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及时做好教职工请假审批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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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职工请假审批
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教职工请假审批程序,完善请假手续,确保不出现吃空饷现象,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9月29日修正),现就婚假、产假等请假审批工作进一步明确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顺产的17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取出宫外节育器的,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
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备注:
休假天数为自然日,非工作日,遇节假日不另行增加。
如在寒暑假生育的,则以小孩出生证上日期作为产假的起始日期。
二、陪产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
备注:
休假天数为自然日,非工作日,遇节假日不另行增加。
如在寒暑假生育的,则以小孩出生证上日期作为陪产假的起始日期。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定婚假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法定程序办理了结婚手续的,可休结婚假,婚嫁时间为5天。
备注:
休假天数为工作日,公休假期和法定节假日不作为计算假期的天数。
婚嫁需一次性休完,且一般不跨年。
四、在职在岗教职员工因怀孕需请假休息保胎的,须提供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书,请假时间以医生建议休息的时间为准,对无法提供疾病诊断证明书的,则按照事假予以审批。
五、我市在职在岗教职员工请假必须先履行请假手续,经所在学校和教育局正式批准后,才能休假;如遇突发事情或突发疾病等特殊情况,请假人或家属要电话先报告所在学校校长,并由学校相关处室做好登记,请假人回校后补办请假手续,假期审批原则上每周上报一次。
六、学校要督促有需要请假的教师先行准备好医院证明,填好请假申请单,并及时上报学校。
七、学校收到老师请假相关材料后,及时审核,在签署意见的时,一定要注明是病假还是事假,同时校长签名处需由校长亲笔签名,并按相关请假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及早做好教职工请假的逐级审批上报工作。
八、各类请假经学校和教育局审批后,学校要及时通知请假人,同时做好请假审批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和年度(自然年)汇总统计工作。
九、要严格执行假期工资,凡擅自不执行假期工资的,将追究当事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根据乐昌市人社局《转发广东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假期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乐人发[2009]58号)和中共乐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乐昌市委组织部乐昌市财政局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中共韶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部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乐人社[2013]109号)文件规定,现将病假、事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病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全额发放。
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及以上的,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基本工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二十年及以上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年中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超过期限月份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停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负伤治疗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单位同类同级人员平均水平计发。
(二)事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1.当年事假累计在20天及以下的,基本工资照发。
当年事假累计在21-30天的,基本工资按本人日基本工资的80%计发(日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21.75天,下同);累计在31-50天的,基本工资按本人日基本工资的50%计;累计超过5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基本工资。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个月中事假累计超过7天不足10天的,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按50%计发;超过10天的,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停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旷工1天的,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计发;旷工超过2天(含)的,当月绩效工资停发。
附件:
乐昌市教育系统教职工请假申请表
乐昌市教育局
2018年9月10日
乐昌市教育系统教职工请假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请假天数
请假日期起止时间
请假理由
请假人签名:
年月日
学校意见
同意请假天(时间从到。
)
校长签名:
(盖章)年月日
中心校意见
同意请假天(时间从到。
)
校长签名:
(盖章)年月日
教育局意见
同意请假天(时间从到;)请按相关规定核发假期工资。
(盖章)年月日
备注
注:
此表一式两份,批准后单位自存一份,教育局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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