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腐倡廉建设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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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腐倡廉建设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调研报告
关于反腐倡廉建设与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调研报告
社会公平正义与反腐倡廉建设,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相互关联的两个方面,两者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反腐倡廉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社会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两者相得益彰、相互转化、互为关联、互为促进。
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反腐倡廉建设的内在契合性
作为一种高质量的、能普遍惠及群众、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综合发展模式,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强调更多的是社会各种因素的调节与融合。
缓解和消除各种社会矛盾,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让整个社会充满和谐。
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任务就是要解决好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变为一种自觉行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本质上来说就包含着反腐倡廉建设内容。
1、从社会利益的公平分配和人民群众经济利益得到合理实现来看,反腐倡廉建设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都是要构建能够有效化解矛盾、消除矛盾和预防矛盾激化的机制。
因为作为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其目的、性质和宗旨,就是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本目的就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广大党员和干部要为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不断奋斗。
所有的国家公务员,只不过是人民的公仆。
公仆的职责之一是将人民群众创造的物质财富合理地分配给人民群众。
反腐倡廉建设就是要理顺群众情绪,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维护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保证社会财富合理、均衡地分配和发展。
2、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看反腐倡廉建设与和谐社会的一致性。
所谓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与利益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越来越复杂,利益矛盾也有所增加。
腐败现象直接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加剧了社会的利益矛盾。
因此,只有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尽量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切实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拥有平等的发展机会,都能获得与他们所作贡献相一致的利益,才能有效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使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比较协调,使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从而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发挥出来。
3、从建立健康向上的政治文化和思想道德来看,反腐倡廉建设与和谐社会都是追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
诚信友爱的社会风尚,是社会和谐的重要表现。
健康向上的政治文化和思想道德,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精神风貌。
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目的,就是引导人们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像病毒一样,扰乱人们的思想、侵蚀人们的心灵,对建立良好的社会主义的政治文化氛围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还会逐步泯灭正义、诚实、善良、勤劳、平等的人类社会道德,造成社会凝聚力下降。
反腐倡廉建设就是要在全社会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社会群体中塑造诚实劳动、人人平等、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达到全社会各要素和关系相互融洽,全社会充满创造活力,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断得到有效协调,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全社会稳定而有序,最终实现政通人和、社会和谐。
从根本上讲,反腐倡廉建设与和谐社会的特征和目标,具有内在的契合性乃至一致性。
2005年2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党校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的讲话中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可以看出,反腐倡廉建设的价值理念或追求与和谐社会的基本目标是一致的。
二、反腐倡廉建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作用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断得到有效协调,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政治经济文化持续健康发展的稳定有序的社会。
反腐倡廉建设从根本上说,解决的就是不协调、不健全、不健康、不稳定的因素。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反腐倡廉建设不仅目标一致,而且是紧密相连,互为促进。
1、反腐倡廉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引发的矛盾,必须通过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来解决。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内容。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代表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可以使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的社会。
而反腐倡廉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畅通民意反映渠道,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2、反腐倡廉建设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我们党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组织者和领导者。
要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落到实处,就必须高度重视党的自身建设,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和谐社会讲的是和谐,反腐倡廉建设是在清除与社会发展不和谐的腐败现象,倡导社会和谐就必须做到廉洁与廉政。
人民群众看社会是否和谐,不仅看党的方针政策是否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更直观的是看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是否端正,是否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
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改革涉及各方面利益的调整,必然带来一些矛盾,这就需要在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中来把握和解决。
通过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调理群众的情绪,消除社会上的不和谐因素。
3、反腐倡廉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有无自由通畅的社会流动机制,公正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安全全面的社会保障机制,灵敏有效的社会控制机制,动态开放的社会稳定机制是衡量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准。
腐败政治会扭曲社会流动机制,使得能力优先、机会平等、公平竞争的社会流动机制难以形成;腐败政治会扭曲执政党和国家政权的利益整合功能,使得公正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难以形成;腐败政治会扭曲公共财政的支出取向,使得安全的社会保障机制难以建立;腐败政治会扭曲社会行为准则,使得有效的社会控制机制难以形成;腐败政治会扭曲社会稳定机制,使得和谐社会所需要的动态的社会稳定机制难以建立。
反腐倡廉建设有利于形成优良的作风,严明的纪律,从而为社会流动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社会保障机制、社会控制机制和社会稳定机制形成和维护提供保障。
4、反腐倡廉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离不开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法制文明建设的巩固和发展。
反腐倡廉建设属于上层建筑范畴,是社会主义四个文明建设的重要促进力量,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首先,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对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不断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其次,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通过深化改革、发展民主、强化监督,用制度和法律规范权力的运行,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深入发展。
再次,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通过加强教育和管理,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提高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水平和廉洁从政意识,有利于促进全社会形成诚信友爱的风气,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向前发展。
第四,反腐倡廉建设维护公平正义促进法制文明建设。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反腐倡廉建设的作用
构建社会主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反腐倡廉建设也有积极的作用。
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社会必然有一个社会和谐运行的有效机制。
这种机制可以自发、及时地搜寻和发现影响社会和谐的各种不正常因素,并发挥调节、矫治的作用,维护和谐社会的安定有序;可以有效整合各种社会资源、社会利益、社会关系,使社会结构获得平衡,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增进社会的诚信友爱,激发社会的发展活力,也可以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尽可能降低社会转型的成本与代价,以顺利渡过社会发展的阵痛期和临界点,避免可能出现的社会危机或社会风险,也可以警示和促进领导干部清正廉洁、执政为民,防止进而消除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的滋生。
1、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社会道德基础。
一个真正意义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社会普遍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普遍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发扬艰苦创业的精神,以损害国家利益、群众利益为最大的耻辱,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发展的人际关系。
从而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社会道德基础。
2、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民主法治保障。
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是一个民主法治的社会,在这样一个社会,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
全社会对政府及政府决策高度认同、对法律和法律权威高度认同、对社会核心价值观念高度认同。
“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公民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权利和其他社会权利依法保障,公共权力得到依法制约、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能够通过自己手中的投票权、监督权及其他政治参与手段来实现对国家权力的最终控制。
在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前提下,国家权力得到合理地分解和配置,并使它们相互之间形成一种良性的监督制约关系。
加强对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的制约和监督,使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被置于严格的有效监督之下,健全的制度和体制警示和促进领导干部清正廉洁、执政为民,防止进而消除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的滋生。
四、构建社会主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社会反腐倡廉建设的路径选择
反腐倡廉建设是保证社会安定有序的重要举措。
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安定有序,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重要内容。
只有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牢固树立廉洁从政观念,严厉打击腐败犯罪行为,才能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1、完善反腐倡廉的体系建设。
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以堵塞漏洞,减少权钱交易的机会;要依法建立和健全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权力;要深化财税、金融、投资制度的改革,规范金融秩序,强化资金监管;推行和完善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制度,运用市场机制抑制腐败;要加快干部制度改革步伐,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制度,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从制度上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2、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推进反腐倡廉工作,需要大力弘扬廉政文化,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精神境界,增强其抵御腐朽文化的能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应努力探索廉政文化建设的新思路,实现廉政文化建设的内容、形式和手段创新;积极构建廉政文化教育大格局,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建廉政文化的局面;善于运用现代传播手段和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提高廉政文化教育的效果,更好地发挥其在反腐倡廉和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
3、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一方面,要加强对行政行为和司法行为的纪律监督,不断完善公职人员和司法人员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建立健全监督体系防止和减少违法违纪的发生。
另一方面,要强化监督,有效制约权力。
腐败的根源在于滥用权力,必须采取具体措施对公共权力加以制约,这是防止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根本。
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公共权力运行机制,着力解决现行监督滞后的问题,把事前监督、过程监督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把监督的关口前移。
只有让监督变得无处不在,将监督对象的活动公之于众,让对权力的制约切实可行,具有独立性和强制性,才能使握有权力的人不敢越轨,不敢伸手,也才能消除因不和谐机制而引起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发生。
4、提高预防腐败的能力。
从长远看,反腐倡廉建设既要抓好惩治,更要注重预防。
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进一步加大预防的力度。
要多管齐下,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规范权力运行,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都要提高预防能力。
一是做到严格自律,时刻将“把握住自己”牢记在心,保持理性人生。
二是做到主动接受他律,增强接受各方面监督的意识和自觉性,不断修正自身的缺点和错误。
三是严格做到依纪依法行政,规范从政行为。
5、提高惩治腐败的能力。
当前,查办案件工作面对的情况十分复杂,各种社会矛盾、各种利益关系,在查办过程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反应。
调查与反调查的斗争错综复杂,来自各方面的干扰也很严重。
各级党组织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惩治作用,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要坚定信心,坚持原则,敢于揭露,严厉惩处,决不留情,决不手软。
要深入研究和把握办案规律,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不断提高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运用办案手段,讲求案件办理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综合效果;建立健全查办案工作的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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