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项目备案时间及资料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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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项目备案时间及资料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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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项目备案时间及资料要求
附件1:
企业所得税项目备案时间及资料要求
一、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备案时间:
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前向主管税务机关递交备案申请。
2、备案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报告表》;内容包括:
纳税人基本情况、国债类型、金额、利率、利息额、免税收入政策依据等;
(2)购买单据或交割单;
(3)国债利息结付证明复印件;
(4)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1、备案时间:
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前向主管税务机关递交备案申请。
2、备案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报告表》。
内容包括:
纳税人基本情况、被投资人、投资时间、投资金额、投资性质、投资收益、免税收入、政策依据等;
(2)投资时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对外投资的协议书(合同)、被投资单位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复印件;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提供有关记账凭证的复印件;被投资企业董事会、股东大会利润分配决议;股票买卖交割单;
(3)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三、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备案时间:
(1)事前资格备案:
纳税人应在取得《非营利组织资格证书》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递交备案申请;
(2)事后确认备案:
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前向主管税务机关递交备案申请。
2、备案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报告表》;内容包括:
纳税人基本情况、非营利性组织证书编号、批准机关、非营利性活动开展情况、政策依据等;
(2)加盖公章的登记设立证书复印件,非营利组织章程、协议及《非营利组织资格证书》复印件;
(3)相关事项声明(针对非营利组织的七个条件进行专项说明);
(4)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四、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1、备案时间
(1)事前资格备案:
纳税人应在取得第一笔收入后30个工作日向主管税务机关递交备案申请;
(2)事后确认备案:
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前向主管税务机关递交备案申请。
2、备案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报告表》;内容包括:
纳税人基本情况、从事免税项目说明、政策依据等;
(2)企业书面说明(主要针对实际经营范围符合政策规定条件以及项目所得核算情况等事项);
(3)经营场地证明(租赁协议)、林业产权证或相关经营证明(复印件);取得第一笔收入证明;
(4)经营项目有前置审批环节的,应提供有关部门批准经营证书、文件等;
(5)农、林、牧、渔业项目或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及核算情况表
(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五、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1、备案时间
(1)事前资格备案:
纳税人应在取得第一笔收入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递交备案申请;
(2)事后确认备案:
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前向主管税务机关递交备案申请。
2、备案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报告表》;内容包括:
纳税人基本情况、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情况、投资项目核算情况、政策依据等;
(2)企业决策层投资决议、投资合同(协议);
(3)有关部门批准该项目的文件(复印件);
(4)该项目对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提供证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符合规定范围、条件、技术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该项目投资额验资报告(复印件);
(5)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明细账等复印件;
(6)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情况及核算情况表;
(7)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六、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1、备案时间
(1)事前资格备案:
纳税人应在取得第一笔收入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递交备案申请;
(2)事后确认备案:
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前向主管税务机关递交备案申请。
2、备案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报告表》;内容包括:
纳税人基本情况、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经营情况、项目核算情况、预计经营所得情况、政策依据等;
(2)每个项目对照《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提供证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符合规定范围、条件、技术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
(3)取得第一笔收入的证明资料;
(4)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明细账等复印件;
(5)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情况及核算情况表;
(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七、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1、备案时间
(1)事前资格备案:
纳税人取得第一笔技术转让所得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递交备案申请;
(2)事后确认备案:
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2、备案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报告表》;内容包括:
纳税人基本情况、当年发生技术转让名称、受让人、转让金额、政策依据等;
(2)企业发生境内技术转让,需要提供:
1)与企业当年取得技术转让收入有关的技术转让合同(副本);
2)、省以上科技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3)、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
4)、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
5)、技术转让所得的情况及核算情况说明表
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3)企业向境外转让技术,需要提供:
1)、与企业当年取得技术转让收入有关的技术转让合同(副本);
2)、省以上商务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出口许可证;
3)、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
4)、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
5)、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
6)、技术转让所得的情况及核算情况说明表;
7)、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八、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优惠
1、备案时间
(1)事前资格备案:
纳税人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递交备案申请;
(2)事后确认备案:
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2、备案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报告表》;内容包括:
纳税人基本情况、被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日期、批文字号、批准机关、高企证书编号、政策依据等;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的说明;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4)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5)企业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表;
(6)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人数的比例说明,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
(7)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的计算、填报口径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税率优惠
1、备案时间:
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2、备案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报告表》;
(2)企业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
(3)企业所得税当期或上一年度纳税申报表;
(4)企业当期或上一年度支付全部职工工资表;
(5)《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小型微利企业申请认定表》。
十、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产品减计收入
1、备案时间
(1)事前资格备案:
纳税人应在取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产品)证书》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递交备案申请;
(2)事后确认备案:
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2、备案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报告表》;内容包括:
纳税人基本情况、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名称、所属类别、被认定日期、认定部门、批准文号、由省级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编号、主要利用原材料、主要产品、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政策依据等;
(2)省发改委颁发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产品)证书》复印件;
(3)地市级以上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报告;
(4)资源综合利用情况及核算情况说明表;
(5)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十一、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1、备案时间:
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2、备案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报告表》;内容包括:
纳税人基本情况、研究开发费用名称、费用归集方法、账目设置情况、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属于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说明、政策依据等;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用预算;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4)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
(5)企业决策层同意实施研发项目(自主、委托、合作研究)的立项决议;
(6)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委托或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7)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可要求企业提供政府科技部门的鉴定意见书;
(8)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
(9)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十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人员工资加计扣除
1、备案时间:
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2、备案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报告表》;内容包括:
纳税人基本情况、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人员的人数、岗位、工资标准以及政策依据等;
(2)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人员清单,内容包括:
姓名、性别、残疾(或安置人员)类型、岗位、全年实发工资、加计扣除金额等;
(3)安置残疾人及国家鼓励安置人员名单及其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复印件;
(4)与安置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复印件;
(5)已安置人员名单及工资支出情况表;
(6)为安置人员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
(7)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支付工资凭证;
(8)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十三、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鼓励创业投资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1、备案时间:
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2、备案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报告表》;内容包括:
纳税人基本情况、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企业资质情况、投资对象、被投资企业资质、投资金额、投资方式、投资期限、政策依据等;
(2)创业投资企业相关备案证明或资质:
经创投企业备案管理部门核实后出具的年检合格通知书(副本);
(3)关于创业投资企业投资运作情况的说明,企业决策层的投资决议(投资协议),被投资企业签发的股权证明,投资资金划款证明;
(4)被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验资报告(最新)、经审计的当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5)被投资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职工人数、年销售额、资产总额)说明;
(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十四、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缩短折旧年限
1、备案时间:
(1)事前资格备案:
取得固定资产或年度终了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事后确认备案:
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备案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报告表》;内容包括:
纳税人基本情况、经营范围、加速折旧的原因、拟采用的折旧计提方法、政策依据等;
(2)固定资产的功能、预计使用年限短于《实施条例》规定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的理由、证明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3)申请改变折旧方法的固定资产清单,包括名称、编号、类型、用途、购置时间、数量、计划使用年限、原值、残值、累计折旧、净值等,拟采用加速折旧方法,缩短折旧年限后计提折旧年限、预计逐年计提折旧金额等;
(4)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十五、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条件的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税额
1、备案时间:
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备案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报告表》;内容包括:
纳税人基本情况、购置设备类型、数量、金额、符合目录款项、购置款项来源、允许抵免金额、政策依据等;
(2)购置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情况表;
(3)加盖企业公章的所购置相关设备的支付凭证、发票、合同等资料复印件;
(4)购置设备所需资金来源说明和相关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明细账等复印件。
(5)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十六、新办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1、备案时间:
(1)事前资格备案:
纳税人应自取得《软件企业(产品)证书》或《集成电路企业(产品)证书》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递交备案申请;
(2)事后确认备案:
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2、备案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报告表》;内容包括:
纳税人基本情况、被认定日期、认定部门、批准文号、软件(或集成电路)企业(或产品)证书编号、政策依据等;
(2)软件(或集成电路)企业(或产品)证书复印件;
(3)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十七、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生产企业享受10%优惠税率
1、备案时间
(1)事前资格备案:
纳税人应自取得重点软件企业资质3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递交备案申请;
(2)事后确认备案:
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2、备案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报告表》;内容包括:
纳税人基本情况、被认定日期、认定部门、批准文号、软件企业(或产品)证书编号、政策依据等;
(2)软件企业(或产品)证书复印件;
(3)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十八、企事业单位购买软件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
1、备案时间
(1)事前资格备案:
购买软件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2)事后确认备案:
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2、备案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报告表》;内容包括:
纳税人基本情况、经营范围、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的原因、政策依据等;
(2)有关软件购买凭证复印件;
(3)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十九、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管理
1、备案时间:
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备案资料
(1)政府搬迁文件或公告;
(2)搬迁协议、搬迁重建实施计划、实施年限、付款进度等(其中包括:
企业技术改造、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和是否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等资料);
(3)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复印件;
(4)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
(5)搬迁和重建过程中,专项应付款实际核销情况;
(6)企业搬迁整体情况的报告(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与搬迁重建有关的其他资料)。
二十、支持文化产业的减免税管理
1、备案时间:
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备案资料
(1)转制批文;
(2)转制前经费来源途径情况说明;
(3)纳税申报表;
(4)文化企业证书或市文改办出具的文化事业单位转制证明;
(5)其它需提供备案的证件、材料。
二十一、债务重组所得、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确认所得、捐赠收入均匀计入应纳税所得
1、备案时间:
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备案资料
(1)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所得、债务重组所得、捐赠收入事项相关合同协议等证明上述事项的证明资料;
(2)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所得、债务重组所得、捐赠收入,占应纳税所得50%及以上的资料说明;
(3)纳税人拟在各年度分摊收入情况的书面申请材料。
二十二、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的所得税政策(执行到股权分置试点改革结束)
1、备案时间:
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备案资料
(1)股权分置改革批准文件;
(2)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相关资料。
二十三、纳税人亏损弥补管理
1、备案时间:
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备案资料
(1)相关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2)税务机关认定相关年度亏损资料;
(3)相关年度亏损弥补情况报告。
二十四、转制科研机构税收优惠管理
1、备案时间:
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备案资料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得税申报表;
(4)市监狱管理局批准文件、证书;
(5)省级人民政府出具的科研机构认定证明。
二十五、纳税人改变成本计算方法、间接成本分配方法、存货计价方法管理
1、备案时间:
下一纳税年度开始前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备案资料:
(1)纳税人改变会计核算或计算方法的情况说明;
(2)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经理(厂长)会议等类似机构批准的文件。
二十六、投资额超过80亿人民币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um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享受15%优惠税率
1、备案时间
(1)事前资格备案:
纳税人投产后30个工作日向主管税务机关递交备案申请;
(2)事后确认备案:
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2、备案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报告表》;内容包括:
纳税人基本情况、被认定日期、认定部门、批准文号、软件(或集成电路)企业(或产品)证书编号、政策依据等;
(2)软件(或集成电路)企业(或产品)证书复印件;
(3)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十七、生产线宽小于0、8微米(含)集成电路产品的生产企业减免税。
1、备案时间
(1)事前资格备案:
纳税人投产后30个工作日向主管税务机关递交备案申请;
(2)事后确认备案:
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2、备案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报告表》;内容包括:
纳税人基本情况、被认定日期、认定部门、批准文号、软件(或集成电路)企业(或产品)证书编号、政策依据等;
(2)软件(或集成电路)企业(或产品)证书复印件;
(3)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十八、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再投资退税
1、备案时间:
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2、备案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报告表》;内容包括:
纳税人基本情况、被认定日期、认定部门、批准文号、集成电路(封装)企业证书编号、政策依据等;
(2)软件(或集成电路)企业(或产品)证书复印件;
(3)提供有关部门对被投资企业增资(新设立)的批复或投资的协议书(合同);
(4)用于投资的利润所属年度说明及已纳税证明;
(5)用作分配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清算表;
(6)增资(新设)集成电路企业、封装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7)增资(新设)企业的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
(8)再投资发生时纳税人记载再投资金额的转账凭证复印件;
(9)投资者委托纳税人申请再投资退税的授权委托书;
(10)纳税人用税后利润再投资的董事会决议;
(11)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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