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管理高处作业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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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管理高处作业管理规定
辽河油田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辽河油田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控制高处作业风险,确保作业人员生命健康和安全,避免企业财产损失,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1236-2009)及《作业许可管理规范》(Q/SY1240-2009),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进行的作业。
第三条高处作业实行分级管理。
一级:
作业高度在2m(含2m)-5m,由班组(机组)级审批,批准人为班组(机组)长;
二级:
作业高度在5m(含5m)-10m,由基层队级审批,批准人为基层队长(无基层队级,执行三级管理);
三级:
作业高度在10m(含10m)以上,由科级生产单位(项目部)审批,批准人为科级生产单位(项目部)主管领导。
第四条高处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并办理高处作业许可票(对于频繁的高处作业活动,如钻井、井下作业、通信杆路作业、更换路灯等,进行了风险识别和控制,并有操作规程或方案,可不办理高处作业许可票)。
高处作业许可票参见附录A。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辽河油田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及承包商高处作业管理,控股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油田公司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并对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七条油田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八条各二级单位和承包商按要求执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九条员工接受高处作业培训,执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
第三章基本要求
第十条高处作业中的坠落防护应通过采取消除坠落危害、坠落预防和坠落控制等措施来实现。
坠落防护措施的优先选择顺序如下:
(一)尽量选择在地面作业,避免高处作业;
(二)设置固定的楼梯、护栏、屏障和限制系统;
(三)使用工作平台,如脚手架或带升降的工作平台等;
(四)使用边缘限位安全绳,以避免作业人员的身体靠近高处作业的边缘;
(五)使用坠落保护装备,如配备缓冲装置的全身式安全带和安全绳。
如果以上防护措施无法实施,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第十一条高处作业前应进行工作前危害识别,根据识别结果,确定应采取的相关措施。
第十二条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进行相关的教育培训。
患有眩晕症、恐高症、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严重关节炎、手脚残疾、饮酒或服用嗜睡、兴奋等药物的人员及其他禁忌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第四章消除坠落危害
第十三条在作业项目的设计和计划阶段,应评估工作场所和作业过程高处坠落的可能性,制定设计方案,选择安全可靠的工程技术措施和作业方式,避免高处作业。
第十四条在设计阶段应考虑减少或消除攀爬临时梯子的风险,确定提供永久性楼梯和护栏。
在安装永久性护栏系统时,应尽可能在地面进行。
第十五条在与承包商签订合同时,凡涉及高处作业,尤其是屋顶作业、大型设备的施工、架设钢结构等作业,应制定坠落保护计划。
坠落预防计划指南参见附录B。
第十六条项目设计人员应能够识别坠落危害,熟悉坠落预防技术、坠落保护设备的结构和操作规程。
安全专业人员应在项目规划的早期阶段,推荐合适的坠落保护措施与设备。
第五章坠落预防
第十七条如果不能完全消除坠落危害,应通过改善工作场所的作业环境来预防坠落,如安装楼梯、护栏、屏障、行程限制系统、逃生装置等。
第十八条应避免临边作业,尽可能在地面预制好装设缆绳、护栏等设施的固定点,避免在高处进行作业。
如必须进行临边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作业前应预先评估,在合适位置预制锚固点、吊绳及安全带的固定点。
第二十条尽可能采用脚手架、操作平台和升降机等作为安全作业平台。
高空电缆桥架作业(安装和放线)应设置作业平台。
第二十一条禁止在不牢固的结构物(如石棉瓦、木板条等)上进行作业;禁止在平台、孔洞边缘、通道或安全网内休息。
楼板上的孔洞应设盖板或围栏。
禁止在屋架、桁架的上弦、支撑、檩条、挑架、挑梁、砌体、不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第二十二条梯子使用前应检查结构是否牢固。
踏步间距不得大于300mm;人字梯应有坚固的铰链和限制跨度的拉链。
禁止踏在梯子顶端工作。
用靠梯时,脚距梯子顶端不得少于四步,用人字梯时不得少于二步。
靠梯的高度如超过6m,应在中间设支撑加固。
第二十三条在平滑面上使用梯子时,应采取端部套、绑防滑胶皮等措施。
直梯应放置稳定,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
在容易滑偏的构件上靠梯时,梯子上端应用绳绑在上方牢固构件上。
禁止在吊架上架设梯子。
第六章坠落控制
第二十四条如不能完全消除和预防坠落危害,应评估工作场所和作业过程的坠落危害,选择安装使用坠落保护设备,如安全带、安全绳、缓冲器、抓绳器、吊绳、锚固点、安全网等。
第二十五条个人坠落保护装备包括锚固点、连接器、全身式安全带、吊绳、带有自锁钩的安全绳、抓绳器、缓冲器、缓冲安全绳或其组合。
使用前,应对坠落保护装备的所有附件进行检查,坠落保护系统检查清单参见附录C。
第二十六条自动收缩式救生索应直接连接到安全带的背部D形环上,一次只能一人使用,严禁与缓冲安全绳一起使用或与其连接。
第二十七条在屋顶、脚手架、贮罐、塔、容器、人孔等处作业时,应考虑使用自动收缩式救生索。
在攀登垂直固定梯子、移动式梯子及升降平台等设施时,也应考虑使用自动收缩式救生索。
第二十八条吊绳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安装和使用。
水平吊绳可以充当机动固定点,能够在水平移动的同时提供防坠落保护。
垂直吊绳从顶部独立的锚固点上延伸出来,使用期间应该保持垂直状态。
安全绳应通过抓绳器装置固定到垂直吊绳上。
第二十九条全身式安全带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全身式安全带检查清单参见附录D。
安全带应系在施工作业处的上方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
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如净空不足可短系使用。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肩部水平的系挂方式。
禁止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全身式安全带。
第三十条安全网是防止坠落的最后措施。
使用时应按《安全网》(GB5725-2009)进行安装和坠落测试,满足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安全网每次作业使用前,由现场负责人检查磨损、损坏和老化情况,掉入安全网的材料、构件和工具应及时予以清除。
第七章其他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灵便,禁止穿带钉易滑的鞋。
第三十二条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标准规范的吊架、梯子、脚手板、防护围栏和挡脚板等。
作业前,作业人员应仔细检查作业平台是否坚固、牢靠。
第三十三条高处作业应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第三十四条高处作业禁止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工具应有防掉绳,并放入工具袋。
所用材料应堆放平稳,作业点下方应设安全警戒区,应有明显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第三十五条禁止上下垂直进行高处作业,如需分层进行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
30m以上的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有相应的通讯装置。
第三十六条同一架梯子只允许一个人在上面工作,不准带人移动梯子。
外用电梯、罐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
作业人员应沿着通道、梯子上下,禁止沿着绳索、立杆或栏杆攀爬。
第三十七条严禁在六级以上大风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象条件下以及40℃及以上高温、-20℃及以下寒冷环境下从事高空作业,在30℃--40℃的高温环境下的高空作业应按《高温作业分级》(GB/T4200-2008)的要求轮换作业。
第八章高处作业许可票
第三十八条作业负责人应办理高处作业许可票,办理前应准备如下相关资料:
(一)高处作业内容详细说明;
(二)工作前危害识别;
(三)坠落保护计划;
(四)相关安全培训证明和会议记录;
(五)其他。
第三十九条高处作业许可票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
如果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过程中,经确认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作业,应根据作业性质、作业风险、作业时间,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作业许可票的有效期限和延期次数(总的作业期限最多不超过30个工作日)。
超过延期次数的,重新办理高处作业许可票。
第四十条高处作业许可票的审批、延期、关闭及分发具体执行《辽河油田公司作业许可管理暂行规定》。
第四十一条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现场监护人员应及时取消作业,终止相关作业许可票,并通知批准人。
若要继续作业应重新办理许可票:
(一)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
(二)作业内容发生改变;
(三)高处作业与作业计划的要求发生重大偏离;
(四)发现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违章行为;
(五)现场作业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六)事故状态下。
第九章安全职责
第四十二条作业申请人:
(一)是现场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
(二)办理作业许可票;
(三)识别作业风险,熟悉作业内容;
(四)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
(五)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六)组织实施作业;
(七)对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第四十三条作业批准人:
(一)清楚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
(二)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三)清楚安全控制措施;
(四)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五)批准和取消作业。
第四十四条作业人员:
(一)持有经审批有效的高处作业许可票进行高处作业;
(二)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许可票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
(三)在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四)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身体不适,应告知作业负责人,并迅速撤离现场。
第四十五条作业监护人:
(一)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处理异常情况;
(二)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暂停作业;
(三)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四)发生紧急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由油田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本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附录A:
高处作业许可票
附录B:
坠落预防计划指南
附录C:
坠落保护系统检查清单
附录D:
全身式安全带检查清单
附录A高处作业许可票编号:
作业单位
生产单位
作业地点
作业人员
级别
实际高度
作业内容描述:
安全工作方案□有□无
是否附救援预案□有□无
图纸□有□无
图纸说明:
有效期
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安全措施
身体条件符合要求
着装符合工作要求
配戴安全带
30m以上作业配备通讯工具
携带工具袋
设置围栏、警戒线、夜间警示灯
作业点照明充足
员工进行了培训
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
梯子符合安全要求
在非承重物上作业时搭设承重板
员工清楚坠落风险
坠落防护设施
锚固点:
锚固点适当高于肩部
独立于工作面
支撑力﹥每人2268kg
锚固点充足首次上下保护
垂直吊绳:
强度﹥2268kg侧向摆动防护
不用来作平衡
无刃口接触连接/断开保护
水平吊绳:
专业人员设计无磨损
用索人员数量
专门的锚固点钢制滑扣件
有初始松弛度
坠落阻止器:
与救生索匹配有操纵杆
在可用状态安装方向正确
有自锁装置定期检查
安全绳:
不超过1.8m机械钩锁
可手动调节是双重安全绳
有缓冲装置
弹性救生索:
培训已完成高于头部
维护检查计划
末端正确绞接
钩锁:
双锁式钩锁
受压/磨损/变形/弹性检查
制造商认可的方式连接
全身式安全带:
连接部件齐全
完成使用培训
定期检查承载连接不用尼龙
其他事项
坠落净空
有救援方案
坠落摆动隐患消除
作业人员和监护人签名:
本人已了解该作业内容、工序,存在的危害因素,熟知相应的安全措施,在作业过程中我将严格执行。
作业人:
作业监护人:
许可票的审批:
本人在工作开始前,已同工作区域负责人讨论了该工作及相关的安全计划,并对工作内容进行了检查,该工作许可票的安全措施已落实。
作业申请人:
年月日时
本人已同工作执行单位(人员)讨论了该工作及安全计划,并对工作内容进行了检查、确认,我对本工作及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同意作业。
作业批准人:
年月日时
受影响相关方共同签署:
本人确认收到许可票,了解工作对本部门的影响,将安排人员对此项工作给与关注,并和相关各方保持联系。
单位:
确认人:
年月日时
单位:
确认人:
年月日时
许可票的延期:
本许可票延期从:
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本许可票延期从:
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申请人:
年月日时
相关方:
年月日时
批准人:
年月日时
许可票的关闭:
工作结束,已经确认现场没有遗留任何安全隐患,许可票关闭。
申请人:
年月日时
批准人:
年月日时
附录B坠落预防计划指南
坠落预防计划
B.1为了作业人员能够确定工作中所存在的坠落危险,并采取有效的坠落预防措施,防止坠落事故发生,应在作业前制定坠落预防计划。
B.2坠落预防计划应由作业负责人组织编制并在作业中负责执行。
计划中应针对现存及潜在的危害,制定坠落预防措施。
B.3坠落预防计划一旦制定,所有作业人员应得到充分培训,并在作业负责人的指导下实施。
员工有责任向作业负责人反映所有可能造成伤害的不安全行为或状况。
B.4坠落预防计划的任何变更都应经过批准。
坠落预防计划(示例):
作业单位:
作业项目:
__
1工作区域的坠落危险有以下类型:
∙高空升降机;
∙脚手架、梯子;
∙高空平台;
∙深坑、洞口边缘;
∙建筑物、设备边缘;
∙其他。
2防坠落装备至少应包括下列物品:
∙全身式安全带,配有背上定位的D形环;
∙单个或两个带有自锁铆钉挂钩的缓冲减震安全绳;
∙挂钩;
∙尼龙绳;
∙抓绳器。
3检查
所有设备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
一旦发现有缺陷的坠落防护装备,应停止使用,并立即销毁。
4头部保护
在高处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
所有可能伤害头部的危险突出物,均应设置警告标识。
5急救和救援
5.1应根据现场需要,制定急救和救援措施,并事先与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联络,做好救援准备。
如果现场发生坠落事故,应根据伤情选择由兼职医疗救护人员或预定的医疗机构实施救援。
5.2作业单位应备有急救箱,急救箱位于作业人员方便获取的地方,并在作业前上告知所有的作业人员。
6援救人员注意事项
如果发生坠落事故,作业人员应能得到及时的救助或者进行自救,以防止悬空时间过长造成窒息伤害。
应对援救人员、梯子、高空升降机或其他援救设备的可用性进行评估。
附录C坠落保护系统检查清单
C.1锚固点
C.1.1对于需要坠落保护或限位设施的每项任务,作业人员是否知道合适的锚固点?
C.1.2所有锚固点是否能够支撑至少对于固定到上面的每个人各2268kg的负荷;或者,整体坠落保护设施是否具有至少2.0的安全系数,并经过了合格人员的监督?
C.1.3用于全身安全带的所有锚固点是否超过位于肩部高度,用于自行自动收缩式吊绳系统的锚固点是否超过位于头顶?
C.1.4锚固点是否独立于工作表面之外?
C.1.5作业人员是否能从一个位置移动到另一个位置,或者爬上爬下,而不会有坠落机会?
C.1.6如果吊绳、安全绳、或自行自动收缩式吊绳没有永久性地固定到高空作业工人区域的锚固点上,那么在垂直和水平移动期间第一个向上的人员或最后一个向下的人员是否能受到保护?
C.2垂直吊绳
C.2.1吊绳是否按期校验和测试?
是否处在有效期内?
C.2.2吊绳是否具有保护磨损、腐蚀或切割边缘的措施?
C.2.3当作业人员连接到吊绳上或者从它上面脱开时,系统能否提供坠落保护?
C.2.4吊绳是否正确布置,使得作业人员绝对不会需要握住它来进行平衡?
C.2.5与水平段综合在一起的垂直段能否提供连续坠落保护?
C.3水平吊绳
C.3.1整个水平吊绳是否是由合格人员设计和批准的?
C.3.2用于固定吊绳的锚固点是否是专门为水平吊绳而设计的,并接受了评估?
C.3.3用在水平吊绳上的五金件是否由钢制成?
C.3.4绳子或钢丝绳是否没有磨损或腐蚀迹象?
C.3.5绳子或钢丝绳是否具有要求的初始松驰量?
C.3.6作业人员是否获得关于潜在坠落危害的警告通知?
C.4抓绳器
C.4.1抓绳器是否能与将要安装或操作的吊绳相匹配?
C.4.2抓绳器是否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C.4.3抓绳器是否配备有切换杠杆,这允许它变成吊绳上的一个固定锚杆?
C.4.4抓绳器是否配备有锁定机构;它能防止装置的意外打开和随后从吊绳上的脱离?
C.4.5是否合适地标注出抓绳器的“向上”方向,使得设备能够被正确地固定到线路上?
C.4.6抓绳器是否被包括在常规维护程序中?
C.5安全绳
C.5.1安全绳的长度是否短到符合需要;而且在任何情况下,其长度都不会大于1.8m?
C.5.2当希望能够收回安全绳的松驰部分时,是否使用了人工可调的安全绳?
C.5.3如果安全绳带有缓冲器,使用者能否轻易看出缓冲器曾经被伸展过?
C.5.4是否需要双重安全绳?
C.6自动收缩式救生索
C.6.1工人是否受过合适的培训,能正确使用自动收缩式救生索?
C.6.2自动收缩式救生索是否处于常规维护和检验程序之下?
C.6.3绳子端部是否合适地穿绳眼?
(套环眼垫、回复编织环眼、和楔紧装配/套环?
)
C.7弹簧钩
C.7.1是否已经使用了双重锁定弹簧钩?
C.7.2弹簧钩是否按照弹簧钩制造商批准的方式固定到D形环、吊环螺栓、或其他五金件上?
C.7.3是否定期检验弹簧钩有无应力、磨损、扭曲和弹簧故障?
C.7.4弹簧钩布置是否正确,保证它们绝对不会互相连接在一起?
(不得将它们互相连接在一起)。
C.8全身式安全带
C.8.1为具体作业而选择的全身式安全带是否配备有所有必要的附着点(用于坠落保护、工作定位、下降控制、营救或梯子坠落保护系统)?
C.8.2是否定期检查全身式安全带,有无磨损、磨蚀、断裂、缝合?
C.8.3作业人员是否接受过关于全身式安全带/安全带使用和保管的培训?
附录D全身式安全带检查清单
编号:
作业项目
许可票编号
检查人
检查日期
部件
检查内容
是
否
吊带安全绳
被切割或破裂现象
摩擦损坏,特别是有金属件连接的地方
过度拉伸
由高温、腐蚀或溶剂引起的损坏
由腐烂、发霉和紫外线的照射引起的损坏
自动锁扣
锁或钩的变形
破裂或锻件卷曲
磨损
扳扣能自由活动
弹簧的断裂、疲劳、易位
污物(如锈蚀)
D-环
D-环没有变形和损坏
破裂
锻件的搭接是否有问题
扣子和调节件
扳扣完好
螺纹磨损、破损
安全绳
磨损
过度拉伸
高温、腐蚀或溶剂接触而导致的螺纹损坏
发霉和紫外线的照射引起的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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