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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建设与教学发展
教学建设与教学发展
一、专业建设(负责科室:
教学研究科)
(一)专业建设概况
学校目前有65个本科专业,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
2013年本科专业设置一览表
所在学院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修业
年限
学位授予门类
经济与管理学院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年
经济学
120201K
工商管理▲△
4年
管理学
120202
市场营销
4年
管理学
120203K
会计学△
4年
管理学
120204
财务管理▲
4年
管理学
120801
电子商务
4年
管理学
020301K
金融学
4年
经济学
120904T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4年
管理学
120901K
旅游管理
4年
管理学
120213T
财务会计教育
4年
管理学
法政学院
030101K
法学▲
4年
法 学
030302
社会工作▲△
4年
法 学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4年
法 学
120402
行政管理
4年
管理学
教育学院
040101
教育学△
4年
教育学
040104
教育技术学★☆○
4年
教育学
040107
小学教育
4年
教育学
071102
应用心理学▲○
4年
理 学
杭州幼儿师范学院
040106
学前教育★○
4年
教育学
040105
艺术教育△
4年
艺术学
130310
动画
4年
艺术学
040108
特殊教育
4年
教育学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
040201
体育教育☆
4年
教育学
040203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4年
教育学
人文学院
040103
人文教育
4年
教育学
050101
汉语言文学★☆◇○
4年
文 学
060101
历史学△
4年
历史学
外国语学院
050201
英语☆◇○
4年
文 学
050207
日语
4年
文 学
050261
翻译▲△
4年
文 学
音乐学院
130202
音乐学▲
4年
艺术学
130201
音乐表演△
4年
艺术学
美术学院
130401
美术学△
4年
艺术学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4年
艺术学
130503
环境设计
4年
艺术学
130504
产品设计
4年
艺术学
文化创意与传播学院
050303
广告学
4年
文 学
130304
戏剧影视文学
4年
艺术学
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4年
工 学
120210
文化产业管理
4年
管理学
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4年
理 学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4年
理 学
070201
物理学★☆○
4年
理 学
08070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4年
工 学
080402
材料物理
4年
工 学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4年
工 学
080703
通信工程
4年
工 学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年
工 学
080902
软件工程
4年
工 学
080903
网络工程
4年
工 学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040102
科学教育
4年
教育学
070301
化学▲
4年
理 学
070302
应用化学▲
4年
理 学
071001
生物科学☆◇○
4年
理 学
071002
生物技术▲△
4年
理 学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070501
地理科学△
4年
理学
082503
环境科学
4年
理学
082802
城乡规划
5年
工学
工学院、
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
自动化△
4年
工学
081801
交通运输
4年
工学
080212T
汽车维修工程教育△
4年
工学
080716T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4年
工学
080205
工业设计
4年
工学
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
050102
汉语言
4年
文学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4年
文学
注:
①★为国家级特色专业;○为省级优势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为省级重点建设专业;△为校特色专业;◇为校品牌专业。
②应用化学为学校独立学院的省级重点建设专业。
(二)重点专业建设类型
类型
序号
专业
建设周期
建设经费
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
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
1
教育技术学
4年
国家拨款
共20万,学校1:
1配套
2
物理学
3
汉语言文学
4
思想政治教育
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
5
学前教育
国家拨款
20万/年,学校1:
1配套
省级优势专业
1
汉语言文学
3-4年
学校以1:
1配套
2
教育技术学
3
学前教育
4
思想政治教育
5
英语
6
数学与应用数学
7
物理学
8
应用心理学
9
生物科学
省级重点专业
1
汉语言文学
4年(已验收)
省厅拨款10万/年,学校以
1:
1配套
2
数学与应用数学
3
教育技术学
4
思想政治教育
5
物理学
6
生物科学
7
英语
8
体育教育
省级重点建设专业
1
财务管理
4年
省厅拨款10万/年,学校以
1:
1配套
2
法学
3
应用心理学
4
音乐学
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6
化学
7
工商管理
8
社会工作
9
翻译
10
生物技术
11
对外汉语
12
应用化学(行知)
校级重点
专业
品牌专业
1
思想政治教育
4年
学校资助15万/年
2
汉语言文学
3
英语
4
数学与应用数学
5
生物科学
校级重点
专业
特色专业
1
工商管理
4年
学校资助8万/年
2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3
社会工作
4
艺术教育
5
社会体育
6
翻译
7
艺术设计
8
生物技术
9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0
对外汉语
11
会计学
12
教育学
13
历史学
14
音乐表演
15
美术学
16
电子信息工程
17
地理科学
18
汽车维修工程教育
二、课程建设(负责科室:
教学研究科)
(一)类型
序号
类型
经费及使用
建设
周期
立项数
1
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
国家拨款20万元/门
学校1:
1配套
/
1
2
国家精品课程
国家拨款10万元/门
学校1:
1配套
4年
3
3
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国家拨款10万元/门
学校1:
1配套
4年
1
4
省级精品课程
省厅拨款5万元/门
学校1:
1配套
4年
40
5
校级精品课程
学校资助3万元/门
4年
77
6
校“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学校资助3万元/门
4年
1
7
校“双语教学”课程
学校资助1万元/门
2年
34
(二)项目申报
1.精品开放课程
精品开放课程包括精品视频公开课与精品资源共享课,是以普及共享优质课程资源为目的、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和教育教学规律、展示教师先进教学理念和方法、服务学习者自主学习、通过网络传播的开放课程。
(1)精品视频公开课
精品视频公开课是以高校学生为服务主体,同时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的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网络视频课程与学术讲座。
精品视频公开课着力推动高等教育开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主流文化、宣传科学理论,广泛传播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和现代科学技术前沿知识,提升高校学生及社会大众的科学文化素养,服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
基本申报条件及范围如下:
✧课程的主讲教师应为学校专任教师,原则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申报教师需注意课程内容的选择和教学方式的选择,充分把握受众的需求和课程学习方式、信息接受方式。
提倡教师充分展现个人的教学个性和人格魅力,提倡与学生互动,保证视频课堂有较强的现场教学感。
✧鼓励教学名师主讲视频公开课,但专业技术职务及各类荣誉称号不作为必要的准入条件,以课程本身的选题意义、讲授内容及效果、社会认可度为主要遴选标准。
✧课程建设重点在影响力大、受众面广的课程,以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程为主,重点建设中国传统文化类、科学技术类和社会热点类素质教育课程,兼顾其他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
中国传统文化类课程包括哲学、文学、历史、艺术等课程;科学技术类课程可涉及大地震、核辐射、新能源、新材料、高速铁路等问题;社会热点类课程可包括生态环境问题、社会诚信问题、社会保障问题、食品安全问题、公共卫生问题等课程。
✧课程内容分专题呈现,每讲应控制在30分钟左右。
系列课程建设周期较长的,可按系列课程申报。
申报课程以不少于10讲为宜。
“十二五”期间,教育部建设1000门精品视频公开课,其中2011年建设首批100门,2012—2015年建设900门。
目前教育部已推出部分精品视频公开课,具体参见网址:
(2)精品资源共享课
精品资源共享课是以高校教师和学生为服务主体,同时面向社会学习者的基础课和专业课等各类网络共享课程。
精品资源共享课旨在推动高等学校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建共享,着力促进教育教学观念转变、教学内容更新和教学方法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
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以课程资源系统、完整为基本要求,以基本覆盖各专业的核心课程为目标,通过共享系统向高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优质教育资源服务,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实现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享。
“十二五”期间,教育部计划建设5000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链接1:
《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链接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2.精品课程
精品课程是指具有特色和一流教学水平的优秀课程。
精品课程建设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具有鲜明特色,并能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与方法,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和辐射推广作用,课程申报基本条件如下:
(1)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
(2)课程负责人必须是我校专任教师,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须具有教授职称),同时承担该课程的实质性建设任务。
(3)课程主讲教师团队结构合理、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4)课程教学文档完备,管理有序;有较高水平的教材、教学参考书和教学辅助资料(包括教案、课件、习题、实践指导及其他教学资料)。
(5)注重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并取得一定成效。
(6)注重实践教学和创新能力培养,有实验环节的课程重视加强实验教学,具有良好的相关实验条件。
(7)具有开展网络教学的详细计划,基本建成课程网站并已提供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书、参考文献资料等教学资源。
申报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的至少提供三位主讲教师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且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
校精品课程经学校推荐到省厅后,被评为省精品课程的,才有资格进一步申报国家精品课程。
▲链接:
《关于开展2010年度校级精品课程申报暨省级精品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3.“双语”课程
我校双语教学课程的建设内容包括双语师资的培训与培养、先进双语教材的引进与建设、双语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践、优秀双语教学课件的制作、双语教学经验的总结等。
同时,积极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共享教学资源,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通过双语教学课程的建设,旨在形成与国际先进教学理念与教学方法接轨的、符合我校实际的、具有一定示范性和借鉴意义的双语课程教学模式,为培养学生的国际竞争意识和能力发挥重要作用。
课程申报基本条件如下:
(1)申报课程应具有较好的建设基础,修习该课程的学生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
(2)课程负责人要求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专业学术水平和外语水平高,外语口语能力强,学校鼓励有海外留学、进修或工作经历的教师开设双语课程。
(3)申报课程应有相对稳定的教学团队,教学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外语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优良。
鼓励聘请国外教师、专家来华进行双语教学工作。
(4)课程教学文档完备。
申报课程除按要求填报项目申报表外,还须在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试卷及参考答案、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及教材样书一本,同时要求在立项建设后建设课程网站。
申报程序为:
教师申报→学院推荐→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发文公布。
重点专业可自行建设“双语”课程,经学校审核后给予立项,建设经费从重点专业建设经费中支出。
▲链接:
《关于开展2008年度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暨校级双语教学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三、教学改革项目(负责科室:
教学研究科、实践教学科、教师教育科)
(一)类型
序号
类型
经费
周期
1
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一类项目:
4万/项
二类项目:
2万/项
原则上为2年
2
校教学改革项目
重点项目1.5万/项
一般项目0.5万/项
重点2年
一般1.5年
3
校青年教师教学改革
项目
0.2万/项
1年
4
课程实践教学项目
0.2万/项
1年
5
省教师教育科研项目
重点项目:
5万/项
一般项目:
自筹
2年
6
校基础教育教学研究
项目
0.2-0.4/项
1-2年
(二)申报
1.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一般每年申报一次,每项资助2-4万元,学校按1:
1比例配套经费,建设周期原则为2年。
省教育厅鼓励各校教学一线的教师申报。
学校将于每年3-6月组织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获得该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的,学校将择优进行推荐。
“十二五”期间,浙江省教育厅将启动实施800项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2000个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积极推广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和小班教学。
▲链接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008年项目中期检查及2010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链接2: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十二五”期间全面提高本科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
2.校教学改革项目,分为重点、一般两类,重点类每项资助1.5万元,一般类每项资助0.5万元,每年申报一次,以应用性研究为主,着力于解决教育教学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建设周期重点类2年,一般类1.5年。
重点类项目,申报对象原则上要求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一般类项目,申报对象原则上要求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教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同时,项目负责人在相关领域要有一定的前期积累。
▲链接:
《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关于做好2012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3.校青年教师教学改革项目,每年申报一次,经费每项0.2万元,建设周期为1年。
申报对象为年龄在40周岁以下,承担下一学年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或从事教学管理的在职人员。
▲链接:
《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关于做好2012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4.课程实践项目,每年申报一次,每项资助经费0.2万元,建设周期为1年。
申报对象为具备讲师专业技术职称(其他系列应具备相应职称)以上或者硕士以上学位从事教学工作人员。
▲链接:
《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开展课程实践教学项目申报的通知》
5.省教师教育科研项目:
每两年申报一次,重点项目每项资助5万,一般项目经费自筹,学校予以立项项目相应奖励,其中立项之后发放奖励经费的50%,结题之后发放剩余的奖励经费,结题以教育厅发放的结题证书为准。
项目主持人要求具有高级职称。
▲链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与立项工作的通知》
6.校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一至两年申报一次,每项资助0.2-0.4万元,主要面向我校教育实习基地学校申报,鼓励我校教师作为项目成员参与。
▲链接:
《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开展第三期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四、教学建设经费(负责科室:
教学研究科)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学建设项目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教高厅〔2006〕2号)、财政部、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37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中所指的教学建设项目经费包括专业建设经费、课程建设经费、教材建设经费、教学改革经费、教研活动经费、教学团队经费、实践教学经费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新增的各类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经费等。
第二条 项目经费来源主要为国家、省、校三级拨款。
国家、省级教学建设项目根据上级经费到账时间立项建卡。
学校为国家、省级教学建设项目提供一定的配套经费,配套经费在中期检查合格后按年度划拨。
校级教学建设项目按启动费50%、中期检查合格后50%按年度划拨。
第三条 实践教学经费分为实习基地建设经费、第二、三课堂活动经费、大学生科研训练经费等,以上经费均实行立项管理,经教务处实践科审核后,由教务处负责人签字报销。
第四条 除实践教学经费外,其它教学建设项目经费均单独建卡,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
(一)立项项目的经费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制。
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预算情况使用项目经费,自觉控制经费的各项支出,对项目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合理性负责。
项目负责人在实际工作中经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备案后,也可授权项目执行人负责经费管理与审核。
(二)项目经费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的,在年初应编报年度经费预算并交教务处审核、备案。
(三)项目组成员使用的教学经费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审批,项目负责人使用的教学经费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或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
(四)教学建设项目年度经费支出情况须在学校年度经费决算后一个月内向本项目组成员公开并报教务处备案。
教研活动经费在学院范围内公开,专业建设经费在专业范围内公开。
第五条 教学建设项目经费开支范围:
(一)业务费:
指与项目有关的差旅费、交通费、办公费、通信费、论文版面费、邮资、仪器设备的零星维修费、材料费、学术会议费等。
其中办公用品、通信费控制在项目总经费的10%以内。
(二)仪器设备费:
指建设或研究所需的小型(限额2000元)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等。
(三)图书资料费:
指建设或研究所需的用于购买图书资料或复印等费用。
(四)人员经费:
指校外专家讲课费、咨询费、临时工工资(参照人事处标准)、劳务费等,人员经费控制在项目总经费的15%以内。
(五)其它费用:
指与项目建设、研究等直接相关的其它支出。
(六)建设项目经费不得用于招待费、个人生活费用,如餐费、礼品、保险费、家电费等。
第六条 财政拨款的项目经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使用,结余经费按上级财政部门和学校财务有关规定执行;从2012年立项的教学建设项目开始,在结题验收后6个月内未使用完的学校配套经费和校级项目经费由学校直接收回。
第七条 教学建设项目经费应依法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学校财务制度,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专款专用,经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所在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经费。
第八条 立项经费购置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有关采购管理办法和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执行。
凡使用教学建设项目经费形成的资产均属国有资产,应纳入项目单位资产统一管理,合理使用,精心维护。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2年9月1日起执行,原有关经费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十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链接:
《浙江师范大学教学建设项目经费管理与使用办法(修订)》
五、教学能力发展(负责科室:
教学研究科)
(一)教研活动
教研活动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人才的社会需求研究、人才培养模式研讨、专业建设的具体思路与方案研讨、课堂教学的内容更新与教材编写研讨、课堂教学方式与学业评价方法研讨、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研讨等。
教研活动的形式主要包括问题研讨,听课与评课,教学经验交流与研讨,教育教学理论工作坊培训,教学行动研究,教研展示等。
教研活动可以通过现场教研与网络教研,口头教研与书面教研等途径进行。
教师每参加一次教研活动,计教研课1-2课时。
在年度教学业绩考核中,每位教师的教研课不少于8课时。
▲链接:
《浙江师范大学教研活动暂行办法》
(二)青年教师教学研修
学校设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各专业学院成立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分工协作,共同促进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
学院进行青年教师研修的总体规划,组织师徒结对,并设计促进青年教师成长的发展性课程方案,为导师的听课与指导支付相应的报酬,同时,选派相关教师参加校级青年教师研修班,进行通识性的教学研修。
学校青年教师研修班的考核,根据研修期间的学时总数和学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结业要求不少于50学时。
▲链接:
《浙江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研修暂行办法》
(三)教学名师新秀评选
1.评选范围
(1)教学名师奖。
承担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教学任务,具有教授职称的在职教师。
已获省级、校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2)教坛新秀奖。
承担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理论和独立实验教学课(含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实验课)的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的在职教师。
已获省级、校级教坛新秀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2.评选条件
(1)教学名师奖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长期承担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教学工作任务,近3年每年主讲普通全日制本专科课程的学时数不少于64学时。
教学效果好,受到师生广泛好评;主讲课程在全校(特别是在全省或全国)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教育思想先进,学术造诣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取得公认教学与科学研究的成果,并在以科研促教学方面取得一定效果。
关心青年教师成长,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重视教师队伍建设,为教学梯队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关爱学生成长,积极指导学生开展自主研究性学习、科研项目训练、学科竞赛等活动,在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2)教坛新秀奖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长期承担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教学任务,近3年每年主讲普通全日制本专科课程的学时数不少于128学时。
教学效果好,受到师生广泛好评;主讲课程在全校同领域内有一定影响,积极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
教育思想先进,长期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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