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图书馆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与考核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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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图书馆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与考核暂行办法
青岛科技大学图书馆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与考核暂行办法(讨论稿)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鲁人发〔2007〕28号)和山东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鲁人发[2007]77号)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改革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岗位设置
1.范围
图书馆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2.类型
图书馆及各院系图书资料人员。
3.等级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级低于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最高等级;我校辅助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岗位的重要程度、职责大小、聘任权限等因素,划分为重点岗位和基本岗位两类,岗位分为9个等级,并按聘任级别分为以下两类:
(1)校聘岗位:
重点四级岗位;
(2)图书馆聘岗位:
重点五级岗位、重点六级岗位、重点七级岗位、基本八级岗位、基本九级岗位、基本十级岗位、基本^一级岗位、基本十二级岗位。
(3)图书资料人员如达到教师岗位中一、二、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者可申请相应级别专业技术岗位,由学校教师(教辅)聘任委员会组织聘任和确定工作职责,考核办法及绩效工资发放标准按照相同级别教师岗位进行。
4.设置
根据上级规定和批准的我校图书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结合学校2008-2010年发展规划和各项任务要求,确定学校2008-2010年图书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经图书馆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学校批准公布后执行。
图书馆各岗位设岗情况见下表:
表1图书馆专业技术岗位设岗情况(待定)
岗位
类别
定岗
职数
上岗理由
聘任
方式
关于上岗情况的说明
职称
项目
其他
4级岗
1
V
校聘
2名教授上轮聘任评价不合格,需学校鉴定评价
5级岗
3
V
馆聘
按副研究馆员总人数的20%
6级岗
3
V
馆聘
按副研究馆员总人数的39%
7级岗
3
V
馆聘
按副研究馆员总人数的41%
8级岗
9
V
馆聘
按馆员总人数的28%*
9级岗
11
V
馆聘
按馆员总人数的42%
10级岗
9
V
馆聘
按馆员总人数的30%
11级岗
11
V
馆聘
按初级职称总人数的50%
12级岗
7
V
馆聘
按初级职称总人数的50%
13级岗
13
V
馆聘
工人
合计
70
注:
①教授、研究馆员及相当职称2人(实1人);副研究馆员12人(实9人);讲师
32人(实29人);初级职称18人。
工人13人,共70人。
②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等若不能进入同级岗位,应在下一级岗位设定相应的岗位。
表2管理岗位设岗情况(待定)
冈位类别
职位
上岗职级
上岗人数
备注
全职管理岗
党总支书记
正处
1
行政管理岗
图书馆馆长
正处
1
行政管理岗
副馆长
副处
2
行政管理岗
办公室主任
正科
1
行政管理岗
崂山校区流
通阅览主任
正科
1
行政管理岗
四方校区流
通阅览主任
正科
1
行政管理岗
办公室副主
任
副科
1
行政管理岗
行政秘书
科员
1
合计
9
冈位类别
上岗等级
上岗
人数
上岗理由
上岗情况的说明
职称
其他
工勤岗
高级工
10
V
任职年限较长,应就高设岗
工勤岗
中级工
3
V
任职年限较长,应就高设岗
图书馆共有工勤人员13人,根据图书馆工作的特殊性,建议学校全部按照图书系列的专业技术13级岗位聘任。
二、岗位聘任与考核组织
1.图书馆成立图书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与考核工作委员会,承担本单位各岗位聘任考核等相关工作,具体由本单位党政领导及教代会(或工会)代表、有关专家组成(参加馆聘岗位者不参加),人数不少于7人,报学校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与考核工作委员会批准后开展工作。
具体如下:
表4图书馆岗位聘任及业绩考核领导小组成员
序号
姓名
职务/职称
担任职务
1
顾海明
图书馆馆长/教授
组长
2
文U志丰
图书馆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
3
李德成
图书馆副馆长/副研究馆员
委员
4
王展旭
图书馆副馆长/副研究员
委员
5
丁海德
科大信息中心副主任/研究馆员(专家代表)
委员
6
徐仲
工会主席(教工代表)
委员
7
刘伟
图书馆四方校区流通阅览主任(教工代表)
委员
2.图书馆党总支成立岗位聘任与考核工作监察委员会,具体负责对全馆岗位聘任工作的监督,受理对岗位聘任结果的申述、投诉,并将调查处理的结果提交图书馆相应岗位聘任与考核工作委员会裁定,图书馆党总支书记负责具体工作。
三、岗位聘任
1.聘任范围经山东省人事厅、教育厅批准的图书馆现有事业编制各类人员。
2.聘任方式
(1)校聘岗位:
由学校制订具体申报条件和岗位职责,学校统一组织评聘。
岗位聘任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和学校评审的方式聘任;
(2)图书馆聘岗位:
由图书馆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在限定的岗位编制数内组织评聘。
图书馆在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根据现实情况、专业技术要求和发展目标,自行制订申报条件,报学校审批后执行。
岗位聘任采取个人申报、单位评审和学校审批的方式聘任。
3.聘任程序
(1)公布方案。
图书馆公布各专业技术岗位名称、数量及岗位任职条件、岗位职责等相关事项;
(2)个人申请。
应聘人员填报《岗位竞聘申请书》,并向科研处、图书馆等提交工作业绩的有关材料(已提交的不再提报);
(3)业绩审核。
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图书馆等部门按管理职责分工完成业绩的审核工作,由人事处汇总公发;
(4)资格审查。
人事处根据相关规定完成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并公示审查结果;
(5)基层推荐。
图书馆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委员会按学校要求组织对申报校聘岗位人选进行推荐,对馆聘岗位人选进行考评认定;
(6)学校评审。
学校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委员会对图书馆聘任委员会推荐的校聘岗位人选组织考评,决定聘任人选。
对图书馆聘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结果进行审核;
(7)决定聘任人选。
学校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选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批,并予以公示;
(8)签订岗位聘书,公布聘任结果。
4.聘任期限
图书馆专业技术岗位聘期原则上为三年。
此次聘期时间为2008年-2010年,在此聘期内新进人员可根据其业绩按管理权限确定其岗位。
凡因职称晋升而申请岗位等级调整者,如图书馆有空岗时在学校统一组织下按照以上程序进行竞聘,其新任岗位的聘期截止期限不变。
对于新录用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外,均执行试
用期,其中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它人员为6个月
四、岗位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爱岗敬业,勤勉工作,为人师表;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团结协作精神;
(4)具有完成应聘岗位工作所必需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
(5)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无违纪行为;
(6)身心健康,符合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要求。
2.资格条件
(1)一般应具有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国家或学校规定的其它任职资格。
3.年限、学历申报条件
校聘岗位:
重点四级岗:
2005-2007年度岗位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的正高级职称人员(含学校批准的享受正高级待遇人员)。
2005-2007年度岗位考核结果基本合格的正高级职称人员(含学校批准的享受教授待遇人员)可报名参聘该岗位,学校聘任委员会根据本人2008年的突出业绩根据图书馆本档编制岗位指数情况审评后进行聘任。
2008-2010聘期内评定的正高级职称人员根据图书馆岗位编制指数情况每年初由学校组织进行聘任。
馆聘岗位:
重点岗位(五、六、七级岗):
2005-2007年聘期岗位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的副高级职称人员以及学校批准的享受副高待遇人员和博士学位人员、2005-2007年度聘期岗位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正高级职称人员等。
五级岗:
一般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2005-2007聘期内至少完成一篇核心期刊论文或校级项目负责人或校级以上优秀成果一等奖首位人员;
六级岗:
一般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四年以上;七级岗:
一般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基本岗位(八、九、十级岗):
2005-2007年度聘期岗位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副高级职称人员、2005-2007年聘期岗位考核结果基本合格及以上中级职称人员。
八级岗:
一般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九级岗:
一般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四年以上;
十级岗:
一般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基本岗位(^一、十二级岗):
2005-2007年聘期岗位考核结果基本合格及以上的具有助级职称人员及2005-2007年聘期岗位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中级职称人员。
十^一级岗:
2005-2007年聘期岗位考核结果合格且具有助理专业技术职务一年以上或获学士学位三年以上或第二学士学位二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一年以上;
十二级岗:
具有助理专业技术职务一年以上或获学士学位一年以上或第二学士学位一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初期期满。
各级岗位具体任职条件由图书馆制订,经图书馆教职工大会通过,并报学校教辅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2008-2010年聘期评定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根据图书馆岗位编制指数情况每年初由图书馆组织聘任。
五、岗位职责与目标要求
图书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要按照规定时间坐班,完成相应基本任务,其岗位职责和目标由图书馆根据2008-2010年承担的专业技术工作任务等情况制订,报经学校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审批并公开后执行。
图书系列专
业技术岗位职责和目标参见附件。
六、岗位考核
图书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考核分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在每年底进行,聘期考核在聘期结束时进行。
1.年度考核
⑴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除考察受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外,重点考
察受聘人员年度出勤情况、完成基本岗位任务情况和科研情况等。
2008-2010年
聘期图书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年度考核工作的合格要求如表5。
图书馆在不低于学
校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本单位工作任务目标情况,制定本单位各级岗位的年度考核合格标准,经本单位职工大会通过,并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图书馆正、副职管理人员对科研成果不作要求,岗位考核以部门考核结果为依据进行评价。
表5青岛科技大学图书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年度考核要求(合格标准)
岗级一
4级
5级
6级
7级
8级
9级
10级11级
12级
一项目—
科研成果分最低要求
100
70
60
50
40
30
20
一
一
教学工作量(学时)
40
30
30
30
基本工作要求
按照规定的时间坐班,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
注:
科研成果要求以为本人岗位所涉及的专业学科的成果为准,其它学科科
研成果不计得分。
(2)考核程序
1)业绩申报。
本人到相关部门申报个人业绩;
2)业绩审核。
图书馆审定并汇总图书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业绩,报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3)业绩公布。
图书馆将审核的全校图书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本年度业绩在校园网或指定地点公布;
4)填报公示。
根据公布的业绩,个人填写《年度考核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5)基层考核。
个人述职,图书馆考核工作委员会进行考核,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对四级及以上专业级岗位人员,图书馆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审定;
6)学校审核。
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审核图书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度考
核结果,确定四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考核等次,五级以下各岗位由图书馆
确定考核等次,报学校审定;
7)确定结果。
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批;
8)结果公示。
学校公布考核结果。
(3)考核结果评价等次
年度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年度考核达不到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或当年度因事假和出国探亲等个人原因致使出勤天数累计少于应出勤天数的50%或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二十天的为不合格。
年度考核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标准但没有达到本单位规定的合格标准或当年度因事假和出国探亲等个人原因致使出勤天数累计少于应出勤天数的70%或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十天的定为基本合格。
年度考核达到所聘岗位的基本要求标准、完成所在单位规定的所聘岗位工作任务职责为合格。
超额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并且工作成绩突出者为考核优秀。
各部门年度考核优秀人数不超过单位职工总数的15%同时,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视为不合格:
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含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的;
(2)政治、经济、道德上有严重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3)严重失职,给学校利益或声誉造成严重损失、重大事故或不良影响的;
(4)不能廉洁自律,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
(5)拒不接受组织分配的任务,消极抵制、不履行工作职责的;
(6)无视工作纪律,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应当参加的会议超过50%以上的;
(7)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差,受到效能投诉累计查实三次及以上者;
(8)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
(4)考核结果使用
图书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业绩津贴分为个人业绩津贴和部门业绩津贴,其
中部门业绩津贴由学校按照标准统一拨付到图书馆,由图书馆制定分配办法,经
图书馆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年度考核结果对应校内分配见表6。
表6青岛科技大学图书系列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对应绩效工资分配表
考核等级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比例
15%
不限
不限
不限
薪级工资
晋升
晋升
不晋升
不晋升
岗位津贴
全额发放
全额发放
全额发放
扣发
个人业绩津贴
全额发放
全额发放
发放60%
扣发
部门业绩津贴
由图书馆按照本单位业绩津贴分配办法执行
2.聘期考核
(1)考核办法
图书馆岗位考核委员会以年度考核为基础,考核本单位图书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在本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确定聘期考核结果的意见和建议,报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审定。
(2)考核结果评价等次及说明
聘期考核评价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确定聘期考核结果的基本要求见表7:
表7青岛科技大学图书馆聘期考核结果确定的基本条件
考核等次
基本条件
优秀
年度考核至少一次优秀,无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现象,且科研成果超同档平均值
年度考核至少两次合格及以上,无考核不合格现象
基本合格
年度考核两次基本合格或者一次不合格现象
不合格
年度考核有两次不合格现象
1考虑到科研工作成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科研业绩未达规定要求而导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者,在聘期考核时可用三年科研工作总量的年平均值达到合格要求进行聘期考核结果的修正。
2考虑到图书馆文献教学工作和图书馆工作人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每年
要求的教学工作量可用科研业绩进行互换,每学时按科研分3分计算
2008年的教学工作量不做要求。
3考虑到图书馆工作的特殊性,部分原专职教学人员的科研业绩在达到学校基本合格要求的基础上,其业绩分也可用教学工作量进行互换,计算办法同上。
4图书馆五级岗人员聘期内至少完成一篇核心期刊论文或校级项目负责人或校级以上优秀成果一等奖首位人员;
5图书馆聘期考核优秀人员比例根据图书馆目标责任聘期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如表8:
表8青岛科技大学图书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结果比例执行表
单位聘期考核优秀
单位聘期考核合格
单位聘期考核不合格
优秀人员比例%
15%
12%
9%
(3)聘期结果使用
聘期考核的结果直接影响下一聘期的聘任,凡本聘期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下一聘期同级岗位的聘任,聘期考核基本合格者原则上只能参加下一级岗位的聘任,聘期考核不合格者原则上只能参加下一档级的岗位聘任。
七、投诉
1.各类考核评价结束后,被考核人都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图书馆有向被考核者反馈和解释的职责;
2.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存有异议,可向学校考核工作监察委员会提出投诉。
投诉时需提交《员工考核投诉表》及相关说明材料;
3.学校考核工作监察委员会需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诉部门的投诉情况在进行核实的基础上做出答复,向投诉部门发送投诉及复核通知单。
同时,学校考核工作监察委员会在解决投述的过程中要保证投述过程和所有信息的严格保
密性,如出现违反保密原则者按学校相关制度处理;
4.如投诉部门的投诉成立,必须改正投诉的考核结果,同时对其该项的考核部门或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八、其它
1.本办法中校内图书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和考核暂只对应校内绩效工资的分配。
2.任职条件和考核成果所涉及的所有项目、论文、著作、成果、奖励、专利等均指我校教职工为第一作者且署名第一单位为青岛科技大学,并在规定部门登记备案。
3.图书馆教职工应实事求是地填写各类考核表,凡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该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5.各年度考核工作于次年1月15日前完成,聘期考核在聘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经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核准后的考核结果,各考核工作小组应予以公布(示),被考核人需签署明确意见。
凡个人对考核结果拒绝签署意见者,均按未参加考核对待。
6.各级考核工作委员会成员应公正无私,坚持原则。
凡涉及到考核工作委员会成员本人或直系亲属时,在评议时应回避。
7.本办法考核标准未列项目,图书馆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制定考核细则,并报学校岗位聘任与考核工作委员会批准。
8.本办法由图书馆办公室负责解释。
9.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与本办法不符的规定以本办法为准。
二◦◦九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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