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灯光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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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灯光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方案
第一章项目总论
美丽的灯光夜景是城市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和城市繁荣的特征。
开发城市的夜晚景观,是展现城市特色、促进商业、旅游业的繁荣和迈向国际化都市的“硬件”条件之一。
但是,对于一座城市是否应该实施夜景灯光工程,如何实施夜景灯光工程,一直以来有很多不同的意见和争论。
宜昌作为电力之都和发展迅速的现代化城市,搞好城市景观照明的建设,对提高城市形象,促进城市经济均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本次宜昌市城市夜景设计中,特别强调:
视觉整体统一,重点突出,照明手法做到分段实施,分类处理,灯具选用做到节能高效,合理利用。
第二章项目背景和建设的必要性
1、城市概况
湖北省宜昌市地理位置优越,素以“三峡门户、川鄂咽喉”著称。
在长江经济带中处于承东启西的战略部位,是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
自古以来,宜昌就是鄂西、湘西北和川东一代重要的物资集散地和交通要冲。
依托“三峡工程”的巨大品牌效应,宜昌正成为湖北省新经济增长点,国家重点生态环保项目的全面实施,使其正在成为三峡地区最宜人的山水园林城市。
宜昌是一个典型的山地城市,自然地形以丘陵、低山为主,长江纵贯东西,境内河流众多,有着丰富的旅游资源。
宜昌市新一轮的城市战略目标是世界水电旅游名城。
要抓住“中部崛起”的战略机遇,充分发挥宜昌市资源优势,以旅游兴市。
2、项目背景
在中国,评价一座城市是否充满生机、富有活力的重要指标之一是城市夜景建设所达到的水准。
城市夜景与一个城市的商业和旅游业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联,事实证明,一个经过科学规划、亮度适宜的城市夜景对城市经济的拉动作用是非常显著的,但如果缺乏控制,也会带来光污染、能源浪费、生态环境破坏等诸多问题,甚至还会受到城市居民的反对。
自1986年上海率先对著名的外滩进行了夜景建设并取得了成功后,中国进入了一个全面开展城市夜景建设的时代。
然而,城市灯光工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具有:
2.1美学属性
灯光景观是以灯光为主要媒质的城市景观系统的组成部分,满足人们的视觉审美需求,创造富有艺术感染力的夜晚景观。
要通过光的艺术造型展示城市最美的层面和精髓的部分,展示与白天完全不同的城市景象,给人以美的艺术享受。
2.2工程属性
灯光景观的建设和城市灯光环境管理,都要通过技术规范控制和电器安装工程来实现;灯光景观的运行则依赖于城市电力网络和自动控制技术。
任何灯光景观的实施都受到可实现性的限制,必须按照其自身规律来运作。
灯光景观的建设应尽量吸纳世界最新科技成果,使工程设计有创新、超前和现代意识,力求达到当代一流水平。
2.3环境属性
灯光景观需要以城市自然环境和人为环境为依托,以整个城市作为创作背景。
协调道路照明、商业广告和景观灯光这三者的关系。
对于建筑立面灯光,不仅晚上要美观,而且还要照顾白天的效果,投光灯具应该尽量隐蔽。
2.4经济属性
灯光景观作为城市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刺激了城市的商业活动并且推动城市旅游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
正因为如此,城市夜景灯光工程的开展必须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
3、建设的必要性
宜昌作为世界闻名的电力之都和发展迅速的现代化城市,夜景灯光是展示这个城市发展水平的一种标志,也是城市现代化历史发展的必然,这是一个客观规律。
从另一角度来讲,对大多数现代人而言,电”就意味着“光明”,宜昌作为闻名世界的“水电之都”,没理由不是一座“光明之城”。
因此,在宜昌主城区进行适度的城市夜景建设是适宜和有现实意义的。
宜昌景观灯光的主调应是现代的、亮丽的。
璀璨的灯光随着改革大潮翻腾、闪动,体现了我们的城市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方面的进步、腾飞和自豪。
璀璨的灯光、多元的风格、现代的管理是城市对景观灯光建设的要求。
第三章灯光规划及效果
1、设计依据
《宜昌市城市总划(2005-2020年)》
《宜昌市西陵分区规划》
建设部《节约能源--城市绿色照明示范工程》
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促进节约用电工作的意见》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9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相关CIE.国际照明规范
2、设计目标
通过艺术科学的夜间景观照明规划设计,将城市照明景观元素和城市空间结构、城市文脉重新组合,塑造宜昌独具特色的城市夜景,使城市景观在空间与时间上得以延伸,赋予其新的活力和内涵。
向游客展现城市夜色,为市民提供舒适的、高品质的休闲夜景活动空间,实现以下目标:
改善宜昌中心城区的空间环境
完善区域内功能性及景观性照明
应用城市建筑夜景亮化最新理念
提倡绿色照明、节能环保的要求
经济合理、美观实用重塑旧建筑
2.1着力塑造建筑物的照明形象,并使其沿街道均衡分布,形成连续的灯光街景画面。
2.2对排列密集的建筑群,要将它们作为一个整体统一进行照明表现,要求各单体建筑首先满足群体景观的塑造要求。
2.3对整个路段上所有高大建筑物的顶部构造进行统一细致的照明刻画,对那些顶部平淡或者没有合适照明表现对象的建筑,应设置合适的人造灯光景观,以形成连续的灯光景观天际线。
2.4采用表现力强的泛光照明作为建筑物景观照明的主要方式,以充分展现建筑自身的形态美感,照明光的主色调选择为白色,以强化城市的现代感。
2.5根据宜昌城市道路的自然格局和建设风格的特点,白天以绿化、整洁与美化构成第一轮廓线景观,夜晚以灯光夜景构成第二轮廓线景观。
灯光的配置可以反映道路的轮廓,强化优美之处,淡化不足,同时也表现其特征,因此,可以通过灯光使道路在夜间焕发出新的生命力,给人以美感。
2.6繁华城市文化,促进城市文明,沿江风光是宜昌市的城市特色。
灯光景观应发挥这一城市特点,展示城市风貌和自然景观,使城市的夜晚增添新的魅力。
2.7宜昌市灯光景观应在“有序”原则指导下进行,即根据不同区域的自然环境与建筑形态确定各自的表现主题,并在制定实施的技术方案中突出主题,围绕主题。
这些表现主题一方面控制了灯光景观的基本品位和色彩取向;另一方面则能有效的避免在表达方法和表现效果上雷同与层次混淆。
2.8根据以上构想,宜昌市灯光环境总体定位,不应该是杂乱无章的“灯光城市”、低层次的“灯红酒绿”,也不是临时应景的“星星点灯”或者是无所选择的“彻夜通明”。
其道路灯光环境的建设应立足于高起点,着眼于21世纪,融于科技、文化艺术、信息广告及灯光色彩于一体,体现文化品位,使市民和游人在夜晚置身于浓郁的艺术和安全的交通环境之中。
3、设计理念
3.1总体规划和全局性原则
城市灯光景观体系包括空间体系、色彩体系、亮度体系和供电控制体系、是进行城市灯光环境规划的主要组成部分。
景观体系应首先着眼于城市总体的空间范围,在宏观上体现整个城市空间这个大尺度范围上的灯光秩序。
在总体规划中将各个区域性灯光子环境纳入总体秩序,对用光、用色及其具体指标确定应遵循的原则和标准,消除光色混乱、“亮度攀比”;灯光景观布局合理,重点突出,有详有略,层次分明。
单体设计应在总体规划的调控下进行,光的强弱及色彩应符合规划要求,并能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根据不同场所或建筑物的功能确定其夜景照明应创造的气氛。
城市景观灯光是展示一个城市发展水平的一种标志,也是城市现代化历史发展的必然。
所以城市的发展除了反映在经济文化上以外,它还包含了许多方面。
其中,景观灯光的繁荣在某种意义上是集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多个领域为一体的一种综合表现。
这是当社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时,人们对物质文化的需求日益增强,特别是对精神文化的欣赏能力和鉴别能力不断提高和新科技、新材料的不断出现时,才使景观灯光的发展有了丰富的基础。
因此景观灯光就是适应了这种需求的。
可以这样说,景观灯光必须同城市社会的发展、经济文化程度的提高相适应。
这是一个客观规律。
3.2“以人为本”及公众参与的原则
城市夜景照明规划要坚持以人的生理和心理健康发展需要为准则,在工程的环境性能方面,应以主体人的生理和心理感受作为出发点和评价的标准,有选择地用灯光对城市环境要素进行夜景光环境再创造。
其本身包含了以下三层含义:
以中外游客为本:
从细节做起,使灯光具有很强的观赏性,让城市的夜景变得靓丽起来,给人们留下流连忘返的城市印象,带动长江沿岸的观光旅游,突出宜昌旅游城市的定位。
以宜昌市民为本:
城市亮化要保证道路两旁的居民拥有舒适的居住环境,避免灯光对居民的干扰和污染环境光,保证人们拥有一个健康优美的生活和休息空间环境。
以机动车驾驶员为本:
灯光布置、色温、亮度、色表、功率大小等满足道路行驶的基本功能外,避免对驾驶员行驶造成眩光,以保证道路行驶的安全。
3.3可持续发展原则
在进行灯光环境规划设计时,必须对环境效益进行充分的研究,在有利于整个城市环境改善的同时,使城市获得的夜间商业收益随之增加,取得综合效益,这是灯光环境建设能够得以持续发展的因素之一。
3.4安全与环境保护原则
安全原则,一是灯光系统自身的安全性,这方面已有很多教训,在城市灯光环境规划和设计中不可忽视;而是灯光环境对社会治安的促进作用,夜晚环境的明亮程度与安全感和犯罪率有直接关系已为许多资料所证实。
城市灯光景观系统的无污染原则是城市灯光环境规划的基本要求。
3.5特色和创新原则
夜景照明规划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需要在人的需求、灯光景观环境、经济性三者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
特色化规划原则即是对地理、人文、艺术和美学追求的体现。
由于城市定位和性质,才有了城市景观灯光的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向。
因此在建设城市景观灯光时必须正确处理好与城市定位的关系,体现城市特色。
景观灯光,不是“越亮越好”,而是应当根据不同环境特点、不同路段特色、不同的地理特征、不同的区域功能,从景观灯光的自身特点出发,加强与周围的环境系统性研究。
创新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规划建设意识创新,在现代城市夜景照明中应用新观念,引进新思维,不断完善理论,表现规划建设的特色,形成多角度、全方位、层次丰富的表形体系;二是科技手段创新,积极运用新工艺、新光源、新灯饰、新材料,特别是应用现代高新技术,努力提高夜景照明工程的科技含量。
4、总体构想
我们首先对宜昌城区的城市夜景照明进行了总体规划。
在规划中,我们以“光明之城”、“山水园林城市”为主题,重点突出了城市的历史文化、现代高新技术特点及宜昌城市所特有的开拓、进取、生机勃勃的时代精神。
通过对城市形态特点、经济状况、城市性格及照明载体特征等进行分析,对宜昌区的城市夜景照明形象进行了定位,最终,确定了基本建设框架:
“以居家照明为背景,以滨江公园、镇江阁和夷陵广场等公共空间为亮点,以高层建筑的轮廓灯、投射灯为主笔,以‘城市动脉’----沿江大道照明为亮线,以城市道路照明为纽带,以城市各门户道路为重点,各方面互相陪衬,形成一个多层次、多侧面、立体化、动静结合、远近互衬、高低错落的独具山水城市特色的都市夜间整体景观。
”
结合城区的布局特点,我们将上述框架概括为“三点一环三桥,三线数景点”。
其中,“三点”分别指长江对岸磨基山两处观景点和夷陵广场景点,根据其它城市夜景建设的经验,一个观景点的成功建设可以直接带动沿线区域旅游、餐饮业的发展,带来可观的经济收入。
在此次规划中,我们强化了从夷陵广场-云集路-沿江大道-西陵一路这个传统的市民休闲、购物环线,把旅游、购物路线与夜景观景点相结合,产生了规划框架中的所谓“一环”,通过对沿线建筑及数个景观节点的重点建设,提高原有旅游、购物路线的可观赏性。
“三桥”则是我们根据宜昌城区多山水、多桥梁的特点,对长江上最重要的两座桥梁进行重点表现,结合沿江大道江岸轮廓线(旨在突出“滨水山水城市”的夜景特色)。
另一座重点勾勒的桥梁则是从陆路进入宜昌的门户景观节点,即发展大道上三峡高速立交桥。
“三线”旨在加深人们进入宜昌的城市印象,主要城市出入口也是照明的重点区域。
分别是对应水路的沿江大道一线;对应火车东站方向的桔城路一线以及对应从飞机场和陆路进入宜昌的发展大道一线。
“数景点”指这些区域中地标性建筑物、广场、景区等重要节点的亮化,规划中选取一系列形成城市主要轮廓线的建筑进行重点照明。
5、设计方法
为了更科学、更有效地对夜景的整体效果进行控制,我们针对宜昌独特的山地城市地形地貌特征,确定了“平面分区、亮度分级、立面分层、用光分类”的总体规划方法,依据国家相应的照明设计标准和管理法规,结合以往的经验,对研究范围内各重要节点的亮度限值、光色、照明方式等进行了适当的限定,以确保照明规划的整体效果。
5.1平面分区
我们根据各个区域在城市中的功能定位,对各个区域的总体色调、色温进行控制。
5.1.1总体色调控制
把“金色三峡,银色大坝,绿色宜昌”作为城市色彩主基调,以现代风格为主,展现城市未来发展蓝图。
整体亮化色调鲜明,分区域采用黄色、白色、蓝色和绿色等色调,体现整体中的变化。
•沿江大道段——以黄白色调为主,在与城市纵向主轴交汇处根据不同的街道显现不同的色调,在统一中寻求有序的变化。
夷陵广场--以暖黄色调色为主。
•西陵一路段——金融办公区蓝白色调,商住混合区暖色调。
•发展大道段——以白、浅蓝色系为主,局部暖色调。
•云集路段——靠近沿江大道处正在建设商业步行街,色调以暖黄色为主,向内延伸色调以浅黄为主。
5.1.2总体色温控制
光色可以由光源的色温来表示,色温低,光色偏暖色;色温高,光色便冷色。
在不同的照度下,选用不同色温的光源,可以获得良好的照明效果。
当然,气候和地区习性也会影响人们对色温舒适度的感觉。
如,热带地区的人喜欢冷色,而高寒地区的人中意暖色。
光源的色温,照度与人感觉之间的关系:
照度(lux)----暖色(<3200K)----中间色(3200-5300K)----冷色(>5300K)
<500----舒适----自然----清冷
500-2000----刺激-----舒适----自然
>2200----闷热----刺激----舒适
5.2亮度分级
色温与亮度相互间作用会产生不同的心理感受,高色温光源加低亮度会形成阴冷的气氛,低色温加高亮度则会形成闷热的感觉。
参考国际照明委员会提供的相关照度、亮度指标以及《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提出了参考的亮度范围。
本规划仅提出大致的亮度控制原则,具体亮度指标还需要在后续的方案设计中进行更为深入的实地研究,并在安装后进行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调试。
亮度一般分为五级:
分级
区域
建筑物表面最高亮度值
一级
城市广场
40-70cd/㎡
二级
主要道路口
30-45cd/㎡
三级
一般照明区
20-35cd/㎡
四级
绿地
10-20cd/㎡
五级
工业园区
小于10cd/㎡
对于上海的居住区,规范规定住宅窗户上的光照强度(单位:
1x),傍晚不得超过251x,23时后则不能超过41x,即在深夜其亮度仅为傍晚时的1/6左右;在繁华商业中心区的住宅,23时前也不能超过501x,23时后要降至25lx以下。
该规定是为了限制室外进入室内的光照,以防过于强烈,方案居民休息。
②对于商业中心区,规范规定了上海市商业中心区内的广告、照片的最大允许亮度。
对霓虹灯等虽光照强度不太高,但由于不停闪跳发光会对居民产生影响,因此也限定了其强度。
5.3立面分层
城市一般区域分三个层次:
道路照明、绿化照明和建筑照明;
滨江带分为四个层次:
堤岸照明、滨江绿地照明,沿江大道道路照明和建筑照明。
对于单体建筑来说,顶部是重点处理的对象,建筑的中段要整体。
上海外滩建筑的照明经验是“水平照度低,垂直照度高”充分利用建筑构件形成阴影,显示出被照物体的立体感和材质感。
利用点光源从斜向加以照射,可以使被着物体因表面之细微凹凸不平所产生的阴影来凸显其材质感。
立面用光还要考虑光源的显色性,光源的光谱分布与照度大小均会影响其显色性,如:
白炽灯的光谱中蓝光少,水银灯缺红色光。
因此,在显色性不同的光源下,同一物体会呈现不同的颜色感觉。
另外,即使某一光源的光谱分布接近太阳光,但是,如果被照体表面照度低于1000lux,那么,光源的显色性也不能充分表现出来。
5.4用光分类
5.4.1照明方式类型
城市灯光夜景照明的方式多种多样,归纳起来主要有直接照明与间接照明两大类。
其中直接照明又分为路灯照明、轮廓照明、点光源照明等等,间接照明可分为泛光照明、内透光照明、背投光照明等照明形式。
第四章实施手段
1、城市主要灯光载体的设计要点
1.1建筑照明
建筑物是城市灯光环境的主要载体,它具有视野宽广、造型多样、立体感强等优点。
对建筑物进行灯光设计,首先要掌握建筑物的特点和立面的建筑风格等,找出从不同角度落光时,最能引人注意的特色。
究竟光线应照射哪个立面为好,应视观看的机率而定。
然后结合灯光环境整体要求,确定大楼表现的各个部分和处理各部分的方式方法。
1.1.1重点建筑照明原则
强调照明的艺术性、丰富性,增强灯光设计的表现力;
顶部个性化、中段整体化、底部商业化;
顶部突出,以泛光灯为主,中段以轮廓灯、投光为主,底部结合广告照明以及商业内透光,烘托商业氛围,突出商业招揽性,个性化。
1.1.2新建公共建筑照明原则
建议将灯光设计纳入到建筑设计中整体考虑,强调整体感。
根据建筑的功能、立面风格采取与之相适应的照明方式。
1.1.3新建住宅建筑照明原则
基本只限顶部照明,便于维护。
可利用楼梯间、阳台、空调板等部位形成具有韵律感的建筑形象。
特别重要地段的住宅可适当用轮廓光勾边。
1.1.4需整治的照明原则
部分建筑广告牌亮度太高,不规整,不统一,影响夜景照明效果,建议结合中心城区广告整治的工作,对广告照明进行梳理和整治。
对部分原来灯光设计效果不佳的建筑,要拆除产生光污染的灯具,改建方案中可尽量利用原有灯具,分析原设计不成功之处,如果是色调、色温、亮度不适合,那么就要研究是否可以通过更换光源来达到美化的效果,尽量用较小代价来取得新的效果。
1.1.5不宜照明建筑
对于不宜照明的地区,可以采用视线引导的手法,将人们的注意力引向绿化、广告、道路照明等其它区域,避免出现明显的暗区。
对于一些白天立面效果较差的建筑,可以尝试采用直接照明的方式赋予建筑新的生命力。
1.2公共空间及绿化景观照明
公园和绿地是市民休闲和娱乐的好去处,也是城市装饰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设计灯光后,它们将以新的姿态展现在人们面前,给夜间的城市增注了生命力和活力。
灯光的设计应强调休闲性,考虑参与性、趣味性、协调性,灯光以柔和为主,根据植物的几何形状以及植物在空间所展示的程度,设计不同的投光类型和角度,形成绿地剪影,加上适当的灯光小品点缀其中,形成和谐的休闲环境供城市居民活动。
广场景观灯光应与其周围界面的光环境、建筑物景观灯光、景观灯光相协调。
绿化照明总体设计要求:
1.2.1绿化景观灯光主要表现植物的整体质感和色泽。
可使用金卤灯、钠灯和荧光灯;多用金卤灯来表现
1.2.2对于茂密的树木光控角应在40°—45°之内,高耸稀疏的树木宜采用光控角在20°或6°的灯具。
1.2.3景观灯光的色彩宜与植物的颜色相近,达到烘托效果的目的。
绿地照明的不宜太亮,主要以烘托为主。
景观照明严禁使用强力探照灯、大功率泛光灯、大面积霓虹灯、彩泡、美耐灯等高亮度高能耗灯具。
要根据景观元素的要点、照明载体的形体特征、材质特性、艺术特点等选择科学合理的照明方法。
滨江绿化景观灯光主要表现植物的整体质感和色泽。
亮度不宜太高,突出幽静休闲的特点可使用趣味性草坪灯、低亮度投光灯。
整个滨江应突出“雅”的概念。
1.3市政道路灯光照明
道路照明主要目的是为了使各种机动车辆的驾驶者在夜间行驶时能辨认出道路上的各种情况(道路上的障碍物、行人、车辆及其它情况),以保证行车安全。
同时也为行人提供了夜间行走的照明。
随着灯光环境意识的不断深入人心,人们对道路照明的要求也不断提高,除以上所说的功能外,还要求它具有美化都市环境的功能。
由于城市装饰理念的加强,道路照明已经向道路灯光系统演化,要求灯杆、灯具、光源具有多样化和艺术化的特色,行道树采用投光灯照亮或用满天星装点树冠,有的商业街道用等距离拱形灯光带组成了灯光长廊,所有这些,既满足了照明要求,又渲染了环境,美化了城市。
1.3.1人行道景观灯光应以舒适性为主,营造宜人亲和的气氛。
居住区中的休闲广场宜使用暖色调灯光,滨水步道宜使用低于人体高度的灯光。
1.3.2步行空间中,人流量集中的场合宜使用集中区域照明的方式。
同时,可考虑利用建筑物外墙的灯光,对人行道进行照明。
1.3.3商业步行街用充分利用灯光科技和艺术手段,营造活跃的商业气氛,为人们提供环境优雅、舒适方便、安全高效的购物与休息的空间。
1.3.4商业步行街的商业建筑物外观灯光设计应更加注重商业气氛。
橱窗的布光方式及光色选择与商品展示方式、色调、关联商品装饰应和谐。
1.4市政桥梁灯光照明
市政桥梁的灯光应体现桥梁的宏伟气势,强调从地面向空间延伸的趋势。
桥梁灯光通常也是点线面的艺术组合,桥墩一般用双向投光灯将其照亮,桥身一般选用投光灯将其侧身照亮形成灯光面,或用光带加罩遮光板形成光幕。
桥栏杆通常的做法是用数码管或其它带PC罩的管沿栏杆装设,形成光带。
若是横跨江河的市政桥梁,桥梁上的灯光与水中的倒影,将会形成交相辉映的灯光奇景。
桥多以通过灯光表现出其线条感和蜿蜒曲折的动感。
灯具选型:
LED灯、鎂钠灯、金卤灯等。
1.5广告灯光照明
灯光广告作为推介商品的一种表现手法,已被当代社会广为采用。
灯光广告以绚丽多彩、生动逼真的形态,耀眼夺目的照明为夜幕下的街市营造了繁华,增添了情趣,它已成为现代化城市商业繁荣的标志之一。
广告灯光应是亮和动的最佳组合,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吸引人注意和美化环境的双重作用。
常用的光源有白炽灯、卤钨灯、荧光灯、霓虹灯等,户外大型广告牌通常用金卤投光灯将版面高强度均匀照亮,形成高亮震撼效果。
广告箱一般用白炽灯或荧光灯装设内部,成为内照式广告牌,霓虹灯广告牌以霓虹灯作为广告的装饰光源,用霓虹管构成文字和图案,通过管内所用的气体及灯管颜色不同,可以使霓虹灯发出不同颜色的光,借助控制系统使广告牌时通时断,闪烁发光,变换各种图案,达到广告效果。
第六章详细设计
1、沿江大道
沿江大道是宜昌面向长江的城市形象展示轴,是宜昌的“城市名片”;滨江绿地是宜昌市民重要的活动空间;镇江阁是城市历史文化遗产;长江大桥是“天堑变通途”的城市发展见证。
沿江大道的夜景在江对岸的磨基山有极佳的观景点,因此,它的建设不仅能给长江航道上的船只留下很好的城市印象,也为开辟城市夜景旅游线路提供了可能性,给江对岸的发展提供了契机。
另一方面,沿江大道的灯光展示主要面向江面,对居民的干扰相对比较低。
沿江大道从长江江面到宜昌城市背景,形成了四个夜景灯光层次:
第一层次是防汛墙和堤岸护栏,符号灯光与浅色照明构成水平方向的基调;第二层次是滨江绿地,绿地中的人行通道照明以及对树木、灌木的表现,这里要注意灯光的显色性和色温控制,避免产生阴冷的感觉;灯具的布置要注意投光角度,避免对沿江的建筑产生眩光;第三层次是道路照明,目前沿江大道选用的是双侧双色高杆路灯,满足了功能性需求,但层次不够丰富,建议可以增加一些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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