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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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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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招标文件
“**”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招标
招标编号:
**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市住宅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二00八年十一月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开标
(六)评标
(七)合同的授予
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工程技术规范
第四章工程基础资料及技术要求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招标
2
1.1
招标编号
**
3
1.1
建设地点
**市**区**街
4
1.1
建设规模
选址面积13151.7㎡,建筑用地面积约13151.7㎡,建筑面积约4.5万㎡;
5
1.1
招标方式及标段情况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
6
2.1
招标范围
单体及地下室岩土工程详细勘察
7
2.3
工期要求
勘察工期要求:
应满足施工图设计进度要求,工程勘察拆迁未完成必须进场钻探,30日历天内提供详勘报告,同时需提供中间资料。
8
4.1
投标人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9
4.2
审查方式
已通过审查
10
15.1
费用计取
勘察取费以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为依据,并根据**市工程勘察设计协会有关勘察取费范围,按平均每米进尺综合单价报价。
本项目勘察费用按实际进尺每米综合单价80元计取。
11
17.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2
5.1
踏勘现场
本工程不组织现场勘察,投标人自行与招标人联系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
地点:
详见地形图。
13
10.1
质疑时间
时间:
2008年12月13日17:
00时前
14
19.1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文件:
壹份正本,叁份副本。
技术文件:
壹份正本,柒份副本。
投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文件及岩土工程勘察纲要)除1套(正本)盖章外,其余7套(副本)统一使用白版封面,且统一使用牛皮纸密封包装,封口加盖单位公章。
白版封面必须采用发放的统一格式。
15
21.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
2009年1月5日9时00分
地点:
**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司代表处
招标代理机构在截标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16
25.1
开标
开标时间:
2009年1月5日9时00分
地点:
**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17
32.4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1.3招标人:
**市住宅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传真:
1.4招标代理机构:
**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2、招标范围及设计周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
4.2本项目的投标人为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5、踏勘现场
5.1本工程不组织现场勘察,投标人自行与招标人联系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
5.2投标人自行与招标人联系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过程的一切费用。
7、土地信息资料的保护
7.1由招标人提供的相关土地信息、电子文件资料,投标人使用完成后应及时归还,定标后,除中标人继续深化使用直至完成,与非中标人一样按时归还基础数据资料,并及时销毁计算机相关内存,严禁向外扩散资料或数据,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工程技术规范
第四章工程基础资料及技术要求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8.2除8.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9、质疑
9.1投标人应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述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有疑义的问题进行书面提问,并将书面问题传真或送到**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9.2答疑议纪要包括投标人所提出的所有问题和答复;答疑纪要将以书面形式迅速提供给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答疑既要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0.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0.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推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10.4招标人将于2008年12月1日向所有投标人发放补充通知,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两部分组成,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12.1商务标投标文件
12.1.1投标文件封面
12.1.2投标文件目录
12.1.3投标函
12.1.4授权委托书
12.1.5投标辅助资料
(1)勘察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3)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仪器机械设备配备一览表
12.2技术标投标文件(岩土工程勘察纲要)
12.2.1投标文件封面
12.2.2投标文件目录
12.2.3施工管理力量安排
12.2.4施工机械设备
12.2.5勘察技术方案
1对场地的基本地质资料的分析
2勘察技术手段
3勘察工作量布置(附布孔平面图)
4勘察工作计划进度、预期提交勘察结果内容、工程的组织和技术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
⑤试样的采集与试验要求
12.2.6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
13、投标文件格式
13.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4、勘察费用投标报价
14.1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提供的钻孔平面布置图、勘探技术要求及现场情况,推测钻探深度,并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计价格[2002]10号文《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及**市工程勘察设计协会有关勘察取费范围的80%收取。
,结合自身的情况,按平均每米进尺综合单价进行报价。
14.2本项目勘察费用按实际进尺每米综合单价80元计取。
14.3投标报价应是完成项目详细勘察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劳务、材料、安装、维护、管理、食宿、保险、利润、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及合同包含的风险、责任等所有的费用,还应包括因为场地限制或旧建筑物尚未拆除而设备须多次拆迁而发生的搬迁、运输、安装等所有费用。
14.4投标人自行解决工地生产、生活用水、用电,并将其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14.5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实际进尺米数由招标人现场签证确定。
中标人根据实际进尺米数和中标进尺每米综合单价编制工程结算书,由招标人报送有关部门审核确定最终的勘察费。
15、合同货币
15.1合同实施时以人民币支付。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6.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7.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7.3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须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7.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需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8、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文件要求统一采用A4纸装订成册(大于A4时折成A4),并将装订线设置在文件版面的左侧。
18.2商务标和技术标应分别包装密封:
商务标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在同一个内层密封袋内,技术标(岩土工程勘察纲要)“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另外二个内层密封袋内,三个内层密封袋上分别标明“商务标投标文件”、“岩土工程勘察纲要(正本)”或“岩土工程勘察纲要(副本)”,再将三个内层密封袋密封在一个外层密封袋内。
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外层密封袋的各封口处应贴上封条,并在贴封条骑缝处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18.3在投标文件内外层密封袋上应:
18.3.1写明招标人名称;
18.3.2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及邮编;
18.3.3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2)工程名称;
(3)投标人名称;
(4)投标人地址;
(5)邮政编码;
(6)“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的字样。
18.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7.1款、第17.2款和第17.3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
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8.5技术标投标文件(岩土工程勘察纲要)的编制要求:
18.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岩土工程勘察纲要另册装订,岩土工程勘察纲要正本封面应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岩土工程勘察纲要副本封面由招标代理单位统一提供,除此以外,正本的其它地方和所有副本的封面及内容任何部位一律不得注明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有关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鉴别投标人的标记或信息。
19、投标文件的提交
19.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
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11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投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0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2.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五)开标
23、开标
23.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公开所有投标人参加。
23.2各投标人可拟派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证明其出席了开标会议。
23.3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3.4开标程序:
23.4.1由招标人负责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3.4.2介绍出席开标会议的单位和人员名单,必要时核验其资格与身份;
23.4.3宣布监标、唱标、记录人员等工作人员名单;
23.4.4宣布开标期间的纪律和有关事项;
23.4.5由投标人代表或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定其完整性;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23.4.6首先打开标有“撤回”字样的包封并宣读其内容,按本须知23条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撤回通知书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23.4.7投标文件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人按投标文件提交的逆顺序当众拆封投标文件第一个密封袋(商务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设计周期、项目勘察负责人姓名等必要的内容。
23.4.8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投标人代表及其他无关人员退场。
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23.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3.6其他说明:
投标文件第二卷(岩土工程勘察纲要)应在评标前由招标人采用保密方式统一拆封,并逐一对应编号,然后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六)评标
24、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4.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4.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5、评标过程的保密
25.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5.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6、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根据本须知第29
27、投标文件的响应性
27.1评标时,招标人将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不造成重大的限制。
27.2如果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7.3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确定,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按废标处理:
27.3.1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第12条规定提供完整资料的;
27.3.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废标条件;
28、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8.1评标委员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8.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8.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28.4评标标准和方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岩土工程勘察纲要、投标报价以评分方式进行评估。
评标分项分值比例分配(满分100分)如下:
(1)岩土工程勘察纲要……80分;
(2)投标报价………………20分。
28.4.1岩土工程勘察纲要(满分80分)
28.4.2岩土工程勘察纲要采用不公开投标人名称的方式进行评审。
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工作人员将岩土工程勘察纲要正本和副本统一编号后,副本交给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正本集中封存。
岩土工程勘察纲要副本评审结束后对照正本填写投标人名称,确定岩土工程勘察纲要评审结果。
为保证岩土工程勘察纲要评审公正,岩土工程勘察纲要未按投标须知第18.5条款“岩土工程勘察纲要的编制要求”编制的,岩土工程勘察纲要得0分。
28.4.3各投标人岩土工程勘察纲要最后得分采用各评委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8.4.4根据投标人递交的岩土工程勘察纲要,从勘察管理机构人员安排、勘察仪器机械设备、勘察技术方案三方面进行比较并评分,具体评审内容和标准如下:
(1)勘察管理机构人员安排(满分15分)
投标人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由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地质编录人员、生产机长、安全员、机上操作人员等组成勘察管理机构;根据投标人自报拟投入的勘察管理机构人员的组成,从科学性、合理性,以及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等情况分别评分。
满足要求的得15分,欠合理的扣1-5分。
勘察管理机构安排具体人员姓名、经历及承担过的项目不得体现在纲要中。
(2)勘察仪器机械设备(满分15分)
投标人应具备投标项目所需的常规勘察仪器机械设备,并根据工期、质量、安全的要求,对本项目所需的勘察仪器机械设备进行选型和确定数量,同时考虑现场供水、供电、抢险等因素可能带来的不足而增加的设备。
根据投标人自报拟投入的勘察仪器机械设备周全、合理、科学情况,分别评分。
满足要求的得15分,配置欠合理的扣1-5分。
(3)勘察技术方案(满分50分)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勘察技术方案。
其内容应包括:
①对场地的基本地质资料的分析(满分7分):
视其分析的合理性评分,不合理的扣1-5分。
②勘察技术手段(满分12分):
技术手段、方法不全或采用不当的扣1-12分。
③勘察工作量布置(满分12分):
孔位或孔数布置不当、孔深控制不当扣1-8分。
④勘察工作计划进度、预期提交勘察结果内容、工程的组织和技术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满分12分):
视其合理性评分。
⑤试样的采集与试验要求(满分7分):
取样、测试工作布置不当的,扣1-5分。
28.5投标报价(满分20分)
28.5.1本项目勘察费用按进尺每米综合单价80元计取。
28.5.2投标人根据工程特征并结合自身状况在保证工程质量、工程工期、工程造价的前提下在规定的合理价范围内自行确定投标进尺每米综合单价。
28.5.3投标报价在投标须知第28.5.1条款规定的范围之外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投标报价符合投标须知第28.5.1条款规定的,得基本分20分。
29推荐中标候选人
29.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高分到低分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若出现有两家及以上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投票方式确定排序在前的中标候选人。
(七)定标
30、定标
30.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的评标意见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原则上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依排序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八)合同的授予
31、合同授予标准
31.1本招标工程的设计合同将授予按招标文件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2、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32.1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3、中标通知书
33.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设计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3.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4、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4.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且项目建设单位确定后予以确定,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设计工程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4.2中标单位应与**市住宅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相应项目的建筑勘察设计合同。
34.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设计,不得将中标项目设计转让(转包)给他人。
35、其它
35.1中标人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时,中标人应予以赔偿。
35.1.1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
35.1.2签订合同时另行加入不合理的附加条件;
35.1.3不履行投标文件所作的承诺;
35.1.4有违法行为的;
35.1.5投标时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签约时未能作为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
若发生被取消中标资格时,招标人可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
工程合同采用建筑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建筑工程勘察合同
(一)》(GF-2000-0203)合同协议条款执行该(示范本)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订。
现将主要合同条款综合说明如下(其余协议条款在合同签订时具体商定):
1、项目名称:
”**”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招标
2、业主:
**市住宅发展有限公司(甲方)
3、勘察人:
中标人(乙方)
4、合同价款:
勘察人投标报价每米进尺综合单价乘以以米计量的实际完成的进尺。
5、勘察工期:
勘察人与业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该项目工程(包括外业、内业及提供勘察报告),并根据招标人进度要求调整工期。
6、勘察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7、其它:
7.1每孔终孔前勘察人应通知发包方验收。
7.2勘察人应按业主提供的总平面布置图及勘察技术要求完成相应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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