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从零开始学辩论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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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从零开始学辩论六
从零开始学辩论(六)
吴泽仪
经邦济世/好读书不求甚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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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今天我们简要地讲一下价值辩该怎么去分析。
为什么我要强调“简要”这两个字呢?
因为价值辩这个东西真的不是我随随便便讲一下就可以教会大家的。
想要打好价值辩需要大家自己的积累,这个东西很难被教会。
不过大家也不需要太担心。
作为新生,你们不太可能在决赛和半决赛以外的辩论赛中遇到价值辩。
即使有,你们的学长学姐们也会向你们伸出援手的。
所以,你们只需要大概搞明白价值辩是个什么东西就行了。
首先,我要给大家解释清楚什么是价值观差异。
我这里所说的价值观差异,不是你妈觉得你应该穿棉袄,而你想穿短袖的那种价值观差异,我说的价值观差异是根植于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价值观差异。
举一个最经典的案例:
电车难题。
大家来做一个思想实验:
首先,我们有一条铁轨,铁轨上被绑着五个人。
然后现在有一辆刹车失灵的火车正在铁轨上跑,它即将把这五个人撞死。
已知这个时候你没有任何方法让火车停下或者让被绑着的人离开铁轨,你只能选择通过搬动火车前的一个道岔,让火车转向跑到另外一条轨道上的方法来拯救这五个人。
但是,在另外一条轨道上也有一个人被绑着,如果你搬动了这个道岔那么这一个人就必死无疑。
现在问题来了,你会不会搬动这个道岔?
大家可以开脑洞思考一下。
我可以告诉大家,这个思想实验被无数的心理学家在各种不同的社会中做过。
我还可以告诉大家,在任何一个社会中都一定有人选择搬动道岔,也一定有人选择不搬动道岔,而且他们都坚持认为自己的做法是正确的。
但是不同的社会性质会导致这两种选择的比例不同。
好,问题就来了,为什么人类社会中会有这样的价值观差异呢?
我可以跟大家解释一下,这个价值观差异来自于你从什么角度去思考这个问题,具体到这种情况而言,就是:
你是从结果的角度还是过程的角度来思考问题。
什么意思?
一般而言,选择搬动道岔的人是这么去思考的:
如果我不搬动道岔,那么有五个人一定会死。
但是如果我搬动道岔,就只有一个人会死。
因此,我搬动这个道岔的行为,合计起来讲相当于是拯救了四条生命。
因此,我应该搬动道岔。
这种分析相当于是只看结果,并且把人的性命视为一种可以量化的指标。
那,选择不搬动道岔的人一般是怎么想的呢?
他们一般是这么想的:
如果我不搬动道岔,那么死去的这五个人和我是没有关系的。
这五个人的死可以归咎于火车没有刹车、可以归咎于有坏人把这五个人绑在铁轨上,可以归咎于很多其他人,但是不能归咎于我,因为我什么都没有做,但是这五个人就死了,这五个人的死和我没有关系。
但是我搬动道岔后,情况就不一样了,我就绝对不能说自己和这次的事件没有关系了,你们就可以把那一个人的死亡归咎到我的头上了。
最根本的一个问题是:
我不是上帝,而我觉得生命的价值也不能够简单地做加减法,我没有权力去决定哪些人应该死哪些人应该活,所以我不能搬动道岔。
当然,我的这段描述不一定完全准确,不过它已经涵盖了很多人的想法。
好,这个时候就会有这样的一个问题,这两种价值观哪种是正确的呢?
作为一名辩手,你需要清晰的意识到,两种价值观都是有问题的。
什么意思?
大家可以去把这两种价值观推广开来,扩大到极限,然后来看一看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
对于结果正义来说,如果把结果正义推广到极限,你就会发现,一个社会的法律系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什么意思呢?
就是说我们不需要什么检察机关和法院了,只要有警察就够了。
不管罪犯是通过什么样的途径被绳之以法,只要他最终被绳之以法了那就可以了,对不对?
所以我们的警察可以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抓到了罪犯不需要什么审判,直接处刑就好了,反正结果是正义的嘛。
甚至,至于那些被误判的无辜的人呢?
无所谓啦,只要我处理的坏人数比好人数多,那么我对于社会的正面效应还是大于负面效应的,对不对?
所以我的行为依然是正义的。
这就是问题所在:
如果你仅仅只是在追求结果的正义,那么你最终得到的结果从微观来看可能是不正义的,你可能制裁了很多无辜的人。
那过程正义呢?
把过程正义推到极致也会有问题的。
我曾经在“知乎网”上看到过一个极端的法学生这样向我宣扬他口中的“过程正义”,他是这么跟我说的:
一个人是不是犯了罪,跟他是什么样的人,他行为的目的是什么,他造成了什么样的社会后果根本就不应该有关系,而只应该跟他的行为本身有关系。
原因是:
一个人做一件事情可能有很多的原因,这个原因是什么只有行为人本人知道,法律系统不应该去推测这个原因是什么,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大家的推测是正确的。
同样的,一件事情的结果,对于事情的策划人来说也可能是未知的,一件事情的策划人不一定可以预料到他的行为结果是什么。
所以,一件事情是不是犯罪,和这件事情的动机以及结果没有关系,只应该和这件事情的事实有关系。
一件事情的动机对于法律执行者而言是未知的,一件事情的结果对于事情的行为人而言也是未知的。
因此,即使现在有一个人正在拿着刀砍你,我们的法律也不应该允许你反过来拿着刀去砍他,故意伤害就是故意伤害,不存在所谓的正当防卫。
有一个人拿着刀砍你,那他肯定是罪犯,肯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没有问题。
但是,你如果拿着刀还击,那你也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因为一个人犯没犯罪只和他的行为有关系,和他的动机以及结果根本没关系。
我们怎么知道你拿刀还击是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还是因为你蓄谋已久想要杀死那个砍你的人?
所以拿刀砍人就是犯罪,和你的动机、结果都没有任何的关系。
这就是所谓的极端的过程正义的样子。
这么追求过程正义合理吗?
恐怕不太合理,最简单的案例就是大家可以参考昆山砍人案,看看这种论断合理不合理。
这就是我们最经典的一个价值辩的情况。
那这个价值辩大家应该去辩什么呢?
其实也不难。
大家应该看的出来,虽然两种价值观都并不是完全正确的,但是有的人就是相信过程正义,有的人就是追求结果正义,因此两边都不至于没有话说。
大家需要辩论的内容,就是说服评委相信前者或者相信后者。
如何让评委相信某一种价值观在特定的辩论中是有效的,就是你们辩论的任务。
好,我再来讲下一种价值观差异,也是我个人最喜欢的一种价值观差异,也就是“功利主义”与“自由主义”之间的价值观差异。
插一句嘴,我真的觉得这个价值观差异特别好玩。
先说一下,“功利主义”与“自由主义”价值观的提出是在“结果正义”和“过程正义”之后。
虽然绝大多数哲学家都一致认为这两者之间并没有什么关系,但是我个人真的觉得这两者之间是有一个递进关系的。
还是一样的,我们来做一个思想实验:
假设,你是一家偏远乡村医院里唯一的医生。
已知即使用当地最快的交通工具,这个乡镇的人也必须花一个小时才能够到达其他的医院,当然其他的医务工作者也必须要花一个小时才能够到达你的这家医院。
这个时候你的医院里面突然来了六个病人。
其中一个人重伤,五个人轻伤。
对于这个重伤员而言,只要你一离开他,他马上就会因为重伤而死亡。
而,对于五个轻伤员来说,如果你连续55分钟都没有去照顾他们,那他们也会因为流血过多而死。
这个时候,你同样面对两个选择,你是选择救五个轻伤员呢?
还是选择就一个重伤员呢?
我可以告诉大家,绝大多数的人都会选择去救五个轻伤员。
好,我们再来换一个情况。
你还是这家医院的医生,但是这次来的伤员不是六个人,是五个人。
这五个人全部都是O型血,而且他们全部都有严重的失血问题。
这个时候,你很无奈,因为你的这家小诊所里面并没有O型血的储备,所以这五个伤员很快就会因为失血而死亡。
然而,这个时候有一个健康的村民来到你的小诊所里面体检,你发现这个人正好也是O型血。
所以这个时候你就有一个选择,你可以把这个健康的村民身上的血抽干,然后输给另外的五个受伤的村民。
这样你就可以拯救五个人的生命,请问你会选择这么做吗?
大部分人的答案是否,他们不会选择这么做。
好,这个时候问题就来了。
大家稍微思考一下就会发现,其实这两种情况是同一个问题,都是救一个还是救五个的问题。
但是,为什么在前面的一种条件下大家会选择救五个,而在后一种条件下大家会选择救一个呢?
首先,这里面有一个小玄机。
“抽干五个人的血”这样的行为是非法的,而医生因为人数不够而导致病人死亡是并不需要医生负责的。
但是,作为辩手,大家需要继续往深里推进。
这里面就有一个问题:
为什么“为了救五个人而抽干一个人的血”是非法的,而“为了救五个人而放弃治疗一个人”是合法的。
这里面就涉及到一个价值观差异的问题。
前者,使用的是功利主义道德体系,而后者使用的是自由主义道德体系。
什么叫做功利主义道德体系呢?
就是说为社会创造了更多的价值的行为更有道德。
你去捐款捐物,这就是一种道德的行为,因为你为社会创造了更多的价值。
你去认真劳动,这也是一种道德的行为,因为你为不仅为你自己、也为你的社会创造了更多的财富。
你去抢劫偷窃,这就不是一种道德的行为,因为你造成了社会利益的损失。
你去杀人放火,当然也不是一种道德的行为了,因为你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那什么叫做自由主义道德体系呢?
就是说人是自由的、独立的,人有处置自己的身体和财产的自由,但是同时人也不应该去侵犯他人的身体和财产。
维护了人的自由和独立的行为,那就是道德的。
侵害人的自由和独立的行为,那就是不道德的。
比如说你去捐款捐物,这就是一件和道德无关的事情。
比如你去工作劳动,这也是一件和道德无关的事情。
比如你去偷窃抢劫,这就不道德了,因为你侵犯了他人的身体和财产。
比如你去杀人放火,那当然也不道德了,因为你侵犯了他人的身体和财产。
明确这个以后,我们再来看我们之前提出的两种情况。
首先,对于第一种情况而言,你会发现自由主义道德体系根本没用。
为什么呢?
你救轻伤员,这是维护他人的身体健康。
你救重伤员,还是在维护他人的身体健康。
所以这个时候自由主义道德体系对于你的选择没有任何帮助,因为两种选择都是道德的。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会不自觉得导向功利主义道德体系。
大家会觉得说:
救五个人一般情况下能比救一个人带来更大的社会价值,因此,救五个人比救一个人更加道德。
在这种情况下,大家会选择救五个人。
那为什么对于第二种情况而言,功利主义道德体系就不再适用了呢?
因为这个时候有一个强烈的违背自由主义道德的行为:
你为了救五个人,“杀”了一个人,对于自由主义道德体系而言这是100%的不道德的行为。
因为你夺去了一个人的生命,完全地侵害了这个人的自由、独立的生命权和一切财产权,这种行为对于自由主义道德体系而言是绝对不可以接受的,这个不接受的量趋近于无穷。
然而,从功利主义的角度而言,你救了五个人的生命的这个道德的增加量却是一个“定值”,定值无论如何也大不过无穷,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绝大多数人都会根据自由主义道德的角度去选择不救五个人。
好,我讲这一段是个什么意思呢?
就是希望大家理解,每一个人的心中一定会存在一系列的矛盾而统一的价值观。
有些时候,人们会使用一种价值观,而另一些时候,人们会使用另一种对立的价值观。
而,作为一个辩手,你可以通过你的语言技巧让大家使用对你有利的那一种价值观,这就是你获得一场辩论赛胜利的方法。
举一个具体的案例:
我之前评一场2016级的生命科学学院对阵新闻传播学院的比赛的时候,就出现了这样的一个情况:
当时他们的辩题是“在当今中国安乐死是否应该合法化”。
在这一场比赛中,我就发现了一个很诡异的情况,就是正方和反方居然达成了一个共识,叫做“自杀是一件合理的事情”。
大家可以来想一下,自杀是一件合理的、符合道德的事情吗?
不一定的哦,大家注意,自杀不一定是一件符合道德的事情。
大家想,如果从功利主义道德的角度来讲,自杀是一件符合道德的事情吗?
不是的吧。
你自杀了,如果你有父母,你的父母谁来赡养?
如果你有子女,你的子女谁来抚养?
你是不是增加了社会的责任,是不是导致了社会利益的损失?
而且,如果你自杀的方式是跳楼,那地上的一滩血是不是增加了环卫工人的工作量?
如果你自杀的方式是饮弹自尽,那警察是不是还得调查一下你是不是被谋杀的?
这是不是占用了他人的社会资源?
是不是不道德的。
所以从这个角度,你会发现,在自由主义的道德体系下,自杀和道德没关系,但是从功利主义的道德体系下,自杀就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虽然,我们总是会说“死者为大”,但是事实上自杀确实就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所以大家不要随便去自杀啊,这是不道德的你知道吗?
好,我不知道讲到这里大家能够理解与吸收的有多少,但是我真的是已经尽我的全力去给大家解释价值辩大概是一个什么样的打法了。
我知道,到现在大家看了这个以后肯定还是一头雾水的,但是这个东西确实很难靠讲来讲清楚。
在这里我给大家列出几个非常经典的价值观差异:
过程正义与结果正义
功利主义道德与自由主义道德
平等性原则与效率性原则
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
等等。
如果大家真的对这个非常感兴趣,大家可以去看网易公开课《公正:
该如何做是好》。
相信我,这个公开课真的非常非常好看,对辩论非常非常有帮助,强烈推荐大家去看一下。
然后,推荐大家几个非常有代表性的价值辩辩论赛,大家也可以去看一下:
1.星辩3.0决赛名利/真情是现代人最渴望的追求
正方:
“恐龙复生”队(周玄毅、陈铭、罗淼、路一鸣)
反方:
“活泼老僵尸”队(刘京京、马薇薇、胡渐彪、黄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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