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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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理工学院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工作方案
厦门理工学院“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有关精神,教育部于今年六月启动了“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工作。
为更好地适应海西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本科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深化本科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培养具有较强工程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较高综合素质的优秀工程应用型人才,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根据教育部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有关精神,遵循高等工程教育教学规律,强化“关产业痛痒、应产业所求、纳产业精华、为产业服务”的亲产业办学理念,树立“面向工业界、面向未来、面向世界”的工程教育宗旨,以海西工业企业的发展需求为导向,通过与先进企业开展“互利双赢”的校企合作,共建以实际工程为背景、以工程技术为主线的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体,着力提高学生的工程意识、工程素质和工程实践能力。
试点工作要遵循“解放思想、开放借力、校企共赢、以点带面、分步实施”的原则,不断深化本科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二、基本思路
(一)我校工程教育基本情况
近年来,学校以开放办学和以学生受益为本的理念为引领,扎实
建设教学质量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积极探索本科工程人才培养模式,现有6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其中“车辆工程”为国家级特色专业。
1、建立了与地方业界共建多赢的长效机制。
各专业组建了有业
界精英和外校专家参与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每年还聘请企业技术、管理骨干来校兼课、指导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
学校现已形成三种校企合作模式:
一是合作培养人才,如与学校董事单位厦门ABB、台湾大华、厦门金龙等合作进行的订单式人才培养;二是共建校外实践基地,如松霖科技、厦工机械、立林科技、厦华、厦门建发等一批知名企业,在实践环境、工程项目和指导力量等方面,为学生开展实践提供条件;三是共建实验实训场所,如台资企业台达公司提供实验设备建成的“台达实验室”。
2、形成了以培养应用能力为主线的实践教学体系。
各专业通过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学生的应用能力培养,突出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
工科专业列入教学计划的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平均达到了34.7%。
3、建设了高标准的校内实践教学平台。
目前,全校实验室面积近8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原值约2.1亿元;已建成19个规模化、集约化教学科研实验平台,其中机械基础实验中心、电工电子实验中心、物理教学实验中心、计算机基础教学实验中心等荣获福建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荣誉称号。
4、建成了一批较为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
学校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共建了180多个实训实习基地,每个专业至少与三家大中型企业共建实践基地,为大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提供了真实的锻炼环境。
5、提升了学生的务实创新素养。
20XX年以来,学校共遴选、资助了150多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其中35个项目成功获得省级专项资助。
学生积极参加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机械创新设计等各类学科竞赛,20XX年有500多人次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获奖数目及等级逐年提高。
当然,与培养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所需条件、要求相比较,我校还有几个方面需要改革、完善:
一是教学内容体系的学科化倾向较重,偏重于理论教学和课堂讲授。
二是工程型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机制创新不足,专任教师进企业锻炼的意愿较弱,业界精英进学校兼职教学的待遇低、限制多,学校与企业在人才互动方面渠道窄、流动难。
三是各专业的学生规模普遍较大,工程学习与工程实践所需实际环境条件严重不足。
(二)我校实施“卓越计划”的思路
1、结合质量工程项目建设,选择确定试点专业。
在已有的校、省级理工类特色专业基础上,遴选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服装设计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等八个专业进行试点。
2、走进合作企业调查研究,学习其它试点高校经验。
试点专业要围绕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目标,严密设计、实施改革方案,努力体现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特点,探索与工程师职业资格认证政策、法规及国际惯例相协调的工程教育改革新路径。
其它工科专业可以围绕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目标,设计专业建设与改革方案,并提交学校审批后进行试点。
3、分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0.6~20XX年)按计划扎实推进。
学校在20XX年底之前要研讨、部署试点工作,确定试点专业。
试点专业在20XX年2月之前完成试点准备工作(包括教师研讨、学生宣传、遴选合作企业、培养方案重构、试点学生选拔等),并从20XX级第三学期开始执行新的培养方案。
第二阶段,总结与推广试点经验。
将试点专业在课程体系构建、工程型师资队伍建设、企业学习管理、校企深度合作机制等方面形成的成功经验,推广、迁移到工程教育所有专业。
第三阶段,将包含各环节的人才培养标准化体系的改革建设成果,有机辐射、迁移到非工程教育专业。
三、组织体系与职责
1、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包括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务处处长、人事处处长、财务处长、学工处长、推进办主任、相关教学院(系)院长(主任)、试点专业带头人、业界校董以及合作培养企业领导等,负责试点专业重大改革事项的决策与指导。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策划、运行协调与评价。
教务处要配合试点单位及时革新教学管理制度(计划、运行、条件建设、效果评价等)和教学运行的组织。
人事处要主动争取政府人事部门的支持,对企业引进及兼职人员的职称评聘、经济待遇等方面,配合试点工作的需要革新人事管理制度。
财务处要在20XX年财务预算时对试点专业的工作经费单列预算支出,并争取财政部门对参与企业的税收减免或顶岗补贴方面予以支持。
2、各试点专业成立“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指导委员会”,成员包括试点专业院系领导、教授、有多年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以及合作企业高管与高工,具体负责领导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学习、宣传,制订试点专业的具体实施方案(培养目标研究、培养标准制定、组织模式构建和运行机制改革等)。
指导委员会是一个开放性的组织,应尽量团结、带领校内外有关人员和学生,关心、支持和参与改革试点工作。
3、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试点专业指导委员会要制订相关活动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会议,及时沟通信息和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4、为科学构建适应工程教育改革需要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数理系、人文系、管科系、商学系、外语系等,要组织精干教师主动配合试点专业教学改革,着力研究提高试点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基本技能的策略。
四、培养模式
(一)人才培养目标与标准
1、学校的工程教育主要面向企业生产一线,培养能综合应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技术手段,掌握一定的管理与工程经济学知识,具有较强工程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较高综合素质的本科工程型(设计、制造、施工、运行、营销等)人才,毕业后能够胜任其中一种或多种角色。
2、各试点专业在学校基本目标基础上,根据国家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本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与规格标准。
(二)学制
1、试点专业的基本学制为四年。
分校内培养和企业培养两个阶段,其中企业学习阶段累计不少于一年,主要完成基于岗位的项目课程、工程实践以及毕业设计,学习企业的先进技术和文化,培养学生的工程素质、实践创新能力和工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
2、校内培养与企业培养的形式。
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课程体系等特点以及企业生产的特殊性和提供的条件,具体确定两个培养阶段的时间安排,如“3+1”、“2.5+0.5(企)+0.5+0.5(企)”、“2.5+0.5(0.25企)+0.5(0.25企)+0.5(企)”或其它形式。
对企业培养阶段总的要求是:
真环境、真实践,有标准、有考核。
(三)课程体系改革
各试点专业要依据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结合执业工程师资格考试(或认证)的要求,与企业代表一起研讨、制订试点专业培养方案,明确校内学习阶段、企业学习阶段的培养标准,并将培养标准细化为课程(或项目)知识、能力与素质要求,再落实到具体的课程和教学环节。
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以“大工程观”为指导,整合、重组课程体系。
着力改变单纯以学科的系统性为标准构建课程体系的观念,密切结合现代工程技术发展和企业需要,以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职业素养、工程实践能力和工程素质为目标设计课程体系。
压缩课堂讲授学时,为学生课外自主学习和企业学习留出更多时间和空间。
在通识教育课程建设方面,要有针对性地加强职业道德、人文关怀和社会伦理责任的教育,加强写作、表达与计算机应用等基本技能的训练,加强团队合作精神和人际沟通交流能力的培养。
在学科基础课程建设方面,强化数学、物理、化学知识在工程中的应用,同时应拓宽学生在组织管理、工程经济学和财务等方面的知识面。
在专业课程建设方面,适当加强多学科交叉的综合性课程建设,同时要特别强化面向工程实际构建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和编制课程标准。
同时,试点专业要根据工程人才培养国际化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通过模块化的教学安排,实现产学合作教育的国际化。
2、加强实践教学和企业学习环节。
结合工程实际,进一步完善“以实验与工艺基本操作技能训练为基础,以设计为主线,以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工程实践能力、系统思考和研究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交流能力为目标”的实践教学体系。
在校内实践教学过程中,应积极开展研究型、项目型学习和设计性、综合性、创新性实验,帮助学生发现、发展各自的志趣、潜力和特长。
3、校外实践教学是改革的重点,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确保学生累计在企业学习一年时间的质量。
各试点专业毕业设计环节可与相关实习环节统筹安排。
一部分实习实践环节可以利用寒暑假时间进行,重要的实习可利用整个学期。
4、指导试点专业学生切实做好学习生涯规划和第二课堂计划。
工程师的工程意识、工程能力、工程素养,尤其是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的培养,计划内的课程教学和企业培养环节是根本途径;第二课堂的专题社会实践、学科竞赛或科技实验项目等,是必要和有益的补充,必须进行合理规划和有效实施。
(四)教学方法改革
要遵循工程的集成与创新特征,大力推进教学方法的改革和创新。
试点专业课程的教师要着力推动探究式学习、基于问题的学习、基于项目的学习、案例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方式,并实行多样化的、与试点目标相适应的学习效果评价方式,提高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和工程素质。
(五)校企合作培养
1、建立校企联合培养机制。
通过签订协议、建立组织和项目交流,来保证“共同制定培养目标,共同建设课程体系,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效果”等项目合作不流于形式。
2、积极聘请企业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主讲或合讲专业课程。
经过4年试点,达到每一届学生有6门专业课是由具备5年以上在企业工作的工程经历教师主讲。
3、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校企合作开展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首先对学生在企业实习的课程及其教材进行改革和创新,最终实现由企业界全面参与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等方面的改革工作。
五、试点学生选拔与管理
1、宣传部、学工处、教务处及各试点院系,要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卓越计划”的宣传力度。
学生对“卓越计划”的背景了解越早,对“卓越计划”内涵、目标和要求理解越深,参与就会越积极、越主动,“卓越计划”实施成功的可能性就越高。
2、双向选择确定学生参加试点。
各试点专业应从20XX级理工科学生中选拔组成试点班。
各试点专业在校生的遴选办法应在20XX年5月初以前向学生公布,5月底完成遴选工作。
学生遴选应遵循自愿选择、自主报名、院(系)组织考核的“双向选择”方式。
3、建立试点学生的淘汰或退出机制。
学生在试点专业学习期间,出现学校认为不宜继续参加试点学习的情况,以及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表明不适合工程师培养的,学校应向学生提供合理的学业指导,建议转入更适合其学业发展和个性特长发挥的专业学习。
学生也可以根据自身学习情况自愿终止试点专业的学习。
自愿终止后转入非试点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学习的学生,在试点专业学习过程中取得的课程成绩和学分,参照校内转专业办法,根据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通过课程学分的认定、替代予以解决。
4、根据试点需要切实改革教学管理制度。
参加试点的学生应严格按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专业培养方案学习并进行考核。
在校学习阶段,学生的学习管理仍按照《厦门理工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学生在企业学习阶段,还需服从企业管理规定并接受企业的评价和考核。
六、配套政策及保障措施
全校各单位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共同为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机制和氛围。
为保障“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学校领导小组要在组织、制度上做好保障工作的顶层设计,相关部门要分项制定和完善相应的配套政策及改革方案,特别是在提升校内师资队伍工程素养、企业兼职教师聘任、教学管理机制改革、教学条件建设等方面制定相应政策,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和环境。
1、经费保障。
学校财务处、教务处和人事处等相关部门要统筹有关“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在外聘教师、教师工程实践素养提高、教改立项以及试点工作运行等方面设立相应的专项经费,专门用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所必需的业务经费和人员经费。
2、“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核心教学团队与考核。
根据教育部试点工作要求,学校教务处和试点教学院(系)要组织成立相关通识教育课程及试点专业核心教学团队。
试点专业核心教学团队成员一般在7人左右,原则上由本专业教师和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组成。
核心教学团队的工作职责、年度与聘期考核办法等要单独明确制定,并根据试点工作目标考核。
在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核拨、发放时,学校将充分考虑工程教育改革试点工作的投入,向参加试点的院(系)和教师给予倾斜;各教学院(系)要在业绩津贴、学期(聘期)绩效分配等方面向核心教学团队教师倾斜。
全校相关单位要在人力资源投入方面确保试点工作实施进度和质量的需要。
3、建设适应工程教育改革需要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学校人事处要积极探索改革工科教师的评聘与考核制度,对工科教师的评聘与考核从侧重评价理论研究和发表论文,转向更加侧重评价工程项目设计、专利、产学合作和技术服务等方面;要制定鼓励政策,积极创造条件,选送教师不定期到企业工作1-2年时间,提高教师的工程能力和工程素养;要优先引进和聘任有一定工程经历的教师,并积极从企业聘请有丰富工程实际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担任兼职教师。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兼职教师聘任工作办法由“试点办公室”提出,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4、积极推进与国外大学合作的工程教育项目,拓展本科教学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探索建立国际合作教育和跨文化交流平台。
学校教务处、国际教育学院、各教学院(系)和广大教师要积极引入国际先进的教育教学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高水平的教育资源,努力推进我校与其他国内外高校之间的学分互认,扩大学生参与国际交流、到海外企业实习的规模,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提升学生跨文化交流、合作和竞争的能力。
5、加强学分制及其运行机制的研究,不断推进教学管理模式创新。
学校各级教学管理、学生管理以及后勤管理等有关部门要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在学分制和校内外双导师制的框架下,认真修订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创新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构建更加适合学生个性化成长的环境,逐步实现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择课程、教师和学习进程的目标。
6、充分发挥学校校董会、校友会以及“校企合作办公室”等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拓宽校企合作渠道,明确校企合作工作中的管理层次和职权;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和配合教学院(系)进一步开拓校企合作空间。
厦门理工学院
二O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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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 理工学院 卓越 工程师 教育 培养 计划 试点工作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