控预案,形成迅捷高效的风险通报和信息传递网络,增强化解系统性风险和处理金融突发事件的能力。
加大对金融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打击洗钱和非法集资活动,妥善做好有关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工作。
3、完善金融中介服务体系
大力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资产评估、保险代理、信用评级等中介服务机构加快发展,培育知名品牌,为金融市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引导督促金融中介服务行业制定规范的行业规则和从业人员职业规范,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实现金融中介服务行业的规范化管理。
(三)人才队伍保障
根据金融业人才特点,在人才引进、使用、培养等方面创新机制,在较短时间内从根本上缓解中山高端金融人才缺乏的局面。
1、实施人才培养工程
利用本地高校现有的教育基地,并与其他省内外高校合作,形成在职人才的培训机制,为已在岗金融从业人员提供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努力提升市内高等院校办学水平和办学层次的基础上,探索以联合办学、设立分校、创办研究基地等形式加强与国内知名高校、港澳高校的合作,培养高层次金融人才。
2、大力引进金融及相关专业人才
在金融人才的聘用和使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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