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处置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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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处置应急预案
水城县丰源煤矿煤矿
现
场
处
置
应
急
预
案
2011年7月2日
第一章矿井概况
一、地理位置
1、交通位置:
整合后的丰源煤矿位于水城县比德乡南东面800m,属个体企业。
矿区地理坐标:
东经105º09′31″~105º10′11″,北纬26º32′30″~26º33′42″。
整合后的采矿权边界共由6个拐点圈定,呈不规则六边形,长1.25~2.20km,宽0.63~0.82km,面积1.4964km2。
工业场地有公路约4km直达乡政府,距六盘水市约42km,水城至纳雍(二级)省道与比德乡相连。
距野马寨电厂仅53km、纳雍电厂30km、水城钢铁厂46km,运输较为方便。
交通位置详见矿区交通位置图。
交通位置图
2、地形地貌:
矿区属高原地形,地形地貌复杂,地形为南部高北部低,最低海拔+1370m,最高海拔+1790m,地形高差约430m。
3、气象
矿区属中亚热带高原型温凉季风气候,气候温和、降水丰富、湿度大,年平均湿度达83%,年平均气温14.1℃,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4℃,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22.5℃,极端最高气温33.5℃,最低气温-12.1℃。
区内年平均降水量为1000~1200mm,最大年降水量为1300mm,最小年降水量为800mm,每年降水分布不均,6~9月为雨季,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77%;11月~次年3月为枯水季节,降水量仅占年降水量的10%。
日照少、东南风多,并有冰雹,暴雨等灾害天气。
4、地震情况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规定,本区地震烈度为6度。
二、地质构造及煤层特征
(一)地层
矿区及周边出露地层由老到新有:
二叠系上统峨嵋山玄武岩组(P3β)、龙潭组(P3l)、长兴组(P3c)和三叠系下统飞仙关组(T1f)。
现分述如下:
1.二叠系上统峨嵋山玄武岩组(P3β)
岩性主要为灰绿色玄武岩,似层状、气孔状、杏仁状,其顶部5m左右为浅灰~灰色凝灰质泥岩或凝灰岩。
出露不全,厚度不详。
与上覆地层呈假整合接触。
2.二叠系上统龙潭组(P3l)
出露于矿区内及外围,为矿区含煤地层,属海陆交互相沉积。
岩性主要由浅灰色、灰色及深灰色,薄至中厚层状细砂岩、粉砂岩、泥质粉砂岩、粉砂质泥岩、泥岩、炭质泥岩及煤组成。
含煤10~20层,其中矿区内可采煤层约7层。
含腕足类及瓣鳃类等动物化石,产大量植物及植物根部化石,组厚286~413m,平均约375m。
与下伏地层呈假整合接触。
3.二叠系上统长兴组(P3c)
长兴组以滨海相沉积为主,岩性主要为灰色薄至中厚层状钙质粉砂岩及粉砂岩,夹灰岩薄层,底部为泥质灰岩。
出露于矿区南部,组厚30~53m,平均厚约45m。
4.三叠系下统飞仙关组(T1f)
岩性主要为灰绿色、灰色、紫灰色、灰紫色薄至中厚层状粉砂岩、泥质粉砂岩、粉砂质泥岩、灰岩等,具波状层理、交错层理,含瓣鳃类及腕足类动物化石。
组内连续沉积,与下伏地层呈假整合接触。
矿区内出露不全,厚度不详。
5.第四系(Q)
主要分布于煤矿低洼处,为灰、褐灰、黄灰色粉质土、砂质土、砾石等,厚约0~25m。
与下伏地层呈不整合接触。
(二)构造
丰源煤矿位于比德向斜南西翼。
地层倾向南东,倾角12~21°,平均为17°。
煤层产状与地层产状基本一致,地层沿倾向有一定的波状起伏。
在矿区内地表发现断层F1、F2。
对矿井开采有一定影响。
区内构造复杂程度类型属中等。
(三)煤层及煤质
1、含煤地层
含煤地层龙潭组(P3l)厚平均约375m,含煤10~20层,其中可采煤层7层,即2、3-1、5、6-1、31、32、33号煤层,可采煤层总厚度平均11.77m,可采含煤系数为3.14%。
2、煤层
矿区主要可采煤层为2、3-1、5、6-1、31、32、33号煤层,现分述如下:
(1)2(K1)号煤层
位于龙潭组上部,上距长兴组约10m,为黑色,块状、粒状,半亮型煤。
煤层厚度为1.80~2.30m,平均为2.01m,结构较简单,顶板为泥质粉砂岩,底板为泥岩,厚度变化不大,属较稳定煤层,全区可采。
(2)3-1(K12)号煤层
位于龙潭组上部,上距2号煤层约11m,为黑色,粒状,半亮型煤。
煤层厚度为0.89~1.30m,平均为1.02m,结构较简单,顶板为泥质粉砂岩,底板为泥岩,厚度变化不大,属较稳定煤层,全区可采。
(3)5号煤层
位于龙潭组上部,上距3-1号煤层约17.6m,为黑色,块状、粒状,亮煤。
煤层厚度为1.20~1.80m,平均为1.53m,结构较简单,顶板为泥岩,底板为泥岩,厚度变化不大,属较稳定煤层,全区可采。
(4)6-1号煤层
位于龙潭组上部,上距5号煤层约16.6m,为黑色,块状、粒状,半暗~半亮型煤。
煤层厚度为0.90~1.40m,平均为1.20m,结构较简单,顶板为粉砂岩,底板为泥岩,厚度变化不大,属较稳定煤层,全区可采。
(5)31(K13)号煤层
位于龙潭组下部,上距6-1号煤层约255m,为黑色,块状、粒状,半亮型煤。
煤层厚度为0.95~1.47m,平均为1.30m,结构较简单,局部含1层泥岩夹矸,夹矸厚约0.10m,顶板为粉砂岩,底板为泥岩,厚度变化不大,属较稳定煤层,全区可采。
(6)32(K14)号煤层
位于龙潭组下部,上距31号煤层约9m,为黑色,块状、粒状,半暗~半亮型煤。
煤层厚度为1.10~2.14m,平均为1.50m,结构较简单,局部含1层泥岩夹矸,夹矸厚约0.10m,顶板为泥质粉砂岩,底板为泥岩,厚度变化不大,属较稳定煤层,全区可采。
(7)33(K15)号煤层
位于龙潭组下部,上距32号煤层约20.70m,下距峨嵋山玄武岩组约25m,为黑色,块状、粒状,半亮型煤。
煤层厚度为1.70~2.40m,平均为2.10m,结构较简单,顶板为粉砂岩,底板为泥岩,厚度变化不大,属较稳定煤层,全区可采。
综上所述,矿区2、3-1、5、6-1、31、32、33号煤层结构均较简单,均为较稳定煤层,均为全区可采煤层。
3、煤的物理性质特征
2号煤层:
黑色,块状、粒状,半亮型煤,细条带状结构,以参差状断口为主,部分为棱角状及阶梯状断口,玻璃光泽。
3-1号煤层:
黑色,粒状,半亮型煤,细~中条带状结构,贝壳状、参差状、阶梯状断口,似金属光泽。
5号煤层:
黑色,块状、粒状,亮煤,细~中条带状结构,以参差状断口为主,部分为阶梯状断口,玻璃光泽。
6-1号煤层:
黑色,块状、粒状,半暗~半亮型煤,细~中条带状结构,以参差状断口为主,部分为棱角状断口,玻璃光泽。
31号煤层:
黑色,块状、粒状,半亮型煤,条带状结构,参差状断口,玻璃光泽。
32号煤层:
黑色,块状、粒状,半暗~半亮型煤,细~中条带状结构,贝壳状、参差状、阶梯状断口,玻璃光泽。
33号煤层:
黑色,块状、粒状,半亮型煤,条带状和线理状结构,参差状、阶梯状断口,沥青光泽。
硫分较高的煤层中多含透镜状、瘤状、浸染状黄铁矿,硫分低时含散晶状黄铁矿。
4、矿井充水因素分析
(1)地下水
根据矿区内煤层赋存情况、地层产状、开采中顶板管理等情况,开采中产生的冒落带高度和导水裂隙高度可依据《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12719-91)。
将来矿山的开采过程中,主要可采煤层以上层段虽然富水性弱,但其内的地下水将直接进入矿坑,而成为矿床充水的直接因素,采空塌陷影范围未触及P3l间接顶板充水含水层,故其内地下水对矿床的充水会产生影响;采矿低于间接底板含水层p3c地下水位以下时,其内地下水将会沿破碎带、岩溶带及临界隔水带等处向矿坑充水。
(2)生产坑道及老窑积水
矿区内煤层浅部有零星的生产坑道及老窑,积水客观存在。
将来矿山采掘过程中,生产坑道水和老窑水都有可能进入矿井成为未来开采过程中矿床充水因素。
(3)大气降水
大气降水是测区内各含水岩组地下水的主要补给来源,矿井涌水量将随大气降水强度变化而变化。
一般情况下,雨季时涌水量增大,枯季时涌水量变小;若开采过程中,采空塌陷影响至地表,大气降雨可通过地面塌陷、地裂缝等通道进入矿井,使矿井的涌水量瞬间增大。
矿床水文地质勘查类型:
矿区地下水最低标高1370m,矿区可采范围内煤层大多位于当地最低侵蚀基准面(1370m)之上。
根据现行规范的划分标准,各煤层水文地质勘查类型定为第三类第一、二亚类第二亚型,即以岩溶含水层充水为主、顶底板进水为主、水文地质条件中等的岩溶充水矿床。
预计矿井正常涌水量60m3/h;最大涌水量136m3/h。
根据计算结果,矿井未来涌水量为60~136m3/h,总体上看,矿井涌水量较小,水文地质条件不复杂,但随着矿井开采深度的增加,应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勘探和巷道的探放水工作。
主要可采煤层以上层段虽然富水性弱,但含水层可能通过断层破碎带或隔水层底板采煤裂隙带进入煤层,成为煤矿床的直接充水含水层。
对矿井的开拓开采有一定的影响。
矿方应加强水害防止工作。
5、瓦斯等级
贵州省煤炭管理局文件,黔煤生产字[2008]1504号,《对六盘水市煤矿2008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批复》;相对瓦斯涌出量为34.21m3/t,属高瓦斯矿井。
建议矿井加强瓦斯压力、含量、梯度等参数收集,按规定定期进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
6、煤层突出危险性、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鉴定结论
煤与瓦斯突出情况
矿井未作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根据黔安监管办字[2007]345号文件,水城县属于煤与瓦斯突出矿区。
矿井按有突出危险设计。
随着开采深度的加大,煤层瓦斯涌出量也会相应增长,易形成瓦斯积聚,必须严加防范。
煤尘爆炸性
2010年01月25日贵州省六枝工矿(集团)恒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实验室对丰源煤矿2、3-1、5和6-1号煤层进行了煤尘爆炸性鉴定,根据提交的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丰源煤矿2、3-1、5和6-1号煤层均有煤尘爆炸性,2006年8月贵州省六枝工矿(集团)恒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实验室对丰源煤矿31(K13)、32(K14)号煤层进行了煤尘爆炸性鉴定,根据提交的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31号煤层有煤尘爆炸性,32号煤层无煤尘爆炸性,2009年11月贵州省六枝工矿(集团)恒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实验室对丰源煤矿33(K15)号煤层进行了煤尘爆炸性鉴定,根据提交的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33号煤层有煤尘爆炸性。
本设计按煤尘爆炸危险性进行设计。
煤的自然倾向性
2010年01月25日贵州省六枝工矿(集团)恒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实验室对丰源煤矿2、3-1、5和6-1号煤层进行了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根据提交的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丰源煤矿2、3-1、5和6-1号煤层均属三类(不易自燃),2006年8月贵州省六枝工矿(集团)恒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实验室对丰源煤矿31(K13)、32(K14)号煤层进行了煤层自燃倾向等级鉴定,31、32号煤层均不易自燃,2009年11月贵州省六枝工矿(集团)恒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实验室对丰源煤矿33(K15)煤层进行了煤层自燃倾向等级鉴定,33号煤层不易自燃。
由于矿井一采区开采为下煤组的31、32、33号煤层,本设计暂按三类不易煤层进行设计。
但建议煤矿在生产过程中应采取防止煤层自燃的措施,以防发生煤层自燃事故。
并加强通风和采空区管理,防止煤层自燃发火,注意对煤层自燃发火期的观察和记录。
四、丰源煤矿井上、下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分析
丰源煤矿煤矿是一个以生产原煤为主的国有控股煤矿,现有从业人员270人(下井职工人数为170人),作业地点主要在井下,具有作业场所潮湿、阴暗而且狭窄;开采技术复杂,生产环节多,受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多种自然灾害的威胁,由于各种自然和人为的不安全因素多,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存在着冒顶片帮、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火灾、放炮伤害、易燃易爆物品爆炸、提升运输事故、井上下电气着火、触电伤害、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压力容器爆炸及着火、井上下人员中毒和窒息伤害、地面地质灾害、全矿井下停电停风事故、井下场所瓦斯积聚或超限,其它事故伤害等事故的潜在危险。
第二章事故应急组织抢险指挥系统
一、应急指挥机构
总指挥:
章洪光(矿长)
副总指挥:
李东兴(工程师)、王建军(生产副矿长)
张军(安全矿长)、蔡兴海(机电副矿长)
成员由采掘队、通风安全科、机电科、调度室、物质供应部、保卫科等负责人及成员组成。
指挥部公室设在矿调度室,调度室主任黄仕毕兼任办公室主任,根据各类事故抢险救灾应急工作的需要,成立个专业组。
l、井下抢险组:
组长:
张军(安全副矿长)
成员:
方祖清、房租和、陈显胜、王召宝、邓忠文、
吴玉怀、徐朝义、周启方、邓用悝等有关安全生产成员
2、地面后勤组:
组长:
曾荣军
成员:
熊志明、王国兴、王兴国、李洪江等有关后勤人员
3、善后组:
组长:
芮麒
成员:
蔡兴海、邓用海、杨国平、李少烈、王德芳等有关工会、调度主任等人员
二、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1、指挥领导小组:
(1)负责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订;
(2)组建应急救援专亚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
(3)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2、指挥部:
(1)发生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2)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3)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4)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3、矿井发生重大事故的抢救
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矿法人、矿长、工程师、安全生产副矿长等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
在矿长未到之前,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
如果矿长对抢救事故的全面指挥工作不能有效地领导,矿法人有权予以撤换,并及时指派能胜任的人员负责指挥,并授以全部权力和责任。
4、处理事故过程中,各有关人员的职责:
矿长:
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
在矿总工程师、公司总经理、公司总工程师和矿山救护队队长的协助下,制订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工程师:
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
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订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生产副矿长:
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人员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及材料,:
并由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救护队队长:
对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援救和事故处理;安全副矿长:
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以及按照《规程》规定对抢救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
通风科长:
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制度,注视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有关班组长:
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内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带领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将在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矿值班调度员:
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山救护队、矿长、工程师、以及矿其他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传达矿长的命令;通知值班电话员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的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
考勤和矿灯、自救器发放室负责人:
应根据入井人员的挂牌和领取的矿灯灯号,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对没持有经指定的副矿长签发的入并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并在井口必须严格检查,制止入井;
材料供应负责人:
及时准备好必需的抢救器材,并根据矿长的命令,迅速送到指定地点:
机电科负责人:
根据矿长命令,负责保证主要压风机,排水泵、空气压缩机、提升绞车、抽放泵等的开停情况。
保卫科科长:
负责事故抢救牙口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五、各类事故发生后的汇报程序
(1)发生重伤、死亡事故(1—2人),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即利用最近处的电话或其它方式报告区(队)长,同时,报告矿调度室及值班矿领导;矿调度室应立即报告矿长,矿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抢救人员和财产、保护现场。
并根据《贵州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的规定,逐级上报。
(2)发生重大事故时,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员必须迅速利用最近处的电话向矿调度汇报,说明事故的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等情况,并迅速向事故可能波及的区域线出警报。
矿调度接到电话后,应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矿值班领导立即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迅速到矿调度集合,并立即根据《贵州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的规定,逐级上报。
本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启动由总指挥决定。
第三章、各类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抢险措施
一、矿井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后应急抢险措施:
1、立即成立以矿长为总指挥的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后首先听取挡日矿值班矿领导汇报事故的有关情况,并根据汇报的情况继续组织撤人、停电、保证主要通风机、压风机的正常运转。
2、通知事故灾区和可能影响区域的施工单位、矿灯房将当班入井人员和升井人员的名单报指挥部,以便分析灾区人员数量及分布,同时通知医院准备抢救伤员,并通知企管科和物质供应部准备救灾材料,矿车队和运输工区准备运送救灾材粗和受伤人员。
3、由总指挥指定一名矿领导负责签发入井许可证,并通知矿灯房:
没有入井许可证的人员一律不得发放矿灯和自救器,安排人员在主风井口设岗,没有入并许可证的人员一律不准入井。
4、成立并下应急救援指挥部厂井下救护基地由安全矿长担任组长,负责传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只取“上传下达”的作用,如遇紧急情况时可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扣理,但必须及时向地面指挥部汇报。
同时落实井下救护基地所需要的通迅设备、救护器材等。
5、当矿山救护队到矿后,按照救灾方案部署救护队进入灾区引导人员撤退;将伤员救到并下救护基地或其它安全地点进行现场急救后,送到地面或医院;对井下的受困人员必须采取一切司寸亍的方法与其联系,并立即向指挥部汇报,采取可行的措施进行援救。
6、救援指挥部根据救井下灾情报告,及时将抢险救援人员作适当的调整,确保井下抢险的需要,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7、井下撤出人员和抢救人员完成后,总指挥要及时命令救护队对灾区进行侦察工作,掌握灾情性质、影响范围、灾区的通风与瓦斯等灾情,并安排救护队员在相应的地点,监视灾情变化。
8、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矿的相关技术人员提供抢险救灾的方案、所需资料及图纸;并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编制相关的措施及图纸。
9、抢险救灾过程中应采取一切措施扑灭火源,尽快恢复通风系统,排除灾区,内的有毒有害气体和烟雾,确保灾区有足够的新鲜空气补给。
10、组织有关单位对受灾巷道进行清理,确保退路畅通。
11、进风巷道的人员全部抢救完后,如回风的人员无法抢救时,可制定相应的措施实行反风抢救回风巷道的人员。
12、发生连续爆炸时,必须认真掌握爆炸的间隔时间,利用爆炸的间隔时间对灾区的人员进行抢救或封闭灾区;其间必须安排救护队的相关人员对灾区进行观察。
13、护队人员按指挥部的要求沿进风方向以最短路线进入灾区了进行侦察和抢救。
14、进入灾区人员必须随时注意巷道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前进;且在发现无风或微风的巷道时除救护队人员外其余人员严禁进入。
15、所有入井人员前必须佩带自救器和便携式瓦检器,救护队员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及舒生器。
16、救护队员进行侦察时必须安排一个小队,且每小队不少于6人,以一条直线排列与巷道两帮呈一定的夹角,且遍布巷道全断面慢慢搜索前进。
17、在攀爬过程中所有人员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掉矸或浮货滚落伤人。
18、救护队侦察人员必须对所侦察的巷道内的顶帮及瓦斯情况进行考察,并将情况汇报指挥部。
19、救护队必须安排相关人员对灾区范围内的水情进行监控,并随时向指挥部汇报。
20、抢险救灾过程中,任何人发现火源时,必须立即采取一切方法灭火,防止二次爆炸,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
2l、抢险救灾过程中,所有的入井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并按指定的路线行走,未经指挥部的同意不得进入其他区域。
22、恢复送电前,必须经瓦检员检查送电区域的有害气懒度,确认不超限,向救灾指挥部汇报后,指挥部按照先送风后送电的原则,下令指挥送电地点。
23、发生事故后,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一切火源并降低瓦斯浓度,预防产生二次爆炸。
24、为防止瓦斯、煤尘爆炸事故蔓延,除恢复通风系统、切断事故区域的电源外,还要有计划地排放发生事故时积聚的有毒有害气体。
二、矿井发生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时应急抢险措施:
1、迅速撤退灾区人员和抢救遇难人员。
2、切断通向的灾区电源。
3、对充满瓦斯(二氧化碳)的主要巷道应加强通风,并迅速将高浓度瓦斯(二氧化碳)直接引到回风道中排出矿井。
4、迅速恢复正常通风和清理突出的煤(岩),并备齐处理事故所必需的设备和材料。
5、排放高浓度瓦斯的井口附近,必须严格清除烟火和切断电源,严禁人员通行。
6、处理事故前,必须恢复通风系统,保证正常通风。
及时排出瓦斯。
7、处理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渐清理和修复被破坏的巷道。
三、矿井发生火灾时应急抢险措施
1、迅速查明并组织撒出灾区和受灾区域的人员,积极组织救护队抢救遇难人员。
同时探明火区地点、范围和发火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火灾、瓦斯向有人员的巷道蔓延。
2、切断火区电源。
3、根据已探明的火区地点和范围,确定并下通风制度,其中:
在进风并、车场等发生火灾时,可采用反风或使风流短路的措施。
如果停风后,也能使风流逆
9、加强通风管理,保持通风系统的稳定,不能轻易停风或反风,冒烟的主扇,绝对不能停风或反风。
进风井口附近等发生火灾,且自然风流方向与机械风流方向一致时,应立即命令主扇反风。
自然风流方向与机械风流方向相反,可停止风机运转执行零点通风。
10、回采工作面或采区硐室发生火灾时厂啦尽快使风流短路;让火灾烟流直接从回风井排出,如回风并发生火灾,自然风流与机械风流相反,必须维持主扇运转。
在处理有瓦斯爆炸危险的火区,必须加强通风。
11、井下发生火灾时,可用下列三种方法进行灭火:
(1)直接灭火法。
对刚发生的火灾或火势不大时,可采用水、砂子、高位数泡沫控制火源等方法,在火源附近直接将火扑灭。
(2)隔绝灭火法。
在通往火区的所有巷道内建筑防火墙,使火源与外界空气隔绝,当火区内氧气消耗完以后,火灾即自行熄灭。
在建筑防火墙时,一般情况下,先打进风侧的防火墙,后打回风侧的防火墙,在有瓦斯涌出的火区,为了防止瓦斯积聚爆炸,进风侧和回风侧的防火墙同时砌筑,同时封闭。
(3)联合灭火法。
先用防火墙将火区隔离,然后向被隔离的火区灌注泥浆或惰性气体进行灭火。
12、矿井发生电气火灾时,要先切断电源,再选用不导电的器材(如砂子、岩粉和四氯化碳灭火器)来扑灭。
也可用二氧化碳灭火机扑灭电气火灾。
四、发生透水事故时应急抢险措施
1、撒出灾区人员,受到威胁地点的所有人员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避灾路线撤退。
2、关闭受威胁地区的防水闸门。
3、井下排水设备能力不足时,应增设水泵和管路(包括利用其它管路作临时排水管)。
4、根据透水具体情况采取阻水措施。
5、在有流沙涌出时,应建筑滤水墙。
6、必须保护排水设备不被淹没。
7、有瓦斯从水淹区域涌出的危险时,应编制排除瓦斯的专门措施。
8、发生透水事故后,除水泵电源外,透水区域内的其它电源应全部切断水泵被淹无法进行排水时,水泵电源亦应切断。
9、发生透水事故后,水泵司机必须坚守岗位,并开启所有设备进行排水。
10、排水结束后,首先应恢复通风,并组织人员由外向里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时,方可从事其它工作和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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