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急预案案例样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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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急预案案例样本
预案编号
预案版本号
济宁中煤操车技术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
年月日实施日期:
年月日
济宁中煤操车技术有限公司编制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发布令
《济宁中煤操车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及指导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的。
《济宁中煤操车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包括应急体系、应急功能、应急程序、应急措施和支持附件等内容,是济宁中煤操车技术有限公司在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时,为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规范指导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已于年月日经专家组审议通过,现予发布实施。
公司所有部门和全体员工,均应严格遵守执行。
总经理:
(签字)
年月日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风险与事故的能力,及时、有效地组织对公司突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采取应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与社会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主席令)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主席令28号)
1.2.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第6号)
1.2.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1.2.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49号)
1.2.6《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1号)
1.2.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17号)
1.2.8《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80号)
1.2.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1.2.10《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1.2.11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济宁中煤操车技术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火灾爆炸、触电等危险有害因素造成的事故。
1.4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和风险的评估结果,建立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体系由济宁中煤操车技术有限公司1个综合应急预案、4个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见下图)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综合应急预案
现场处置方案
火灾爆炸事故
起重伤害事故
机械伤害事故
触电安全事故
1.5应急工作原则
1.5.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公司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点,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1.5.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公司负责统一协调、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
1.5.3属地为主,分级响应
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部门必须迅速做出反应,果断采取应对措施,组织应急救援,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同时立即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
公司主管部门根据事故情况做出判断,决定响应行动。
1.5.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与日常演练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工作。
1.5.5采集信息,科学决策
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技术,多元化获取事故的各种信息、数据,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高应急救援的处置能力。
2危险性分析
2.1公司概况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2.2.1危险源:
主要危险源为机械伤害、火灾爆炸、触电、起重伤害等,经辨识本企业无重大危险源。
2.2.2主要危险因素分析
2.2.2.1机械伤害事故危害分析
1)静止的危害
设备处于静止状态时存在的危险即当人接触或与静止设备作相对运动时可引起的危险。
包括:
①机械设备突出的较长的部分,如设备表面上的螺栓、吊钩、手柄等。
②毛坯、工具、设备边缘锋利和粗糙表面,如未打磨的毛刺、锐角突起的铭牌等。
2)直线运动的危险
指作直线运动的机械所引起的危险,又可分接近式的危险和经过式的危险。
(1)接近式的危险:
这种机械进行往复的直线运动,当人处在机械直线运动的正前方而未及时躲让时将受到运动机械撞击或挤压。
(2)经过式的危险指人体经过运动的部件引起的危险。
包括:
①单纯作直线运动的部位,如运转中的带键、冲模。
②作直线运动的凸起部分,如运动时的金属接头。
③运动部位和静止部位的组合,如工作台与底座组合。
3)机械旋转运动的伤害
指人体或衣服被卷进旋转机械部位引起的危险。
(1)卷进单独旋转运动机械部件中的危险,如主轴、卡盘等单独旋转的机械部件及磨削砂轮等。
(2)卷进旋转运动中两个机械部件间的危险,如朝相反方向旋转的两个轧辊之间,相互啮合的齿轮。
(3)卷进旋转机械部件与固定构件间的危险,如砂轮与砂轮支架之间。
(4)卷进旋转机械部件与直线运动部件间的危险,如皮带与皮带轮、链条与链轮、齿条与齿轮、滑轮与绳索间、卷场机绞筒与绞盘等。
(5)旋转运动加工件打击或绞轧的危险,如伸出机床的细长加工件。
(6)旋转运动件上凸出物的打击、如皮带上的金属皮带扣、转轴上的键、定位螺丝、联轴器螺丝等。
(7)孔洞部分有些旋转零部件,由于有孔洞部分而具有更大的危险性。
如风扇、叶片、带辐条的滑轮、齿轮和飞轮等。
(8)旋转运动和直线运动引起的复合运动,如凸轮传动机构、连杆和曲轴。
4)机械事故发生的原因
(1)直接原因
a.机械的不安全状态
①无防护罩,无安全保护装置,无报警装置,无安全标志,无防护栏或护栏损坏,设备电气未接地,绝缘不良,噪声大,无限位装置等。
②防护不当
防护罩未在适当位置,防护装置调整不当,安全距离不够,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等。
B.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①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设备带“病”运转,超负荷运转等。
②维修、调整不良,设备失修,保养不当,设备失灵,未加润滑油等。
③机械强度不够,绝缘强度不够,起吊重物的绳索不合安全要求等。
④设计不当,结构不合安全要求,制动装置有缺陷,安全间距不够,工件上有锋利毛刺、毛边、设备上有锋利倒棱等。
C.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如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及面罩、呼吸器官器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
D.生产场地环境不良
①无通风,通风系统效率低等。
②照度不足,作业场所烟雾烟尘弥漫、视物不清、光线过强,有眩光等。
③工具、制品、材料堆放不安全。
④作业场所狭窄。
e.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交叉作业过多。
f.地面滑、地面有油或其他液体,有冰雪、地面有易滑物,如圆柱形管子、料头、滚珠等。
g.操作者的不安全行为
①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包括未经许可开动、关停、转动机器:
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忘记关闭设备;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操作错误(如按错按钮、阀门、搬手、把柄的操作方向相反):
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机械超速运转:
违章驾驶机动车:
工件刀具紧固不牢,用压缩空气吹铁屑等。
②使用不安全设备。
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如工作梯,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临时拉线不符合安全要求等。
③机械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或清扫。
④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拆除了安全装置,安全装置失去作用。
⑤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用手代替手动工具,用手清理切屑。
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械加工等。
⑥攀、坐危险位置(如平台护栏、吊车吊钩等)。
⑦物体(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
⑧穿不安全装束。
如在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旁作业时穿着过于肥大、宽松的服装、操纵带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穿高跟鞋、凉鞋或拖鞋进入车间等。
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如未戴各种个人防护用品。
⑩无意或为排除故障而靠近危险部位,如在无防护罩的两个相对运动零部件之间清理卡住物时,可能造成挤伤、夹断、切断、压碎或人的肢体被卷进而造成严重的伤害。
(2)间接原因
a.技术和设计上的缺陷
①工业构件、建筑物(如室内照明、通风)、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和材料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②设计错误包括强度计算不准,材料选用不当,设备外观不安全,结构设计不合理,操纵机构不当,未设计安全装置等。
即使设计人员选用的操纵器是正确的,如果在配置板上配置的位置不当,也可能使操作人员混淆而发生操作错误,或不适当的增加了操作人员的反应时间而忙中出错。
③设计人员还应注意作业环境设计,不适当的操作位置和劳动姿势都可能引起操作人员疲劳或思想紧张而容易出错。
b.制造错误
即使设计是正确的,如果制造设备时发生错误,也会成为事故隐患。
在生产关键性部件和组装时,应特别注意防止发生错误。
常见的制造错误有加工方法不当(如用铆接代替焊接),加工精度不够,装配不当,装错或漏装了零件,零件未固定或固定不牢。
工件上的划痕、压痕、工具造成的伤痕以及加工粗糙可能造成用力集中而使设备在运行时出现故障。
c.安装错误
安装时旋转零件不同轴,轴与轴承、齿轮啮合调整不好,过紧过松,设备不水平。
地脚螺拧紧,设备内遗留工具、零件、棉纱等,都可能使设备发生故障。
d.维修错误
没有定时对运动部件加润滑油,在发现零部件出现恶化现象时没有按维修要求更换零部件,都是维修错误。
当设备大修重新组装时,可能会发生与新设备最初组装时发生的类似错误。
安全装置是维修人员检修的重点之一。
安全装置失效而未及时修理,设备超负荷运行而未制止,设备带“病”运转,都属于维修不良。
e.管理缺陷
①无安全操作规程或操作规程不完善。
②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有章不循。
③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④劳动制度不合理。
⑤缺乏监督。
⑥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上岗,操作者业务素质低,缺乏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懂安全操作技术,操作技能不熟练,工作时注意力不集中,工作态度不负责,受外界影响而情绪激动,不遵守操作规程,都是事故的间接原因。
2.2.2.2触电事故危害分析
所用的电器照明等用电设备,电气设备线路绝缘老化,损坏或漏电,绝缘保护层破损保护接地(零)失效,设备外壳没接地,将造成触电事故。
电器维修保护不当,安全管理不严,非电工作业人员装修电器设备和线路,违反操作规程,检修前不施行验电及悬挂警示标志制度,或电工日常作业不穿绝缘鞋、选用安全用具不当(过期或不合格)极易发生触电事故,所有电器、设备设施过载极易发生短路击穿保护层造成事故。
2.2.2.3火灾爆炸事故危害分析
气焊、气割火灾、爆炸
(1)气焊与气割所使用的乙炔、氢气、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都是易燃易爆气体:
氧气具有强烈的助燃性,化学性质极为活跃,稍不注意,容易发生燃烧和引起爆炸。
(2)气焊与气割所用设备、器具,如乙炔发生器、乙炔瓶、液化气罐、氧气钢瓶均属受压或高压容器,设备、器具本身就具有较大的危险因素。
(3)气焊与气割的火焰温度高,作业过程中熔融的金属火星到处飞溅,若溅到周围可燃物上,能引起引燃而造成火灾。
尤其是在进行气割时,温度更高,熔融的金属氧化物更多,飞溅的距离范围更大,造成火灾的危险性也就更为突出。
(4)气焊的使用面极广,薄型的金属容器,如汽油桶、汽油箱,以及各种各样的金属容器,在维修时都离不开气焊,往往由于这些容器内的残余汽油和易燃气体接触到焊、割火焰而引起爆炸。
(5)在焊、割工地,还会遇到许多可燃、易燃、易爆物质以及各种带压容器和管道。
因此,在所有的焊、割工艺中,气焊与气割的危险性最大,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比例最高。
2.2.2.4起重伤害事故危害分析
公司内部所涉及的起重机械主要是行车,起重机械属于特种设备,起重作业属于特种作业,重物在空间的吊运、起重机的多机构组合运动,庞大金属结构整机移动性,以及大范围、多环节的群体运作,使起重作业的安全问题尤其突出。
根据统计,在事故多发的特殊工种作业中,起重作业事故的起数高,事故后果严重、重伤、死亡人数比例大,应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易造成起重伤害事故发生的因素主要有:
1)滑触线安装不牢固,接触不良,行车在运行中突然断电;
2)传动轴座、齿轮箱、联轴器及轴、键等安装不牢固;
3)制动器及制动轮间隙不符合要求,需要润滑的部位没有按要求加入或更换润滑油,制动装置不能做到灵敏、可靠;
4)无限位保护装置或者保护装置不完善;
5)钢丝绳、吊钩、滑轮的连接不牢固,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和损伤;
6)起重机上和作业区内的无关人员没有撤离到安全区,起重机运行范围存在未清除的障碍物;
7)开车前或操作中接近人时没有鸣铃示警;司机在正常操作过程中采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8)在起重过程中进行检查和维修;带载调整起升;吊物从人头上顶上通过;
9)起重机各部位、吊载及辅助用具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操作室内部无绝缘隔板;
10)超载或重量不清;吊物捆绑不牢,吊挂不稳,重物棱角与吊索之间未加衬垫;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
11)在起吊前,对吊物的重量和重心估计不准确,没有对吊具进行安全检查,使用不合格的吊具;
12)表面光滑的吊物没有采取防滑措施来防止起吊后吊索滑动或吊物滑脱,钢丝绳断裂;限位装置失灵;
13)指挥人员、起重机司机、司索工配合不协调,指挥手势不当。
3组织机构与职责
3.1应急组织
善后处理组
3.2应急指挥部职责
3.2.1、总指挥:
负责事故应急指挥工作,宣布启动预案,对特殊情况进行紧急决断等。
3.2.2副总指挥:
协助总指挥下达应急命令,协调事故现场抢救工作。
3.2.3成员:
根据分工,做好事故应急具体工作。
职责
(1)接受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应急救援中心的领导落实指令。
(2)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4)担负专业部门到达事故现场前,各类事故的应急抢救指挥工作。
(5)配合专业部门进行事故现场的应急抢救工作。
(6)及时准确向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7)组织对应急预案处置方案的演练,补充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
(8)总指挥不在的情况下,由副总指挥进行事故现场应急指挥工作。
3.3工作机构
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指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一楼生产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郑建民
职责
(1)设专人24小时值班。
(2)接到事故报警,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3)事故发生时,负责判断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3.4抢救机构
3.4.1通讯联络报警组
组长:
孟文静
组员:
白丽田彦东
职责:
负责与各应急小组及对外有关部门的通讯联络和情况通报。
3.4.2行动组
组长:
孙景艳
组员:
李迎会郑建民
职责:
发现事故,立即按程序处理,
3.4.3技术指导组
组长:
常雪华
组员:
孔成君王金美李华峰
职责:
负责各部位人员培训,组织行动组成员进行安全及专业技术知识教育、指导措施落实。
3.4.4抢救组
组长:
尹利红
组员:
杨静李庆红
职责:
抢救受伤人员并进行救护,配合医务人员救护受伤人员及护送受伤人员就医。
3.4.5保卫组
组长:
杨利民
职责:
事故现场的警戒保卫工作,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维持现场秩序,看守抢救出来的物资。
3.4.6善后处理组
组长:
史仍振
组员:
刘燕孟文静孙景艳
职责:
事故后的善后处理,现场清理、抢修、恢复工作。
4预防与预警
公司应从制度建立、技术实现、业务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预防和预警机制。
加强对安全防护工作和日常生产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1危险源监控
4.1.1危险源的监控方式、方法
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技术控制
建立事故隐患及危险源管理系统,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管理与决策提供准确、全面、形象的信息、依据的手段。
2.人员管理
人员的控制首先是加强教育培训,做到人员安全,其次是操作安全。
对危险源的监控主要由公司所属车间负责,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所属车间的危险源监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管理控制
可采取以下的管理措施,对危险源实行控制:
(1)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的规章制度
(2)明确责任、定期检查
(3)加强危险源的日常管理
(4)抓好信息反馈,及时整改隐患
4.1.2各种事故的预防措施
4.1.2.1机械伤害事故预防措施:
①按技术性能要求正确使用机械设备,随时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失效。
②按操作规程进行机械操作。
③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④按时进行保养,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停止其使用。
4.1.2.2起重伤害事故预防措施:
①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②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③高空作业要有效可靠的防护设施。
④起重设备配备齐全有效限位装置。
运行前,对超高限位、制动装置、断绳保险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吊钩要有保险装置。
⑤吊运工作要保证物料捆绑牢固。
严格执行“十不吊”。
⑥禁止操作故障设备。
4.1.2.3火灾事故预防措施:
①对车间、仓库、生活区、食堂等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检查。
②配置安装短路器和漏电保护装置。
必要的场所安装带报警装置的漏电保护器。
③对车间、仓库易燃区域安装火灾报警装置及火灾喷淋装置。
④严格控制明火作业和杜绝吸烟现象。
⑤定期对高大设备的防雷接地进行检查、检测。
⑥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内的电气装置采用防爆型装置。
4.1.2.4触电伤害事故预防措施
①用电设备及用电装置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设计、安装及使用。
②非电工人员严禁安装、接拆电气用电设备及用电装置。
③严格对不同的环境下的安全电压进行检查。
④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它设施之间、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进行隔离防护。
⑤在有触电危险的处所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
⑥设备的金属外壳采用保护接地措施。
⑦供电系统正确采用接地系统,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开。
⑧漏电保护装置必须定期进行检查。
⑨手持电动工具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4.2预警行动
对公司职工进行预警培训。
发现险情后,立即通知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应迅速采取措施,撤离人员、确定可能波及范围并设置警戒,同时报告车间负责人及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人员,并根据现场情况向公司领导、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汇报和求得援助。
从外部获取的有关自然灾害、周边险情后,获取人应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
公司负责人确认信息属实,及时、快速地告知全体作业人员,并组织相应的预警行动。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4.3.1信息报告与通知
①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设立值班室,保证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
②突发安全事故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迅速报告现场最高领导,现场最高领导应果断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根据情况报告应急救援办公室值班人员。
③应急救援办公室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将警情报告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也可直接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4.3.2信息上报
①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
②信息上报内容包括:
单位发生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部位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统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③根据事故性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1小时内向济宁市安监局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4.3.3信息传递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各应急救援小组→兼职应急救援人员→车间、部门。
5.应急响应
5.1生产安全事故分类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一)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2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结合济宁中煤操车技术有限公司实际,将事故应急响应分为三级响应:
一级事故:
发生大面积着火、爆炸、人员伤亡的事故。
二级事故:
发生大型设备故障、工艺事故,但无人员伤亡。
三级事故:
指一般影响生产的设备、工艺事故。
5.3响应程序
5.3响应程序
5.3.1出现一级事故时,要全面启动应急救援程序,应急救援指挥部要立即行动,在事故状态有扩大趋势,本单位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汇报给曲阜市安监局,申请当地救护队支援,或当地人民政府组织人员支援。
5.3.2出现二级事故时,由办公室人员及时通知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经理等人员组织处理。
5.3.3出现三级事故时,通知相应车间进行处理。
5.4应急结束
5.4.1应急解除判别标准
5.4.1.1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处置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标准;
5.4.1.2危害已经消除,对周边地区构成的威胁已经得到排除;
5.4.1.3现场抢救活动(包括搜救、险情及隐患的排除等)已经结束,被紧急疏散的人员已经得到良好的安置或已经安全返回原地。
5.4.2应急结束程序
经过应急处置后,公司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确认满足应急预案终止条件时,可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6信息发布
6.1新闻发言人
6.1.1企业对外信息发布由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
6.1.2现场对外信息发布人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指定。
6.2信息发布原则
发布的信息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内容详实、及时准确。
6.3信息发布形式
主要包括接受记者采访、举行信息发布会、向媒体提供信息稿件等。
7后期处理
7.1现场后期处置
现场应急终结后,事发部门要实施现场保护,为事故调查、善后恢复做好准备。
公司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尽快做好各项后期处置工作。
7.2情况报告
事发部门在现场应急终结后24小时内向公司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交事故和现场应急工作书面报告;
公司向济宁市安监局及相关部门书面报告事故和应急工作情况。
7.3应急总结
应急终止后,公司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编写的应急总结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事故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波及范围、损失、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发生初步原因;应急处置过程;处置过程中动用的应急资源;处置过程遇到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和吸取的教训;对预案的修改意见。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公司配备了应急救援所需的通信设备、工具。
完善各应急救援机构人员以及当地医院、救援机构、有关政府部门的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
8.2应急队伍保障
公司根据生产实际,建立各类事故应急救援小分队。
应按照应急预案体系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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