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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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材料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化解行政争议
坚持依法行政是实现法治政府、坚持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也是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构建和谐社会一系列重大决定的重要举措。
当前,我市正处在沿海开发大发展、大建设的关键时期。
社会格局不断变动,利益分配不断调整,群众法制意识不断提升,行政争议不断显现。
引起行政争议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决策不当,违法行政,执法不公,执法不当等等。
从根本上来讲,是广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不高。
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还未完全到位。
近年来,我办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某某市,法治政府这个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为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为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所采取的举措
(一)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观念。
防止因错误观念引发行政争议。
法制观念是依法行政的思想保障。
近年来,我办从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社会公众等层面着手,通过学习、培训、宣传教育,正确引导等多种方式,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观念。
一是着力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观念和能力。
将依法行政写入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并对下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布署安排。
200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把依法办事的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层面和环节。
2008年,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就进一步提升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观念等六个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建立了市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不定期邀请专家学者开展法律知识讲座。
同时,联合市委组织部发布了《新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暂行规定》,对市政府新任命的县处级领导干部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以考促学。
二是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
除每年按时对全市的行政执法人员进理念,组织开展了“依法行政、公平正义、执法为民、服务大局”专题行政执法理念教育活动,广大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进一步深化。
三是提升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守法观念。
全市各县区、部门通过普法宣传、开辟法制专栏、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依法行政的浓厚氛围。
我办连续多年在某某市日报上开展了“依法行政十大新闻”评选活动,每年刊登文章不少于40篇,宣传效果明显。
2009年还组织开展了两次“依法行政在港城”图片展暨法律咨询活动,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好的反响。
(二)切实规范科学民主决策,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行政争议。
决策不当是引发行政争议的一个重要原因。
当前我市已建立了重大决定集体决策制度、听证制度、公示制度、专家咨询制度、评价制度等。
政府机关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根据不同的议题,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市民代表列席会议,并认真听取各方意见。
自2008年以来,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召开论证会60余次。
同时,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价制度,规范性文件3年清理制度。
截止2009年12月,对20余项涉及民生的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价。
2009年,结合机构改革,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55家,并对1979年以来的164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568件,自行失效的1009件,需要修订的68件。
坚持“开门立法”,逐步实现规范性文件制定听证公示常态化。
推行规范性文件5年有效期制度。
(三)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防止因信息不对称引发行政争议。
信息不公开,行为不透明是引发行政争议的一个重要诱因。
近年来,我市已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考核评议制、责任追究制、年度报告等一系列配套制度。
基本形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为常态,依申请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公开的内容逐步丰富,公开的范围逐步扩大,公开的形式更加便捷。
在市档案馆、图书馆、大型广场等公共场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配备信息查阅工具,方便群众查阅。
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了解有关情况,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提供了便利,
(四)全面推行“公开审案”。
防止因暗箱操作引发行政争议。
自2007年开始,连续多年在开展“阳光执法、公开办案”活动。
制定《某某市部分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公开审案”工作实施方案》,着重开展四个方面的工作:
(1)对内公开,调查取证与审核决定相互分离,建立行政处罚集体讨论机制。
(2)对外公开,面向社会听取专家的意见,形成案例,以后参照执行。
(3)在行政执法时向当事人发放《权利义务告知书》、《行政执法终端反馈卡》,接受社会监督。
(4)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
在市质监局等部门召开了“公开办案”经验交流会,目前已在全市所有行政执法机关中开展。
“公开审案”有效的解决了行政执法不公开的问题。
(五)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防止因执法违法引发行政争议。
行政执法队伍是行政法律法规的具体适用者。
执法队伍素质的优劣,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行政执法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首先实行亮证执法制度。
行政执法人员须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其执法行为方为有效。
其次严格行政执法人员准入制度。
采取市县联动的办法,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
凡新领证人员,均须通过由我办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的闭卷资格考试。
通过率控制在67%左右。
(六)开展规范自由裁量权活动。
防止因执法不公引发行政争议。
为切实解决同案不同罚,部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过大的现象。
发布《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指导意见》,从量化裁量标准、建立裁量公开制度、裁量判例制度、重大或复杂裁量事项集体会办制度、行政执法职能分离制度等10个方面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各项活动,切实减少行政执法过程中随意裁量、违规裁量、滥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现象,为行政处罚权网上的运行规范奠定了坚实基础。
2009年实施了“权力阳光”工程,强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建立自由裁量基准3849项。
(七)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防止因行政行为不规范引发行政争议。
为解决行政机关权力不清,职责不明,行为不规范的问题,织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详尽地梳理行政执法依据,依法界定、分解落实行政执法职权,列出行政权力“清单”。
将行政执法职权分解落实到各个执法岗位,明确执法程序、标准、时限和责任,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信息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行政执法职权动态调整机制。
(八)全面加强行政效能建设。
防止因效能低下引发行政争议。
着力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先后进行3次清理,调整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0余项,取消和停止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61项,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向县区下放审批权力,审批效能大幅度提高。
推进四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向纵深发展。
市级拥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共52家,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41家,进驻率达到78.85%。
发展和改革、经贸等部门已全部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市级部门共拥有行政审批事项450项,进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379项,应进入率达到84.22%。
发展和改革、经贸等部门的审批事项进入率达到100%。
2009年,审批大厅共办结各类审批服务事项209348件,其中承诺件13841件,承诺件提前办结11253件,提前办结率达81.3%。
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功能,大厅窗口办件零超期、零投诉,群众办事满意率达到99%以上。
(九)始终坚持“复议为民”。
切实为争议解决提供公正平台。
行政复议既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法律途径,同时也是行政行为有效的法律监督方式。
近年来,我办牢记“复议为民”的宗旨,积极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案,切实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自2005年以来,我办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43件,其中受理985件,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中,撤销、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48件,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35件。
二者占受理案件数量的8.4%。
二、当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感受。
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虽然近年来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但距离党中央,国务院,距离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少的差距。
1、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实现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根本标志。
近年来,广大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有所提高,但仍然存在相当部分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于什么是依法行政,为什么要依法行政,如何依法行政,还存在模糊的、甚至是错误的认识。
有的把依法行政作为一句口号,喊在嘴上,写在纸上,钉在墙上,却没有落实到行动上;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有的把依法行政同经济建设对立起来,认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束手束脚。
擅长制定土政策、土办法,习惯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轻视法律手段重个别处理,轻制度管理重协调解决,遇到问题拍脑袋,重大决策拍胸脯,出了问题拍屁股;有的重权力轻责任,重利益轻服务,导致有法不依,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现象大量存在。
2、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一项重要的职能,是行政机关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方式。
同时,执法活动直接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执法水平的高低,执法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政府的认识和评价,直接关系着政府的形象和法律的权威。
当前行政执法问题突出的表现:
一是重复执法,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现象严重。
二是行政执法“利益化”严重。
导致一些部门之间有利争着上,无利躲着走,争管辖,争权利,争罚款,争收费。
三是普遍存在行政执法轻程序现象。
有的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不履行事先告知义务,有的不告知行政执法相对人获得法律救济的途径,有的该适用普通程序的,却适用了简易程序等等。
四是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学历普遍不高。
存在随意执法,野蛮执法,滥施处罚现象严重。
3、行政权力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
当前,虽然我国的法律对行政权力设立了法制监督,层级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等监督方式,但在行政权力在具体的运行过程中还缺乏有效的监督方式。
法制建议书,司法建议书的执行力还没有得到充分而有效的发挥。
依法行政考核结果还未能完全与领导干部的任用挂钩。
而普通民众相对于行政机关来说处于弱势地位,很难对行政权力的行使进行监督。
三、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市正处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既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面临许多新的复杂问题,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出现。
大量行政争议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土地承包、规划建设、行政处罚等方面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逐年增加、类型增多,案情复杂,而且一些矛盾具有对抗性,易引发群体性事件,过激性事件,处理不慎就可能影响到社会的稳定。
具体说来存在以下问题:
(一)“三个不到位”:
一是对依法行政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二是相关法律制度落实不到位。
三是对行政行为监督不到位。
(二)“四个不适应”:
一是行政行为不适应科学发展的要求、二是行政行为不适应法治政府的要求、三是行政行为不适应职能转变的要求、四是行政行为不适应人民群众的要求。
(三)“五个较突出”:
一是有法不依较突出。
履职随意性、主观性较大;二是执法不公较突出。
同案不同罚现象大量存在。
三是重处罚轻教育较突出。
对违法行为只重处罚,而轻教育。
四是轻程序较突出。
只注重处罚结果,而忽视程序正当。
五是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较突出。
四、下一步打算
行政争议的预防和化解,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形象。
下一步,我市将从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制理念和业务能力,拓展行政争议解决途径,建立和完善机制等几方面着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
将法制宣传工作作为推动依法行政、密切政府与群众关系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
做到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向领导干部宣传和向群众宣传相结合。
在宣传过程中,注意宣传利用法律法规解决行政争议的基本知识,宣传法律手段在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成效和作用,宣传行政复议制度“便民”、“利民”的精神实质,宣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
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宣传册等多种形式,最大程度地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表达利益诉求,理性解决行政争议。
同时,加大对领导干部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增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增强运用法律手段妥善处理行政争议的能力。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制度是依法行政的基础,是行政行为的准则。
一是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制度。
进一步完善并落实重大决定集体决策制度、听证制度、公示制度、专家咨询制度、评价制度等。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确保行政行为法治化。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
进一步推进新一轮行政执法责任制。
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行政执法职权动态调整机制,全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三是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实施程序制度。
明确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合议、案件资料审查、执行和归档等环节的时限,及工作人员在相关环节应承担的责任。
(三)建立行政争议协调机制。
整合多方力量,形成部门联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局面,实现对行政争议多层次,多形式,广角度的解决机制。
一是加强与信访部门、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的沟通协调。
及时将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解决的信访问题予以化解,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矛盾。
同时将申请复议而无法受理的行政争议转交信访化解,对一些因邻里矛盾,亲属矛盾引起的产权纠纷,土地权属纠纷等通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予以化解。
二是建立政府与法院之间的联系协调机制强化双重监督。
在信息方面共享,重大事项协调,通过政府或部门在出台规范性文件时向司法机关征求意见,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发现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应及时向政府通报,发现行政部门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行政问题时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以及不定期召开研讨会等形式共同协调解决行政争议。
(四)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效能。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是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法律制度,是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法定渠道,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环节。
一是坚持“复议为民”,积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
敞开行政复议大门,积极受理人民群众的复议申请,努力做到复议为民、复议便民、复议利民。
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都要依法受理,绝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不受理;各级行政机关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凡做出影响人民群众权利和义务的决定,都要依法告知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复议申请权;对依法确实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或者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事项,也要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告知解决问题的途径,绝不能简单一推了之;要把工作做细做实,让群众有地方反映问题,有渠道解决问题。
二是创新行政复议体制机制。
各级行政复议机关都要高度重视行政复议体制和机制创新。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不收费、高效便捷解决问题的优势,并将行政复议制度化的优势变成实际处理社会矛盾的具体优势。
努力形成政府主导、专业保障、社会参与的工作体制,探索和完善行政复议审理机制,把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放在首位,灵活运用书面审理、公开听证、实地调查等审理方式,加大和解和调解的力度,化解矛盾,平衡利益,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要研究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权,集中人力、集中收案、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三是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切实提高行政复议的质量和效果。
从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入手。
对县区和市直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办理程序、办案质量和案卷档案管理等情况进行评查,对优秀案卷和较差案卷进行通报。
同时严格行政复议工作在软环境中的考核,对不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不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办错案的单位予以扣分。
(五)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打造一支政治硬,作风正,业务强,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
一是严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关。
坚持“执法领证,领证必考”的原则,由法制部门统一组织考试。
并逐步探索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素质的新模式,新机制。
二是要疏通“出口”,对严重违法执法人员,坚决清除出行政执法队伍。
三是抓好对现有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其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
(六)强化依法行政监督考核。
监督是保障,考核是手段。
为切实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减少行政争议。
应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的监督考核。
一是进一步加大考核奖惩力度。
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办法,严格执行《某某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进一步增加依法行政在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和全市软环境考核体系中的分值和权重。
切实将依法行政考核结果与奖励惩处、干部任免挂钩。
二是严肃责任追究。
建立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对不依法行政,违法行政或行政争议处置不当引发严重群体性事件的责任人员要坚决究责。
同时充分发挥已经建立起来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保障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
三是认真落实行政机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每年对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并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
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重视依法行政,并促进行政争议的解决。
四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
依法行政工作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
各级行政机关除自觉人大权力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之外,还应自觉接受法院、检察院司法监督、法律监督和社会公众的舆论监督。
以监督促改进,以改进促规范,从而实现依法行政。
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关键在于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新的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和政治参与积极性日益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日益强烈,使得行政争议逐渐增多成为必然,这些都对政府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广大领导干部着力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及妥善处理矛盾问题的能力,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管理的公信力、执行力。
完善政府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严格行政执法。
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推动各级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依法行政,才能从源头上有效地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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