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浙江省财会信息化竞赛试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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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浙江省财会信息化竞赛试题
2009年第六届浙江省财会信息化竞赛试题
本科组
浙江省财会信息化竞赛委员会秘书处
2009-10-18
联九股份有限公司资料
一、董事会报告(摘要)
(一)公司简介
联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前身为广州市百货文化用品公司。
1996年4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广州市百货文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001年因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山东联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九集团”)进行重大资产、债务重组,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003年8月,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公司更名为联九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因联九集团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3900万元借款,到期后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而被法院执行拍卖其持有的公司2700万股权,由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取得该股权,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富裕电器有限公司于2009年2月正式进入公司。
本公司属商业企业,经营范围:
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日用百货、文具用品、健身器材、家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饮事用具、计算机及配件、通讯器材、照相器材的销售;家电维修、安装服务及相关技术服务;房屋租赁。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二)2008年经营情况总结
2008年度,联九股份实现主营收入14.55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0,983.15万元,本年实现净亏损9432.21万元。
其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内部控制失灵
2008年度公司发生业绩大幅下滑,部分受国内宏观经济形势恶化、消费市场疲弱的影响,主要原因还在于长期以来公司未建立起独立的业务体系、组织机构,内部管理混乱、内部控制失灵,以及由于原控股股东联九集团通过关联交易存在大量对公司利益损害的行为,公司应收账款、存货的实际价值与账面价值存在较大程度的背离。
2.供应商对公司的支持度明显下降
自2008年4月起,公司停止从关联方采购商品,但供应商由于受到公司股权变动所带来的不确定因素的干扰,对与公司的合作持观望态度,拖延与公司签订年度战略大合同,政策不到位,应收返利无法收回。
公司所属的山东采购分公司、济南家电分公司基本上未签订2008年度的采购合同,而其他分公司采购合同签约率也均在20%以下。
同时供应商对公司的资源投放和支持力度持续减弱,导致公司广告促销费、租赁费等费用同比大幅增加,而应由厂家承担的促销费、广告费、卖场租赁费等费用长期得不到结算。
长虹、海信、新飞等厂方对联九家电配送中心有限公司(系关联方;联九集团所属子公司,以下简称“联九配送”)提起诉讼连带公司,产生了阶段性的大面积供应商挤兑;而且因为联九配送欠款引发诉讼连带公司等类似案件,导致公司资金被冻结328万元,强制划走442万元,影响了公司经营现金流。
3.公司人员大幅增加
公司职能设置不健全,组织机构不独立,部分职能由关联方相关部门代为执行。
自2008年2月份公司股权发生变化后,公司从3月份起增设了安装、维修、仓储、保洁等岗位,增加人员300-400名,仅人工费用每月就增加159万元。
二、财务报表
提示:
报表数字取自于某上市公司未审计年报,即使数据存在问题,计算时以报表数字为准。
资产负债表
200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联九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币种:
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95,327,196.74
288,808,071.61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8,185,328.22
9,379,260.56
预付款项
229,896,503.26
351,421,656.50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0,900,583.05
18,953,453.95
存货
78,069,876.04
97,861,121.1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642,379,487.31
766,423,563.8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13,184,266.75
13,636,298.71
固定资产
162,571,913.81
169,060,710.26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531,119.55
2,008,212.2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435,376.42
3,921,703.58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7,722,676.53
188,626,924.76
资产总计
840,102,163.84
955,050,488.5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9,6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268,807,228.41
268,477,582.10
应付账款
278,135,370.80
142,838,852.64
预收款项
20,203,248.52
39,392,213.00
应付职工薪酬
3,894,654.63
6,196,511.59
应交税费
3,461,832.16
15,566,824.75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879,960.30
926,857.80
其他应付款
19,964,270.15
37,487,318.6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7,813,084.24
8,310,370.14
流动负债合计
603,159,649.21
628,796,530.6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603,159,649.21
628,796,530.69
股东权益:
股本
252,523,820.00
252,523,820.00
资本公积
45,079,477.98
45,079,477.98
减:
库存股
盈余公积
22,328,966.38
22,328,966.38
未分配利润
-82,989,749.73
6,321,693.51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股东权益合计
326,253,957.87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840,102,163.84
955,050,488.56
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三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李映会计机构负责人:
李映
利润表
2008年1-12月
编制单位:
联九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币种:
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1,454,910,906.44
1,697,186,968.06
减:
营业成本
1,360,026,881.37
1,594,373,519.98
营业税金及附加
2,062,127.24
3,158,391.50
销售费用
84,572,333.37
60,910,013.99
管理费用
46,563,903.81
34,559,391.51
财务费用
649,464.88
4,701,788.69
资产减值损失
60,778,657.83
4,466,072.04
加: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99,742,462.06
-4,982,209.65
加:
营业外收入
129,377.97
19,432.29
减:
营业外支出
3,537,629
405,482.18
其中:
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03,409,468.65
-5,368,259.54
减:
所得税费用
-13,839,269.47
6,300,921.5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9,570,199.18
-11,669,181.12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5467
-0.0462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5467
-0.0462
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三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李映会计机构负责人:
李映
现金流量表
2008年1—12月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72,422,177.14
1,973,160,753.55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63,562,831.91
66,942,111.8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35,985,009.05
2,040,102,865.3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658,000,860.75
1,843,998,430.1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9,383,696.61
25,274,431.12
支付的各项税费
41,848,345.72
32,035,072.6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3,658,975.22
69,867,678.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22,891,878.30
1,971,175,612.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093,130.75
68,927,253.0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900.00
44,85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00.00
44,85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926,755.57
456,863.87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25,547,212.8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66,58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040,548.37
456,863.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039,648.37
-412,013.8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0,300,000.00
150,08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4,141,015.5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4,441,015.57
150,08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39,900,000.00
184,663,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924,269.63
13,056,056.2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422,396.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6,246,665.63
197,719,056.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805,650.06
-47,639,056.2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752,167.68
20,876,182.89
加: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4,057,321.01
13,181,138.1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305,153.33
34,057,321.01
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三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李映会计机构负责人:
李映
三、2008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
根据公司销售积分承诺,公司对在本公司指定商场按规定消费后产生的积分可在消费付款时进行抵扣货款。
由于前期累积的可兑换积分折算金额较大,如按原管理办法于支付时计入当期损益,可能对当期的损益产生较大的影响,2008年新增积分折人民币1,991,112.05元,实际兑付2,012,717.52元,兑付金额已超过当期产生的积分。
为了正确核算,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的要求,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同时授予客户奖励积分的,应当将销售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在商品销售或劳务提供产生的收入与奖励积分之间进行分配,与奖励积分相关的部分应首先作为递延收益,待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或失效时,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历年末的有效积分统计,折算年末应保留的金额如下:
年度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期末
金额
1,138,906.17
4,766,265.92
7,310,952.61
8,221,846.69
8,310,370.14
7,813,084.24
影响当
年利润
-1,138,906.17
-3,627,359.75
-2,544,686.69
-910,894.08
-88,523.45
497,285.90
(二)
1.原告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因货款合同纠纷,于2008年5月起诉联九集团关联方四个公司和本公司,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766万元。
经过两次开庭审理,于2009年3月20日达成《调解书》,由联九集团四个关联公司还款672万元,诉讼费由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还款责任和费用。
2.原告山东新华天通信器材有限公司合同因货款纠纷,于2008年12月起诉山东三通电讯有限公司(联九集团关联方),起诉金额为货款124万及利息。
原告方认为本公司济南家电分公司为实际收货方并与第一被告均为联九集团关联公司,列本公司济南家电分公司为第二被告,列本公司为第四被告。
本案于2009年2月3日开庭审理后,判定本公司与第一被告共同支付原告的货款合同中所欠货款1,036,133元及相应利息。
因本公司并未在该合同项下参与经营,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故于2009年3月13日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中院判令撤销我公司的还款责任。
(三)
2003年度,公司将2001年重大重组前遗留债务余额中的118,886,078.73元转移给陈广文集团,由陈广文集团继续负责处理。
公司在转移上述债务时,未能与债权人取得联系,若债权人主张权利,公司是第一责任人,承担偿还义务。
但上述债务已经超过法律诉讼时效,实际上已无须履行偿还义务,且联九集团对陈广文集团履行偿还义务提供担保。
因此,上述已转移的负债虽然形成公司的或有负债,但支付的可能性很小。
根据《债务托管协议》,本公司或有负债由广文集团代为管理和偿还。
联九集团公司为广文集团履行义务提供担保。
(四)
1.由于原大股东联九集团未履行承诺,将联九配送的采购业务转入本公司,导致本公司没有建立独立的采购业务系统,而长期依赖与联九配送的关联交易。
该业务不仅导致大量的关联交易产生,并且由于联九配送的债偿能力极差,导致了应由供应商返还本公司的返利在供应商与其结算后联九配送并未与本公司结算。
据不完全统计,供应商已返还联九配送、山东联九股份等单位的金额合计8,170,278.52元,联九配送、山东联九股份未及时结付给本公司。
2.因原大股东联九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未与本公司的业务严格分清,导致因联九集团(含所属分、子公司)发生的诉讼后,本公司作为连带被告被冻结的款项为3,281,030.39元,扣款的款项为4,966,915.94元。
3.由于原大股东在重组陈广文时,只将其部分业务置换进入上市公司,其中对售后服务部分仍由联九集团所属的公司提供。
但自2008年6月起将其全部人员转入本公司,而相应的资产未并转入本公司。
目前已导致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基金等未同时转入本公司的情况。
4.原大股东在重组陈广文时,将济南市历下区趵突泉北路12号的房产共八层(含地下三层)作价201,120,625.46元作投入,根据勘查,该房产的建筑面积25514.20平方米,其中公共设施(属于整幢大楼的配电、供水等配套设施)未按整幢大楼(共22层)的建筑面积进行分摊,从而导致多计建筑面积而多估资产价值。
地上一层大厅是联九股份济南家电分公司西门店最具有商业价值的营业场所,2009年1月,西门店一层营业大厅的部分区域被联九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所占用。
5.根据原大股东在重组陈广文时的承诺,对以“联九家电”名义进行家电经营的门店,原由联九集团进行统一管理并收取特许加盟费自2002年1月1日起由公司收取。
其中:
年度
初次加盟费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
小计
2002年度
2532051.29
1136880.34
3668931.63
2003年度
1887748.72
2406479.66
4294228.38
2004年度
0
2013330
2013330
2005年度
380000
1518171
1898171
2006年度
280000
0
280000
合计
5079800.01
7074861
12154661.01
自2007年起公司不再收取该项特许加盟费,联九集团也未与任何一家特许连锁店签订新合同。
6.由于公司与原大股东联九集团间存在的人员、资产、业务不能严格分清的情况,由此造成公司发生的支出存在大量的相互代垫情况,且联九集团有限公司对代垫的费用等未向公司提供正式发票,导致公司无法入账而长期挂往来的情况,据不完全统计其金额合计为7,851,924.12元,其中:
租赁费4,209,770.87元,物业费312,800.00元,IT资产租用298,007.05元,水电费35,605.06元,电话费6,895.51元,购货2,988,845.63元。
7.2009年2月2日联九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分别发来了关于潍坊、烟台、枣庄门店物业不续约或提前解约的函件,导致公司潍坊、烟台、枣庄门店等店铺面临搬迁或歇业风险。
(五)
1.重大诉讼说明
2006年12月,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下称“兴业银行”)向联九配送发放4000万元抵押贷款(抵押物为联九配送在济南市一幢房产的地下2-3层以及地上1-6层,其评估价值为6535.96万元),贷款到期日为2007年6月。
联九配送同时将本公司在前期出具给联九配送的4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质押给兴业银行。
前述贷款到期后,联九配送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兴业银行于2007年9月,起诉联九配送及本公司。
本案于2007年11月在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08年4月,公司就该诉讼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如下:
①判令联九配送偿还借款本金4000万元以及相应利息;②判令兴业银行就联九配送提供的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如联九配送不履行还款义务,兴业银行有权以该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③判令兴业银行就联九配送提供的质押商票享有优先受偿权;④驳回兴业银行要求公司承担付款责任的诉讼请求;⑤判令联九配送承担案件受理费24.18万元,驳回兴业银行其他诉讼请求。
2009年2月10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08)鲁商终字第4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在兴业银行济南分行未实现的债权数额范围内,联九股份向兴业银行济南分行承担质押票据项下款项的兑付责任。
一审案件受理费241,8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联九配送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41800元,由联九股份负担。
由于公司与联九配送间的经营往来均采取预付货款的方式结算,从未采取过开具银行票据的方式结算。
而财务取得联九配送出具的收据内容注明为转账,该商业承兑汇票由联九配送出具了转账收据,没有实际交易,如何取得尚不清楚。
2.潍坊分公司停业
潍坊分公司与潍坊汇泉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就潍坊市东风街368号房屋租赁(建筑面积5733.87平方米)签定租用协议,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4月15日前返还出租方。
2009年4月15日潍坊分公司因受联九集团有关人员的强行搬货而迫使潍坊分公司停业。
四、审计发现
(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自查发现的问题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对2008年度的重大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进行了核查及自我评估,核查范围涉及内部控制环境、各项管理制度、合同管控、存货管控、债权债务管控等五部分。
核查对象为总部职能部门、山东采购分公司、济南家电分公司、济南电脑分公司等单位。
本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08年报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核查,公司2008年度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如下:
1.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①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职能未得到充分发挥,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公司编制2007年年度报告中履行过相关职责,提名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未实际履行职责。
2008年6月27日,董事会换届后,由于董事会人选不足,未设立专业委员会。
②公司机构未能完全独立于关联方。
2008年初,公司总部职能中的法律事务、运营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物流管理、IT支持等职能,由联九集团关联方的相应部门代为执行,售后维修外包给了联九集团售后维修中心。
继公司控股权发生变动后,资金管理、资产管理、IT支持、售后维修职能于下半年回归公司,公司自联九集团关联方借调法律顾问一名,联九集团相应部门停止了运营、物流管理职能的代执行,下半年公司运营管理、物流管理基本未开展工作。
③公司管理制度实效性较差,未能涵盖所有经营环节和管理层次,制度间缺乏有效衔接;部分现行制度并非以公司名义下发,需重新梳理、修订。
另外,制度执行效果差:
经核查,业务部门的供应商管理办法、财务部门的对账管理办法未得到执行,其余内控制度只是部分执行。
如对供应商的应收预付款控制力度不够,往来账核对滞后;员工交接制度不健全等。
2.合同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①合同管理未能纳入ERP系统,由关联方代为管理:
公司JDE系统中未开发合同管理功能,物流OMP系统也未将合同作为商品购销业务的起点实施控制,实际经营过程中只能通过设置手工台账辅助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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