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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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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三农是城市与农村发展水平的重要表现,在所有工作中也是重中之重,只有将三农问题处理好,才能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2011年,我国的城镇化水平首次超过50%,随后的几年,我国的城镇化水平依然保持有较高的增长速度,2012年达到52.6%,2013年达到53.73%,随着目前状况,今年我国城镇化率将保持较为稳定的增长。
农民的可支配收入要远远低于城镇人民的可支配收入。
城市化进程虽然加速了我国整体居民的生活水平的发展,但是,却也给我国的土地资源分配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在这种压力下,农民的基本权益可能受到威胁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实现,不利于相关土地政策,对我国城市化发展也起着阻碍作用,影响农民的收入,所谓的财产性收入,主要是指人们通过自己的固定资产而获得的租金等多方面的额外收入。
大多数情况下,通过理财投资等而获得利润就是财产性收入。
山西省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偏低,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农民的收入途径单一,因此,解决这个问题是十分有必要的。
本文就是针对这个问题,以山西省为例,对关于如何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对于农民财产性收入夫人相关问题也有非常大的借鉴意义。
此外,解决这个问题,将有利于保障民生,促进我国城乡的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农民财产性收入;城镇化;“三农”
Abstract
Farmers'incomeis"farming"thecentralaspectofthework,isanimportantindicatorofurbanandruraldevelopment,butalsoreducethematerialbasisandRuralDevelopment.In2011,China'surbanizationlevelforthefirsttimemorethan50%,thenextfewyears,China'surbanizationlevelhasmaintainedahighergrowthratein2012reached52.6%,in2013reached53.73%,therateofurbanizationinChinaisexpectedthisyeartomaintainrelativelystablegrowth.Propertyincomeoffarmersinasmallproportionoftheshareoftotalincome,andlowerthanurbanincomes.Althoughurbanizationhasacceleratedthedevelopmentofthelivingstandardsoftheresidentsofourcountryasawhole,however,theallocationofresourcesbutalsotothecountry'slandhascausedtremendouspressure,undersuchpressure,problemsmayarisefundamentalrightsoffarmersthreatened,thesetheproblemisnotconducivetotheimplementationoftherelevantlandpolicyisnotconducivetothedevelopmentofChina'surbanization,whilenotconducivetofarmers'incomes,propertyincomemainlyreferstotheresidentsthroughtheirownmovableandimmovablepropertyacquiredinterest,rents,dividends,patentsandotherincome.Inlayman'sterms,propertyincomethatpeopleacquiredfinancialinvestmentincome.Shanxifarmers'propertyincomeislow,becausealargepartoftheincomeoffarmerssingleway,therefore,tosolvethisproblemisverynecessary.Thisarticleisaimedatthisproblem,ShanxiProvinceasanexample,onhowtoincreasefarmers'incomefrompropertyissues,andputforwardareasonableproposal,whichwillmakeupforfarmers'propertyincomelessresearchproblemtoacertainextent,therebyIthassometheoreticalsignificance.Inaddition,tosolvethisproblem,itwillhelpprotectpeople'slivelihood,promotetheharmoniousdevelopmentofurbanandruralareas,hasaveryimportantpracticalsignificance.
Keywords:
Propertyincomeoffarmers;Urbanization;"Farming"
目录
1导论2
1.1选题背景和意义:
2
1.2国内外文献综述2
1.3论文的结构及主要内容5
1.4论文的研究方法5
2农民财产性收入相关定义5
2.1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概念5
2.2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意义5
3山西省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发展状态6
3.1山西省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现状7
3.2山西省与全国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比较8
4制约山西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缘由8
4.1山西农民收入水平低8
4.2山西农民文化素质,理财水平低9
4.3农村土地制度不完善9
4.4农村住房制度不完善10
4.5农村金融制度不完善10
4.6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10
5增加山西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政策指导10
5.1确保农民财产储蓄不贬值10
5.2政府出台政策扶持农民为拓宽财产性收入的途径11
5.3给农民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11
5.4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11
致谢12
参考文献13
1导论
1.1选题背景和意义:
三农是城市与农村发展水平的重要表现,在所有工作中也是重中之重,只有将三农问题处理好,才能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2011年,我国的城镇化水平首次超过50%,随后的几年,我国的城镇化水平依然保持有较高的增长速度,2012年达到52.6%,2013年达到53.73%,随着目前状况,今年我国城镇化率将保持较为稳定的增长。
农民的可支配收入要远远低于城镇人民的可支配收入。
城市化进程虽然加速了我国整体居民的生活水平的发展,但是,却也给我国的土地资源分配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在这种压力下,农民的基本权益可能受到威胁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实现,不利于相关土地政策,对我国城市化发展也起着阻碍作用,影响农民的收入,所谓的财产性收入,主要是指人们通过自己的固定资产而获得的租金等多方面的额外收入。
大多数情况下,通过理财投资等而获得利润就是财产性收入。
山西省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偏低,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农民的收入途径单一,因此,解决这个问题是十分有必要的。
本文就是针对这个问题,以山西省为例,对关于如何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对于农民财产性收入夫人相关问题也有非常大的借鉴意义。
此外,解决这个问题,将有利于保障民生,促进我国城乡的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2国内外文献综述
1.2.1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对财产性收入的探讨相对其他国家要晚很多,在十七大报告上层单独提到过财产性收入问题,为此这一话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对财产性收入夫人探讨也进一步加深。
许多学者也进一步研究,对财产性收入的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补充。
(一)对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问题及障碍分析与探讨
至今为止我国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相对于其他国家来说还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就是与我国城市居民的财产性收入相比仍然存在很大差距。
主要是因为农民的收入相对较低,经不起一些“大风大浪”投资单一化现象严重目前我国农民财产性收入的不足和不均匀的现象存在,不仅绝对数量少,与城镇居民的差距和突出问题,分布不均匀,这些问题的较为明显的除了城乡居民财产分布的不均匀以外,还包括农村土地、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金融等方面的制度障碍,健全相关体系,只要处理好这一系列问题才能更好更快的发展新农村建设。
(二)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对策探讨
土地作为住房和资本是农夫财产性收入的主要来源,探讨路径,进步农夫的财产性收入,是解决题目的枢纽,可以从三个方面提出解决措施考虑。
董淑梅提出,我们可以通过很多渠道对如何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这将对减缓农民收入不均和财产性收入不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方志权通过系统的分析上海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基本现状,概括近年来上海促进农民财产性增收的成功经验,经过讨论,研究提出上海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总体思路、基本路径和对策措施。
福裕,刘建华,刘乃安(2011)提出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是一个重要的指标来衡量经济市场化程度和农民的富裕,我国农民低于城镇居民在财产性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比重低,中国是在农业上有很大比重的国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对于富民强国具有重大的意义,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同时,也提出了关于通过土地财产性收入、住房财产性收入和租金财产性收入这三个方面对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提升进行研究。
李军峰基于土地流转问题对于农民财产性收入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合理的对策,而且还从理论分析和中美金融现状对比的角度,提出了完善财政支持建设的建议,基于现有的农村宅基地政策的回顾,现状分析和整体把握,提出了一种能提高农村居民点用地效率,既能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途径,这对于后续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基于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流转的农民财产性收入探讨
对于和农民财产性收入直接相关的两个概念:
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流转,也引起了学者们的兴趣,特别是近几年,诸多学者都对于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流转这两个课题对如何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进行了研究,宁和刘赵指出,严格的土地制度下,中国长期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现行农村土地制度的漏洞,让广大农民群众无法从土地中获得除了农业收入以外的其他财产性收益,所以将如何改变目前的土地制度成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首要任务。
此外,金丽馥和冉双全指出,农村土地流转是促进与农民财产性收入资源优化配置、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环节。
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是进一步缩小贫富差距的有效途径,因此,根据这个观点提出积极摸索土地流转背景下,如何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办法,对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此外,作为管理的最重要的财产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资本市场工具资源,大幅提高土地使用率,利用重新组整合,实现农民收入的提高和结构的转变,然而土地承包权的合理规划也将有利于实现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增加,因此,要实现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增加,就要更好的实现土地所有权的流转。
1.2.2国外研究现状
美国和欧洲等西方国家实行的是土地私有制制度,农民就拥有了创造财产性收入的基础一一土地所有权,不但如此,这些发达国家早己实现了农业生产机械化,同时,农产品市场建设的完善配套,这些积极因素使这些国家的农民可以获得更高的以更低的成本和收入,和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之间没有太大的区别。
因此,外国文学在基于根农民海外财产性收入少,往往研究财产性收入。
。
RobertI.Lerman和ShlomoYitzhaki(1985)提出了一种新的测量各个收入来源对整个收入不平等的边际影响的方法。
证明了每一种收入来源对基尼系数的贡献可被视为各收入自身基尼系数,占总收入的比例和其与总收入排列顺序相关系数的产物。
托达罗(1992)认为极不平等的分配方式和高度集中的资产所有权模式造成了大多数第三世界国家个人收入分配极不平等的根源所在。
贝纳尔吉和纽曼(Banerjee,Newma,1993)从工资和选择角度分析了财产性收入的影响。
穷人受到自有资产的限制只能取得少量借款,使得他们无法自主投资只能选择为雇主工作,获得少量工资;而富人则可以自己开办企业并雇佣工人,从生产中获得丰厚利润,这进一步拉大了贫富差距。
个人初始财富不同导致了职业差别,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收入分配格局。
萨缪尔森认为收入差别主要源自继承和获得的财富。
““除了少数例外,大多数人的钱的金字塔顶端所得或财产。
相反,穷人几乎是没有财产的,也就不可能用他们不存在的财富去取得更多的财。
”JohnK.Galbraith在TheAffluentSociety(1958)中指出除了本人的消费和收入水平之外,社会的收入分配状况也对个人福利产生重要影响。
迈克尔·谢若登(1991)教授确认为在一定条件下,政府可以使用政策调控给予贫困者财产的所有权、收益权、处分权,而贫困者从中获得的财产性收入则可以帮助他们脱贫致富。
在《资产与穷人》中详细论述了这一观点,社会政策的基本目标是帮助所有的人尤其是贫困者减低长期贫困以达到社会公平。
如果只依赖于维持人们的收入与消费,这个目标是不可能达到的。
贫困者脱贫需要的是财产权力的赋予和财产的长期积累。
布吉尼翁,DaSilva(2003)在对经济政策如何影响财产性收入的研究发现,宏观经济政策(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汇率政策),税收政策、土地改革、社会保障等政策性因素会影响国民的收入分配,从而影响居民财产性收入。
瓦格纳(AdolphWagner)认为,税收政策的意义不仅在于满足一个国家的财政需要,更在于国民所得的分配和国民财产的分配中的平衡作用。
因此,税收负担的个人和每个类的公平分配,缓解社会财富分配不均,贫富两极分化。
甚至可以通过税收政策逐渐实行社会改革。
(王传纶、高培勇,1998)。
JonathanMorduch和TerrySicular(2002)研究收入来源的不平等分解并描述了一般情况下,基于回归的分解不平等的方法。
该方法提供了一个高效,灵活的方式,以量化的变量,如教育,年龄在多元背景下的角色。
HerschelI(1995)等总结了古典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亚当•斯密的观点,并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三个阶段,每个阶段所对应的收入形式分别为工资、地租和利润。
为后期财产性收入的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
JongchulLee(2013)认为在发展中国家,不合理的制度是阻碍农民增收的主要原因,他们生活贫困或者收入过低并非因为能力享赋有限或拥有的资源不足,而是由于制度的约束以及权力的不公平分配使得农民的可行性能力遭到剥夺,从而导致不能实现其他人所能实现的生活方式
MichaelPammer(2000)则认为财产性收入是财产所有者对财产进行管理、经营并承担风险所获得的回报。
国外财产性收入是重要的家庭经济来源,例如英国,美国等,投资理财是国外居民增加财产性收入的途径之一。
政府对于低收入群体购买房产进行政策扶持,来降低收入较低的生存压力,也就成了国外增加财产性收入的途径,当然,国外除了对房产进行投资,还分别对储蓄、债券、基金、股票、保险等相对来说风险较低的投资增加家庭的财产性收入。
1.3论文的结构及主要内容
本文将大致分为五章,第一章是导论部分,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和国内外文献的综述,本论文的结构、主要内容以及支撑本论文的研究方法。
第二章是我国目前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相关概念,第三章是我国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现状,第四章是制约山西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的原因,第五章是增加山西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政策建议;最后一章则是对全文进行一个概括,总结本篇论文的主要内容以及论文内容的不足之处。
1.4论文的研究方法
1、文献搜集法:
通过对文献和理论的搜集,对相关的概念和理论进行学习与研究,为后续研究奠定理论基础。
2、实地调查方法:
在调查研究方法的设计上,本研究主要采取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相结合的实地调查法,对山西省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情况、现状进行调查研究。
2.1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概念
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是指由具有动产以及不动产的农民,包括资本,农业机械和工具,交通,土地,住房和其他,所有权和占有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总的说来,农名财产性收入一般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即通过利息、租金、红利和股息,转让无形资产所得的除本金外的收入,而大多数农民只能收到农村土地征用的补偿性的收入,利息收入和租金收入一般一些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保险投资净收入农民都无法获得,这是因为一些不可抗拒的因素所约束的农民的其他收入。
2.2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意义
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指导我们,要想尽一切办法增强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要想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消除城乡差距,就要不断增强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同时也能极大程度上减少收入分配差距。
扩大内需是必不可少的条件,建设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是其重要保障。
2.1.1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想尽一切办法增强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可以提高农民的整体性收入,农民收入多了,农民的积极性就会提高,从而使农村社会稳定,这是一个无限正循环的过程,农民的日子越过越好。
农民的收入不再单一化,而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在维护家庭和谐,维持家庭稳定方面起到了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
2.1.2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有利于解决“三农”问题
“解决好三农问题,才能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这在我党工作中也是一项十分艰巨而重要的工作,必须时刻谨记在心。
”这是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的,而在十八大报告中第一次提出也是最重要的任务:
就是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的工作,此项工作作为解决“三农”问题有着重要作用,党在处理“三农”问题体现了高度重视的态度,在不断摸索中清晰思路,明确方向,最终制定了长远有效的措施,党在处理“三农”问题上的高度重视态度足以说明对于此问题的严肃性,从而描绘出“三农”发展的新前景。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在国家发展和国民经济发展中起到基础性作用。
由此可以看出农村稳定的重要性,农村的稳定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
所以说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进行改革建设的最重要和最根本的的问题。
农民权益能否收到真正的保护是解决农民问题的重中之重。
而农民财产的保护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就是农民的权益问题。
所以,想要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一方面要保证农民的财产权利,更要保证农民收入的水平。
只有这样,三农问题才能解决,农民问题解决了,社会问题才能够减少,社会才能哼安定,农业才能发展,从而带动经济的全面和可持续发展。
2.1.3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有利于农民走向富裕之路
现如今,农民致富的渠道有很多种,包括劳动致富、经营致富和财产致富。
劳动收入、经营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构成要素。
目前,劳动收入和经营收入在农民收入中占的比例比较大,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所以,在现实的情况下,提高农民工资收入水平和经营收入水平,主要还是靠增加就业机会的途径来实现,保持工资水平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同步增长,包括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所占的比重。
但是,真正让农民变富裕,仅靠提高农民的工资收入和经营收入,还是远远不够的。
归根到底,还是要增加农民财产和财产性收入,让农民拥有更多的财产,进而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入,才是提升农民收入水平和富裕程度的根本途径。
3山西省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现状
居民的财产性收入的多少,也可以简单的看作是一个国家的富裕的程度,也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是否富强的重要标志,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增加的多少,代表着居民个人的金融资产等非劳动收入部分占纯收入的比例越大。
十八大以来,经济体制逐步,市场化的推行,使得按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方式成为主要的分配方式,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红利收入、股息收入等财产性收入在居民家庭收入中所占的比例逐渐增大,比例在总收入中不断增加,而我国农民在全国居民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的是农民增加收入。
从山西省的情况看,农民财产性收入主要包括:
储蓄利息收入、房屋租金收入以及土地补偿收入,途径仍然比较单一。
而且经济发达地区、贫困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收入差别也很大。
经济发达地区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主要是以房屋租金为主,再是利息收入和其他财产性收入为主。
而贫困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农民财产性收入主要是靠存款利息收入。
3.1山西省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当今状态
近期,随着山西省农村经济建设的发展,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速度不稳定,起伏较大,农民财产性收入所占总收入的比重也在不断变化。
从2007年至2010年,仅仅两年的时间里,山西省农民财产性收入由214.17变化为140.80,但2011年和2013年增速相对较低。
从总体来看,2006~2010年增长速度较快,五年间,每年平均增长36.96%,仅次于转移性收入年均40.38%的增长率,大大高于同期工资性收入年均11.12%的增长率,更远远高于5.47%年均经营收入的增长率。
从而证明,山西省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新的增长点,成为了农村居民增长较快的一类收入,也是重要的一类收入,在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的比重越来越高,而山西省农民财产性收入在2011年时,达到了38.2%,2012年36.7%。
(见表一)。
表一2010-2013年山西省农村居民收入情况表
年份
财产性收入
工资性收入增长率
家庭经营收入增长率
转移性收入增长率
财产性收入增长率
2010
214.17
16.67
3.80
26.25
18.84
2011
170.41
10.67
14.64
36.00
82.26
2012
140.80
12.66
6.77
64.45
12.70
资料来源:
2010-2013年《山西省统计年鉴》。
山西省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变化的原因有两方面:
一方面,财富的增加带来了更多的财产性收入。
近几年,山西省农村经济有了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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