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十一届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技能竞赛技术文件数控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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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十一届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技能竞赛技术文件数控铣
一、赛项名称
数控铣加工技术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考察并展示中等职业学校参赛选手对数控铣加工技术技能水平及与岗位相关的综合职业素养,引领中等职业学校适应行业现状及技术发展趋势,推进数控铣加工及相关专业的教育教案改革,搭建校企合作育人平台,提升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
三、竞赛方式与内容
(一)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个人赛,选手独立完成比赛试件。
每名选手限1名指导教师。
(二)竞赛内容
通过手工与CAM编程,完成具备一定功能的组合件加工。
四、竞赛规则
(一)比赛规则
1.本赛项以现场实际操作方式,按图纸要求完成试件加工。
操作技能比赛时间按各工种比赛时间进行,满分为100分。
比赛时间240分钟。
2.同期比赛场次采用相同的比赛试卷。
3.因设备故障原因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比赛,由大赛裁判长视具体情况作出处理决定。
4.比赛过程中,选手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食品和饮水由赛场统一提供。
5.比赛过程中,选手若出现野蛮操作或因工艺制定不当,造成夹具、刀具损坏者,经裁判员裁定,视情节轻重,做扣分至终止比赛的处理。
裁定终止比赛的,须报总裁判长批准后执行。
6.如果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应报裁判员批准。
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加工。
不准提前离开赛场。
7.选手提交的试件应经过清理,提交后裁判员在零件的指定位置做好标记并经选手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以便检验和评分。
(二)赛场规则
1.参赛选手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凭参赛证、学生证(或)身份证(两证必须齐全)进入赛场,并随机抽取机位号。
选手迟到15分钟取消比赛资格。
2.裁判组在赛前30分钟,对参赛选手的证件进行检查及进行比赛相关事项教育。
3.参赛选手必须按照设备管理规程进行操作。
参赛选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和其它未经允许的资料、物品进入比赛场地,不得中途退场。
如出现较严重的违规、违纪、舞弊等现象,经裁判组裁定取消比赛成绩。
4.比赛过程中出现设备或软件故障等问题,应提请裁判确认原因。
如影响比赛进程,裁判请示裁判长裁定后,可将该选手比赛时间酌情后延。
5.比赛结束后,参赛选手提请裁判到比赛工位检查确认并登记相关内容,选手签字确认后听从裁判指令离开赛场。
裁判填写执裁报告。
6.如果选手要求提前结束比赛,应报裁判批准。
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记录在案,批准并通知提前结束比赛后,选手不得再进行任何加工。
提前结束比赛的选手不准提前离开赛场。
7.当听到比赛结束指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
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比赛现场。
8.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执委会签发的相关证件,着装整齐。
9.除现场裁判、安全员和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区域。
10.允许参观的赛项,参赛队有关人员可在规定时间,以小组为单位,在赛场引导员引导下,有序进入赛场观摩。
观摩时不得议论、交谈,并严禁与选手进行交流;不得在工位前停留,以免影响选手比赛。
不准向场内评委及工作人员提问;禁止拍照。
凡违反规定者,立即取消其参观资格。
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大赛执委会允许,由专人陪同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比赛进行。
11.各参赛队的领队、教练员和随从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比赛区域。
(三)抽签办法
1.由领队负责抽签,第一轮每个代表队抽一个签(抽取的顺序按照行政区域顺序),其数字代表下一轮抽签的出场顺序,第二轮抽出的数字,与对照表对应的数字,表明是比赛场次。
2.选手在赛前抽签确定机位。
3.举办地省市代表队不参加抽签,直接参加第一场比赛。
五、评分方式与奖项设定
(一)评分方式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赛项执委会和总裁判长负责。
2.比赛成绩由《选手现场记录表》和《试件检测评分表》所评定的成绩组成。
成绩的评判采取评分标准用量化的方法给定。
3.试件检测
(1)试件检测在总裁判长领导下,由检测组负责。
(2)试件检测依据图纸和评分表上的要求进行
(3)本赛事的最终解释权在赛项执委会。
4.保密守则
(1)试件封箱、重新编号由裁判组指定专人负责。
(2)操作技能评分表在评分负责人的主持下当场启封。
(3)参赛选手的比赛成绩由赛项执委会审定后,统一公布。
(二)名次排序方法
1.名次的排序根据成绩评定结果从高到低依次排定。
2.个人成绩相同者,按交件时间早的为优先。
(三)奖项设定
赛项设参赛选手个人奖,一等奖占比10%,二等奖占比20%,三等奖占比30%。
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选手指导教师由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六、纪律处罚规定
为保证竞赛公平、公正、公开,对违反竞赛纪律的行为做如下处罚规定:
1.参赛选手不符合报名规定条件,或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经大赛组委会核准后,一律取消该选手参赛资格。
2.参赛选手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取消参赛资格,比赛成绩计零分。
(1)不按规定填写姓名、编号或在试卷、试件上作各种标记。
(2)在赛场内有偷看、暗示、交头接耳等作弊行为。
(3)在赛场使用通讯工具与他人联系。
(4)在规定的比赛时间结束后,仍强行操作。
(5)不服从裁判员的裁决,扰乱比赛秩序,影响比赛过程,情节恶劣。
(6)其他违反比赛规则的不听劝告者。
3.参赛选手如造成比赛用设备损坏,视情节由当事人及选送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参赛选手若人为蓄意破坏仪器设备,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并通报批评。
4.选手未能按规定正确使用仪器设备,由在场裁判员及时予以纠正,并按规定扣除比赛成绩。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暗示、指导、帮助、影响参赛选手。
对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除参赛选手成绩。
6.对裁判员、仲裁委员会成员、其他工作人员违反工作守则,经大赛组委会核实后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处分或取消其任职资格。
7.对违反比赛各种纪律的参赛选手及所在代表队和单位,视情节轻重、后果影响、予以取消比赛评奖资格或通报批评。
七、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时不予受理。
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相应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
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
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赛项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6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如受理申诉,要通知申诉方举办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如不受理申诉,要说明理由。
4.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申诉人不满意赛项仲裁工作组的处理结果的,可向大赛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
(二)仲裁
大赛采用两级仲裁机制。
赛项设仲裁工作组,赛区设仲裁委员会。
赛项仲裁工作组接受由代表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
大赛执委会办公室选派人员参加赛区仲裁委员会工作。
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省(市)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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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铣工程技术文件
一、竞赛环境
赛场提供比赛用加工和编程设备、专用量检具、加工用毛坯、附料和耗材。
通用量具选手自带。
二、竞赛技术平台
(一)比赛使用设备
数控铣床:
鲁南XK7145A:
华中世纪星HNC-22M
新瑞TH7650A:
FANVCoimate-MD
(二)刀柄、刀具
由各参赛队自行负责。
(三)夹具
由大赛组委会统一提供,包括:
三爪卡盘和平口钳等。
(四)赛场应用软件
CAXA制造工程师2013R3
(五)每台数控机床配备一台台式电脑,用于选手编程和程序传输。
(六)毛坯及辅料由大赛组委会统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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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铣加工技术赛项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规定的地区代表队名称,不使用学校或其他组织、团体的名称。
2.参赛队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参赛选手资格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3.各参赛队按执委会统一要求,准时到赛前领队会现场。
会议期间要认真领会会议内容,如有不明之处,可直接向工作人员询问。
4.领队会上举行抽签仪式,抽签办法见赛项规程。
5.各参赛队要注意饮食卫生,劝阻选手食用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和饮料,防止食物中毒。
6.各参赛队在比赛期间,应保证所有参赛选手的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7.不允许参观。
二、领队和指导教师须知
1.各参赛代表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
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名次无效。
2.参赛人员务必于赛前30分钟到赛场等候,迟到15分钟以上按弃权处理。
已检录入场的参赛选手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赛场。
3.比赛过程中,除参加当场次比赛的选手、执行裁判、现场工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比赛现场,参赛人员比赛完毕按要求应及时退出比赛现场。
4.各代表队领队要坚决执行比赛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参赛人员的管理,做好赛前准备工作,督促选手带好证件和允许自带的刀具和量具等。
5.参赛选手认为所提供的设备、工具和毛坯等不符合比赛规定;或对裁判等工作人员的工作有异议时,必须在2小时内由领队提出书面报告送交仲裁委员会。
口头报告或其他人员要求解释处理,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6.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7.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应带头服从和执行,还应说服选手服从和执行。
8.指导教师应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比赛的技术规则和赛场要求,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一切技术准备和应试准备。
9.领队和指导教师应在赛后做好技术总结和工作总结。
四、参赛选手须知
1.总则
为了保证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数控铣加工技术赛项比赛顺利进行,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比赛原则,经执委会研究,制定本《选手须知》。
要求全体选手严格执行、认真参赛。
必须做到:
(1)依法行事,依法办事。
(2)严格遵守执委会制定的各项比赛规则和技术要求。
(3)坚决服从执委会的领导和裁判的管理,并按有关工作流程执行。
(4)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遵守赛场秩序。
(5)认真、细致、严肃、紧张地参加各项比赛活动。
(6)要求全体参赛选手统一着装,在比赛期间不喝酒,不吸烟。
2.参赛选手守则
(1)严格遵守比赛规则、比赛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维护赛场秩序。
(2)进入赛场前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赛场相关人员保管。
(3)佩带参赛证件及着比赛服装进入比赛场地,并接受裁判的检查。
(4)爱护比赛场所的设备、仪器等,不得人为损坏仪器设备等。
(5)比赛过程中不准互相交谈,不准偷看暗示,不准擅自离开赛场。
(6)比赛结束时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拖延。
(7)比赛结束后必须按裁判要求迅速离开赛场,不得在赛场内滞留。
(8)如对裁判员的执裁有异议,应在2小时内由所在赛区领队向大赛仲裁委员会以书面形式提出。
3.准备阶段
(1)认真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
参赛者须提供个人真实身份证明,如发现虚假资料,则取消比赛资格。
(2)参赛选手由执委会根据选手报名资料统一发放参赛证。
选手凭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比赛。
(3)参赛人员须服从比赛裁判及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4)比赛现场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其他选手比赛。
4.比赛阶段
(1)比赛时间:
按比赛通知规定。
(2)参赛选手必须遵守本工种的《工艺守则》、《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比赛,比赛时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3)参赛选手进入比赛现场前,由裁判组织参赛选手抽取工位号,并由参赛选手对抽签结果签字确认。
然后按抽取的工位号,进行比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填写各种卡片,裁判将对各参赛选手的身份和填写资料进行核对。
(4)参赛选手进入操作比赛现场后,应听从裁判的指挥。
(5)在裁判宣布比赛开始时,开始比赛计时。
(6)现场工作人员按工位编号顺序逐步发放试件毛坯和工具,各参赛选手对上述物品进行检查确认,并在物品发放一览表上签字。
(7)各参赛选手对赛场物品应爱护、保养、保管,防止丢失。
损坏的物品必须保留,丢失参赛物品要照价赔偿。
(8)各参赛选手必须在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设备操作。
(9)各参赛选手必须严格按工艺守则和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一旦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如撞刀、掉刀、加工过程中试件掉落、机床各部件之间的干涉、设备损坏等情况),经裁判长批准后将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10)比赛过程中,裁判员将考核各位参赛选手的安全文明操作情况。
出现非安全文明操作的要作好记录。
(11)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能更换毛坯、试件和焊材,自带刀具、量具、工具要妥善保管。
比赛提供组合夹具,并有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支持。
参赛选手之间不能走动、交谈。
(12)数控铣床在卸刀时,应到比赛指定卸刀点卸刀。
在卸刀期间,参赛选手之间不允许交谈。
(13)当比赛过程中出现设备故障等问题时,参赛选手应提请裁判到故障设备处确认原因,对于确因设备故障停机耽搁的时间,由裁判长将该选手的参赛时间酌情后延。
(14)在比赛时间结束前10分钟,裁判长宣布比赛即将结束,各参赛选手应准备停止操作。
比赛时间到后,各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比赛,进行设备和场地的相关清理工作。
未停止比赛者将酌情扣分,工作人员将强行终止比赛。
5.结束阶段
(1)比赛结束后,参赛选手应到指定地点交试件及相关材料,并签字确认,由裁判员转交指定工作人员,统一装箱和密封。
(2)比赛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到达现场清点工具、刀具、量具,损坏的物品必须有实物在,丢失的物品要照价赔偿。
自带刀具、量具、工具离开赛场时带走。
(3)比赛结束后,参赛选手应对参赛设备及场地进行清扫,对使用的机床、设备及附件进行复位。
(4)经裁判检查许可后,参赛选手方能离开赛场。
(5)比赛期间(包括两批次之间的间隔时间),除执委会成员、裁判组成员、赛场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比赛现场。
(6)任何选手在比赛期间未经执委会的批准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比赛内容相关的采访。
(7)任何选手不得将比赛的相关信息私自公布。
(8)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必须主动配合裁判的工作,完全服从裁判安排,如果对比赛的裁决有异议,需通过领队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
(9)本赛事的各项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在执委会。
6.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携(佩)戴大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关证件参加比赛。
(2)参赛选手必须按比赛时间,提前30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按照抽签指定的工位号参加比赛。
迟到超过15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可携带比赛必备的用具(如笔、计算器等),不得带入技术资料和工具书。
各种通讯工具和摄像工具不得带入比赛现场。
(4)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5)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处理。
(6)当听到比赛结束指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
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现场。
五、工作人员须知
1.在执委会及下设工作机构负责人的领导下,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做好工作。
2.熟悉比赛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比赛规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
3.服从领导,严格遵守比赛纪律,发扬团结互助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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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铣加工技术赛项工艺守则与操作规程
一、数控机床工艺守则(通则)
1.数控铣加工技术选手,除应遵守本工艺守则外,还应遵守同类普通机床的工艺守则(铣工工艺守则)。
2.选手必须全面掌握本机床操作使用说明书的内容。
3.选手必须熟悉本机床的性能、规格及机床精度。
必须熟练掌握机床各按钮、手柄、开关的作用及使用方法。
4.检查机床各手柄、开关、按钮的灵敏性,特别是急停、进给保持、倍率开关、复位开关等。
5.赛前必须检查机床各手柄、开关、按钮是否在正确位置,严禁非操作人员乱动机床上任何手柄、开关、按钮。
6.赛前应进行空运转,并检查润滑系统性能是否良好,检查机床是否有异常现象。
7、必须熟悉了解机床的安全保护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随时监控显示装置,发现报警信号时,能够判断报警内容及排除简单的故障。
8.试件装夹的基准,不允许用粗基准。
装夹必须合理、可靠。
注意避免在工作中刀具与试件,刀具与夹具发生干涉,避免在工作台旋转时,发生干涉。
9.数控铣床不允许在主轴上或刀库上卸刀,必须在卸刀和装刀专用夹具上进行。
10.选手不许在加工中离开机床,注意观察下列现象:
(1)刀具使用是否合理。
(2)机床各部件运转是否正常。
(3)切削路线、切削方位是否正确,切削用量是否合适。
(4)冷却和润滑液使用是否合理。
(5)试件在加工过程中是否有松动现象。
(6)机床是否有异常现象。
11.加工中不得随意打开控制系统机柜,注意保持控制系统的清洁。
二、赛场上计算机及软件使用守则(通则)
1.参赛选手所参加赛项中,如赛场提供了计算机,则选手必须遵守本守则。
2.检查计算机是否能够正常启动、软件是否能够正常启动,文件存储是否正常。
3.比赛中不得私自更改所用计算机的系统设置(如安全、网络、软硬件驱动、显示模式等)。
4.比赛中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与机床设备之间的通信协议参数。
5.不得删除计算机上已经安装的软件,未经许可亦不得安装其它任何自带软件。
6.不得使用非本人的帐号及密码登陆;更严禁破解网络上其它选手的用户帐号及密码。
一经发现按比赛作弊处理。
7.不允许选手自带任何移动存储设备(如U盘、移动硬盘、电子盘、以及各类存储卡或具备存储功能的设备等),更不允许将上述设备私自接入赛场计算机。
8.不允许选手自带任何无线通信设备(如无线路由、无线网桥、无线AP设备、无线网卡、无线串行设备、无线红外设备等等),更不允许将上述设备私自接入赛场计算机。
9.不允许选手自带各类传输用数据线(如串口线、并口线、网络线等等)及扩展设备(扫描设备、摄像设备、打印设备等等)。
10.不允许恶意损坏计算机设备,包括主机、显示器、鼠标等。
三、数控铣工艺守则
(一)刀具的安装
1.安装前要检查铣刀的磨损情况,发现有缺陷的铣刀,应申请更换。
2.安装前应把心轴、刀套、铣刀擦干净,防止上面有污物,而影响刀具安装的准确性。
3.装卸铣刀时,不可用手锤任意敲打。
4.主轴的旋转方向应与铣刀刀刃的螺旋方向相适应,以免损坏刀具,同时应使切削力趋向固定钳口或固定元件。
5.铣刀安装好后,必要时应用百分表检查铣刀的径向跳动量和轴向跳动量,在满足要求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加工。
6.刀具卸下后,应放在指定地点。
7.安装铣刀、刀杆时,不得用机动和靠冲击与机床某部位相撞来装卸。
8.为了提高切削系统的刚度,铣刀在主轴上的伸出长度应尽量短。
(二)试件的安装
1.安装试件时,应按照工艺要求,选定安装基准面,安装时应符合六点定位原则,夹紧力方向应在试件刚度大的方向。
2.安装试件时,用百分表等对基准面进行找准。
3.夹压已加工面时,应加垫紫铜皮,以防止试件夹压面被夹坏。
(三)使用平口钳安装时的要求
1.安装平口钳时以键定位,应找正固定钳口面,使其与机床纵向或横向平行或垂直。
试件安装时,基准面应紧贴固定钳口面。
2.安装试件时,试件位置要适当,不要靠一端,以提高铣削时稳定性。
3.试件的加工面应高于钳口,如试件低于钳口平面时,可在试件下垫放适当厚度的平行垫铁,装夹时应使试件紧密地靠在平行垫铁上,装夹后应检查垫铁,不得松动。
(四)切削用量的选择
1.选择切削用量时,应考虑到加工的要求,刀具、夹具和试件材料等因素,合理地选择切削用量。
2.粗铣时,应保证刀具具有一定的耐用度、铣床-夹具-刀具系统刚度足够的情况下,尽量提高生产率。
严禁超负荷切削,切削用量选择的顺序,应是先把切削深度选得大一些,其次选较大的进给量,然后再选适当的切削速度。
3.精铣时,为了保证试件的表面光洁度,尽可能增加切削速度,适当减少进给量,切削深度可根据加工余量和零件技术条件的要求而定。
四、数控铣安全操作规程
(一)安全
1.为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所有参赛选手须统一着比赛服装,戴工作帽。
2.选手须穿防滑皮鞋。
3.严禁戴手套操作机床。
(二)操作
1.选手应根据机床“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熟悉本机床的一般性能和结构,禁止超性能使用。
2.开机前,选手必须清理好现场,机床工作台面上、机床防护罩顶部不允许放置工具、试件及其它杂物,上述物品必须放在指定的工位器具上。
机床工作台运行区域内不允许有障碍物。
3.开机前,选手应按机床使用说明书规定给相关部位加油,并检查油标、油量、是否畅通有油。
4.机床开机应遵循先回零、手动、点动和自动的原则,机床运行应遵循先低速、中速、再高速的运行原则,其中低、中速运行时间不少于2-3分钟。
当确定无异常情况后,方能进行工作。
5.选手必须遵循机加工工艺守则和数控机床加工工艺守则。
6.铣刀和试件必须夹紧,自动换刀时,为防止刀柄脱落,必须确定刀具和刀柄已经夹紧,方可进行下步工作。
7.机床上的保险和安全防护装置,选手不得任意拆卸和移动。
8.机床开始加工之前,必须采用程序校验方式检查所用程序是否与被加工试件相符,待确定无误后,方可关好安全防护罩,开动机床进行试件加工。
9.选手在更换刀具、试件、调整试件或离开机床时必须停机。
10.在切削过程中,刀具未退出试件时,不准停车。
主轴停止转动前,必须先停止进刀。
11.机床附件和刀具、量具应妥善保管,保持完整与良好。
丢失应赔偿。
12.比赛完毕后,应清扫机床,保持清洁,将工作台移至中间位置。
13.机床在工作中发生故障或产生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机,保护现场,同时应立即报告当值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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