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结婚的登记流程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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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结婚的登记流程doc
军人结婚的登记流程
xx现役军人的婚姻,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在法律上面都规定德很严格,而且与现役军人结婚,办理的流程比普通人结婚要复杂得多。
那么,在法律常识里面,现役军人结婚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呢?
下面就是我提供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现役第一,申请。
军人结婚时,必须与未婚妻夫亲自到双方中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非军人方。
2居民身分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
3军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非军人方须就其婚姻状况进行签字声明。
所谓婚姻状况,是指当事人属于未婚、离婚,还是丧偶等情况。
如果是离过婚的人申请结婚登记,还应出示离婚证件。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自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所有这些,都是申请结婚登记的必要条件,缺一不可。
第二,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
审查中如发现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是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是非自愿结婚的。
三是已有配偶的。
四是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是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三,登记。
经过审查,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对离过婚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
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即确立夫妻关系。
部队军人结婚的规定1.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军队院校生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2.为结合军队实际贯彻执行《婚姻法》,总政治部颁布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军人晚婚年龄、配偶条件等诸多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3.尊重社会公德的特别规定。
现役军人在处理婚姻关系上,应当模范遵守《婚姻法》,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未婚同居,不得发生婚外性关系。
4.晚婚年龄的特别规定。
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
男军人25周岁、女军人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
其具体鼓励措施是:
双方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各另增加晚婚假7天。
在奖励假期间,工资照发。
5.军官和文职干部恋爱报告审查程序的特别规定。
现役军人应当慎重地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军人和非军人结婚登记的规定1、由于军人没有身份证和户口本,只有军官证,所以结婚登记时要到非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
2、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申请结婚,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的婚姻状况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但有的超期服役战士和志愿兵在探亲期间找到对象申请结婚,如来不及到部队开具证明时,可由当地县、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有关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3、营以下干部申请结婚,由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
然后,出具本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4、团以上干部申请结婚,由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
然后,出具本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xx现役军人的婚姻,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在法律上面都规定德很严格,而且与现役军人结婚,办理的流程比普通人结婚要复杂得多。
那么,在法律常识里面,现役军人结婚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呢?
下面就是我提供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现役第一,申请。
军人结婚时,必须与未婚妻夫亲自到双方中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非军人方。
2居民身分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
3军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非军人方须就其婚姻状况进行签字声明。
所谓婚姻状况,是指当事人属于未婚、离婚,还是丧偶等情况。
如果是离过婚的人申请结婚登记,还应出示离婚证件。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自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所有这些,都是申请结婚登记的必要条件,缺一不可。
第二,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
审查中如发现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是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是非自愿结婚的。
三是已有配偶的。
四是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是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三,登记。
经过审查,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对离过婚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
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即确立夫妻关系。
部队军人结婚的规定1.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军队院校生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2.为结合军队实际贯彻执行《婚姻法》,总政治部颁布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军人晚婚年龄、配偶条件等诸多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3.尊重社会公德的特别规定。
现役军人在处理婚姻关系上,应当模范遵守《婚姻法》,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未婚同居,不得发生婚外性关系。
4.晚婚年龄的特别规定。
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
男军人25周岁、女军人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
其具体鼓励措施是:
双方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各另增加晚婚假7天。
在奖励假期间,工资照发。
5.军官和文职干部恋爱报告审查程序的特别规定。
现役军人应当慎重地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军人和非军人结婚登记的规定1、由于军人没有身份证和户口本,只有军官证,所以结婚登记时要到非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
2、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申请结婚,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的婚姻状况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但有的超期服役战士和志愿兵在探亲期间找到对象申请结婚,如来不及到部队开具证明时,可由当地县、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有关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3、营以下干部申请结婚,由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
然后,出具本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4、团以上干部申请结婚,由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
然后,出具本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xx现役军人的婚姻,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在法律上面都规定德很严格,而且与现役军人结婚,办理的流程比普通人结婚要复杂得多。
那么,在法律常识里面,现役军人结婚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呢?
下面就是我提供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现役第一,申请。
军人结婚时,必须与未婚妻夫亲自到双方中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非军人方。
2居民身分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
3军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非军人方须就其婚姻状况进行签字声明。
所谓婚姻状况,是指当事人属于未婚、离婚,还是丧偶等情况。
如果是离过婚的人申请结婚登记,还应出示离婚证件。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自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所有这些,都是申请结婚登记的必要条件,缺一不可。
第二,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
审查中如发现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是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是非自愿结婚的。
三是已有配偶的。
四是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是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三,登记。
经过审查,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对离过婚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
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即确立夫妻关系。
部队军人结婚的规定1.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军队院校生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2.为结合军队实际贯彻执行《婚姻法》,总政治部颁布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军人晚婚年龄、配偶条件等诸多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3.尊重社会公德的特别规定。
现役军人在处理婚姻关系上,应当模范遵守《婚姻法》,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未婚同居,不得发生婚外性关系。
4.晚婚年龄的特别规定。
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
男军人25周岁、女军人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
其具体鼓励措施是:
双方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各另增加晚婚假7天。
在奖励假期间,工资照发。
5.军官和文职干部恋爱报告审查程序的特别规定。
现役军人应当慎重地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军人和非军人结婚登记的规定1、由于军人没有身份证和户口本,只有军官证,所以结婚登记时要到非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
2、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申请结婚,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的婚姻状况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但有的超期服役战士和志愿兵在探亲期间找到对象申请结婚,如来不及到部队开具证明时,可由当地县、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有关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3、营以下干部申请结婚,由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
然后,出具本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4、团以上干部申请结婚,由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
然后,出具本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xx现役军人的婚姻,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在法律上面都规定德很严格,而且与现役军人结婚,办理的流程比普通人结婚要复杂得多。
那么,在法律常识里面,现役军人结婚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呢?
下面就是我提供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现役第一,申请。
军人结婚时,必须与未婚妻夫亲自到双方中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非军人方。
2居民身分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
3军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非军人方须就其婚姻状况进行签字声明。
所谓婚姻状况,是指当事人属于未婚、离婚,还是丧偶等情况。
如果是离过婚的人申请结婚登记,还应出示离婚证件。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自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所有这些,都是申请结婚登记的必要条件,缺一不可。
第二,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
审查中如发现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是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是非自愿结婚的。
三是已有配偶的。
四是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是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三,登记。
经过审查,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对离过婚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
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即确立夫妻关系。
部队军人结婚的规定1.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军队院校生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2.为结合军队实际贯彻执行《婚姻法》,总政治部颁布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军人晚婚年龄、配偶条件等诸多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3.尊重社会公德的特别规定。
现役军人在处理婚姻关系上,应当模范遵守《婚姻法》,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未婚同居,不得发生婚外性关系。
4.晚婚年龄的特别规定。
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
男军人25周岁、女军人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
其具体鼓励措施是:
双方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各另增加晚婚假7天。
在奖励假期间,工资照发。
5.军官和文职干部恋爱报告审查程序的特别规定。
现役军人应当慎重地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军人和非军人结婚登记的规定1、由于军人没有身份证和户口本,只有军官证,所以结婚登记时要到非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
2、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申请结婚,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的婚姻状况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但有的超期服役战士和志愿兵在探亲期间找到对象申请结婚,如来不及到部队开具证明时,可由当地县、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有关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3、营以下干部申请结婚,由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
然后,出具本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4、团以上干部申请结婚,由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
然后,出具本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xx现役军人的婚姻,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在法律上面都规定德很严格,而且与现役军人结婚,办理的流程比普通人结婚要复杂得多。
那么,在法律常识里面,现役军人结婚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呢?
下面就是我提供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现役第一,申请。
军人结婚时,必须与未婚妻夫亲自到双方中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非军人方。
2居民身分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
3军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非军人方须就其婚姻状况进行签字声明。
所谓婚姻状况,是指当事人属于未婚、离婚,还是丧偶等情况。
如果是离过婚的人申请结婚登记,还应出示离婚证件。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自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所有这些,都是申请结婚登记的必要条件,缺一不可。
第二,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
审查中如发现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是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是非自愿结婚的。
三是已有配偶的。
四是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是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三,登记。
经过审查,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对离过婚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
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即确立夫妻关系。
部队军人结婚的规定1.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军队院校生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2.为结合军队实际贯彻执行《婚姻法》,总政治部颁布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军人晚婚年龄、配偶条件等诸多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3.尊重社会公德的特别规定。
现役军人在处理婚姻关系上,应当模范遵守《婚姻法》,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未婚同居,不得发生婚外性关系。
4.晚婚年龄的特别规定。
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
男军人25周岁、女军人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
其具体鼓励措施是:
双方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各另增加晚婚假7天。
在奖励假期间,工资照发。
5.军官和文职干部恋爱报告审查程序的特别规定。
现役军人应当慎重地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军人和非军人结婚登记的规定1、由于军人没有身份证和户口本,只有军官证,所以结婚登记时要到非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
2、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申请结婚,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的婚姻状况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但有的超期服役战士和志愿兵在探亲期间找到对象申请结婚,如来不及到部队开具证明时,可由当地县、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有关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3、营以下干部申请结婚,由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
然后,出具本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4、团以上干部申请结婚,由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
然后,出具本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xx现役军人的婚姻,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在法律上面都规定德很严格,而且与现役军人结婚,办理的流程比普通人结婚要复杂得多。
那么,在法律常识里面,现役军人结婚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呢?
下面就是我提供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现役第一,申请。
军人结婚时,必须与未婚妻夫亲自到双方中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非军人方。
2居民身分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
3军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非军人方须就其婚姻状况进行签字声明。
所谓婚姻状况,是指当事人属于未婚、离婚,还是丧偶等情况。
如果是离过婚的人申请结婚登记,还应出示离婚证件。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自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所有这些,都是申请结婚登记的必要条件,缺一不可。
第二,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
审查中如发现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是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是非自愿结婚的。
三是已有配偶的。
四是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是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三,登记。
经过审查,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对离过婚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
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即确立夫妻关系。
部队军人结婚的规定1.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军队院校生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2.为结合军队实际贯彻执行《婚姻法》,总政治部颁布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军人晚婚年龄、配偶条件等诸多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3.尊重社会公德的特别规定。
现役军人在处理婚姻关系上,应当模范遵守《婚姻法》,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未婚同居,不得发生婚外性关系。
4.晚婚年龄的特别规定。
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
男军人25周岁、女军人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
其具体鼓励措施是:
双方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各另增加晚婚假7天。
在奖励假期间,工资照发。
5.军官和文职干部恋爱报告审查程序的特别规定。
现役军人应当慎重地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军人和非军人结婚登记的规定1、由于军人没有身份证和户口本,只有军官证,所以结婚登记时要到非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
2、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申请结婚,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的婚姻状况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但有的超期服役战士和志愿兵在探亲期间找到对象申请结婚,如来不及到部队开具证明时,可由当地县、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有关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3、营以下干部申请结婚,由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
然后,出具本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4、团以上干部申请结婚,由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
然后,出具本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xx现役军人的婚姻,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在法律上面都规定德很严格,而且与现役军人结婚,办理的流程比普通人结婚要复杂得多。
那么,在法律常识里面,现役军人结婚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呢?
下面就是我提供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现役第一,申请。
军人结婚时,必须与未婚妻夫亲自到双方中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非军人方。
2居民身分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
3军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非军人方须就其婚姻状况进行签字声明。
所谓婚姻状况,是指当事人属于未婚、离婚,还是丧偶等情况。
如果是离过婚的人申请结婚登记,还应出示离婚证件。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自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所有这些,都是申请结婚登记的必要条件,缺一不可。
第二,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
审查中如发现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是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是非自愿结婚的。
三是已有配偶的。
四是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是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三,登记。
经过审查,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对离过婚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
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即确立夫妻关系。
部队军人结婚的规定1.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军队院校生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2.为结合军队实际贯彻执行《婚姻法》,总政治部颁布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军人晚婚年龄、配偶条件等诸多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3.尊重社会公德的特别规定。
现役军人在处理婚姻关系上,应当模范遵守《婚姻法》,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未婚同居,不得发生婚外性关系。
4.晚婚年龄的特别规定。
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
男军人25周岁、女军人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
其具体鼓励措施是:
双方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各另增加晚婚假7天。
在奖励假期间,工资照发。
5.军官和文职干部恋爱报告审查程序的特别规定。
现役军人应当慎重地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军人和非军人结婚登记的规定1、由于军人没有身份证和户口本,只有军官证,所以结婚登记时要到非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
2、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申请结婚,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的婚姻状况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但有的超期服役战士和志愿兵在探亲期间找到对象申请结婚,如来不及到部队开具证明时,可由当地县、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有关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3、营以下干部申请结婚,由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
然后,出具本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4、团以上干部申请结婚,由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
然后,出具本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xx现役军人的婚姻,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在法律上面都规定德很严格,而且与现役军人结婚,办理的流程比普通人结婚要复杂得多。
那么,在法律常识里面,现役军人结婚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呢?
下面就是我提供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现役第一,申请。
军人结婚时,必须与未婚妻夫亲自到双方中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非军人方。
2居民身分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
3军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非军人方须就其婚姻状况进行签字声明。
所谓婚姻状况,是指当事人属于未婚、离婚,还是丧偶等情况。
如果是离过婚的人申请结婚登记,还应出示离婚证件。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自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所有这些,都是申请结婚登记的必要条件,缺一不可。
第二,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
审查中如发现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是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是非自愿结婚的。
三是已有配偶的。
四是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是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三,登记。
经过审查,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对离过婚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
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即确立夫妻关系。
部队军人结婚的规定1.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军队院校生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2.为结合军队实际贯彻执行《婚姻法》,总政治部颁布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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