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人口性别比形势研究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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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人口性别比形势研究分析
出生人口性别比形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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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清思路强化措施
不断加大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力度
近年来,我旗针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制定出台了一
系列政策,做了大量工作,但治理效果一直不明显,出生人口性
别比始终在高位徘徊。
下面,根据卫生部门数据及相关报表的分析,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现状、原因及治理的意见和措施做
一个简要汇报。
一、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现状
根据卫生部门孕产妇统计报表数据,参考公安部门、人口计
生部门统计数据,我旗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总体表现出如下几方面的特征:
一是整体偏高现象明显。
根据卫生部门孕产妇保健情况调查表,2008至2010年,我旗出生人口性别比分别为126.69、
128.54和134,三年年平均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9.74,始终在
处于高位状态,并呈现出高位上升的趋势。
二是性别比随孩次递增。
我旗出生人口性别比与大多数地区相似,均是孩次越高越不正常。
根据计生部门统计数据,2008
至2010年,我旗分孩次年均出生人口性别比:
一孩为107.52;二孩为157.37;多孩为247.32。
在一孩性别比处于正常值情况下,由于高孩次性别比严重偏高作用,使得我旗出生人口性别比
呈现出连年偏高态势。
这也充分表明,只有抓住关键孩次,才能
使我们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性别比区域特征明显。
根据卫生部门2010年数据,我
旗与其它区县和外省交界的乡镇出生人口性别均较高。
四是非政策生育的性别比失衡严重。
在非政策生育中存在着
比较严重的性别选择行为,使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现象更加严重。
根据计生部门2011年6月末数据,政策外生育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72.72%。
这一方面说明了我旗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是政策内、外出生人口性别高位失调共同的积淀的结果。
另一方面,
我们必须认识到治理工作要在内外并重的同时,更加注重抑制非
政策生育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攀升势头。
二、出生人口性比偏高的原因分析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是综合因素共同造成的结果。
就我旗而
言,导致性别比失衡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传统观念是导致性别比偏高的思想根源。
近年来,我旗
经济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但人口基数大、经济总是小、人均水
平低的现状没有改变。
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部分群众仍然沿袭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等封建落后传统观念,千方百计的想法生育男孩。
特别是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健全情况下,养儿防老仍是家庭养老主要方式,依靠
男丁来解决经济来源、生活照料、精神慰籍等养老问题,仍是农
民首要考虑的问题,也是产生男孩偏好的根源。
二是旗情特点是导致性别比偏高的现实问题。
我旗分别与
“三区、二省、一县”交界,即分别与河北省、辽宁省、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和宁城县交界。
所交界的“三区、二省、一县”经济发展水平高,交界处交通条件便利,医疗市场发达。
由于与交界地区的衔接管理不到位,交叉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现象比较多。
同时在群众中造成的影响也比较恶劣,效仿
的人群也在不断增加。
另一方面,我旗人口中少数民族占50%
以上,符合生育二、三孩条件的家庭总数的80%以上。
受生育
政策的影响,部分有女儿无儿户家庭想方设法的生育男孩。
三是人为选择是导致性别比偏高的主要手段。
性别选择,分
孕前性别选择和产前性别选择两种。
孕前性别选择,即在怀孕前
通过采取民间偏方,计算受孕时间等方法使胎儿为男性,这就在
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出生性别的自然概率。
产前性别选择,即在怀
孕一定月份后,用B超鉴定胎儿性别,进而实行产前选择性引产。
这两种方式都是人为选择性别所采取的主要手段。
从我旗目前情
况来看,卫生、计生的基层单位均有B超,同时也存在不合法的
个体医疗机构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B超。
由于对B超使用
缺少统一的管理措施,人为选择胎儿性别私下约定,暗箱操作,手段隐蔽,致使“两非”案件调查难,取证难。
四是管理疏漏是导致性别比偏高的重要原因。
几年来,我们
制定了大量的关于性别比偏高治理的政策措施,形成了相对比较
完善的监控和服务体系。
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部分基层网络队伍责任不落实,管理服务不到位,存在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监管不及时、统计错漏报等问题。
少数村级工作人员对政策措施理解执行不彻底,更有的帮助有生育男孩意愿的家庭逃避计生监控管理,导致管理出现断层,措施不能够落实到位。
另一方面,治理工作本身也存在形势严峻、指标压力大和政策支撑不强的矛盾问题,实际工作中缺少制约性的强制措施,一定程度的影响了治
理效果。
特别是在“两非”案件处罚中,没有必要的法律依据,处罚力度和效果不明显,起不到应有的警示教育作用。
五是合力不足是导致性别比偏高的又一因素。
治理性别比偏
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性问题,涉及政府若干部门,属政府行为。
仅一个计生部门很难抓出成效,需要各相关部门的理解、支持和
配合。
各职能部门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虽然有了新认识,也加大了工作力度,但更多的是人口计生部门牵头跳“独角戏”,其他部门局限于被动配合,没有具体的工作措施和办法以形成合力,实现真正的综合治理。
也没有真正认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将给未来经济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工作中全局观念淡漠,责任
意识不强,责权不分,导致工作乏力、治理效果不明显。
三、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治理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提高综合
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治理工作收到
实效。
(—一)提咼政策保障能力,完善责任追究体系。
下一步,我们
将做好《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和“重点管理”实施意见》的修改工作,把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治理工作纳入其中,提高各级各部门的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
加大B超管理、
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审批管理、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住院分娩管理和新生儿死亡审查、生育证发放等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对
出现违法行为的单位,从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到具体责任人严格处罚到位,“一票否决”到底。
年末,我们将对举报“两非”和治理“两非”工作中成绩优异的要予以重奖,真正营造出一种声
势,一种氛围,形成一种大的气候。
(二)注重体制机制建设,提高管理服务能力。
全面落实好计划生育“三查”服务工作,实行全程跟踪服务,从生育证发放到健康检查服务、孕情监测、孕期随访、住院分娩、产后访视、出生死亡登记和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等各个环节加强服务,及
时掌握已孕、待孕妇女的孕情和思想动态,切断实施“两非”违法行为的根源。
这次会议结束后,我们将组织召开本年度关于性别比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二次部门联席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强化部门责任,督促工作落实。
同时,我们将加强毗邻省、区、县的合作,联合打击跨区域“两非”违
法行为,尽快建立比较完善的联防联控体系。
(三)加强案件查处工作,促进婚育观念转变。
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
建立计生、公安、卫生、药监、工商、妇联、纪检
监察等部门的经常性工作机制,不定期开展联查。
下一步,我们将对已查实的“两非”案件进行处罚并报道和曝光,着力从直观宣传和知晓面上下功夫,提高案件查处的警示教育作用。
同时结合第四季度入户工作,采取直接入户宣传和曝光典型案件等形式,把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危害性、严重性,宣讲到千家万户。
结合治理工作的开展,我们将制作和印发一批关于出生人口性别比、关爱女孩行动等内容的宣传品,以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
(四)严格落实管理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抓好B
超操作人员管理。
严格B超检测程序,规范B超检查工作的登记、记录,对B超使用管理重新进行登记备案,探索建立“双
人、双锁、双记录”的管理模式。
二是抓好终止妊娠审批管理。
继续落实卫生、计生部门对从事人工终止妊娠技术服务的机构实行批准制和定点制度,未被批准的一律不得开展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取出宫内节育器。
三是抓好计生专干管理。
完善计生专干考核管理制度,尤其村级计生专干,在明确职责和提高待遇报酬的同时,增强他们做好工作的积极性,抓好孕情监测和访视工作,切实把好“两非”第一关。
(五)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发挥合力治理作用。
加大有奖举
报制度,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活动,积极提供
“两非”案件线索。
调动宣传、文化、广电、卫生、药监、公安、
教育、民政、扶贫、劳动保障、人口计生、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对在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中,配合不力,协作不够或渎职失职、系统
内部发生违纪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部门单位,将坚决实行一票
否决,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以上是我旗出生人口性偏高问题现状、原因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的简要汇报。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整合社会各界资源,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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