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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城市总体规划
鹤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适应鹤壁市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有效地指导城市建设,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鹤壁市人民政府对《鹤壁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进行修编。
编制《鹤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第2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规【2005】146号);
3.《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工作的通知》(建规【2005】2号);
4.《关于印发﹝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设部,建规【2002】218号);
5.《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编鹤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河南省人民政府文件豫政文【2007】109号);
6.《河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
7.《鹤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8.《鹤壁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
9.国家、省、市有关的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第3条规划指导思想
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落实国家中部崛起战略。
围绕“在全省率先崛起”的目标,突出城乡统筹,加快城镇化进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筑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突出全域规划,在全市域范围进行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第4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
2007年——2020年
近期2007年——2012年
远期2013年——2020年
远景2021年以后
第5条城市规划区范围
本次总体规划划定的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山城区、鹤山区、淇滨区全部行政辖区以及与城市发展关系密切的淇县所辖的高村镇、庙口乡全部行政辖区,用地面积约为860平方公里。
本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行本规划。
第6条规划地域层次
1.市域:
包括鹤山区、山城区、淇滨区、淇县、浚县行政辖区,面积2182平方公里。
在此范围内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2.城市规划区:
鹤山区、山城区、淇滨区行政辖区范围,及淇县所辖高村镇、庙口乡行政辖区范围,面积为860平方公里。
3.中心城区:
包括新城区及老城区。
其中新城区指南水北调输水工程、淇河、高村南部行政边界、鹤壁市北部行政边界、钜桥、东杨组团东侧边界所围合的区域,空间增长边界范围内面积142.7平方公里。
其中老城区指大白线、新老城区快速通道、鹿楼组团南侧边界、鹤壁集组团北侧边界所围合的区域,空间增长边界范围内面积59.8平方公里。
空间增长边界范围总面积202.5平方公里。
此范围内编制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4.主城区:
范围与新城区相同。
第7条市域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以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为指导。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按照总体规划要求,由鹤壁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统一的规划管理。
第8条本规划文本中加粗加下划线条文为指强制性内容。
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城市性质、职能与发展目标
第9条城市性质
豫北地区中心城市之一,以循环经济为特色的新型产业基地,开放型、创新型、生态型宜居城市。
第10条城市职能
以煤电化材为支撑的新型资源型产业生产加工基地
以先进制造业为主的新型卫生品系产业基地
以农畜产品深加工为主的食品产业生产加工基地
河南省职业教育基地
河南省特色旅游基地
第11条总体发展目标
以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国家资源城市转型示范性城市为导向,建设豫北地区有重要影响的地区中心城市、循环经济示范性城市、开放型、创新型、生态型宜居城市。
以加快城镇化为核心,以全域规划、统筹发展为前提,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在全省率先崛起的目标。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1节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
第12条市域人口规模
2012年市域人口规模达到160万人
2020年市域人口规模达到176-186万人。
第13条市域城镇化水平
2012年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56%。
2020年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70%左右。
第14条城镇发展战略
统筹规划全市域的人口和土地资源,加快提升市域城镇化水平。
以产业带动经济增长和人口集聚。
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构建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结构协调、规模有序、职能明确的现代化城镇体系。
1.优先完善主城区功能,突破行政限制,壮大主城区规模。
2.科学引导县城发展,按照全域规划的总体思路,统筹县城发展定位、方向和规模,浚县突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特点,加快发展壮大县城规模,淇县加快与新城区的一体化发展。
3.择优培育中心镇,集中力量发展3个中心镇。
4.丰富城镇发展内涵,提高市域城镇整体竞争力。
5.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2节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第15条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以新城区为中心,以老城区、淇县县城、浚县县城为次中心,依托快速路和区域主干公路,构建“一轴、三区、四级”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一条城市主轴即城市发展南北向主轴,是鹤壁主城区的所在地。
该主轴与国家经济发展的南北大动脉京广线平行。
“三区”即西部生态旅游区、中部城镇产业区与东部农业综合发展区3个特色区域。
西部生态旅游区依托太行山脉,未来将发展成为以自然山体为背景的特色发展区域;中部城镇产业区是矿产资源集中分布区和城市集中发展区,也是城市发展备用区;东部农业综合发展区主要是,淇县东部和浚县范围,是鹤壁以及全省、全国重要的农业区,未来将继续依托农业发展。
“四级”指四级城镇中心,包括处于一级地位的新城区、处于二级地位的老城区、淇县和浚县县城、处于三级地位的三个中心镇(善堂镇、屯子镇、小河镇)、处于四级地位的其他一般镇。
第16条市域城镇体系规模等级结构
到2020年,全市形成市域中心城市、市域副中心城市、中心镇和一般建制镇四个层次规模等级结构。
详见附表1。
第一级:
市域中心城市1个,即新城区(70万人)。
第二级:
市域副中心城市3个,包括老城区(25万人)、淇县县城(15万人)和浚县县城(15万人)。
第三级:
中心镇3个,包括屯子镇、善堂镇和小河镇(1-2万人)。
第四级:
一般建制镇4个(0.5-1万人)。
第17条市域城镇职能结构
市域城镇体系职能结构分为综合型、工业型、农贸型、旅游型四个类别。
详见附表2。
第18条重点城区发展指引
新城区
1.发展定位:
豫北地区服务中心,市域经济中心,先进制造业基地。
2.空间拓展:
南拓为主、北拓为辅、适度向东、控制向西。
3.产业选择:
重点发展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无污染的先进制造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商贸、物流等生产型服务业,医疗、教育等生活型服务业。
老城区
1.发展定位:
重工业基地。
2.空间拓展:
适度向西发展,限制向东发展。
3.产业选择:
以“煤电化材”等二、三类工业为主,配套发展煤炭物流产业。
加快工业集中区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淇县县城
1.发展定位:
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县域中心城市,工业强县。
2.空间拓展:
加快向北发展,适度向西发展。
3.产业选择:
食品加工、纺织、精密机械制造等轻工产业。
光伏产业、金属镁深加工等新材料产业。
浚县县城
1.发展定位:
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县域中心城市。
2.空间拓展:
向北发展为主,向东发展为辅,适度向西发展。
3.产业选择:
重点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业,医药、精细化工和生物产业,重点扶持旅游业。
第3节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
第19条城乡一体化目标
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城乡和谐发展,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结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城乡一体化道路。
第20条城乡一体化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产业发展为支撑,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为根本措施,以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保障为切入点,以改革体制机制为动力,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城乡规划管理、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等“六个一体化”,推动人口向社区化集中,工业向园区化集中,耕地向规模化集中等“三个集中”。
第21条城乡一体化的策略
1.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
科学确定城市建成区、镇区和村庄的人均用地标准。
村庄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按三类控制。
一类为80—100平方米/人,适用于现状人均用地低于120,人均耕地不足1亩的村庄;二类为100—120平方米/人;三类为120—140平方米/人,适用于现状人均用地超过120平方米,人均耕地大于1亩的村庄。
各市、县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上述标准适当进行调整,但最高不能超过150平方米/人。
2.优化城乡互动的产业形态
统筹市域产业空间布局,充分考虑乡镇特色产业发展需要。
全市域规划5个产业聚集区,其中朝歌工业园区、黎阳工业园区、高村产业园区以食品工业、生物产业为重点培育主导产业之一,积极引导乡镇特色企业入园。
3.构建城乡融合的发展空间
统筹城乡空间体系:
按照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明确城市分区功能定位及发展重点,建立市域中心城市、市域副中心城市、中心镇、一般建制镇、中心村等有机结合、统一的城乡空间体系。
其核心含义可表达为:
“一脊两翼、多心组团、绿廊交织,田园城市”。
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中心城区与其周边建制镇、较集中分布或连绵分布的小城镇应统筹规划其管线综合。
分散、单独分布的小城镇,应优化设施布局,衔接区域相关设施,注重资源共享。
统筹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中心城区以外的地区按三级配置,即县城、建制镇、中心村。
具体配置见附表3。
中心城区配置详见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统筹城乡生态与环境建设:
鹤壁市的环境建设应该树立综合的观点和系统的观点,良好的生态环境为鹤壁未来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自然本底和发展机遇。
建立城乡一体的环境监测系统,动态监测全市的环境质量和环境变化,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测和防治。
建立城乡一体的垃圾处理系统,重视农村地域的垃圾回收和定点处理工作,彻底清除农村乱丢、乱堆、乱排的习惯,减少农村地区固体废弃物、大气和水环境的污染,保持良好清洁的生态环境。
4.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
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在城镇化的带动下实现以城带乡,统筹协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以及人口、资源、环境的和谐统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通过规划指导的城镇化发展,扩大市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对广大农村的覆盖面;积极引导城乡人口的合理流动与集聚;加强市域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大力提高全市的生态环保意识和城乡发展质量。
5.统筹管理,体制创新战略
坚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依法保护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结合户籍管理、土地征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城乡配套改革,消除阻碍农民市民化的体制性因素;从进城务工人员和失地农民着手,分类、分步建立健全的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城市公共服务体制,提高市场化程度,建立优质、高效、统筹城乡的基础设施和市政设施网络,把城市文明带到农村。
第4节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22条发展目标
与建设豫北地区中心城市相匹配,加强与国家干线和周边地市的联系,建设以公共交通为主导,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引导城市空间结构调整,促进区域交通协调发展,支持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
第23条发展策略
1.全面融入河南省综合交通体系,促进鹤壁与中原城市群的协调发展。
完善区域交通网络,促进机场、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大型交通设施区域共享,实现区域交通与城市交通一体化,引导城市与区域空间协调发展。
2.积极推广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开发模式(TOD),优先建设联系市域中心城市与市域次中心城市的快速交通走廊,包括现有地方铁路改造完善的轨道交通,缩短主城区与三个城市单元的时空距离,引导城乡一体化发展。
3.重点强化新城区与淇县县城的道路交通联系,引导鹤淇一体化的城市空间结构形成。
4.积极发展城乡之间的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公共交通向农村延伸服务,方便农村客运与城市公共交通的接驳换乘,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
第24条市域铁路规划
规划京广高速铁路客运专线线位紧邻京港澳高速西侧,从新区东侧穿过,线路走向与京港澳高速平行。
积极推进与长治-日照铁路建设的衔接工作,争取长治-日照铁路的选线在鹤壁北部通过。
第25条市域公路网规划
1、高速公路规划:
本次规划,高等级公路布局以交通部门规划为基准,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布局进行了优化,形成“一纵两横”的布局结构。
一纵:
京港澳高速鹤壁段;
两横:
鹤辉高速(规划已确定)、鹤濮高速(已建成)。
本次规划确定鹤辉高速与原107国道规划建设全互通立交。
2、国道省道规划:
本次规划根据各区县城市发展框架对原有的国省道提出扩建和改线方案,主要包括:
——规划对原107国道鹤壁段进行改线,原107国道调整为城市主干道,沿南水北调西侧用地新增安(阳)信(阳)快速通道,即新107国道;
——改建省道葛嘴线、大海线、东上线、永定线为一级公路;
——改建原县道善大线(新城区-小屯-善堂)为一级公路;
——扩建浚大线为快速通道;
——规划形成“五横五纵”的主干公路格局,构成鹤壁干线公路网干支及衔接畅通便捷的运输体系。
其中,“五横”包括:
一条高速公路、三条省道、一条快速路,分别为:
濮阳至山西高速公路、葛嘴线、善大线、大海线和浚大线;“五纵”包括一条高速公路,两条快速通道,两条省道,分别为:
京港澳高速公路、安(阳)信(阳)快速通道、新老城区快速通道、东上线、永定线。
第26条市域公共交通规划
1.由区间快速路和快速公交形成的“双快”网络,强化主城区与其它城市组成单元联系。
2.建立客货分行的道路交通,实现鹤壁市城市空间的整体化和秩序化。
3.逐步将贯穿新城区-山城区-鹤山区的铁路专用线改造为快速轨道交通,同时规划预留新城区到淇县、新城区到浚县的轨道交通用地。
第27条客运枢纽规划
1、铁路枢纽
结合京广高速铁路专线站场选址,鹤壁高速铁路客运站定于朝歌路东端,京港澳高速公路以西。
2,公路枢纽
规划在保留现状2个客运站的基础上,规划增加4个一级的客运站,保留的2个客运站作为二级客运站。
6个客运站与公交干线、支线的结合部等地点设置公交换乘枢纽,逐步形成完善的客运交通网络。
第28条货运枢纽规划
规划结合高村、鹤壁集两大物流组团,在组团内部布置两个货运枢纽,同时在城北工业区内配置货运站场一处,以满足工业区货物运输需求。
第5节市域生态保护规划
第29条发展目标
近期目标(2007~2012年):
划定城市生态控制线,开展生态廊道的建设和修复工作,启动主要河流生态修复工作,退化土地恢复率达到90%以上,采空区生态修复工作逐步进行,城市公共绿地建设和生态化改造全面展开,人均生态赤字维持在2hm2/人。
中远期目标(2013~2020年):
加强生态源区的控制,完善生态廊道体系,修复主要河流湿地系统,完成煤炭采空区土地复垦,到2020年,退化土地恢复率达到100%,城镇人均绿地达到15平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45%,人均生态赤字减至1.5hm2/人。
第30条鹤壁市域生态功能区划
1.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
【矿区生态恢复区】位于鹤山区的鹤壁集乡和山城区部分区域,面积132.88km2,占市域总面积的6.20%。
对策建议:
以生态恢复为主,加强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和开采后的生态环境保护,对塌陷稳定区域可进行土地复垦工作,逐步开展采空区的人口迁移工作。
【西部山地生态涵养区】属太行山低山区,海拔高度一般在200~400米,该区域主要包括姬家山森林生态功能区和云梦山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
对策建议:
姬家山森林生态功能区以黄庙沟森林公园为主要保护对象,加强幼林的抚育和生物多样性的丰富,可望建立以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源涵养为主要功能的自然保护区;云梦山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部分山地山体裸露较为严重。
加强山体绿化工作,针对山地环境脆弱性和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的严重,陡坡地逐步实行退耕还林。
【淇河湿地保护区】包括大河涧乡和上峪乡,总面积为193.99km2,占市域总面积的9.05%。
是鹤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
对策建议:
通过淇河沿岸的水源涵养林和护岸固坡林的营造,增强地表植被的水源涵养能力。
建立淇河湿地自然保护区,严禁在淇河汇水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污染企业。
2.保护性开发利用区
【生态农业区】平原地区土地往往面临严重的农业面源污染,同时极易形成涝灾,造成土地盐碱化。
该区分为两部分:
汤河流域生态农业区和卫河流域生态农业区。
对策建议:
加强流域工业、生活及农业的污染控制,逐步改善水质状况,加强沿岸自然植被的维护和管理,加快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减少工业和生活点源污染,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工艺和生态农业,减少农业和畜牧业的面源污染,逐步改善卫河水质。
【东部防风固沙区】主要包括浚县善堂镇,面积为137.58km2。
占市域总面积的6.42%。
属于黄河故道范围,林果产业较为发达。
对策建议:
着重生态恢复和水土流失的重点监控,加强豫北防风固沙林的建设与管理及林下地表植被的建设,防止土壤的进一步沙化,因地制宜适当发展林果产业。
3.城市建设控制区
【缓冲区引导区】位于西部基岩及山前丘陵地带,属于淇县庙口乡范围。
海拔高度在120~160米,面积为26.79km2,占市域总面积的1.25%。
为西部山地水土涵养区和城市建设发展区的缓冲地带。
对策建议:
在生态恢复的基础上可适当开发利用。
【城市建设发展区】目前建成区主要集中在新城区、山城区、鹤山区及淇县县城。
总面积445.74km2,占市域面积的20.80%。
目前建成区集中在三个组团:
山城区、淇滨区中心及淇县县城。
对策建议:
确立各个组团的功能定位,合理调整产业布局,避免山城区南部污染企业对淇河水源地的污染。
建设生态廊道,加强各个组团的联通。
第6节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第31条水资源利用
1.水资源利用
到2020年鹤壁市市域水资源总量约为7.4亿m3,年总需水量约为6.73亿m3。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和盘石头水库是鹤壁市新增水资源量的主要来源。
其中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每年分给鹤壁1.64亿m3的配水额;盘石头水库每年将向鹤壁市工业和城市供水1.35亿m3。
2.节水措施规划
1)加强农业节水基本建设投入、逐年扩大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规模。
2)加强耗水产业循环利用,不断提高节水技术,减少万元工业GDP用水量。
3)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逐步开展雨水利用和中水回用。
4)提高集中供水普及率,减少地下水开采,进行地下水补给回灌。
5)加强水源工程建设,增强水资源的调蓄能力和供给能力。
6)控制并减少工业和生活点源污染,减少农业和畜牧业的面源污染,逐步改善河流水质,提高水资源的可利用率。
第32条水源保护
水源保护区水质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进行控制,水资源陆域保护区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1.盘石头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
取水口周围1000米的水域及正常水位线以上、山嵴线以内沿岸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从取水口至水泉前进渡槽南水厂支渠入口的工农渠两侧10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外,淇河与淅河汇合处至盘石头水库大坝内的水域及正常水位线以上、山嵴线以内鹤壁市境内沿岸3000米范围内的陆域。
准保护区:
盘石头水库二级保护区外的所有淇河流域水体范围和所有陆域汇水区范围。
2.寒坡洞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
淇河Ⅰ桥至取水口下游300米的水域及河岸两侧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外,淇河Ⅱ桥上游1000米至取水口下游500米的水域及河岸两侧1300米的陆域。
准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外盘石头水库大坝下游的的淇河汇水区范围。
3.鹤壁集井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
水厂厂界外100米所围的区域。
4.南水北调饮用水源保护区
依据《关于划定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工作的通知》(国调办环移[2006]134号)的文件规定,划定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严格控制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及其它开发活动。
第33条市域水源
1.南水北调中线工程:
由丹江口取水,途经我市淇县和新城区,在我市设立3个分水口,配水额1.64亿m3,其中市区8440万m3,淇县4600万m3,浚县3360万m3。
2.盘石头水库
通过工农渠,每年为老城区生活和工业供水13500万m3。
3.地下水
结合各县区地下水允许开采量,合理开采地下水资源。
第34条用电负荷
2020年全市最大用电负荷为1400兆瓦。
第35条市域电源
现状发电厂:
鹤壁电厂2×220兆瓦,同力电厂2×300兆瓦,盘石热电厂2×135兆瓦,丰鹤电厂2×600兆瓦,矿务局电厂2×14兆瓦,淇县电厂2×14兆瓦,浚县国能生物电厂1×25兆瓦。
新建火电厂:
2×1000兆瓦鹤壁电厂四期。
新建热电厂:
2×300兆瓦东杨热电厂,2×300兆瓦高村北热电厂,2×30+2×300兆瓦煤化工热电厂。
(新建热电厂根据城市发展规模逐步实施)
新建500千伏变电站:
新建500千伏鹤壁变电站一座,主变容量为2×1000兆伏安。
第36条变电站
新建500千伏变电站1座:
500千伏鹤壁变电站,主变容量为2×1000兆伏安。
现有220千伏变电站2座:
灵山变(2×180兆伏安)、桃园变(2×150兆伏安)。
新建220千伏变电站6座:
申屯变(2×180兆伏安)、衡山变(2×150兆伏安)、邢固变(1×180兆伏安)、淇县变(3×180兆伏安)、浚县变(2×150兆伏安)、鹿楼变(2×180兆伏安)。
扩建220千伏变电站1座,即扩建桃园变电站,增容至3×150兆伏安。
市域220千伏变电站总数达到7座,新增变电容量2190兆伏安,变电总容量达到2850兆伏安。
第37条高压线走廊
输电线路尽量归并形成高压线走廊,预留大型变电站、预留高压线走廊的建设用地和控制范围。
单独设置的高压输电走廊(单杆、单塔架空线)控制宽度为:
500千伏60—75米,220千伏30—40米,110千伏15—25米。
第38条通信工程
1.规划对全市域现有网通、电信、移动、联通和广电机房进行升级改造,满足全市通信发展需求。
电信局所设置逐步实现少局所、大容量,规划至2020年,鹤壁电信行业的综合目标局缩减为8个。
统一规划通信管道,满足全市各类通信网对管道的需求。
远期规划电话普及率达到100%。
进一步完善移动通信网络,扩大网络规模,增建基站。
2.淇县、浚县各增设两个邮政支局,各镇、乡及独立工矿点设立邮政所,各村设立邮政代办点,形成以市邮政中心局为核心,市、县、乡(镇)、村四级邮政网络,辐射全市所有镇、乡、村的邮政通信网络。
3.加快推进电台、电视台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建成集图像、语音、数据于一体的宽带数字化广电信息网络。
加快构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巩固“村村通”广播电视成果,完善以光缆干线网、有线、无线覆盖为主,直播卫星为辅的强播强传强覆盖体系,努力提高全市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
规划到2020年,全市广播人口覆盖率达到100%,电视人口覆盖率达到100%,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80%以上。
第39条燃气工程
各县(市)中心城市气源均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
气源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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