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机构资质增项申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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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机构资质增项申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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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机构资质增项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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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机构资质增项申请报告
篇一:
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
附件1
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机构资质申请表
机构名称:
申报资质类别:
()级
首次□就位□增项□升级□延期□
填报日期:
年月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填表须知
一、本表应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使用计算机打印,要求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二、本表第一至第十部分由申请机构如实逐项填写,如遇没有的项目请填写“无”。
三、本表一律用中文填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四、本表可在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
/)下载。
五、本表一式四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建筑管理处、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测机构各存一份。
一、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声明
二、机构基本情况
三、申请资质类型及证书状况
篇二:
检测资质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三十一条: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
(二)《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并按规定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计量认证合格,方可从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
”
(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三条第二款: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
(四)《汶川地震灾区城镇受损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及修复加固拆除实施意见》(省政府令第226号发布)第六条:
“第六条地震灾区从事房屋建筑安全鉴定的鉴定机构及修复、加固、拆除的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在资质、资格许可及本实施意见规定的范围内依法执业,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二条:
“房屋建筑安全鉴定机构是指:
……属第
(二)项规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具备主体结构检测专项资质。
”
二、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中介机构,并通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
2、符合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的资质标准。
三、申报材料
(一)新办
1、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
(1)《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系统”中填报);
(2)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3)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4)办公场地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
(5)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发票。
其中,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还须提供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证书或证明;
(6)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四川省边远地区范围见附件1,以下同。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结构工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备有高级或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提供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注册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以及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
(7)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及记录表格。
2、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
(1)《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系统”中填报);
(2)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3)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4)办公场地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
(5)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发票。
其中,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还须提供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证书或证明;
(6)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
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建筑幕墙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备有高级或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提供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注册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以及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
(7)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及记录表格。
3、钢结构工程检测类
(1)《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系统”中填报);
(2)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3)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4)办公场地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
(5)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发票。
其中,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还须提供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证书或证明;
(6)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钢结构机械连接检测、钢网架结构变形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提供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注册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以及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
(7)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及记录表格。
4、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类
(1)《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系统”中填报);
(2)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3)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4)办公场地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
(5)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发票。
其中,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还须提供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证书或证明;
(6)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工程桩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一级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提供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注册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以及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
(7)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及记录表格。
5、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检测类
(1)《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系统”中填报);
(2)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3)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4)办公场地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
(5)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发票。
其中,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还须提供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证书或证明;
(6)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提供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注册证书、检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检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以及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
(7)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及记录表格。
6、建筑节能与智能检测类
(1)《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系统”中填报);
(2)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3)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4)办公场地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
(5)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发票。
其中,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还须提供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证书或证明;
(6)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提供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注册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以及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
(7)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及记录表格。
7、见证取样检测
(1)《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系统”中填报);
(2)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3)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4)办公场地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
(5)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发票。
其中,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还须提供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证书或证明;
(6)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3名,边远的县(区)可不少于2人,提供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注册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以及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
8、鉴定机构
(1)《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事故)鉴定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系统”中填报);
(2)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3)具备主体结构检测专项资质的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尚未取得主体结构检测专项资质,或同时申请主体结构检测专项资质和鉴定机构资质的,按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要求的申报材料提交)。
(二)延续
所有类别延续均需提供以下材料:
(1)《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系统”中填报);
(2)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3)资质证书正、副本;
(4)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5)办公场地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
(6)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经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证书或证明;
(7)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注册证书、检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以及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
(三)增项
新增检测类别均按照新办检测申报要求上报。
(四)分立、合并
1、企业合并
①合并前各企业的资质正、副本原件;
②股东会决议(拟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分别做出合并决议)、合并协议;
③被吸收公司已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④申请报告,拟合并企业分别提交申请报告;
⑤合并后企业的章程和股东出资协议;
⑥合并后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⑦符合合并后企业资质类别要求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明、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注册人员还应附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
⑨若涉及到变更事项的,应提供变更材料。
2、企业分立
①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分立的方案;
②公司股东会关于分立方案的决议;
③拟承继资质的企业的章程和股东出资协议;
④拟承继资质的企业股东出资证明;
⑤拟承继资质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⑥分立前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⑦分立后符合企业资质类别要求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明、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⑧若涉及到变更事项的,应提供变更材料。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须先登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
//),进入“电子政务大厅”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系统”中填报并打印;
2、申请人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提交申请表及附件材料;
3、市、州或扩权试点县(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初审完毕,在资质申请表内签署初审意见和核验原件,并将初审意见、报送公函及企业全部申请材料(需加盖初审部门原件审核一致章)上报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初审部门密封。
4、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审核,在承诺时限内将审核意见在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省政府政务中心网公示;
5、公示期结束后即在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
6、准予许可的,于取件承诺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证书(见取件须知)。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厅窗口(028)86947761
省建设厅行政审批处(028)86913475
投诉电话:
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28)869361798693638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028)85569206
网址:
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篇三: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资质申请表
□新申请□申请增项□延期申请
机构名称:
填报日期:
年月
陕西省建设厅制
日
填表须知
一、本表应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使用计算机打印,要求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二、本表一律用中文填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申请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工程检测资质副本复印件(新申请企业不需提供);3、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4、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和购置发票;
5、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社会保险证明及人员汇总表;
6、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检测工艺规程、检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等。
(延期企业不需提供;申请增项应提供检测工艺规程及检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不(:
检测机构资质增项申请报告)需提供);
7、检测人员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及汇总表。
以上7项用A4纸复印后顺序装订成册作为附件材料,并提交所有证书、凭证的原件由受理部门核实。
四、本表中应附营业执照副本及检测资质副本(含变更页)复印件各一份。
五、本表一式两份。
六、本表格可在陕西建设网()/办事指南/质量检测下载,如需加页应用A4纸。
一、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声明
二、机构基本情况
三、检测机构简介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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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检测 机构 资质 申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