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可编辑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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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以来对涉及政府及其相关部门8项工作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一、关于应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3月6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民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应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4条审议意见。
落实情况如下:
(一)现阶段全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基本情况。
1、城市、农村低保。
截至11月,全市城市低保对象4885户、11074人,共发放保障资金176
5万元;全市农村低保对象达到7232户、16025人,共发放保障资金96
9.1万元。
2、农村“五保”供养。
目前共有3644人享受“五保”待遇,其中集中供养1329人,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1800元;分散供养2315人,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1300元。
共发放“五保”供养经费540.17万元。
3、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
,我市对集中供养的1329位“五保”老人和373名符合救助条件的重大疾病患者进行了医疗救助,发放救助资金10
6.8万元;对已申报的70名需要救助的大病医疗患者及时进行审核批准,预计年度救助资金总额将达到12
6.6万元,比去年增加
1.2%。
同时,还为所有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补助,共拨付补助资金4
9.6万元。
4、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
目前全市共有126户享受了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其中城市低保户32户、农村低保户34户、困难群众60户,截至11月共发放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金
10.2万元。
(二)加大宣传力度,实施阳光操作。
一是宣传形式多样化。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了全方位、多渠道、大范围的宣传,发放了城市低保“十五不准”单册3000份;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行风评议活动,发放《低保政策一册通》1份;走进“政风行风热线”访谈节目,对低保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在应城广场开展了为期两天的民政政策宣传活动,现场答疑并发放大量宣传资料;与应城电视台联合主办了“走进民政,关注民生”的主题交流活动,让人民群众对低保政策有了更多的了解和关注。
二是低保热线制度化。
及时受理低保、“五保”供养和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的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和调查核实工作。
共接到咨询、投诉电话860多人次。
三是业务培训经常化。
组织低保工作人员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有效地提高了低保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加强动态管理,完善低保政策。
4月6日到6月6日,市民政局与城中街道办事处及有关社区工作人员组成4个工作专班,对中心城区的3411户、9032人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入户清查;7月6日至8月6日,按照孝感市“城市低保十五不准”的规定,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集中人员进行了集中评议,共取消不符合低保条件的1268户、3404人,调整637户、2020人,新增454户、871人。
9月份,市民政局又组织了7个专班,用1个月的时间对全市382个村的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了一次全面核查和集中评议,共取消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200户、445人,调整73户、145人,新增137户、300人。
我市还积极争取省民政厅支持,在原有农村低保对象的基础上新增了6005人的指标,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了低保政策。
通过两次城乡低保清查,取消了一批、调整了一批、纳入了一批,社会反响良好。
既做到了动态管理,又宣传了低保政策,同时也消除了社会上不满的人情保、关系保。
(四)加大投入力度,提高“五保”供养。
,我市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经费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1800元和1300元。
为全市3644名“五保”对象每人每年划拨100元门诊费用和向医保部门缴纳30元医保费用,对他们在医保部门报销费用后剩余部分的50%予以报销,缓解了“五保”老人看病难的问题。
协调各乡镇按政策落实福利院生产经营用地,鼓励农村福利院开展院办经济改善老人生活。
从公益福利金中拿出近50万元对16所农村福利院进行了改扩建,今年又争取省民政厅资金近40万元对杨河镇中心福利院进行完善配套,达到了一级福利院标准。
目前全市共有农村福利院24所,实现了愿意集中供养者“应养尽养”的目标。
(五)加强组织领导,多途筹集资金。
一是积极对上争取省级最低生活保障金456
4.96万元,其中城市低保资金2137万元、农村低保资金1397万元、农村“五保”供养资金58
96万元、农村孤儿救助资金46万元,城乡大病医疗救助资金402万元。
二是市财政配套资金300万元,其中城市低保配套资金210万
page元、农村低保配套资金60万元、临时救助资金30万元。
三是落实低保局成立后的人员工资及工作经费120万元,保障了工作开展。
四是积极筹备成立应城市慈善会,帮助解决民生问题。
我市率先在全省县级城市中争取到特批的慈善阳光班的开办资格。
省慈善总会为50名成绩优秀、家庭特困的学生每人每月资助200元生活费用,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进入理想大学。
二、关于组织实施老县河综合治理工程议案启动情况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5月26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阮炎坤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组织实施老县河综合治理工程议案启动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4条审议意见。
落实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老县河综合治理涉及两条河流(老县河全长约30.4公里和盐水河长约10公里),流经四里棚、城中、经济开发区、黄滩、天鹅等地79个村,流域人口约10万人。
近年来,老县河淤塞严重,污染加剧,生态环境恶化,堤防失修,防洪功能退化,直接影响到老县河流域的工农业生产、群众生活和生态环境质量,开展综合治理已迫在眉睫。
(二)老县河综合治理启动情况。
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整体规划,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着力推进老县河综合治理工程。
1、组织编制各项专业规划。
一是编制完成了《四里棚工业企业污染源治理环评报告》,待评审后上报批准实施。
二是委托省水利科学院编制《老县河综合治理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前已完成工作量的50%,预计201X年1月底可完成。
三是完成了老县河、盐水河沿线40.2公里的地形图测量。
四是编制老县河城区段改造规划初步方案,规划两岸面积130公顷、河段长2048米。
五是完成了城南大道跨老县河向西道路延伸和排水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全长73
5.3米。
2、实施流域治污截污工程。
一是完成了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已投入试运行。
污水处理后达到国家一级b排放标准,可直接用于农灌。
二是完成了全长
6.7公里的污水处理管网铺设,实现了对旧城区生活污水的集中处理,同时对直接排入老县河的污水口进行了封堵。
三是治理四里棚盐化企业工业废水。
关闭了久大(应城)制盐公司25吨锅炉,投资486万元新上静电除尘、炉外脱硫装置,防止煤灰水流入盐水河。
新都化工公司投资500多万元治理工业废水氨氮超标问题。
截至目前,四里棚各工业企业共投入1800余万元对各类污染物进行了治理,控制了煤灰水向河道排放,取得了好的效果。
3、推进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一是在老县河城区段以东收储了47
4.6亩建设用地,为老县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和开发创造了条件。
二是启动建设城南大道跨老县河桥梁,总投资690多万元。
三是实施盐水河四里棚段东堤改造工程,投入400多万元完成了长1088米的沿河护坡工程和道路工程,路基宽14米,硬化路面宽7米。
(三)201X年工作计划。
一是精心谋划,完成老县河综合治理各项专业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
制定老县河综合治理方案,为工程实施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和“蓝图”。
二是明确责任,合理分解年度任务。
老县河综合治理工程计划用五年左右时间完成,201X年将结合实施方案的制定,把各项工程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年度,分配到各责任单位。
市政府将加大组织、协调、督办力度,促进各阶段工作任务完成。
三是多法并举,广泛筹措治理资金。
组织动员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多方建设的局面。
工业治污工程以企业为主体;河堤加固、河道清淤工程以处镇(村)为主体;截污工程以建设部门为主体;涵洞、闸泵站工程以水利部门为主体;道路桥梁建设工程以交通、城投部门为主体。
在财政引导性投入的同时,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多元投入实施治理工程。
比如将开发权与经营权有效整合,将沿河两岸土地出让与治理工程进行捆绑,综合开发。
积极向上申报项目,争取上级对综合治理工程的投入,努力完成老县河综合治理年度工作任务。
三、关于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5月26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4条审议意见。
落实情况如下: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年初确定了“三个确保”的奋斗目标——确保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责任目标,确保在孝感市排名靠前,确保在全省的先进位次。
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三完善、三强化”工作机制,为持之以恒做好人口计生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1、完善领导机制,强化组织保障。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调查研究,召开市委常委会、市长办公会等各类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累计达6次之多。
市“四大家”领导建立了计划生育工作联系点,并经常到联系点调查、指导、督办计划生育工作,共组织各类督查活动达20余次,共印发计生工作通报32期。
严格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2、完善管理机制,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落实“三线”责任制,形成工作合力。
将计生工作列入乡镇综合责任目标管理,市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与36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签订计划生育齐抓共管目标管理责任书,保证了党政线、部门线和齐抓共管线“三线”计划生育工作有责可追。
二是落实干部包保责任制,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实行驻村干部计划生育责任包保、分季考核、年终结账兑现,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是创新考核方式,确保工作质量。
,我市将原来年终考核一锤定音变为分类、分时段考核,坚持一个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采取不打招呼、不要陪同、不受招待的办法进行各类考核评估,确保了考核公平和质量。
3、完善投入机制,强化资金支持。
全市人口和计生工作经费投入始终做到了“三优先”,即优先财政预算、优先资金制度、优先专款到位。
,我市计生事业费预算96
1.85万元,人均达到1
4.46元;以钱养事15
6.82万元;转移支付10
5.17万元,人均
02元;省拔专款192万元,全部用于了人口和计生事业。
(二)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全力破解计生工作难题。
1、创新工作机制,破解流动人口管理难题。
采取“以房管人、区域协作、部门配合、综合治理”的办法,解决流动人口管理难、服务难的问题。
一是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城区计生工作新秩序。
市委、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市直单位、驻应企业计划生育属地管理的意见》、《关于理顺属地管理关系,加强特殊人群计划生育管理的意见》等文件,对流动人口、离下岗、户口空挂等特殊人群的计生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形成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新机制。
二是强化部门职责,将36个部门列为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单位,并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形成了综合治理新合力。
三是实行“以房管人”,探索流动人口管理新办法。
按照“试点启动、总结推广、规范管理、考核评估”四步走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以房管人”工作,初步形成了定好一个章程、签好“二线”责任书,建立“三级”服务网、绘制四个平面图、落实“五同步”的工作格局。
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优化服务管理的新方式。
建成了高标准的信息中心和全覆盖的网络系统,将流动人口的基本信息全部录入全员信息系统,为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三年三步走”的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是加强区域协作,打造服务管理的新载体。
多次组织专班赴武汉、哈尔滨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建立双向协作新平台,并在哈尔滨市成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为抓好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
2、强化工作措施,破解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难题。
一是严把“六关”,强化源头管理。
严把孕妇上报、孕情检测、干部包保、合同管理、出生报告、终止妊娠审批关,加强对孕妇生育全过程的有效监控,减少了擅自终止妊娠现象的发生。
二是专项治理,管好关键环节。
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严格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决定》,明确了相关环节的管理办法。
对全市涉及性别鉴定的设备和药品进行了全面登记,对全市所有医技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和警示教育,对医疗保健机构和计生服务机构进行专项清查,同时建立和完善了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反馈、医疗卫生部门出生和终止妊娠信息反馈、公安部门新生儿入户信息等经常性工作制度,使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三是集中办案,落实责任追究。
对10月以来孕情上报、终止妊娠审批、b超和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了集中清理,落实孕妇、出生、人流、引产倒查制度,发现“两非”案件线索65起,并逐一进行了调查处理。
3、严格依法行政,破解社会抚养费征收难题。
充分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办法,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力度,落实违法生育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党纪政纪处分,极大地抑制了政策外生育上升势头。
一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和信访举报制度,摸清了以来全市政策外生育底数,督促政策外生育群众自觉接受处罚。
二是坚持试点先行,促进社会抚养费征收整体推进。
在东马坊、长江埠两个街道办事处开展了社会抚养费征收试点工作,积累经验,有序推进。
三是改变征收方法,提高征收质量。
成立了征收领导小组和宣传发动、强制执行、综合协调、督办检查、纪律处分等5个工作专班,印发了《应城市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方案》,对以来全市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进行了全面清理。
截至目前,全市已征收社会抚养费38
9.39万元,征收率达81%。
四是加大惩处力度,落实党纪政纪处分。
17名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全部受到处分。
4、强化优质服务,破解节育措施落实难题。
以“宣传教育先导、知情选择先行、服务先知、补助奖励先进”为推手,鼓励和激励育龄人群尽早、尽快、尽好落实适合自己身体情况的节育措施,特别是对已经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孩子的夫妇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实行补助奖励,极大地调动了他们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积极性。
全市一孩妇女上环4206人,上环率达7
3.91%;二孩及以上妇女结扎1808人,结扎率7
5.74%,其中二女无儿夫妇结扎411人,结扎率为7
5.69%。
5、探索统筹机制,破解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兑现难题。
一是积极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
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独生子女保健费落实办法。
市政府从公用经费中挤出了38万元,用于补贴独生子女保健费。
二是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政策。
按照“统一安排、分级负责、分级负担、分步到位”的办法,全力落实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政策,全市各级共筹集资金59
6.05万元,其中市财政预算24
3.5万元,兑现1703人,兑现率100%。
按照“入户调查,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市镇两级审核,市、镇、村三级公示,资格确认”的工作程序,认真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为612名农村计生老人发放扶助资金4
4.06万元,为125名独生子女病残、死亡家庭发放特别扶助资金1
4.3万元。
三是落实优惠政策,惠济农村女孩。
近两年来,我市建立关爱女孩资金30万元,解决了128户计生家庭女孩在就学、就业、就医方面的特殊困难。
从起,共对200多名农村独女落实了中考加分政策。
又对351名农村独女和二女落实了中考加分政策,对35名农村独女落实了高考加分政策。
四是落实生育保险政策。
筹资8万多元,为5749名农村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妇女办理了节育保险。
(三)稳定机构,加强队伍,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是稳定人口计生机构。
解决了市计划生育协会参公管理问题,并增加了人口信息中心。
保留了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和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并对服务中心实行以钱养事新机制,解决了56名医技人员的工资报酬问题。
对全市48名市、镇医技人员进行了学历教育,提高了其专业知识水平。
二是加强计生队伍建设。
按照“配齐、配精、配强”的要求,配备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105人,其中公务员84名。
采取“镇聘村用、合同管理、工资统发”的办法,配备村级计生专干431人、组级信息员2700多名。
将村级专干年工资额从原来的1500元提高到了3000元,全部列入财政转移支付。
组织全市421名市、镇、村计生干部参加了为期6天的生殖健康咨询师考证培训班,提高了专干队伍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三是强化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
全市建立计生协会组织634个,会员达67815人,构建了横道边、纵到底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网络。
四、关于《农业法》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5月26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农业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4条审议意见。
落实情况如下:
(一)实行整体联动,不断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加强宣传贯彻。
将《农业法》作为全市“五五”普法的重点内容进行宣传普及,将《农业法》宣传与全市农资经营户培训、农业生产相结合,扩大了《农业法》影响。
二是健全执法体系。
按照《农业法》的有关规定,健全完善了农业行政执法制度,公开了执法依据、办案程序、办事指南、办案结果,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
截至目前,全市农业行政执法结案率100%,没有发生一例申请行政复议案件。
三是加大农民权益保护力度。
重点开展了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在防治水稻“两迁”害虫的关键时期,在全市范围内认定了23家农药经营放心店,让农民买上放心安全农资,降低防治用药成本;结合“打假保秋播”活动,累计查处、退回劣质小麦种子120万斤、油菜种子500斤,有效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四头”并举,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坚持把贯彻实施《农业法》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一是扩大复种指数,“增量”增收。
全市农作物总播面8
1.24万亩,预计平均单产46
1.3公斤、总产374723吨,分别比去年增加0.48万亩、
5.9公斤和6950吨。
二是搞好土地流转,“集约”增收。
建立灵活的市场机制,引导土地合理进行季节性流转,鼓励种田大户短期租赁土地,促进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全市秋播生产中季节性流转土地面积超过6万亩。
三是大力推广农业科技,“增知”增收。
利用“科技下乡”活动和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推介高产、优质、抗病农作物新品种。
共印发四季主要农作物主推品种公告近5万份,印发农业科技宣传资料4万余份,编印《应城农业信息》、《病虫情报》共40期(次)、8000余份,共开展各类农技培训200余场次、培训农民5万余人次。
组织农技专家讲师团深入基层进行六大农业实用技术巡回讲座。
分别开办《农技大讲堂》广播节目39期、电视节目20期。
结合开展“三进农户”活动,组织农技人员深入基层抓推广、做试验、搞示范、办样板,推动农业实用技术广泛应用。
大力开展高产创建活动,在28个村落实了万亩糯稻示范片2个,在8个村落实了棉花万亩示范片1个。
糯稻高产示范片单季单产超过600公斤,棉花万亩示范片籽棉单产超过260公斤。
四是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技能”增收。
全年共培训3650人,包括100名基层农技人员。
(三)实施人才战略,着力稳定农技推广队伍。
一是积极引进人才。
截至目前,我市共引进“三支一扶”支农大学生14名,为我市农技推广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
二是开展技术培训。
共培训基层农技人员近1000人次;组织100名公益性技术指导员进行技术轮训,现已培训2批、23人。
三是落实以钱养事政策。
实行“市包乡镇、乡镇包村”的农技推广责任机制,明确农技人员的服务区域、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全面推行农技推广责任考核制,将农技人员的工资报酬、晋职晋级与考核结果挂钩。
同时加强了对以钱养事资金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
(四)积极申报项目,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全市在建农业项目14个,总投资8476万元,现已完成8个。
一是抓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项目。
三合、杨河两个乡镇标准粮田项目已完成投资850万元,极大地改善了两镇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形成“田成方、树成行、渠相通、路相连、排灌方便”的高产稳产示范样板。
植保区域站项目已完成投资320万元,检验检测综合楼主体工程已经竣工,将极大提高我市对农业有害生物的预警与防控能力。
二是抓农业惠民项目。
大力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共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45万亩,为农民节本增效4500万元。
采取整村推进、包干建设的办法推进农村沼气项目建设,全市沼气池建设总量达到14448口,其中总投资130万元的祝墩大中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已经正式投产,为农村新能源建设和循环经济发展开辟了一条新路。
三是抓农业产业结构优化项目。
在全市11个重点乡镇建设优质水稻板块面积53万亩;投资50万元重点在“随应线”、“盐两线”和“团结垸”的2万亩核心区域实行统一无偿供种,形成了连片生产、多镇一品的格局。
加大对豪丰公司、瑞丰公司、巡检糯米协会等龙头企业的支持,鼓励企业和协会发展“订单经济”,订单生产率超过70%。
仅优质稻板块建设一项,项目区农民将人均增收70元,亩平增收62元。
四是抓农业项目申报。
截至目前,市农业局已申报201X年农业项目建设7个,预计总投资1359万元。
五、关于我市廉租住房建设情况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7月3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房管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廉租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4条审议意见。
落实情况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住房保障工作影响。
针对不同对象,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途径,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对住房保障政策的知晓率,赢得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张贴公告80余份,出动宣传车60余次,接受电视台采访2次,参与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2次,在应城网等市级媒体集中宣传4次,举办相关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2次。
(二)加快建设步伐,切实解决房源问题。
一方面在用足用活国家廉租住房专项资金的同时,采取打包补差的办法,多方筹措地方配套建设资金。
另一方面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采取新建、配建、改建等办法,不断加快廉租住房建设。
先后实施了工农路廉租住房、城北街道办事处膏矿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长江埠街道办事处新建廉租住房和春天名苑一期廉租住房等四个项目,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
此外,全面开展了直管公房清理活动,腾退房屋86户;逐步将直管公房改建成廉租住房,完成了进香巷、航运新村两处改造工程,提供廉租住房24套,全部出租给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三)完善保障机制,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一方面要求房管、民政、财政、纪检等部门及相关办事处和社区加强协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断完善“社区受理,办事处审核,房管、民政部门会审,两次公示”的申报审批手续,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预防漏洞,完成了廉租住房配租对象的审核工作。
另一方面要求承建单位与自来水、电力等部门积极配合,本着让利于民、保本微利的原则,采取同步建设的方式,精心组织小区水、电等配套设施建设,确保了租住户用得上、用得起;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廉租住房质量安全管理,组织开展了全市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质量安全联合监督检查,确保了廉租住房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四)全面搞好项目审计,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严格执行廉租住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坚持先审计后招标,认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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