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期货市场发展概述 终稿修改中.docx
- 文档编号:10161763
- 上传时间:2023-02-08
- 格式:DOCX
- 页数:27
- 大小:90.03KB
中国期货市场发展概述 终稿修改中.docx
《中国期货市场发展概述 终稿修改中.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期货市场发展概述 终稿修改中.docx(2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中国期货市场发展概述终稿修改中
中国期货市场发展概述
摘要:
本文通过介绍我国期货市场发展历程、发展现状,
关键词:
期货市场发展问题对策
一、我国期货市场发展及监管体制演变
就目前世界上比较发达的期货监管模式而言,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政府、期货行业同业协会以及期货交易所的三级监管模式,另外一种是政府和期货交易所的两级监管模式。
不管是哪种模式均接受了政府监管与自律监管相结合的方式,随着期货市场的发展,自律监管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
(一)多头监管体制阶段(1990年10月一1998年10月)
我国早期的期货市场由十余个政府部门共同监管,实行多头监管体制,而这种多头监管体制本身又在不断演变,经历了两个阶段。
1.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主管部门,各政府部门按期货交易品种划分部门职能的监管阶段(1990年10月—1992年l0月)我国期货市场起步阶段的起点标志性事件是1990年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的成立,其结束的标志是1993年11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的通知》。
期间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苏州物资交易所、上海金属交易所等相继成立。
1993年12月底,经各部门和各级政府批准开展期货交易的商品交易所达到38家,各地批准成立的期货经纪公司达300余家,期货兼营机构2000多个。
这一阶段,一方面我国期货市场缺乏专门监管机构,当时是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主要管制部门,其他各政府部门按期货交易品种划分部门职能的监管格局,同时,还出现了各政府部门都有自己管理的期货交易所的现象。
另一方面表现为无法可依,我国期货市场发展之初,国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除了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等数家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经过了国家期货研究小组的认可外,其它交易所匆忙之中制定的规则,没有经过严格的审查。
2.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为主管机构,中国证监会为执行机构,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参与的监管阶段(1992年10月—1998年10月)1992年l0月,专职性的中央政府期货监督管理机关——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宣告成立,前者由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4个单位组成,采取例会形式办公,负责期货市场的宏观管理,后者则是前者的执行机构。
至此,我国形成了一个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为主管机构,中国证监会为执行机构,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多层次的期货市场监管体系。
1994年5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若干意见的请示》,并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地方政府要配合证监会加强对期货市场的监管。
1995年政府进一步推进完善期货交易所管理体制,进行会员改制,致力于建立全体会员共担风险、共同监督的约束机制。
1998年,以8月1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期货市场的通知》发布为标志,确定了中国期货市场的新格局,奠定了中国期货市场较完善的监管基本架构。
首先《通知》明确了“继续试点,加强监管,依法规范,防范风险”的原则,14家交易所减为上海、郑州、大连3家,取消23个商品期货交易品种,除套期保值功能发挥较好的铜、铝、大豆三品种交易保证金保持5%外,其他九个商品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提高至10%。
其次《通知》将期货交易所划归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期货交易所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由证监会任命,理事长、副理事长由证监会提名,理事会选举产生。
综上,多头监管体制也有着无法摆脱的局限性,具体表现为职责具有重叠性、权力具有分散性,于此捅死政府监管部门的弱独立性和弱权威性同时存在,并且政府监管部门往往忽略了法律监管,带有浓郁的“行政色彩”。
(二)集中型监管体制定型阶段(1998年10月—2000年12月29日)
经过6年的调整和发展,新的证券监管体制构架于1998年10月正式确立。
1998年,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合并,形成现在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时批准了<国务院办公厅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简称“三定”方案),“三定”方案明确中国证监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对全国期货市场监管机构实行垂直领导,是全国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正式确立了我国集中统一的期货市场监管体制。
根据1999年6月2日,国务院第267号令颁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第5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从此以法律的形式为我国期货市场按行业或品种监管分而治之的混乱局面,画上了句号。
综上,集中性监管体制阶段,我国期货市场具有如下特点:
(1)权利高度集中,中国证监会成为整个期货市场唯一、独立的最高监管机构;
(2)垂直管理,中国证监会及其直属派出机构——地方证券监管办公室两个层面构成,地方证券监管办公室直接受中国证监会管辖,不受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
(3)弱自律性,期货交易所只能起到辅助政府监管的作用,且完全受制于中国证监会,其市场监管优势被束缚。
另外,由于中国期货业协会尚在筹备之中,其行业自律管理在这一阶段仍处于空缺状态。
(三)三级监管体制阶段(2000年12月29日至今)
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在相当长的时期是在没有自律组织的情况下运行的,市场的不规范无疑与协会自律管理体系的缺失紧密相连。
2000年12月29日,中国期货业协会成立,标志着我国期货市场形成了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和期货交易所监管的三级监管体制,即以中国证监会对市场宏观调控为主,期货交易所内部的一线市场监控、中国期货业协会的行业自律管理为辅,集中监管和市场自律管理相结合的三级监管体制。
二、我国四大期货交易所及其期货产品简介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上海期货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12月,目前上市交易的有黄金、铜、铝、锌、螺纹钢、线材、燃料油、天然橡胶等八种期货合约(具体期货品种及其上市时间见下表1),涉及金属、能源和化工产品。
现有会员200多家,其中期货经纪公司会员占80%以上,已在全国各地开通远程交易终端250多个。
表1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品种及上市时间
期货品种
上市时间
锌
2007年3月26日
黄金
2008年1月9日
螺纹钢
2009年3月27日
线材
2009年3月27日
燃料油
2004年8月25日
铜
1993年
铝
1992年
天然橡胶
1993年11月
1991年原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开始推出铜交易,1992年5月原上海金属交易所开业,铜是其上市的主要期货品种之一。
当时两个交易所进行的都是中远期合约交易,直到1993年3月上海金属交易所推出电解铜期货标准和约,铜才开始了真正的期货交易。
随着市场交易的持续活跃和规模的稳步扩大,市场功能及其辐射影响力显著增强,铜期货价格作为世界铜市场三大定价中心权威报价之一的地位进一步巩固。
1992年,铝期货在上海期货家一所前身之一的上海金属交易所上市交易。
天然橡胶期货合约层在海南重商期货交易所和上海商品交易所上市,1999年1月1日以后,天然橡胶期货合约只在上海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
表2上海期货交易所天然橡胶期货合约
交易品种
天然橡胶
最后交易日
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
交易单位
5吨/手
最后交割日
合约交割月份的16日至20日(遇法定假日顺延)
报价单位
元/吨
交割等级
标准品:
1.国产一级标准橡胶(SCR5),质量符合国标GB8081-8090-87 2.进口3号烟胶片(RSS3),质量符合《天然橡胶等级的品质与包装国际标准(绿皮书)》
最小变动价位
5元/吨
交割地点
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涨跌停板幅度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3%
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5%
合约交割月份
1、3、4、5、6、7、8、9、10、11月
交易手续费
5元/手
交易时间
上午:
00-11:
30下午13:
30-15:
00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
RU
上市交易所
上海期货交易所
表2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天然橡胶的期货合约,上海期货交易所实行实物交割履约制度,合约到期须在规定期限内,以实物交割方式履约,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为交割双方提供相关服务。
客户交割通过会员办理,交易所拥有适用可靠的计算机交易系统,通过高容量光纤及数据专线、双向卫星、三所联网等通讯手段确保前台和远程交易的实时和安全可靠。
同时,通过中心数据库实现结算、资金、交割、异地交割仓库、风险监控等系统数据的实时同步传送和交换。
交易所实行保证金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通过指定的结算银行每天对会员的交易进行集中清算,会员负责对其客户交易进行清算。
(二)郑州商品交易所
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英文名称为ZhengzhouCommodityExchange,英文缩写为ZCE。
成立于1990年10月12日,是经中国国务院批准的首家期货市场试点单位,在现货远期交易成功运行两年以后,于1993年5月28日正式推出期货交易。
1998年8月,郑商所被中国国务院确定为期货交易所,隶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垂直管理,现为全国四家期货交易所之一。
郑交所主要以棉、油、糖等主要农产品交易中心、价格中心和信息中心为基础,计划逐步推出能源、原材料等工业品及各类指数期货品种。
目前,郑商所进行的交易品种共有棉花、白糖、PTA、菜油、早籼稻、优质强筋小麦和硬白小麦七种,各期货品种上市时间参见下表3。
表3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品种及上市时间
期货品种
上市时间
棉花
2004年6月1日
白糖
2006年1月6日
PTA
2006年12月18日
菜油
2007年6月8日
早籼稻
2009年4月20日
强麦
2003年3月28日
新硬麦
2008年3月24日
2008年3月24日,郑商所挂盘新硬麦901、903合约,交易代码WT。
自1998年上市以来,硬麦期货曾经一度较为活跃,但是自2003年强麦期货上市以后,硬麦期货交易开始清淡起来,成交量和持仓量都比较小。
新硬麦合约是郑商所根据新的小麦国家标准修改后的硬麦期货合约。
PTA(精对苯二甲酸)为石油的下端产品,是重要的大宗有机原料之一,主要用途是生产聚酯纤维(涤纶)、聚酯薄膜和聚酯瓶,广泛用于与化学纤维、轻工、电子、建筑等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与人民生活水平的高低密切相关。
国内市场中,有75%的PTA用于生产聚酯纤维;20%用于生产瓶级聚酯,主要应用于各种饮料尤其是碳酸饮料的包装;5%用于膜级聚酯,主要应用于包装材料、胶片和磁带。
可见,PTA的下游延伸产品主要是聚酯纤维。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PTA消费市场,中国是首个上市PTA期货的国家。
表4郑州商品交易所硬白小麦期货合约
交易单位
10吨/手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动价位
1元/吨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3%
合约交割月份
1、3、5、7、9、11月
交易时间
上午:
9:
00—11:
30,下午:
1:
30—3:
00
最后交易日
合约交割月份的倒数第七个交易日
交割日期
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
交割品级
基准交割品:
三等硬白小麦符合GB1351-2008《小麦》替代品及升贴水见《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
交割地点
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最低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5%
交易手续费
2元/手(含风险准备金)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
WT
上市交易所
郑州商品交易所
表5郑州商品交易所优质强筋小麦期货合约
交易单位
10吨/手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动价位
1元/吨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3%
合约交割月份
1、3、5、7、9、11月
交易时间
上午:
9:
00—11:
30,下午:
1:
30—3:
00
最后交易日
合约交割月份的倒数第七个交易日
交割日期
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
交割品级
标准交割品:
符合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用优质强筋小麦标准(Q/ZSJ001-2003)二等优质强筋小麦,替代品及升贴水见《郑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
交割地点
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最低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5%
交易手续费
2元/手(含风险准备金)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
WS
上市交易所
郑州商品交易所
郑商所实行会员制,实行保证金、涨跌停板、大户报告、每日无负债结算、实物交割等制度,利用交易风险实时监控和风险预警系统,对市场的资金、交易、持仓及价格趋势进行定量分析预测,及时控制和化解市场风险。
郑商所拥有功能完善的交易、结算、交割、风险监控、信息发布和会员服务等电子化系统。
会员和投资者也可以通过远程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终端进行期货交易。
自行研发设计的计算机交易系统拥有容纳多种定单类型、支持期权和做市商双向报价等功能,在中国国内居于同行业领先水平。
(三)大连商品交易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DaLianCommodityExchange,缩写:
DCE)成立于1993年2月28日,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四家期货交易所之一,是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
作为中国最大的农产品期货交易所和全球第二大农产品期货交易所,在全球期货期权交易所中期货期权综合排名中位居第17位。
目前大商所正式挂牌交易的品种有玉米、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棕榈油、豆油和聚乙烯。
大商所会员数量近年来规模保持稳定,截至2006年底会员总数为189家,其中经纪会员176家,自营会员13家。
表6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品种及上市时间
期货品种
上市时间
豆粕
2000年7月17日
豆油
2006年1月9日
玉米
2004年9月22日
棕榈油
2007年10月29日
LLDPE
2007年7月31日
PVC
2009年5月25日
黄大豆1号
2002年3月15日
黄大豆2号
2004年12月22日
LLDPE(线性低密度聚乙烯),是乙烯与少量高级α-烯烃(如丁烯-1、己烯-1、辛烯-1、四甲基戊烯-1等)在催化剂作用下,经高压或低压聚合而成的一种共聚物。
LLDPE的主要应用领域是农膜、包装膜、电线电缆、管材、涂层制品等。
PVC(聚氯乙烯)是我国重要的有机合成材料,具有良好的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广泛用于工业、建筑、农业、日用生活、包装、电力、公用事业等领域。
大豆期货1993年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挂牌交易时,交易标的为“黄大豆”,转基金、非转基因大豆均可以交割。
2001年下半年以来,国家农业转基因政策及相关管理办法陆续出台,2002年,为贯彻执行国家转基因政策,加强对进口转基因大豆的管理,大商所将黄大豆合约拆分为黄大豆1号合约(2002年3月15日上市,只允许非转基因大豆交割)和黄大豆2号合约(2004年12月22日上市)。
具体来讲,黄大豆一号合约定位于食用大豆,黄大豆二号合约定位于榨油用大豆。
表7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
交易品种
黄大豆1号
最后交易日
合约月份第十个交易日
交易单位
10吨/手
最后交割日
最后交易日后七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报价单位
元/吨
交割等级
具体内容见附表
最小变动价位
1元/吨
交割地点
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涨跌停板幅度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3%
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5%
合约交割月份
1,3,5,7,9,11
交易手续费
4元/手
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
00~11:
30,下午13:
30~15:
00
交割方式
集中交割
交易代码
A
上市交易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
(四)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ChinaFinancialFuturesExchange,缩写CFFE),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发起设立的交易所,于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成立,5家股东分别出资1亿元人民币,是中国内地成立的首家金融衍生品交易所。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成立,对于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发挥资本市场功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2010年4月16日,中金所已正式推出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规模大、流动性好的A股股票组成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是反映沪深两市A股综合表现的跨市场成分指数。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推出,丰富了市场现有的指数体系,增加了一项用于观察市场走势的指标,有利于投资者全面把握市场运行状况,也进一步为指数投资产品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基础条件。
目前沪深300股指期货是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唯一的期货产品,中金所正积极筹划推出期权,并深入研究开发国债、外汇期货及期权等金融衍生产品。
1.股票指数期货介绍
股票指数期货是一种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合约,简单来说,就是用来投资股票整体涨跌的期货工具。
与其它期货合约相比,股票指数期货合约有如下特点:
(1)股票指数期货合约是以股票指数为基础的金融期货。
(2)股票指数期货合约所代表的指数必须是具有代表性的权威性指数。
(3)股指期货合约的价格是以股票指数的“点”来表示的。
(4)股票指数期货合约是现金交割的期货合约。
股指期货与股票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股指期货实行t+0交易制度,一天之内可以反复交易,大大增加了市场的流动性,同时可以回避持仓过夜的风险。
而股票实行的是t+1交易制度;
(2)股指期货实行双向交易制度,期货交易与股市的一个最大区别就是期货可以双向交易,国内股票只能做多,而股指期货则既能做多,又能做空。
价格上涨时,可以在价低先买入,等到价格涨到高点再卖出平仓;价格下跌时,可以在高处先卖出,等到价格跌下来再在低点买入平仓。
做多可以赚钱,做空也可以赚钱,所以说期货无熊市。
期货交易的双向性,使得投资者有更多的获利机会;(3)保证金制度,就是投资者在进行期货交易时必须存入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类似于股票帐户中的资金余额,可以把股票买卖理解为100%保证金,而股指期货为10%保证金。
由于保证金制度,使得股指期货交易具有杠杆作用,可以放大收益。
股票必须100%投入资金,要融资则需付出利息代价;而股指期货只需付出合约总值的10%以下的本钱,无需支付全部资金,由于保证金的运用,行情被放大十余倍。
假设某交易日股指上涨3%,股指期货收取10%保证金,操作方向对了,资金利润率可达30%,是投资股市收益的10倍。
(4)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就是交易所在每天交易结束后,按当日结算价计算盈亏,并相应增加或减少保证金,对保证金不足的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交易所在盘中根据实时价格对会员持仓进行试结算,有权对持仓浮亏较大的会员在规定时间内追加保证金,对未及时补足的会员停止开新仓。
(5)到期交割制度。
一只股票除了摘牌,一直可以交易;而股指期货合约有交割日,有最后交易日,交易所规定,当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以现金差额收付的方式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
2.沪深300指数期货交易
表8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
合约标的
沪深300指数
合约乘数
每点300元
报价单位
指数点
最小变动价位
0.2点
合约月份
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
交易时间
上午:
9:
15-11:
30,下午:
13:
00-15:
15
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
上午:
9:
15-11:
30,下午:
13:
00-15:
00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的±10%
最低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12%
最后交易日
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
交割日期
同最后交易日
交割方式
现金交割
交易代码
IF
上市交易所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对股指期货的风险管理制订了相关规定,如保证金制度、价格限制制度、限仓制度、大户报告制度和强行平仓制度、强制减仓制度、结算担保金制度和风险警示制度等。
综上,我国期货市场真正发展起源于1990年,发展时间均较短(见下表9),此外,期货品种涉及农产品期货、金属期货、能源化工类产品和金融期货,没有期权品种。
各期货交易所均实行会员制,通过保证金、限仓、大户报告制、强行平仓等规范期货交易规则,同时各期货交易所又呈现出不同特点,上海期货交易所主要推出金属、能源和化工产品期货,郑州商品交易所以小麦、棉花等农产品期货为主,大连商品交易所侧重于黄大豆1号、2号及豆粕、豆油等农产品期货为主,同时推出PVC和聚乙烯等化工产品期货,中金所主要以金融期货产品为主,计划推出期权产品。
表9我国四大商品期货交易所的成立时间
上海期货交易所
1990年12月
郑州商品交易所
1990年10月12日
大连商品交易所
1993年2月28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06年9月8日
三、我国期货行业发展的现状和特点
(一)交易规模稳步增长
2006年,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积极稳妥地发展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为标志,中国期货市场进入了一个稳步发展的历史时期。
持续稳步发展的中国经济是中国期货市场发展的基础,从2001年到2010年间,我国宏观经济增长势头良好,期货市场功能逐步显现。
2006年,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成立,它的成立对于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发挥资本市场功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2007年,商品期货品种的推出速度明显加快,参与群体逐步扩大,国内期货交易所先后上市了燃料油、锌、黄金等新品种。
整个期货市场的生存状况得到了根本改善。
即使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期货市场依然呈现繁荣景象,交易量(额)突飞猛进,2007年中国期货市场年交易额突破40万亿元,首次超过GDP总额,2009年成交额突破130万亿元,年增长率超过80%。
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瞩目的、全球最具潜力的商品期货市场。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提供的最新数据,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下午收盘时,中国4个期货交易所2010年总成交量达到31.33亿手,比2009年增长45.24%。
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成交量分别为12.43亿、9.91亿、8.06亿和0.91亿手,在全国期货市场所占份额分别为39.70%、31.65%、25.74%和2.91%。
4个交易所总成交额超过308万亿元,比2009年增长136.85%。
2010年中国期货成交量与成交额的快速增长,成为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期货市场发展的亮点。
而2010年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的股指期货,正逐步显示出期货市场的生力军地位。
下表为2001年至2010年的交易总量和交易总额情况。
表102001-2010年全国期货市场总成交量及交易金额
成交量(万手)
增长率
成交金额(亿元)
增长率
2001
12046.35
30154.09
2002
13943.26
15.75%
39490.16
30.96%
2003
27986.42
100.72%
108389.02
174.47%
2004
30567.00
9.22%
146930.91
35.56%
2005
32401.02
6.00%
134400.00
-8.53%
2006
44947.41
38.72%
210046.32
56.28%
2007
72842.68
62.06%
409722.43
95.06%
2008
136388.71
87.24%
719141.94
75.52%
2009
2157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国期货市场发展概述 终稿修改中 中国 期货市场 发展 概述 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