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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
X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快透明、廉洁、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镇(区),县级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负有公开信息义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考核,由其行政主管或联系部门负责。
第三条 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方案制定及工作协调。
第四条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考核以下内容:
(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推进情况。
主要考核各镇、各部门、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机构设置、制度建设、保障措施等基本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内容落实情况。
主要考核各镇、各部门、各单位是否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法定范围内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采用情况。
主要考核各镇、各部门、各单位是否按照《条例》规定的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以及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采取的方便服务对象的其他公开形式。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情况。
主要考核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和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处理群众投诉、实行责任追究,以及对下级部门和单位督查考核等情况。
第六条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的标准是:
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责任明确;公开内容符合规定,全面具体,及时更新;公开形式实用有效,符合规范,效果明显;监督机制健全,责任追究落实,制度执行有力;投诉处理得当,群众评价满意,社会反响良好。
第七条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实行量化标准(见附件)。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各等次的分值标准:
(一)优秀(90分以上):
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群众满意。
(二)良好(75分—89分):
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工作有重点,措施比较得力,取得一定成效,群众比较满意。
(三)合格(60分—74分):
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能够抓住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群众基本满意。
(四)不合格(60分以下):
未能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公开没有抓住重点,流于形式,群众不满意。
第八条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采取平时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重点考核和全面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平时考核随机进行,定期考核每年组织一次。
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全面考核。
第九条 政府信息公开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并邀请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制定考核方案经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提前10日下发考核通知。
(二)被考核部门、单位接到通知后进行自我总结,在考核前5日内书面报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抄送考核小组其他组成单位。
(三)考核小组采取实地考核、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档案资料、明察暗访、征求群众意见等形式对被考核部门、单位进行考核。
(四)考核小组综合平时检查与定期考核情况,提出考核意见,报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次,经县政府审定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对象,通报考核结果。
第十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结果,将列入部门职能目标考核体系,作为评定当年度部门、单位及其领导人员工作绩效、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对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部门、单位,年终进行通报表彰;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部门、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不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违反规定收取费用、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行为,由监察机关、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按照《条例》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
考核目标
分值
评分标准
考评得分
组
织
领
导
建立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责任明确,推行政务公开有计划,有步骤
24
设有领导小组办公室,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有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保证。
(6)
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明确,计划完备;正确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
(4)
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
(4)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并实施。
(6)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涉及其他单位的信息发布及时沟通确认。
(4)
公
开
内
容
坚持依法全面真实的原则。
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政府信息,如实公开。
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
20
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办事程序等。
(2)
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行政审批和许可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等情况。
(6)
发布的各类无密级政策文件的公开情况。
(2)
及时进行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更新和维护。
每周上报“中国X”政府网站部门动态信息不少2条。
(8)
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2)
公
开
方
式
以高效、便捷、便民为原则,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操作规范和程序。
16
探索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新途径的情况。
(4)
向档案馆和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6)
对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有完善的工作制度和透明的操作程序。
(6)
监
督
检
查
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追究。
20
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落实情况。
(6)
设立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对投诉、举报及时受理、查处、整改并回复当事人;书记县长信箱办理及时,满意度高。
(8)
参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投诉的情况。
(3)
对管理或联系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
公开效果及社会满意度
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有效提高,机关作风明显好转。
20
公开结果真实、可信,没有群众投诉和媒体曝光。
(4)
没有因信息不公开、错误公开,而引发破坏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4)
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没有出现严重的行政过错。
(4)
群众满意度高。
(8)
合计
100
X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一、考核内容
㈠组织领导(24分)
建立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责任明确,推行政务公开有计划,有步骤。
检查形式是以看文件、台帐为主。
1、设有领导小组办公室,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有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保证。
共6分。
明确分管领导(1分)、信息报送员(1分)、网站管理员(1分)得3分;明确具体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2分;单位预算中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名目得1分。
2、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明确,计划完备;正确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
共4分。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得1分;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计划得1分;正确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得1分;正确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得1分。
3、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
共4分。
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得1分;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得1分;有审查台帐得2分。
4、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并实施。
共6分。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3分;考核制度实施台帐3分。
5、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涉及其他单位的信息发布及时沟通确认。
共4分。
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1分;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分;实施发布台帐2分。
㈡公开内容(20分)
坚持依法全面真实的原则。
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政府信息,如实公开。
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
检查形式是以看“中国·X”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为主。
1、部门及区
⑴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办事程序等。
共2分,根据编办“三定”方案及当年部门职责分工计分。
机构主要职能得0.5分;机构领导及分工得0.5分;内设机构及职能、直属单位、派出机构共1分。
漏落或更新滞后之一扣0.5分,不超过1分。
⑵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行政审批和许可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等情况。
共6分。
针对[中、长期规划](0.1分)、[阶段性规划](0.1分)、[年度工作计划](0.3分)、[年度重点工作安排](0.3分)、[行政事业性收费](3分)、[工作总结](1分)、[行政事项及依据](3分)、[本单位行政许可办理规定](2分)、[其他事项](0.1分)、[公开工作年度报告](0.1分)等栏目。
缺一栏目,该栏目得0分;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有一例扣0.1分,不超过6分。
⑶发布的各类无密级政策文件的公开情况。
共2分。
考核针对[政策性文件][本年度各类文件]等栏目。
查看单位发文簿,有一例未公开文件,扣0.1分,不超过2分。
⑷及时进行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更新和维护。
考核针对[部门动态]栏目。
每周上报“中国X”政府网站部门动态信息不少2条,2条为信息基本数。
共8分。
部门信息报送数达到基本数得基本分5分;每超过基本数1条加1分,加分不超过3分。
⑸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共2分。
针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栏目。
查看单位发文簿,有一例未公开文件,扣0.1分,不超过2分。
2、镇
⑴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办事程序等。
共2分。
乡镇概况得0.5分;主要领导得0.5分;内设机构共0.5分;村居概况得0.5分。
漏落或更新滞后之一扣0.5分,不超过2分。
⑵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行政审批和许可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等情况。
共6分。
[政府规划计划]得2分;[政府报告总结]得2分;[镇区应急管理]得2分;[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得0.1分。
缺一栏目,该栏目得0分;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有一例扣0.1分,不超过6分。
⑶发布的各类无密级政策文件的公开情况。
共2分。
考核针对[镇区政府文件]等栏目。
查看单位发文簿,有一例未公开文件,扣0.1分,不超过2分。
⑷及时进行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更新和维护。
考核针对[部门动态]栏目。
每周上报“中国X”政府网站部门动态信息不少2条,2条为信息基本数。
共8分。
部门信息报送数达到基本数得基本分5分;每超过基本数1条加1分,加分不超过3分。
⑸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共2分。
针对[三农政策贯彻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土地规划使用情况][拆迁补偿费用情况][民政福利款额发放][债权债务筹资处置情况][集体资产处置情况][计划生育执行情况]等栏目。
查看单位发文簿,有一例未公开文件,扣0.1分,不超过2分。
㈢公开方式(16分)
以高效、便捷、便民为原则,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操作规范和程序。
检查形式以听汇报、实地检查为主。
1、探索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新途径的情况。
共4分。
听汇报和实地查看探索创新结果。
2、向档案馆和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共6分。
以各单位报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的电子文件、纸质传递单为考核依据。
3、对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有完善的工作制度和透明的操作程序。
共6分。
依申请公开指引得4分;工作制度1分;实施操作台帐1分。
㈣监督检查(20分)
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追究。
1、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落实情况。
共6分。
台帐考核。
2、设立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对投诉、举报及时受理、查处、整改并回复当事人;书记县长信箱办理及时,满意度高。
共8分。
在单位门厅、部门网站或“中国·X”醒目位置公布投诉电话(1分)和投诉信箱(1分);单位对投诉举报处理台帐2分;书记县长信箱办理情况4分,办理时限超期有一例扣0.1分,未处理有一例扣0.5分,总扣分不超过4分。
3、参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投诉的情况。
共3分。
4、对管理或联系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共3分。
㈤公开效果及社会满意度(20分)
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有效提高,机关作风明显好转。
1、公开结果真实、可信,没有群众投诉和媒体曝光。
共4分。
有一例扣1分。
2、没有因信息不公开、错误公开,而引发破坏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共4分。
有一例扣1分。
3、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没有出现严重的行政过错。
共4分。
有一例扣1分。
4、群众满意度高。
共8分。
二、考核形式
定期实地检查、实时网站检查、群众满意度测评。
每季度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部门、镇区的工作检查。
实地检查主要是看台帐、看现场,每季度一次。
实时网站检查是不定期随机抽样检查。
群众满意度测评主要是在“中国X”网站设置书记县长信件回复满意度打分,以及部分重大问题信件的答复回访调查。
三、考核处理
㈠考核点评
1、《X电子政务通讯》专刊点评。
内容包括:
①“中国X”网站内容保障月度信息报送情况;②“中国X”网站书记县长信箱信件月度办理情况;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季度考核情况。
2、工作督办单。
内容包括:
①书记县长信箱逾期未办理督办;②县领导交办的其他专项工作督办。
3、媒体曝光。
督办不响应行为将通过网络、广电、报纸等媒体被实施曝光。
㈡考核结果
年终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季度考评情况,实施各部门及镇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县排名。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得分,将由县纪委监察部门列入全县部门、镇区的整体目标考核内容中。
四、其他事项
内刊及信息报送要求:
内刊出版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电子版报送信息中心;部门上报信息直接通过“中国X”部门后台发送。
部门对在网站公布的内容要严格保密审查程序,并对其结果负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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