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117编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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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117编制
目录
前 言3
第一章矿井灾害预防的总要求4
第一节、矿井通风4
第二节、防治瓦斯6
第三节、防治煤尘9
第四节、防灭火10
第五节、防治水12
第六节、顶板事故预防15
第二章灾害预兆17
第一节、煤炭自然发火的预兆17
第二节、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18
第三节、大面积冒顶的预兆19
第四节、冲击地压的预兆20
第五节、突水的预兆20
第三章矿井灾害预防措施20
第一节、安全技术基础工作20
第二节、顶板事故预防措施21
第三节、井巷修护灾害预防措施25
第四节、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预防措施25
第五节、矿井水灾预防措施34
第六节、煤与瓦斯突出的预防措施35
第七节、小眼与储煤仓的灾害预防措施37
第八节、供电、提升、运输的灾害预防措施38
第九节、井下皮带运输的灾害预防措施43
第四章矿井灾害应变措施44
第一节、总则44
第二节、顶板事故44
第三节、冲击地压事故46
第四节、水灾事故47
第五节、火灾事故47
第六节、瓦斯、煤尘爆炸事故49
第七节、煤与瓦斯突出事故51
第五章矿井救灾组织52
第一节、救灾领导小组52
第二节、救灾指挥52
第三节、部门救灾责任制53
第四节、要求54
第五节、调度、研究、分析原因、接受教训、提出措施54
第六章矿井避灾路线55
第一节、水灾事故避灾路线55
第二节、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火灾事故避灾路线56
第七章附图56
1、避灾路线图56
2、矿井通风系统图56
3、矿井供电系统图56
4、井上、下对照图56
天池一矿2008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前 言
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天池一矿设计生产能力15万t/a,位于阜康市东南,三工河与甘沟之间,行政区划属阜康市三工河乡管辖。
煤矿距阜康市17km,乌鲁木齐市70km。
天池一矿矿井开拓方式为主、副斜井开拓,水平分层开采。
矿井通风方式为分区式通风,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
天池一矿井田内赋存B39、B40、B41、B44和B45煤层,主采煤层为B45,B45煤层走向NE80°~85°,倾向南,倾角68~73°,属急倾斜单斜构造。
煤层总厚度12.1~16.72m,煤层顶底板间含0~1.1m夹岩,回采范围内有小断层。
2008年度,我矿计划生产原煤10.49万吨(其中包括掘进煤0.49万吨),掘进进尺560m。
(详见《天池一矿2008年生产接续计划表》)
一、采煤工作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可能发生的事故:
根据《天池一矿地质地形及井上下对照图》和《天池一矿初步设计说明书》提供的数据,一采区范围内的小窑有原四工村老井、新井和三工村井。
由于采空区的存在,采煤工作面存在水、火、瓦斯、顶板等安全隐患。
二、掘进工作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可能发生的事故:
由于我矿煤层赋存不稳定、不规则,职工不按规程作业,以及受上水平采动的影响,掘进工作面可能发生水灾、爆破伤人、瓦斯爆炸和顶板事故等。
第一章矿井灾害预防的总要求
一、2008年我们必须坚决杜绝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预防顶板事故、水灾事故、火灾事故、机电运输事故的发生,坚决避免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机械、机电事故的发生。
首先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煤矿的“三大规程”作业,特别是各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认真编制、审批、学习以及贯彻执行,并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及时补充、完善,再审批、学习、贯彻执行。
二、各区队要做好业务保安工作,进一步学习贯彻《煤矿安全规程》、《新疆小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及矿安全管理制度等重要技术资料,所有工程必须严格按设计、计划、质量标准化施工,各个采区、各工作面要有设计图纸并经批准,内容齐全、数字要准确、措施要得力,要有针对性,经有关领导及部门会签以后方可施工。
三、矿长、区队长、班组长都是安全生产中的第一责任者,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贯彻执行本计划,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要把本计划规定的内容贯彻到各项生产活动的每一环节,且要持之以恒,防患于未然。
四、要求矿、队领导首先要认真学习好本计划,并组织全矿所有职工进行学习、签字,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一节、矿井通风
一、矿井必须有一个完整的独立的通风系统,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掘进巷道同其它巷道贯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做好通风系统的调整,防止风流紊乱。
二、在每一个生产水平和每一个采区,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等。
三、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中,必须砌筑永久性挡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连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
四、矿井每季度检查一次反风设施(防爆门、反向风门等),保证反风设施完好、可靠。
当矿井进风巷发生灾害时能顺利进行反风,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的风流方向,反风风量不小于正常风量的的40%。
五、对于兼做进风巷的皮带运输巷主斜井,风速控制在4m/s以下并按《规程》规定建立完善的降尘系统与消防设施,皮带的各种保护设施必须齐全。
六、矿井主扇运行必须安全可靠,保证满足井下的通风要求,备用主扇要求定期检查,保证完好,并能在10min之内启动。
两台主扇轮换运行,每月轮换一次。
七、采煤工作面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注意地面塌陷对井下工作面通风系统的影响,及时对塌陷坑进行回填,以减少采空区的漏风。
八、加强采区内部的通风管理,工作面通风眼严禁堵塞、盖死或另作他用。
对一些不使用的通风眼必须棚盖严实,行人梯子间必须设风门或将上口盖死,以防风流短路,造成工作面风量不足甚至无风。
九、测风员每旬进行全矿各测风点的测风,风量不足的工作面要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并进行调整,以达到用风地点的设计风量要求为止。
十、及时封闭尚未形成通风系统的盲巷,在盲巷小于5米处设置栅栏及警示牌。
十一、局扇安装要合理,严禁产生循环风。
局扇必须挂牌管理,并有专人负责。
十二、掘进工作面贯通前(相距20米时),测量人员必须下发巷道贯通通知书,生产技术科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科要做好风量调节和瓦斯排放的准备工作。
十三、停电检修期间,主扇停风时风井的防爆盖要打开,利用自然风压对井下供风。
主扇运转前,要提前关闭防爆门。
十四、当突然停电,主扇停止运转时,要及时启动备用电源或自备发电机进行发电,要求主扇必须在10min之内启动。
十五、加强职工通风安全知识教育,提高职工通风安全意识,自觉遵守矿通风管理规定并自觉爱护通风设备及设施。
十六、加强轻放工作面的通风管理,保证工作面正常回采的风量需要。
十七、主井井窝的排水工作必须及时进行,防止积水淹过通风检查井,造成主井+780水平以下气体积聚。
特殊情况下排水工作不能正常进行造成积水淹过通风检查井时,开启水泵前必须先使用局扇对该区域进行局部通风,排出气体并由矿辅助救护队员进入该区域检查气体,只有在开关附近20米以内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人工开启水泵排水。
十八、加强掘进工作的局部通风机管理,严禁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
如因特殊原因需停风,必须有停风措施和停风报告,停风时必须断电撤人,严禁无风作业。
第二节、防治瓦斯
一、2008年防治瓦斯工作重点在一采区+817分层回采工作面和+799水平掘进工作面。
二、瓦检员必须是当班第一个进入工作面,检查确认工作面气体正常时,工作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
瓦检员必须坚持八小时工作制,并坚持在井下进行交接班,瓦斯检查严格执行“三对口”制度及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三、瓦检员应对本人负责检查区域内的各种安全隐患及时了解,熟悉情况。
四、瓦检员必须认真检查各个地点的气体情况,不得空班漏检。
盲巷及临时停风地点及时设栅栏,挂警示牌。
对区域内的各种通风设施(风门、风墙、密闭、隔爆水棚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当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检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五、瓦检员不得提前升井,做到问题不查清不走,隐患不处理不走,作业人员没有撤离到安全地点不走。
六、瓦检员要树立严肃细致的工作作风,检查气体数据要准确无误,向上级汇报要说明检查的详细情况,不得不合实际随意停工撤人。
七、井下使用电焊机、喷灯和氧焊的地点,必须填写动火报告和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安全科、矿领导审批,作业时瓦检员现场跟班,随时检查作业地点20m范围内的气体情况,当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处理,工作完毕后必须对周围10m范围内洒水并派专人检查;焊接工作完成后,必须安排专人对施工地点观察至少1h。
八、加强瓦斯的排放管理,瓦斯排放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817、+799水平进行瓦斯排放时,安全措施必须报有关矿领导及负责人批准并组织学习后,方可施工。
九、加强盲眼管理,钻孔机钻孔应尽量避免产生盲眼或与老塘打通。
对没有贯通的钻孔眼要及时堵死,做好记录标记在通风系统图上(包括孔径、孔深及位置)。
十、放煤口卡碳处理必须洒水降尘、排放气体,瓦检员必须认真检查卡碳处上、下方的气体浓度。
如确需打眼放炮处理的,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三十条的有关规定。
十一、加强自救器的日常管理,按规定定期检查,不合格的自救器不得发放。
十二、光学瓦斯检定器,安全监控系统的传感器,要定时维修、校核。
十三、采掘工作面作业人员要爱护各工作面的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二氧化碳传感器、瓦斯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等),当工作面的气体超限,传感器发出报警声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撤离到安全地点,严禁人为的将传感器报警声停止。
十四、调度室要按要求定期对监控系统进行维护标校,防止传感器发生误报或信号传输错误等现象。
十五、井下检修电器必须先检查瓦斯,严禁带电搬迁设备和带电作业。
十六、节假日期间,安全科安排瓦检员正常检查井下各地点的气体,每班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对无人作业的工作面,应至少2人同行,先检查后进人。
十七、轻型液压支架放顶煤工作面每班至少配备一名专职瓦斯检查员,重点检查工作面两个端头及电气设备附近的气体。
第三节、防治煤尘
一、矿井主要运输巷、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主斜井、掘进巷道、溜煤眼、输送机转载点等处均设置防尘管路和喷雾洒水装置。
二、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安设有完善的喷雾装置,采区进、回风巷安装净化水幕,水幕应封闭全断面、灵敏可靠、雾化效果好、使用正常。
三、随着轻放工作面产量的增加,采煤工作面及两巷的煤尘防治将是2008年的工作重点。
南、北巷必须定期进行洒水降尘,保证喷雾洒水装置良好。
每班设备运转时,喷雾洒水设施一定要按规定正常使用。
四、每班在下班之前必须对运输巷胶带输送机“H”架进行洒水灭尘。
五、工作面进风巷道及井底车场要定期洒水灭尘,并由专人负责,并有详细的记录,使该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掘进工作面的防尘管路要及时接到位,并配备好洒水软胶管。
六、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使用水炮泥,采用湿式打眼,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好防尘口罩,掘进30米范围内必须洒水降尘,巷道周边降落的粉尘必须及时冲刷干净。
七、采掘工作面的进回风流要控制好风速,对于煤尘飞扬、煤尘浓度严重超标的作业地点要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洒水降尘,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正常作业。
八、建立健全的测尘制度,要求由专人每15天对井下作业场所和各转载点进行测尘,测尘结果必须由矿总工程师审批并签字。
九、选煤楼防尘、防止煤尘爆炸的安全措施:
1、定期对选煤楼皮带走廊洒水清扫。
2、皮带转载点安装喷雾洒水装置,要求启动皮带机时必须打开喷雾洒水装置。
3、皮带走廊附近进行焊接工作时,必须填写动火报告经矿领导批准,并组织学习签字,严格按措施进行施工。
4、采用阻燃皮带,防止皮带摩擦着火,防止和消除电气火花。
第四节、防灭火
一、2008年,轻型支架轻放放顶煤工作面是矿井的防灭火的重点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及现有条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1、要充分发挥制氮系统的有效作用,对采空区及时进行注氮,杜绝架后浮煤自燃。
2、对矿井的注氮系统及时进行维护、检修(包括制氮机、输氮管路等),保证井下发生火灾时设备能灵活可靠的运行。
3、要及时对地面塌陷坑进行回填,防止由地表向采空区漏风,造成发火事故。
二、调度室束管监测系统要加强对架后气体的监测和分析,要求每天早调会交矿总工程师和相关负责人审批签字,加强各工作面的防火预测预报工作。
三、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前,要及时做好防火门,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及时进行封闭,要严格保证永久密闭的质量,确保不漏气。
四、加强永久、临时密闭的管理,建立台帐。
密闭前设栅栏和警示牌,瓦检员做好气体、温度的日常检查工作,发现密闭漏气等问题及时汇报或处理。
五、加强对老火区的日常管理,对老火区的防火墙要派专人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尽量提高采区回采率,减少煤柱损失及浮煤,加快推进速度,控制煤层自燃发火。
七、井下发火后,要及时填报“火区卡片”,对井下活动火区的密闭要派人定期检查,对火区发展情况,及时了解并处理。
八、火区启封、压缩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规程》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
启封、压缩前要对密闭内的气体采样,对气体采样数据进行分析,达到《规程》规定的启封要求后,方可向阜康市煤管局打报告申请启封或压缩,并由公司辅助救护队或召请昌吉州救护队现场协助作业。
九、电气设备必须按《规程》中有关规定进行安装使用,严禁电气设备失爆,严禁带电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
十、所有机电设备硐室必须配备灭火器、砂箱、消防锹、消防桶等消防器材。
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专人操作或维修,防止火花引燃易燃物品造成发火。
十一、地面各仓库、材料场、汽车库、油库、机房等地点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准备好灭火材料、灭火器等。
安全科在井下各存料场准备足够的红砖、木板、沙子、黄土,以备紧急时使用。
十二、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台帐,对过期或损坏的消防设施要及时进行更换。
十三、井口检身工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防止将烟火和点火物品带入井下。
井口20米范围内不准有明火和堆积易燃物品。
十四、井下各地点使用的布头、棉纱等易燃物品,要放在专用的带盖的铁桶内,定期回收至地面。
十五、井下设置专用的油脂库,并指定专人管理。
十六、严禁采掘工作进行焊接作业,特殊情况需焊接时,必须制订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填写动火报告,由矿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审批签字后方可作业。
十七、采区作业人员应爱护防灭火设施,并与安全科配合好,共同做好防灭火工作。
十八、搞好干部职工防灭火知识的培训工作,增强防灭火意识和处理突发火灾的能力。
第五节、防治水
一、全面了解矿区含水层及老塘、采空塌陷、废井废巷的积水情况,做到有备无患,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禁止盲目地进行采掘作业或无安全措施进行探放水工程,更不能在不能达到探放水目的和要求的情况下停止探放水,而进行采掘或其它作业。
二、建立合理地疏水、防水、排水系统,并做到融雪、雨季前对排水设施全面检查一次,并及时进行处理。
加强日常检查,要形成制度。
三、根据历年气象资料和天气预报,及时编写水情、水害预报,并经常下井进行检查水情,对水情异常地点,要及时采取措施;提高全员防水意识,实施探放水工程。
四、未经上报批准严禁随意改变各种防水煤柱尺寸,更不能开采,对遭受一定破坏的煤柱,必须采取措施进行修补,并确保今后不再受到破坏。
五、融雪、雨季前应清理井下水仓、排水沟、地面防排洪管道淤泥,确保其达到防洪泄水的能力。
六、井下采掘工作面遇到异常涌水情况时,应采取措施,报告矿调度室,如果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
七、对预报有水害隐患的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探眼的布置,探水工程的方案必须经矿领导及相关部门会审批准后,方可实施。
八、探水钻孔除兼作堵水或疏水钻孔外,终孔径不得小于58毫米。
九、探放老窑积水的超前钻孔,超前距离不得少于20m。
十、安装钻孔探水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背好帮顶,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栏板。
2、清理巷道浮煤,挖好排水沟。
3、在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装专用电话。
4、确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时应由测量人员标定。
负责探放水工作人员必须亲临现场。
共同确定钻孔方位,倾角和钻孔布置数目以及钻进的深度。
十一、融雪前成立矿“三防”领导小组,全面检查矿井排洪渠及防雷电措施,做好人力物资准备。
十二、对于井底车场的主、副水仓必须及时清理,保证有足够的蓄水量,缓解突发性水害。
十三、矿井的主排水泵每年都必须检修好并有一台备用泵,水泵的能力必须超过矿井涌水量。
十四、采掘工作面,要根据水文地质资料,切实做好钻孔探水,放水工作,以保证工作前的安全生产。
十五、实施钻孔探放水时,要做好以下管理工作:
1、正确确定探放水的地点。
2、合理确定探水的起点、超前距离、钻孔直径和钻孔布置等参数。
(1)、探水起点:
探水起点应根据水文地质资料的可靠程度与积水区的水头压力,积水量大小,煤层及其硬度等因素确定,一般应距可疑水源75m-150m。
(2)、钻孔深度与超前距离:
根据水源水压的大小,岩层的性质等因素来确定。
一般在煤层中探水,钻孔的超前距离不小于20m,钻孔深不小于30m,在岩层中探水,钻孔的超前距离不小于3-10m,钻孔深度不小于15-30m。
(3)、钻孔直径与数目:
钻孔直径一般不大于75cm,以保证遇到水源时能安全地加以控制,钻孔的数目应不小于3个。
(4)、钻孔布置方式:
应根据探放水源的性质合理布置钻孔,钻孔一般呈放射状布置,探放旧巷积水时,相邻两钻孔终止处的距离一般不超过3-5m。
十六、探水时的安全措施:
1、要在探水地点安装电话,与探水地点有关的区域保持通讯联系,一旦发生透水而无法控制时,必须立即通知险区人员按预定好的撤退路线迅速撤离。
2、要加强探水点处的顶板支护管理,保证支护质量。
3、要保证安全撤退线路畅通无阻,并应有良好通风和照明。
4、探水前应疏通巷道水沟,并配备满足要求的水仓和排水设备。
5、探水中要注意观察水情,如果发现煤层变松或沿钻杆向外流水超过打钻供水量时,必须立即停止打钻,但不得移动或拔出钻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6、孔内放出有害或易燃气体时,必须立即停止打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7、水压较大的地点探水时要安设套管,使钻杆通过套管进行打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十七、放水方法选择。
探明地下水源后应采取措施将威胁工作面的水源有计划的放出,放出前必须充分估计积水量,当水源系老空积水时,可用探水钻孔或补打放水钻孔放水,当水源补给充分时,要先行堵水而后放水。
十八、放水安全注意事项。
1、放水前应进行水量、水压及煤层透水性的确定及试验。
2、应根据排水能力的大小,用水闸门控制放水量,以免造成水灾。
3、放水过程要随时注意水量变化,如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4、必须预定人员撤退路线,保证路线畅通并有良好的照明。
第六节、顶板事故预防
一、高度重视顶板管理工作,对顶板管理做到组织落实,责任明确。
1、矿成立顶板管理领导小组,矿总工程师和采掘队长是顶板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对本单位的顶板管理工作负责。
各采掘区队成立顶板管理领导小组,由队长、副队长和技术人员及有关人员组成。
2、矿总工程师和各专业主管技术员要对本单位顶板管理的技术工作负责,及时组织制定顶板管理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区队跟班干部和安全部门的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技术规程和安全措施进行检查。
3、对采掘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尤其是轻放工作面,应相应的采取各种措施,初次放顶一定要主动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把顶板控制住,防止突发性顶板事故发生。
4、对顶板隐患要实行分段空间管理,对整个工作的质量和安全责任,各单位都要落实到个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彻底消灭安全隐患。
5、配备专门的矿压观测人员,利用矿压观测设备对液压支架、单体支柱及巷道两帮移近量进行观测,并做好记录。
6、轻放工作面的顶板管理要遵循其原则,进行轻放工作面的顶板管理方案设计,必须制定轻放工作面顶板管理工程质量标准及相应的验收、检查制度和特殊条件下的顶板管理技术措施,认真组织好轻放工作面顶板事故分析,改进顶板管理。
7、加强顶板管理基础工作,强化现场管理。
(1)采掘工作面按质量标准化的要求施工,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要坚持执行班组长负责本班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责任制,月底验收,保证工程质量。
(2)加强顶板的管理。
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对于采用锚杆、锚网进行支护的巷道,更要严把工程质量关,坚持一次成巷,并收集一定的顶板管理的依据,提高顶板管理的科学性。
(3)顶板管理的工作重点要放到井下现场,顶板管理小组要深入井下现场细致调查,认真研究,写出细致而切实可行的顶板管理措施,并严格遵照执行。
(4)对井下顶板事故多发地段,如贯通、过老塘、探老空、巷道交岔点以及过地质破碎带都要有顶板小组成员现场指挥,专人负责检查,使顶板管理的薄弱环节得到加强。
(5)对每次放顶都要有经研究确定的详细而切合实际的会议纪要和放顶方案,有安全措施和避灾路线说明及避灾线路示意图,有各专业的负责人,有明确的起爆地点和起爆时间,有避灾的措施,有灵敏可靠的监测手段,使整个放顶工作有条不紊、安全可靠,及时消除顶板给我们安全生产带来的隐患。
(6)对有地质变化、水文和巷道贯通的区段,都要有地测人员负责提前作出准确的预报,严格执行探放原则,并有经审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方可作业,并且有跟班干部现场指挥,安全员跟班监督,确保人身安全,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7)放顶前必须由放顶单位写出放顶规程,明确放顶所需炸药雷管量,现场安排指挥、联络方式等安全技术措施,矿召开放顶专题会讨论研究,修改补充后交有关部门领导审批,在放顶过程中严格按照放顶规程执行。
(8)做好每次放顶的原始记录和整个顶板管理工作的记录,总结经验,以有利于下一步工作。
(9)井下各工作面必须明确规定好如发生放顶事故的避灾路线,各工作面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撤退路线,发生意外放顶事故或发现异常时及时撤退,避免伤亡。
8、轻放工作面从开切巷到初次来压前要进行初次放顶。
根据煤炭部“加强初次放顶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初次放顶必须由生产副矿长亲临现场指挥,并承担第一责任,生产、安全、调度、通风、机电、采区等部门负责人及这些部门的分管领导都要必须到现场参加指挥,分担责任,处理好每一个初次放顶。
技术部门整理好各种资料,为轻放工作面的顶板工作积累第一手数据,使顶板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和现代化。
第二章灾害预兆
第一节、煤炭自然发火的预兆
一、巷道中的空气湿度增大,巷道顶板及两帮、高冒点出现雾气、巷道壁挂汗时,说明该区域附近可能存在煤炭自然发火地点。
二、巷道中的空气湿度比其它地点偏高,有明显的热感、流出的水及经工作面上隅角泄露的气体气温较高时。
三、当工作面上隅角出现煤油味,或经检查CO浓度较高时,说明采空区遗留煤已氧化自燃。
四、巷道中发现煤油味、汽油味、松节油味或焦油味、糊木炭味时,高冒点及煤体松软地带出现一定浓度的CO呈上升趋势或泄露点变化较大时,说明煤炭氧化到自燃阶段。
五、当人接近火源附近时,有头痛、闷热、精神疲乏、裸露皮肤微痛等不适的感觉。
六、化验分析出现煤炭氧化和干馏的产物,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乙烷、乙烯、丙烯、乙炔以及苯、萘等气体时。
第二节、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
一、煤层结构变化,层理紊乱,煤层由硬变软、由薄变厚、倾角由小变大,煤由湿变干,光泽暗淡,煤层顶、底板出现断裂、波状起伏,煤岩严重破坏等。
二、采掘工作面巷道出现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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