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活动室六项制度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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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活动室六项制度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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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活动室六项制度1
留守儿童活动室管理制度
一、留守儿童活动室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管理员岗位责任制,管理员应负责室内一切物品的安全。
二、活动室定期接待留守儿童参加活动,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2天,寒暑期适当增加开放时间。
三、活动室管理员与各村(学校)留守儿童活动组织者要加强沟通和协调,保持各项活动的正常、有序、安全开展。
四、参加活动的儿童应爱惜活动室一切物品,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尊重管理员的劳动,服从管理员的管理和安排。
保持活动室内的物品整洁有序
五、严禁留守儿童或他人携带易燃、易爆或易伤害人身的物品进入室内,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留守儿童活动室图书借阅制度
一、为保证图书的安全完整,活动室图书原则上只在室内阅读。
特殊情况需要外借的,由家长或监护人办理借书证,每次限借一本,借期不超过7天。
二、借书人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图书是否被涂画、损坏,否则应对所借图书的损毁负责。
读者要爱惜图书,不得对图书污损、圈点,划线、撕毁、注释、遗失,如有上述情况发生由责任人按实际情况赔偿。
三、工具书及贵重图书、杂志、画册等一律不得外借,仅供在活动室内查阅,
四、借阅人借阅图书时应诚实守信,如实登记并交付适量押金,借阅图书后应按时归还。
五、在查找书刊时要保持排架顺序,爱护书刊,不得大声喧哗。
严禁将个人书籍、书包之类物品带进活动室内。
室内严禁吸烟、吐痰、乱扔杂物、吃零食等不文明行为。
留守儿童活动室关爱活动制度
一、建立健全辖区内留守儿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在学校、家庭住址、留守原因等基本情况档案。
二、建立与学校联系制度,及时了解、反馈留守儿童的生活、学习情况。
依托学校适时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活动,娱乐、健身活动,社会实践活动。
三、建立“代理家长”定期议事制度,定期召开代理家长、代理监护人会议,共同做好“两保障”、“四管好”工作,即保障留守学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保障留守学生人生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管好留守学生品行教育、管好留守学生学习、管好留守学生身体健康、管好校内和校外活动。
四、成立“爱心妈妈”志愿者队伍。
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结对帮扶活动,并对志愿者参与活动情况予以登记造册。
五、整合资源,营造良好的留守儿童关爱氛围。
妇联、关工委、计生、共青团、学校、公安、文化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
六、每年组织不同形式的留守儿童关爱活动不少于3次。
七、确保儿童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
留守儿童活动室体育器材使用制度
一、使用体育器材,必须在管理员处签字登记,并限时归还。
二、爱护各类体育器材,保持体育器材的清洁,严禁在体育器材上圈点、划线、作记号。
不准恶意损坏体育器材,如因无意造成体育器材损坏,应及时报告管理员,同时归还损坏物品。
三、按规程使用各类体育器材,注意活动强度,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五、体育器材仅在活动室开放时间供留守儿童使用。
留守儿童活动室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一、保证留守儿童活动室按时开放,热情周到为广大留守儿童服务。
二、负责外借图书和体育器材的登记工作。
收回图书和体育器材时应检查图书和器材是否损坏,若有损坏督促责任人赔偿。
保障活动室图书和体育器材的完整。
三、协助妇联、教育、关工委等部门组织有益于留守儿童身心发展的文体活动和关爱活动,并及时进行登记。
四、每次活动后及时清理图书,保证室内图书摆放整齐;及时收存体育器材,保证室内体育器材存放整洁有序;及时打扫卫生,保持活动室内卫生清洁。
五、加强安全教育,要求留守儿童时刻注意安全。
督促留守儿童规范使用体育器材,严防事故发生。
六、注意了解留守儿童的思想和愿望,及时与老师、监护人及“爱心妈妈”沟通,帮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留守儿童活动室管理相关制度
一、议事联络。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问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制定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留守儿童活动室议事联络由妇联主席负责。
二、信息收集。
留守儿童活动室建设和管理信息由乡镇妇联主席负责收集和整理。
妇联主席要主动参与组织文体活动和关爱活动。
同时负责及时做好宣传和信息上报工作。
三、强化宣传。
留守儿童活动室建设的成效要及时进行总结,不断完善。
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都要进行不同形式的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自觉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四、资料管理。
留守儿童活动室建设和管理工作资料由妇联主席负责整理并保管。
活动资料和图片应进行科学整理、分类归档,做到能随时接受上级督查。
文件
安徽省妇女联合会
安徽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
皖妇字〔2010〕47号
关于印发《2010年安徽省农村留守流动儿童
活动室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市妇联、民生工程办公室,各县(市、区)妇联:
现将《2010年安徽省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标准,切实加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一○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
留守儿童 活动室 管理考核办法 通知
抄送: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安徽省妇女联合会办公室2010年7月6日印发
共印200份
2010年安徽省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
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民生工程的实施与管理,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和《安徽省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建设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选址范围,既可依托乡镇已建综合文化站,也可依托乡镇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农家书屋等其他农村文体活动场所,或者由乡镇选择留守儿童较多的乡村,不搞重复建设。
第三条全省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管理考核工作在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领导下,由省妇联民生工程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具体负责。
第四条根据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的相关内容,重点考核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建设、管理及使用情况、实施效果。
第五条考核原则:
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硬化指标、规范操作;公开结果、接受监督。
第六条考核实行50分制,40分为达标。
主要采取抽样综合考核和日常监督检查两种方式进行。
各市在全省抽样综合考核之前先进行自查自评,并保存好相关检查活动资料。
第七条抽样综合考核的方法是:
每市抽查1—2个县(市、区),每县(市、区)抽查2—3个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被抽查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由考核组随机抽选。
第八条考核指标主要是组织领导、基础建设、图书体育器材管理和日常运行管理四个方面。
具体分值为:
(一)组织领导(10分)
建立市、县(市、区)、乡级关爱留守儿童协调小组;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等配套文件;建立议事联络、信息收集、资料管理等工作机制;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和信息;组织督促检查。
(二)基础建设(10分)
选址合理,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活动有安全保障;配有桌椅等基本阅览设施,配有器材存放设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名称、标识规范、明显。
(三)图书、体育器材管理(15分)
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每室投入2万元,实行省级政府采购,统一配置少儿图书、书橱和体育活动器材,并运送到位。
活动室有专人负责接收、清点、登记、保管所配置图书和体育器材,图书摆放整齐,活动器材分类清晰。
每次活动后必须对图书和体育器材进行清查、核对。
如有损耗或遗失,由保管人员登记、说明原因,并根据情况补齐。
(四)日常运行管理(15分)
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有专人管理并建立岗位责任制,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2天,寒暑假应增加开放时间;建立管理制度、关爱活动制度、图书借阅制度和体育器材使用制度,备有统一的图书器材登记簿、图书借阅登记簿、器材使用登记簿、图书器材损耗登记簿。
建立留守儿童长效工作机制。
要借助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平台,关爱留守儿童学习、生活状况及身心健康。
采取多种形式,整合各类资源,动员社会团体、单位、企业和家长、教师、志愿者与留守儿童结对,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给予留守儿童热情、亲情和友情。
第九条抽样综合考核和日常监督检查分值占考核总分比例4︰6。
每年10月组织全省抽样综合考核,其他各类检查为日常监督检查。
被抽查的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达标分值汇总后,综合各市、县(市、区)工作进行评分。
发现未达到指标要求的作扣分处理,扣分对照《2010年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建设考核评分表》(见附件),以实证材料为依据。
第十条考核结果向各市妇联通报,考核成绩汇入省政府对各市民生工程考核总分,并作为妇联系统目标管理考核、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试行。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省妇联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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