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科技企业加速器认定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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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科技企业加速器认定申报书
市级科技企业加速器认定申报书
加速器名称:
运营主体:
(盖章)
加速器类型: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制
填报说明
1.申报书由申报单位填制,填报时应实事求是,认真填写,按申报截止日期向前推一年内的数据填报,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按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2.加速器认定类型分为综合型与专业型两种,其中专业性加速器必须设立或与入驻企业等共建相关领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入驻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3.相关指标解释:
(1)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
指加速器的自有产权场地、受托管理场地及租赁使用场地面积之和。
(2)可供入驻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
指加速器提供给入驻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包含公共服务场地面积)。
(3)公共服务场地面积:
指加速器提供给入驻企业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餐厅、接待室、会议室、展示室、活动室和技术检测室等配套服务场地的建筑面积。
(4)创业扶持基金:
指加速器运营机构自身设立或合作的创业扶持基金。
(5)专业服务人员:
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加速器专职工作人员。
(6)投融资:
指天使投资、风险投资、银行贷款、股票筹资、债券融资、融资租赁等多种投融资形式。
(7)已申请专利:
指已申请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
(8)有效知识产权:
指已授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注册商标等。
(9)入驻企业数:
指满足《常州市科技企业加速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的入驻企业条件,目前仍在加速器内入驻,得到加速器提供服务的企业数量。
(10)获得投融资的入驻企业数量:
指获得加速器自有创业扶持基金、合作基金或外部投资的企业数量,不局限于加速器自有或合作的创业扶持基金投资。
加速器名称
主导产业
运营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一、基本信息
注册时间
运营时间
法人代表
注册资本(万元)
加速器性质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其他
加速器类型
综合型专业型
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职务
手机
通讯地址
邮编
二、场地建设
规划面积
(万平方米)
已建设可自主支配面积(万平方米)
可供入驻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万平方米)
入驻企业已使用的
场地面积(万平方米)
三、服务能力
专业管理团队人员总数(个)
管理团队中大专以上学历人数(个)
专业服务人员数量(个)
专业服务人员占管理团队人数的比例
%
创业扶持基金金额(万元)
获得投融资的入驻企业数(家)
若建有专业技术服务平台,请填写具体平台名称
若建有投融资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请填写具体平台名称
四、建设成效
现有入驻企业数(家)
入驻企业中从孵化器毕业企业数(家)
入驻企业总收入
(万元)
入驻企业年销售收入总额增长率(%)
加速器自成立以来的运行情况简介,主要包括:
加速器建立背景及概况;主要建设工作、特色及取得的成果(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及知识产权的产出);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政策、资金、环境等方面对加速器建设的支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下一阶段的发展思路、目标和任务。
填报单位承诺:
本单位填报内容属实,若填报失实和违反规定,愿承担全部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章)
单位(签章)
2021年月日
辖市、区审核承诺:
经初审,该单位填报内容属实,若填报失实和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责任。
辖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盖章)
2021年月日
附件:
1-1.运营资质相关文件
1-2.场地情况表
1-3.创业扶持基金情况表
1-4.管理人员情况表
1-5.专业技术服务情况表(专业孵化器必填)
1-6.入驻企业情况表
附件1-1
运营资质相关文件
1.批准设立科技企业加速器的相关文件及证明材料
主要包括:
当地有关编制机构批准设立加速器的批复,加速器营业执照及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2.加速器运营机构设置与职能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3.加速器企业入驻条件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附件1-2
场地情况表
序号
场地地址
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
其中(㎡)
产权情况(是/否)
入驻企业
使用面积
公共服务
场地面积
其他面积
自有产权
受托管理
租赁
1
2
3
须附:
1.自有产权证明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
2.受托管理须提供受托管理合同及产权证复印件。
3.租赁需提供租赁场地合同复印件及产权证复印件。
附件1-3
创业扶持基金情况表
基金名称
基金规模(万元)
组建形式(自建或合建)
合建机构(自建可不填)
须附:
创业扶持基金成立文件或合作建立相关合同文件复印件。
附件1-4
管理人员情况表
序号
姓名
年龄
职务
学历
学位
所学专业
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创业服务相关培训情况
须附:
1.人员学历证明复印件。
2.人员社保缴付证明复印件。
附件1-5
专业技术服务情况表
(专业加速器必填)
序号
公共服务平台名称
建设投资金额(万元)
投入运营时间(年月)
服务领域
须附:
公共服务平台主要仪器设备清单及用途。
注:
专业技术服务的定义参照《常州市科技企业加速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条。
附件1-6
入驻企业情况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入驻时间
注册资金(万元)
技术领域
使用场地(平方米)
2019年营业收入(万元)
2020年营业收入(万元)
是否从孵化器毕业
是否大学科技园等转移
是否已申请专利
是否拥有有效知识产权
是否获得投融资
须附:
1.所有入驻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材料要求加盖企业公章(公章不可复印),并注明“该营业执照复印件仅用于市级科技企业加速器评审”。
2.所有入驻企业与加速器签署的服务协议或入驻协议复印件。
3.申请专利或获得知识产权的入驻企业须提供知识产权申请或拥有证书复印件。
4.获得投融资的入驻企业须提供投融资协议、银行流水或工商变更截屏等可说明投融资发生的材料。
5.获得投融资的入驻企业案例。
注:
入驻企业定义参照《常州市科技企业加速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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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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