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税收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技术及服务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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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税收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技术及服务需求
附件二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税收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技术及服务需求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二O一O年四月
目录
1.总则5
2.引用标准和依据8
3.项目概况9
3.1项目概述9
3.1.1项目名称9
3.1.2建设目标9
3.1.3建设主要原则9
3.2福建地税现有系统概况11
3.2.1组织机构概况11
3.2.2税收业务系统12
3.2.3网络系统17
3.2.4主机存储17
3.2.5安全系统17
3.2.6纳税人基本情况18
4.项目应标要求18
4.1系统架构18
4.1.1分层应用构架19
4.1.2系统实现架构20
4.1.3系统集成架构21
4.1.4系统数据架构22
4.1.5总体部署架构23
4.2系统非功能性需求24
4.2.1系统维护24
4.2.2日志管理30
4.2.3工作流引擎31
4.2.4业务规则引擎32
4.2.5界面整合32
4.2.6平台管理32
4.2.7备份与恢复32
4.2.8安全策略33
4.2.9打印需求33
4.3系统设计需求34
4.3.1系统性能指标要求34
4.3.2可扩展性35
4.3.3易用性36
4.3.4开放性38
4.3.5可靠性38
4.3.6可用性39
4.3.7安全性39
4.3.8可管理性40
4.3.9易维护性40
4.4系统设计标准40
4.4.1系统架构设计标准40
4.4.2构件设计标准41
4.4.3接口设计标准41
4.4.4开发和运行平台标准41
4.4.5应用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标准42
4.4.6数据标准43
4.4.7技术标准和规范44
5.技术服务要求44
5.1软件开发要求44
5.1.1开发方式要求44
5.1.2开发环境44
5.1.3开发团队44
5.1.4软件产权45
5.2项目管理要求45
5.3质量控制要求46
5.4时间进度要求46
5.5软件测试要求47
5.5.1软件功能测试47
5.5.2压力测试47
5.6上线施工要求47
5.7外部交换平台实施要求48
5.8数据迁移要求49
5.9技术培训49
5.9.1应用及维护师资培训50
5.9.2二次开发人员培训50
5.10技术文档要求50
5.10.1技术文档规范50
5.10.2技术文档的更新50
5.10.3技术文档的内容50
5.11验收要求52
5.12质量保修期运维服务58
5.12.1运维服务的对象范围58
5.12.2运维服务的具体内容58
5.12.3运维服务要求59
5.12.4质保期后的服务要求62
5.13技术服务质量违约责任62
5.13.1软件开发要求和时间进度的违约责任62
5.13.2项目管理、质量控制、软件测试、上线施工、外部交换平台实施、数据迁移服务的违约责任62
5.13.3质保期运维服务质量违约责任62
6.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格式64
6.1项目组基本情况表格式64
6.2项目业绩情况证明格式67
6.3项目承诺函格式68
总则
1.1本文件是福建省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福建地税或采购人)向本次参加投标“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省级集中工程税收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投标人提出的最低限度的技术及服务需求,作为供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的重要依据。
1.2投标文件方案部分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应用系统总体设计方案
投标人应结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结合投标人在其他省份税务系统省级集中项目的成功案例,给出投标人关于本项目的设计方案和实现方案,并可对业务需求、系统指标、体系架构提出建议。
2)系统集成技术方案
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负责提出省级集中工程税收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集成技术方案建议书,包括全省主机设备、存储设备、负载均衡设备、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设备的配置建议和相关系统参数的配置建议(可暂不考虑现有设备利旧),供招标人做系统集成招标的参考。
系统集成技术方案是投标人技术水平的重要体现,所涉及的建设费用不列入本次招标报价范围。
上述方案应包括项目建设中税收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开发、测试、培训、试运行、发布以及推广运行等不同环节所需的软硬件部署方案及实现方案,同时还要考虑系统运维阶段的开发测试环境、培训环境、试点及发布环境等软硬件部署方案及实现方案。
3)数据架构及应用方案
投标人应结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对系统数据库逻辑部署、数据架构、数据模型和数据利用等几方面的内容提出解决方案,特别是针对省级集中系统的生产、查询、在线历史数据库、地市数据回流及应用、数据分析、分类归档、数据备份/恢复等数据架构提出解决办法。
4)系统实施方案
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编制切实、可行的系统实施方案,同时在方案中还要考虑以下几个内容。
应用系统测试方案
投标人应根据本技术及服务需求的相关要求,提出省级集中工程税收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测试方案。
数据迁移解决方案
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福建地税的实际情况,编制合理可行的数据迁移解决方案。
外部信息交换平台解决方案
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福建地税的实际情况,编制合理可行的外部数据交换平台解决方案。
性能优化方案
投标人应根据本技术及服务需求的相关要求,提出省级集中工程税收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性能优化方案。
全省应用大集中后如何确保系统的性能效率,是技术方面和业务方面都要考虑的重点问题,请分析提出相关解决方案:
A、技术方面:
前后台架构如何优化、多层架构各层如何优化、编码程序如何优化等。
B、业务方面:
是否有合理可行的业务拆分技巧和经验,可以将复杂高耗型业务划分为简约高效型业务。
C、数据方面:
针对采购人逐步增长的纳税人数量,特别是近期来明细化申报要求带来自然人业务数据量的大幅度增长,考虑如何解决在省级集中和明细数据快速增长情况下系统的性能问题。
门户集成解决方案
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提出税收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与福建地税现有保留模块(含外围软件)有效继承衔接(包括功能层面、数据层面和平台层面等)的集成方案,与其他内外围应用系统衔接(包括对外服务系统、行政管理信息系统)的交互和访问方案,实现统一内/外网门户,实现单点登录和一体化的管理要求。
外围应用应实现与新税收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平稳衔接。
技术转移及培训方案
投标人应按照本技术及服务需求的相关要求,编写技术转移与培训方案,在方案中至少应提供:
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培训人数、各类培训的费用。
项目保障计划方案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项目保障计划建议书(具体阐述如何在签订合同后及时组织人员开发、安装、调试、测试等工作,保障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保质地完成整个项目的实施,包含时间、人员、目标、阶段成果等),投标人还必须在项目实施计划书中充分考虑到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并编制应急方案。
5)项目与金税三期技术衔接方案
投标人应充分把握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整体规划、设计思路,提出本项目与金税三期顺利过渡衔接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包括今后总局三期的未来发展趋势预测和应用重点等。
6)重要问题解决方案
投标人应根据本技术及服务需求的相关要求,完整提出工作流技术、同城通办、权限体系、数据一致性、业务日志审计、总局个人所得税集成的方案和具体实现相关案例。
同城通办应至少实现设区市范围内通办。
应用设计方案应保证实现征收、会计、计划、报表等各类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权限体系应重点论述如何构建灵活的权限体系,使得能够灵活的满足跨区域申报、分职能管理、集中征收、集中核算、集中稽查、分项目管理等不同管理要求,同时又能够满足灵活的纳税人主管机关调整、操作员岗位调整、税务机关区划调整、方便管理员权限分配等要求。
由于福建地税将继续采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并实现明细数据上报总局。
因此,投标人还应提出个人所得税管理软件如何与本项目税收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衔接、数据如何融合、数据库如何部署,门户如何集成并实现单点登录。
7)安全解决方案
投标人应根据本技术及服务需求的相关要求,提出税收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在全省内、外网业务系统均集中处理背景下的安全解决方案。
安全解决方案应以应用软件开发建设、部署等方面为主、安全产品部署为辅来阐述。
8)扩展功能解决方案
投标人确保所开发的应用系统完全满足采购人所提出的业务需求和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可以自行提出扩展功能模块解决方案,供采购人选择使用。
投标人在解决方案中必须明确承诺所提交的扩展功能模块是最新版本,该扩展功能模块所涉及的费用已计入投标总价中。
一旦采购人确认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扩展功能模块,其软件开发、实施、升级、验收、运维与违约条款等要求视同本项目基本功能模块管理,中标人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9)运行维护管理解决方案
投标人应按照本技术及服务需求的相关要求,结合福建地税的实际情况,从省级集中后运维管理制度、流程、效率、运维管理软件的应用的角度提出运行维护管理解决方案。
10)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
1.3对于应用系统各子系统的功能需求,投标人可以发挥自已的主观能动性提出更好的解决思路和方案,并列于《“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省级集中工程税收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方案建议书》中。
1.4投标人在技术投标书中,对本技术及服务需求中所提各项要求能否实现与满足,应逐项予以说明和答复。
投标人亦可根据自己的产品技术性能、特点的具体情况,在技术投标书中提出建议,并附详细资料和说明。
1.5投标人提供的各项设备及系统的功能、性能应完全符合投标人申明的标准,并满足或高于招标方提出的要求。
此技术及服务需求中未说明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已有规定的设备功能与性能的条款,应符合相应的最新国家标准、国际标准与建议。
1.6本技术及服务需求应视为保证招标方系统运行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投标人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投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1.7投标人在技术投标书中应给出详细的设备、软件配置方案,设备、软件配置应当能够充分满足本规范书提出的功能和性能要求。
1.8要求中标人在采购人的指定的场地完成客户化二次开发,在系统开发、试运行期间应安排相关产品研发人员提供现场技术支持。
1.9若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的产品有License或其他方面的限制,请务必详细说明,否则招标人认为该投标产品无任何限制。
引用标准和依据
系统实施所涉及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产品标准和规范,工程标准和规范,验收标准和规范等必须符合国际、国家和福建省有关条例及规范,至少应包括:
●《信息技术互连国际标准》(ISO/IEC11801-95);
●《信息技术、软件包质量要求和测试》(GB/T17544-1998);
●《软件工程标准分类法》(GB/T15538-1995);
●《软件开发规范》(GB8566-88);
●《软件维护指南》(GB/T14079-93);
●《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GB8567-88);
●《计算机软件需求说明编制指南》(GB9385-88);
●《计算机软件测试文件编制指南》(GB9386-88);
●《计算机软件配置管理计划规范》(GB/T12505-90);
●《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GB/T12504-90);
●《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GB/T12394-93);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省级集中规划与管理服务项目第一阶段规划文档》;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征管信息系统省级集中业务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软件开发规范(试行)》(SW/T3001-2006);
●《国家税务总局数据采集/交换标准》(SW5001-2006);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08)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金税工程(三期)数据交换标准规范》。
项目概况
3.1项目概述
3.1.1项目名称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省级集中工程税收业务管理信息系统
3.1.2建设目标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省级集中工程税收业务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的建设目标是:
按照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和总局金税三期的整体要求,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基础环境建设,系统软硬件和网络安全体系的配备,建立一个基于统一规范的应用系统平台,依托计算机广域网和国际互联网络,以省级集中处理为基础。
功能覆盖全省各级税务机关,业务涉及福建地税所有核心税收业务及与核心税收业务密切相关的税收业务,协调高效、监控严密、安全稳定、保障有力的地方税务管理信息系统。
3.1.3建设主要原则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省级集中工程税收业务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的指导思想是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工作方针,建立先进、完整、高效、统一、规范的税收业务管理信息系统。
a、技术先进性与成熟性原则
在实用可靠的前提下,尽可能跟踪国内外先进的计算机软硬件技术、信息技术及网络通信技术,使系统具有较高的性能价格比,借鉴IT行业的成熟技术和经验做法,同时建设方案以实际可接受能力为尺度,避免盲目追求新技术,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技术上立足于长远发展,坚持选用开放性系统。
采用先进的体系结构和技术发展的主流产品,保证整个系统高效运行。
b、系统的实用性和易用性
系统建设要以满足信息化工作的业务需求为首要目标,采用稳定可靠的成熟技术,保证系统长期安全运行。
系统应用后,确能为各级业务和管理节点提供一个智能化的网络信息环境,以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的效率。
c、安全性、可靠性、保密性原则
遵循国家有关信息安全标准,在福建地税已有安全项目建设的基础上,提供多方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安全保密措施,建立一套更为完整的应用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包括加密机制、签名机制、分布式安全管理、存取控制、防火墙、防病毒保护等。
以避免不安全因素,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侵染和黑客入侵,监听和窃密,强化保密措施,确保网络的正常运转,数据永久安全;同时保证交易过程中信息保密性,交易者身份确认性,交易不可否认性和交易文件不可修改性,保证系统中数据的安全。
d、稳定性和可靠性
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将成为福建省地税系统各级税务机关日常工作不可缺少的辅助工作,系统瘫痪的后果非常严重。
因此系统必须在成本可以接受的条件下,从系统结构、设计方案、设备选型、厂商的技术服务与维护响应能力,备件供应能力等方面考虑,使得系统应具有7*24小时连续工作的能力,确保故障发生的可能性尽可能少,影响尽可能小,对各种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急的工作方案和对策。
e、系统的灵活性和可扩充性
要实现可扩充、易维护及易操作。
应充分考虑到联网用户增加和业务扩展,有扩充能力及接口。
应用软件的模块化程度要高,耦合的程度要尽可能为松耦合,对不同业务流程和管理方式的适应能力要强,软件维护方便。
要贯彻面向最终用户的原则,建立友好的用户界面,使操作简单、直观、灵活,易于学习掌握。
同时,系统应随着各级税务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内外节点的扩大和应用系统的不断建立,系统中网络结构和设置能灵活扩展,主机系统能灵活扩充和升级。
针对税务业务发展迅速的特点,系统设计必须考虑到未来业务的发展对整个系统的影响。
特别是相关部门与税务的信息交换和接口。
为了便于以后应用系统的扩充,系统结构要具有开放性,数据库设计要考虑兼容性,应用系统要有可移植性。
f、系统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系统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是信息系统建设基本而又关键的一步,要实现信息通讯与共享,必须规范信息技术标准。
管理信息系统的标准化体现在两方面:
业务方面,系统建立必须符合相应的政策标准,软件统一化、结构模块化、数据格式标准化、代码统一化、各种文档资料规范化;技术框架方面,系统建立必须符合业界的统一标准。
应用软件的开发过程严格按照软件工程规范进行,应用系统设计做到信息内容统一、数据结构统一、编码规范统一、处理方式统一、界面风格统一、操作方法统一,以便日后的系统维护。
3.2福建地税现有系统概况
3.2.1组织机构概况
福建省地税系统组建于1994年7月,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下辖9个设区市局,84个县、市、区局(含9个未分设县)、34个设区市局直属分局、稽查局、外税分局、征收分局、开发区分局,595个税务分局、167个税务所,共有1万多工作人员。
福建省地税局的机构设置是全省税收管理和业务运作的基本组织保障。
目前福建地税的组织机构主要分四级:
省级、地市级、县(区)级、基层分局(所):
(1)省局组织机构
福建省地税局为适应全省税收工作的需要,按照省政府和总局的相关规定,近年来调整和优化了各级组织结构。
福建地税现有14个内设处室、5个直属机构、9个设区市地税局以及福建省税务学校。
(2)设区市局组织机构
9个设区市局分别是:
福州市局、厦门市局、泉州市局、漳州市局、莆田市局、三明市局、南平市局、龙岩市局、宁德市局。
其中厦门市地税局征管信息系统采用自行开发建设的系统,数据与省局征管信息系统进行交换,其他市局均采用省局统一开发建设的税收业务系统。
(3)县级及基层业务组织模式
各设区市局下的县分局和税务所是承担税收征管工作的最基层单位。
归纳起来,全省的基层分局组织模式如下:
●全省主要采用“一级稽查”组织形式;
●基层分局存在“征管、查二分离”和“征、管、查三分离”两种模式;
●基层县市分局和税务所的组织和部门设置相对设区市局差异略大,其中全省还有9个县市的国、地税机构未分设,地税业务主要由国税代管,信息系统独立。
3.2.2税收业务系统
福建地税税收业务系统是在各个时期业务应用功能的累加基础上逐步建立起来的,主要业务应用模块已经建立,系统基本能够支持目前的业务运作。
但是,随着税收体制变革和业务发展,系统仍在不断为应对日常业务需求而进行系统功能和结构的完善修改。
目前福建地税信息系统的子系统及使用状态如下表:
子系统
模块
技术架构及使用状态
核心征管
税务登记、稽查管理、票证管理
三层
在用
申报征收、会计核算、会计分析、税收计划、发票管理、
(含个税自行申报)
两层待改造
在用
专项管理
建安管理、定期定额、非正常户管理、银行账户帐号比对、执法考核、协税护税、车辆税源管理、代保管金管理、重点税源、社保费源普查、税控资格鉴定、日常检查、公共执法、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系统维护
除协税护税、办税员管理在两层,系统维护两层和三层均有外其他模块均在三层
在用
社保费明细申报
申报在二层,查询、管理在三层
在用
货运业税控、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
总局下发与申报征收衔接
在用
耕契税征管软件
申报在三层,与申报征收模块衔接
在用
涉税审批
三层
在用
综合管理平台
--
待建设
协税护税、办税员管理、系统维护
两层待改造
在用
税收执法
行政处罚
三层
在用
税务执行税收救济
--
待建设
数据应用
纳税评估、一户式管理
三层
在用
综合查询
三层、两层
在用
决策分析
--
待建设
外部应用接口
TRAS报表管理软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系统、大企业数据采集分析平台、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信息系统、12366短信平台、运维管理平台、厦门征管信息系统、计财网站
与现有征管信息系统进行数据交互衔接
在用
外部信息交换
税库银联网(自有),新版总局TIPS规范的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正在推广
单机Delphi
在用
社保联网、有奖发票、交警联网、工会联网、法人库联网、残联基金联网
单机DBLink
在用
国地税信息交换、银行账户帐号
单机Java
在用
工商联网
单机
在用
多元化服务
渠道
企业端软件、自助缴税、POS缴税、委托代征刷卡缴税
单机Delphi
在用
网上申报
三层
在用
网上涉税申请
三层已开发
待用
内外网站
外部网站
三层
在用
内部网站
地市自行开发
在用
表3-1税收业务应用系统情况表
总的来说,核心征管业务,如申报征收、发票管理和计会统,仍为C/S两层架构;其余模块或子系统为三层结构,各应用之间有比较复杂的数据交互关系。
3.2.2.1征管信息系统
福建地税的综合征管系统于2000年开始投入使用。
最初系统采用的是C/S两层结构,前台应用开发工具为DELPHI,数据库采用的是ORACLE关系数据库。
随着J2EE以及.NET等三(多)层技术架构的成熟和应用,从2004年开始结合业务的变更及新增逐步将两层征管系统部分模块朝着J2EE三层架构进行改造。
到目前为止,已经将征管系统中除申报征收、发票管理以及税收会计等三个子系统以外的其余模块均已改造成了基于ActiveX控件和J2EE架构的三层应用系统。
系统部署以地市集中为主,省级集中为辅的模式,应用及数据集中地市,省局征管系统主要是汇总各地数据、报表、地市之间数据交换以及省局稽查系统功能。
两层征管系统包括申报征收、发票管理以及税收会计三部分。
三层征管系统主要包括税务登记、税基管理、票证管理、稽查管理、建安管理、纳税评估、协税护税、行政处罚、重点税源等功能模块。
这些功能基本上包含了实际的地税业务,已经初步形成了征收管理、税源监控、税务检查、执法考核、纳税服务、电子划缴等多元化的服务、管理及监控体系。
但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进步以及税收业务的不断发展和变化,现有征管信息系统的缺陷也不断凸显,主要体现在:
征管信息系统地市集中的模式与总局要求不一致,且不利于全省数据的分析和利用,不利于信息的共享和监控;系统存在两层和三层架构并存的情况不利于应用的扩展和整合,不利于使用和维护;部分三层架构技术不够先进,流程导向、事务驱动、日志审计以及岗责权限不够完善。
因此需要对现有系统进行架构、易用性、设计以及业务支持程度方面的进一步提升并实现省级集中。
3.2.2.2外围应用系统
福建地税目前正在使用的外围应用系统包括税务局端使用的软件和纳税人端使用的软件。
税务端使用的软件有:
货运业税控发票管理系统(总局版本)、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总局版本)、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信息管理系统(总局版本)、涉税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系统(总局版本)、总局大企业数据采集分析平台(总局版本)、TRAS重点税源管理软件(总局版本)、厦门征管信息系统(厦门自行开发建设的系统,目前与省局征管系统交换的内容包括征管信息、建安信息、会计报表、票证信息、外管证、税收日报、月报等方面接口)、12366短信互动平台、征管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平台、耕契税征管软件、计财网站数据接口等;
纳税人端使用的软件:
通用数据采集系统(包含建安自开票系统、社保明细申报信息采集系统、电子报表信息采集系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件(总局版本)、货运税控自开票软件(总局版本)、住宿业机打发票系统等。
3.2.2.3对外数据交换系统
地税系统内部应用和地税系统外部应用之间的数据交换主要是通过外部数据交换系统来完成的。
外部数据交换系统的功能包括税库银联网(总局TIPS版本以及自有版本两套)、社保联网、有奖发票、国地税信息交换、银行账户帐号、交警联网、工会联网、残联联网、法人库联网以及工商联网等。
外部信息交换的技术实现方式有RMI协议、介质交换、EM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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