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电网人身事故典型案例分析电子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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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电网人身事故典型案例分析电子版
农村电网人身事故
典型案例分析
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农电系统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反违章,强力推行现场标准化作业工作,使农电企业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普遍得到增强和提高,也使生产性人身伤亡事故逐年减少,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农电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着诸多薄弱环节,安全管理基础仍不牢固,现场作业人员风险辨识和控制能力不强,习惯性违章时有发生,作业现场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不到位,甚至导致人身事故发生。
为认真吸取过去发生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演,我们将2004年以来公司农电系统发生的事故进行分类整理,组织编写了《农村电网人身事故典型案例分析》一书。
本书选录了2004-2006年全国农村电网42起人身事故典型案例,其中:
触电事故27起、倒杆伤害事故8起、高处坠落事故5起、物体打击事故2起。
发生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六不”(作业不办票、作业前不交底、作业现场不监护、作业不停电、不验电、不挂接地线)行为;倒杆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撤电杆前不检查电杆及拉线的牢固程度;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杆上人员未系安全带。
在剖析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的基础上,针对暴露出的问题,本书提出了同类作业一般安全防范要点,以帮助大家在实际工作中借鉴。
这些事故案例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典型性,在为广大农电员工提供一本警示读本的同时,也能为各级农电安全生产管理、监督人员研究分析事故提供参考。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前事昭昭,足以为戒。
愚者用鲜血换取教训,智者用教训避免流血。
希望通过这些典型案例分析,使读者能够结合实际,单一反三,认真反思,改进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农电员工职业操守的养成,实现“三不伤害”。
前言
第一部分触电事故……………………………………………………………3
无票作业,作业前不停电、不验电、不装设接地线,造成触电死亡事故
[案例一]…………………………………………………………………3
[案例二]…………………………………………………………………4
[案例三]…………………………………………………………………6
[案例四]…………………………………………………………………7
无票作业,停错线路(或线路接线错误),作业前不验电、不装设接地线,造成触电死亡事故
[案例一]…………………………………………………………………8
[案例二]…………………………………………………………………9
[案例三].............………………………………………………10
[案例四]…………………………………………………………………11
无票作业,工作未终结,盲目操作送电,造成作业人员触电死亡事故
[案例—]…………………………………………………………………12
[案例二]…………………………………………………………………13
[案例三]…………………………………………………………………15
现场勘察不细,施工方案不合理,现场保留带电设备,施放的导线与带电线路摩擦,造成触电群亡事故
[案例一]…………………………………………………………………16
[案例二]…………………………………………………………………17
在无人监护情况下,邻近带点设备工作,造成触电死亡事故
[案例一]…………………………………………………………………18
[案例二]…………………………………………………………………19
[案例三]…………………………………………………………………20
[案例四]…………………………………………………………………21
擅自超越或变更工作范围作业,触及带点设备,造成触电死亡事故
[案例一]…………………………………………………………………22
[案例二]…………………………………………………………………23
[案例三]…………………………………………………………………24
从事低压间接带电作业时,安全防护措施不当,造成触电死亡事故
[案例一]…………………………………………………………………25
[案例二]…………………………………………………………………26
[案例三]…………………………………………………………………27
从事故障巡线时,擅自从事检修工作,造成触电死亡事故
[案例一]…………………………………………………………………28
[案例二]…………………………………………………………………29
测量线路档距时,非绝缘绳尺抛掷到带电线路上,造成触电死亡事故
拆电焊机电源线时,触碰绝缘破损电源线,造成触电死亡事故
第二部分倒杆伤害事故……………………………………………32
施工质量不良,施工时电杆倾覆,造成人身死亡事故
[案例一]…………………………………………………………………32
[案例二]…………………………………………………………………33
登杆前未检查电杆及拉线牢固程度,施工中发生倒杆,造成人身死亡事故
[案例一]…………………………………………………………………34
[案例二]…………………………………………………………………35
[案例三]…………………………………………………………………36
施工方案不合理,发生倒杆,造成人身死亡事故
[案例一]…………………………………………………………………37
[案例二]…………………………………………………………………38
撒杆时,提前挖开电杆基础,电杆倾覆造成人身死亡事故
第三部分高处坠落事故…………………………………………40
高处作业失去安全带保护,造成高处坠落死亡事故
[案例一]…………………………………………………………………40
[案例二]………………………………………………………………40
[案例三]………………………………………………………………41
[案例四]………………………………………………………………41
登梯作业无人扶持,高处摔落,造成人身死亡事故
第四部分物体打击事故………………………………………42
卸水泥杆时,囚方法不当,造成人身死亡事故
竖立10m电杆时,未使用抱杆立杆,立杆过程中电杆倒落,造成人身死亡事故
第一部分
触电事故
[案例一]
2005年12月23日,某供电公司线路工区在拆除lOkV配电线路作业过程中,未得到调度许可开工的命令,未验电,未挂接地线,未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就开始登杆作业,工作人员触及带电导线造成触电死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5年12月22日,市电力公司线路工区向调度申请12月23日上午8时停芋头坪变lOkV芋平线和芋富线,拆除芋平线与芋富线的联络线——富山备用线(富山备用线跨越另一供电局管辖的lOkV线路,工区没有向调度提出停电申请,想借23日该线路停电的机会拆除该段线路)。
12月23日,线路工区主任蒋在没有办理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的情况下,即组织外线技工9人、民工3人到现场拆除lOkV富山备用线。
蒋将线路拆除工作分为两步进行,先拆除芋富线到富山备用线4号杆(该杆为联络线的断开点,2号杆隔离开关在断开位
置)段线路,再拆除芋平线到富山备用线1号杆段。
蒋得到芋富线及跨越的另一单位线路停电的通知后,对工作班成员进行了工作分工,交代了安全措施、
保留的带电线路及注意事项,并组织工作班人员拆除了芋富线到富山备用线4号杆的线路。
之后二班班长欧带领一个班到lOkV芋平线27号杆(富山备用线T接杆)停电及拆除lOkV富山备用线,一班班长陈和蔡到富山备用线1号杆(T接在芋平线上)拆除旧线,此时lOkV芋平线还未停电。
蔡先行到达富山备用线1号杆(富山备用线仍带电),在未接到开工通知且监护人陈还未到位的情况下,独自登杆工作,触及带电导线造成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接线如图1—1所示。
图1—1接线示意图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蔡受拆除芋富线到富山备用线4号杆段工作的误导,以为可以开始工作,在未接到开工通知且监护人陈还未到位,施工作业的线路上也没有采取验电、挂接地线措施的情况下,就盲目登杆作业,触及带电的lOkV线路。
2.线路工区主任蒋工作严重失职,违章指挥,工作交代不清。
违反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不办理工作票,不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在未接到调度许可开始工作命令,现场安全措施未全部布置完毕,就安排工作班成员拆除芋富线到富山备用线4号杆段线路,误导了现场施工人员。
3.涉及3条lOkV线路(两条本工区管辖的线路,一条外单位管辖的线路)停电的作业,不使用工作票,违反《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简称《安规》)2.3.2工作票制度“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配电设备上的工作,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规定,致使工作任务不明确、危险点不清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许可制度和工作监护制度不能得到严格执行。
三、暴露出的问题
1.现场安全管理混乱。
lOkV线路停电作业不使用工作票、不执行工作许可制度;工作时不执行保证安全的基本安全措施。
2.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素质低,管理人员失职,带头违章,违章指挥,在调度未许可、作业现场未采取验电、装设接地线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违章指挥作业人员登杆作业。
3.作业人员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施,就冒险登杆作业。
四、此类作业一般安全工作要求现场未采取安全措
1.根据工作计划安排,组织进行现场勘察,确定具体工作内容,查看现场施工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
召开班前会,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班成员交代作业中的危险点及预控措施,并进行确认。
明确人员分工,准备安全工器具、施工器具及材料。
2.向调度上报停电申请(跨越外单位运行管理的线路停电申请要一并提交,由调度与其联系)。
3.停电申请经调度批准后,根据工作任务及现场勘察情况,填写并签发第一种工作票,保证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满足现场实际要求。
4.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全部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后,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才可组织开始工作。
[案例二]
2006年3月23日,某供电公司配电工区电缆运行班在电缆故障抢修作业中,不使用事故抢修单,未对抢修的电缆逐条进行验电,造成一死一伤的人身触电伤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6年3月23日,某供电公司变电工区监控人员向调度报告,1lOkV水屯站西关路lOkV218断路器速断保护动作跳闸。
后有群众向供电公司相关单位反映某处电缆被挖断,调度通知陈到故障点检查。
工作负责人陈到达现场并检查后,向调度报告电缆已挖坏,并申请停电处理。
调度通知相关运行人员对西关一路电缆设置安全措施。
配电工区电缆运行班接调度令后,工作负责人陈组织7名施工人员进行电缆故障抢修(沟内敷设有两条电缆,电缆呈南北走向并排在同一沟内)。
在现场组织抢修时,没有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
施工人员在对西侧电缆(西关一路)采用绝缘刺锥破坏测试验明无电后,完成了此条电缆的抢修工作。
在处理东侧电缆外绝缘受损缺陷时,工作负责人陈主观认为是西关一路并接的另一条电缆(实际是运行中的西关二路),在没有对东侧电缆(原来是与西侧电缆同一电源送出,后来改接到西关二路)进行绝缘刺锥破坏测试验电的情况下,即开始此条电缆的抢修工作。
工作班成员陈在割破电缆绝缘后发生触电,同时伤及共同工作的谷,造成一死一伤的人身伤亡事故。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未对电缆逐条进行验电。
在进行第二根电缆抢修时,违反(安规》10.2.1.9“锯电缆以前,应与电缆走向图图纸核对相符,并使用专用仪器(如感应法)确切
证实电缆无电后,用接地的带绝缘柄的铁钎钉人电缆芯后,方可工作。
扶绝缘柄的人应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的规定,未对第二条需检修的电缆进行验电、接地,盲目组织抢修。
2.工作负责人陈违反《安规》2.3.11.2关于工作负责人职责的规定,在现场组织抢修时,没有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开工前也未向全体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未交代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3.电缆名称与实际不符。
此电缆沟内原为一路并接的电缆,2003年11月进行了切改,将并接的两条电缆移一条至新水丰开闭站223间隔,命名为西关二路,218间隔剩下的一条电缆更名为西关一路。
但调度图板、1lOkV水屯站模拟图板、水屯站218开关柜上的双重编号均未按调度批准书更改,误导了现场作业人员。
三、暴露出的问题
1.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
抢修作业未开具应急抢修单,工作负责人图省事,没有对所抢修的电缆逐条验电、接地,未按规定交代安全措施和进行危险点告知。
2.运行管理不善。
运行管理工作流程未形成闭环,改变设备接线方式后没有及时变更设备编号、编号牌及图纸等有关内容。
对调度模拟图板、变电站模拟图板、开关柜上的双重编号均未及时更改,致使图纸、资料、设备标志与现场实际不符。
3.安全教育培训不力。
配电工区电缆运行班作为电缆专业运行班组,日常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不到位,职工的安全意识差。
4.电缆抢修准备不足。
工器具准备不充分带专用仪器、绝缘手套及绝缘垫。
四、此类作业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1.查明故障点后,现场人员向调度和本单位生产管理负责人汇报现场情况,包括电缆的条数、电缆受损情况等。
2.根据工作任务,填写电力电缆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
工作负责人应向作业人员交代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并确保每一个作业人员都已知晓。
3.工作前应详细核对电缆标志牌的名称、编号与工作票所写的是否相符,安全措施正确可靠后,方可开始工作。
4.现场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放电、接地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对于外力或接头爆炸等可见明显故障点的电缆故障,应对故障点充、放电确认,做好安全措施后,再开始工作;对于未见明显故障点的电缆,应采取信号法加以判别,确切证实电缆无电后,再使用绝缘刺锥(扶绝缘柄的人应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钉人电缆芯后,做好安全措施,再开始工作。
[案例三]
2004年2月28日,某县供电公司在进行配电台区JP柜进、出线更换和低压线路施工过程中,不使用工作票,不按规定采取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等措施,造成一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4年2月28日,某县供电公司进行岳庙东、西两个配电台区JP柜进、出线更换和低压线路施工,根据当天工作内容及现场接线方式,应拉开岳庙村lOkV分支线熔断器。
当日上午,单电源供电的35kV岳庙变电站线路发生故障停电检修。
工作负责人白认为lOkV线路不带电,没有办理任何开工手续便组织施工,只安排拉开装在配电变压器台区的跌落式熔断器,而没有拉开岳庙村lOkV分支线熔断器。
农电工阚用脚扣登配电台架上工作时,左肩部触及跌落式熔断器边相上方带电引线,导致其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违章指挥,无票作业。
工作负责人白违反《安规》7.1.1“配电设备[包括……、配电变压器台架、低压配电室(箱)……]停电检修时,应使用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7.1.3“在进行配电设备停电作业前,断开可能送电到待检修设备、配变各侧的所有线路(包括用户线路)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熔断器(保险),并验电、接地后,才能进行工作”的规定,在未办理工作票、未将岳庙村10kV分支线停电、未进行验电、挂接地线的情况下,擅自指挥工作班成员开展工作。
2.现场无安全措施,违章冒险作业。
工作班成员违反《安规)7.1.2“在高压配电室、箱式变电站、配电变压器台架上进行工作,不论线路是否停电,应先拉开低压侧隔离开关(刀闸),后拉开高压侧隔离开关(刀闸)或跌落式熔断器(保险),在停电的高、低压引线上验电、接地”的规定,在未验电、接地的情况下,登配变台作业。
三、暴露出的问题
1.作业现场习惯性违章严重。
工作负责人白没有办理工作票和工作许可手续,借上端电源35kV线路故障停电检修机会,带领工作班成员进入现场作业;作业前未验电、未装设接地线,冒险作业。
2.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差,缺乏自我防护能力。
明知没有采取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等安全措施,仍登杆作业。
3.现场安全管理失控。
没有进行现场勘察,场没有进行危险点分析及预控工作。
四、此类作业一般安全工作要求作业现
1.进行现场勘察。
明确现场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分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等。
针对现场勘察情况分析作业危险点,制订预控措施。
在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作业中注意防范。
2.严格执行“两票”和工作许可制度。
根据工作任务使用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和操作票,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负责人在得到许可人许可工作的命令后方可组织进行工作。
3.严格执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作业前必须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按规定和现场要求悬挂标示牌,并设置围栏。
4.配电台架及其低压侧工作,不论高压侧线路是否停电,均应视为高压侧线路带电,必须按规定做好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案例四]
2印4年6月29日,某县电力公司在调整转接低压负荷工作时,未拉开路灯线开关,路灯线未装设接地线,路灯线路突然来电,发生一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4年6月29日,某县电力公司供电所按计划调整转接低压负荷。
工作负责人杨与工作班成员余等4人一同前往现场进行勘察后,办理了线路第一种工作票,但是,遗漏了与工作地段低压线路同杆架设但不同电源的路灯线路,工作票中没有对路灯线路提出“停电和挂接地线”的安全技术措施。
工作负责人杨在召开了班前会,完成工作票上所列的停电、验电、挂接地线等措施后,便组织工作班成员开始作业。
18时40分许,余在上乾村A台配变低压线路上进行工作时,因路灯线路突然来电造成触电死亡。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现场勘察工作不全面,遗漏了同杆架设但由不同低压电源供电的路灯线路;签发的线路第一种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不全,没有列出拉开路灯线路电源开关、在路灯线上装设接地线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违反《安规》2.2.2“现场勘察应查看现场施工(检修)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等”,3.2.1.4“断开有可能返回低压电源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熔断器(保险)”,《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DL477—2阗1)6.3.2“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检修设备上的各个方面的线路(包括零线)都要挂接地线”的规定。
2.工作负责人杨在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时,没有查明工作地段路灯线路的电源,在现场组织施工作业过程中又没有认真核对现场实际和补充完善安全措施,在工作地段同杆架设的低压路灯线没有挂接地线的情况下,组织工作班人员开始施工作业。
3.工作班成员自我防护能力不强,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在路灯线路未挂接地线的情况下就盲目工作。
三、暴露出的问题
1.现场勘察人员责任心不强,现场勘察不到位。
工作负责人在组织进行现场勘察时,对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勘察不仔细,忽视了同杆架设的不同电源的路灯线路。
2.对设备运行状况了解掌握不全面。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对该低压线路及运行状况不全面掌握,致使在填写、审核及签发工作票时,遗漏了与工作地段低压线同杆架设的路灯线。
3.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
对作业环境中危险点辨识、防范不到位,对现场同杆架设的路灯线路是否已做好安全措施未进行检查、确认。
4.路灯线路架设、管理不规范。
路灯线与同杆架设的低压架空线路不是同一电源供电,但未在线路运行资料、线路接线图上标明。
四、此类作业一般工作要求
1.根据工作计划组织进行现场勘察。
明确现场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现场保留的带电部分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等,必要时绘图说明。
勘察过程应严格、细致、全面,不能遗漏任何危险点。
召开班前会,熟悉作业方案,明确人员分工,做好危险点分析,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对现场安全措施进行补充。
2.根据工作任务及现场勘察掌握的现场情况,填写、审核及签发工作票。
凡是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包括用户线路)都要装设接地线。
3.工作负责人得到许可人许可后,组织人员进入作业现场,进行现场安全交底,交代安全措施,经危险点告知提问无误后,作业人员在工作票上签名确认。
4.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工作,使作业人员做到“四清楚”。
[案例一]
2004年3月11日,某县供电公司在拆除台区避雷器工作中,操作时停错线路,作业未使用工作票,作业前未采取验电、装设接地线等措施,发生一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04年3月11日,某县供电公司进行前常台区避雷器拆除作业。
根据当天工作内容,应拉开四铺变121号陈庄主干线的沱河支线014号杆前常分支线跌落式熔断器,工作班成员刘却拉开四铺变121号陈庄主干线064号杆线路跌落式熔断器。
工作班人员认为前常台区已停电,在未办理“两票”、未进行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未带任何安全工器具和登高工具的情况下,由监护人托着姬爬上配电变压器台,当姬刚接近避雷器时触电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接线示意图如图1—2所示。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作业前在工作地点未采取验电、装设接地线等安全技术措施。
工作班成员违反《安规》7.1.2“在高压配电室、箱式变电站、配电变压器台架上进行工作,不论线路是否停电,应先拉开低压侧刀闸,后拉开高压侧隔离开关(刀闸)或跌落式熔断器(保险),.在停电的高、低压引线上验电、接地”的规定,在未拉开前常台区高压侧跌落式熔断器、未验电、未装设接地线的情况下,冒险登配变台作业。
2.无操作票进行操作,停错线路。
前常台区原来接于陈庄主干线,由跖4号杆的跌落式熔断器控制,因有树障,临时改接到沱河支线,但是相关资料并未及时调整。
由于没有使用操作票,未明确应拉开的熔断器编号,在无工作监护人的情况下,刘到现场操作停电时按原来的接线方式拉开了隔4号杆线路跌落式熔断器,致使前常台区仍然带电。
3.未使用工作票作业,安全措施不明确。
工作负责人违反《安规》7.1.1“配电设备[包括……、配电变压器台架、低压配电室(箱)……]停电检修时,应使用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的规定,无票组织作业,未明确现场安全措施。
4.现场监护不力,违章组织作业。
工作监护人未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在现场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还托着姬爬上变台冒险进行作业。
。
三、暴露出的问题
1.工作随意性大、缺乏防范作业风险的能力。
不执行《安规》所要求的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及技术措施;不按照倒闸操作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现场作业时,不带登高作业工具和验电器等安全工器具。
2.安全意识淡薄。
作业人员执行《安规》的自觉性差,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对作业中存在的危险点辨识与控制能力不强,未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
3.工作监护人不负责任,违章指挥,织、技术措施在现场得不到落实。
四、此类作业一般安全工作要求保证安全的组
1.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如对现场情况不熟悉、不了解)组织现场勘察,进行危险点分析,制订预控措施。
在作业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作业中注意防范。
2.严格执行“两票”和工作许可制度。
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履行许可手续,工作负责人在得到许可人许可工作的命令后方可组织进行工作。
3.现场停电操作须由监护人和操作人两人进行,操作时核对现场设备名称、编号无误后,在监护人的监护下按照操作票逐项进行操作。
4.严格执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作业前必须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按规定悬挂标示牌,并设置围栏。
5.严格执行施工作业的各项规定,必须根据作业需要和作业安全要求携带安全工器具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具。
[案例二]
2004年4月13日,某县电力局在lOkV线路缺陷处理工作中,因拉错线路跌落式熔断器,造成一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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