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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农村防汛专项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洪水灾害,做好洪涝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保障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据《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等技术规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鄂尔多斯市防汛应急预案》、《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等文件,结合东胜区农村防汛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因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滑坡等洪涝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淤地坝垮坝、沟道山洪灾害等自然和非自然突发性灾害事件的预防、预警、响应、处置和应急管理。
1.4应急预案体系
本预案体系由东胜区农村防汛专项应急预案、东胜区水保工程防汛应急预案、东胜区重点水库防汛应急预案、镇(街道)、园区防汛应急预案以及行业部门专项防汛应急预案等组成。
1.5应急工作原则
1.5.1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不断提高防汛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科学管理洪水转变。
1.5.2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5.3防汛工作以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工业生产和农牧业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
1.5.4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5.5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预备役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5.6坚持防汛工作统筹兼顾,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
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东胜区农村防汛的危险源主要是水保淤地坝工程及水库。
2.1东胜区水保工程
2.1.1基本情况
东胜区现有淤地坝228座,其中,骨干坝74座,中型淤地坝47座,小型淤地坝107座。
淤地坝全部布设在窟野河、哈什拉川、罕台川、西柳沟、黑赖沟、鸡沟河等支流的各级支沟内,涉及罕台镇、铜川镇、泊江海子镇等三个镇。
东胜区淤地坝数量大,分布零散,交通不便,防汛任务艰巨。
淤地坝主要由两大件组成,即挡水建筑物(土坝)、放水建筑物(卧管和涵洞);部分工程由三大件组成,即由挡水建筑物(土坝)、放水建筑物(卧管和涵洞)及溢洪道构成。
挡水建筑物全部为均质碾压土坝。
骨干坝库容大于100万立方米的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300年一遇,库容小于100万立方米的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设计淤积年限为10年或20年。
中型淤地坝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洪水,校核洪标准50年一遇洪水,设计淤积年限为5年或10年。
小型淤地坝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洪水,校核洪标准30年一遇洪水,设计淤积年限为5年。
(附表:
东胜区淤地坝情况表)。
2.1.2存在问题
1.部分工程运行时间已超过设计淤积年限,末及时进行加固提高,防洪能力已不能满足淤地坝防洪标准要求。
2.部分工程放水建筑物不同程度的出现孔盖破损丢失,盖板裂缝,出口消力池冻融、塌方等病险情况。
部分工程的坝体有冲沟、裂缝等病险情况。
3.部分工程库区或下游有居民及重要设施,存在安全隐患。
2.1.3险情分析
1.可能导致工程出现重大险情的因素
超过校核洪水标准的超标洪水、放水建筑物发生破坏或堵塞不能正常泄洪等。
2.险情种类及部位
挡水建筑物:
如发生严重裂缝、滑坡、管涌以及漏水、集中渗流、决口等危及工程安全可能导致垮坝的险情。
放水建筑物:
涵卧管严重断裂或堵塞、溢洪道侧墙倒塌等影响正常放水泄洪险情,出水口放水设施损坏形成泄洪反掏险情。
3.可能出现险情对工程安全的危害程度
超标准洪水可能导致溃坝;放水建筑物发生破坏或堵塞不能及时正常泄洪,可能导致溃坝。
4.淤地坝下游有重要设施
工程下游有居民、工矿、道路等基础设施,溃坝后可能威胁到下游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2.2东胜区重点水库
本区主要有皂火壕、讨壕、柴登北、柴登南、沿路沟五座水库。
2.2.1皂火壕水库
1.基本情况
皂火壕水库位于黄河一级支流窟野河流域内的二级支沟皂火壕沟内,地理位置在东经109°56′32″、北纬39°39′05″,该地属东胜区罕台镇皂火壕村所辖。
该水库始建于1957年,于1958年1月竣工投入使用,该工程属“三边”工程,无正规设计,主要枢纽为均质土坝、无溢洪道和其他泄水设施。
该水库计设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校核洪水为20年一遇,实际达到10年一遇,最大集水面集为25平方公里,总库容为25万立方米,兴利库容为15万立方米,调洪库容为5万立方米,死库容为5万立方米,最大坝高11米,坝顶高程为1317米,坝长120米,坝下无防渗设施。
水库建设固定资产原值为4万元。
2.工程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该水库自建成以来已运行了近40年,为当地群众提高生产生活质量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但由于运行年限较长,同时运行中只摊收电费等费用无提留维修资金,使工程维修不到位,出现了较多安全隐患。
主要有:
(1)提水设施老化失修,灌溉保证率低,运行效益低下;
(2)坝体上游无任何护砌,风浪淘刷严重;
(3)坝顶、坝坡无排水沟道受雨水冲刷,时常出现冲沟;
(4)坝体无防渗措施,渗漏严重,下游出现局部管涌和流土现象,对安全造成危险;
(5)由于坝体常年失修,库内泥沙淤积,水库防洪标准过低,不能具备抵御设计洪水能力;
(6)水库无泄洪设施,对安全造成非常大的隐患。
3.水库对下游的风险分析
水库保护下游1000多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2000多亩沟岸滩地不受洪水威胁,水库一旦失事将对下游群众造成极大的损失。
2.2.2讨壕水库
1.基本情况
讨壕水库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泊江海镇漫赖村讨壕沟内,行政区划属泊江海镇漫赖村管辖,距东胜城区51km,地理坐标为东经:
109°29′05″,北纬:
39°46′14″。
讨壕沟属内陆河流,发源于尔字梁,后流入泊江海子,坝址控制面积为32.6平方公里,产流面积为16平方公里,主河道长7.05公里。
该工程始建于1978年冬,属三边工程,无正规设计,工程主要枢纽为均质土坝、土质河岸放水洞两部分。
该水库于2004年由水利部批准列项进行除险加固建设。
2006年5月开始除险加固,于2007年7月竣工。
加固后总库容为180.98万立方米。
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最大坝高9.3米,坝顶长度为501米,坝顶高程为1452.30米,正常蓄水位1448.20米,设计洪水位为1449.52米,校核水位为1450.43米,死水位为1446.90米,溢洪道全长209.72米,控制段为无坎矩形宽顶堰,堰顶高程为1448.20米,最大下泄流量为36.11立方米/秒,放水洞为铸铁管无压圆涵,长度为206.15米,直径0.6米,进口底高程为1444.90米,设计流量0.39立方米/秒,消能方式为底流消能。
2.水库对下游的风险分析
讨壕沟属内陆河流,发源于尔字梁,后流入泊江海子,水库一旦失事将对下游的漫赖村以及以下的沿滩地区造成极大危害,同时将冲毁下游2公里处的宏业人造板厂。
2.2.3柴登北水库
1.基本情况
柴登北水库坝址地理位置在东经109°33′22″,北纬39°53′12″,行政隶属东胜区泊江海子镇柴登村所辖。
水库于1976年10月开工建设,1978年5月竣工。
水库上游流域面积17.5平方公里,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为50年一遇,水库主要建筑物为两大件,即土坝和溢洪道,另在两岸建有简易扬水站。
土坝为均质土坝,坝下无防渗设施,坝顶高程为1358.2米,最大坝高10.2米,坝长360米,总库容为105.7万立方米,兴利库容为63.1万立方米,调洪库容为17.6万立方米。
溢洪道位于大坝右岸,溢洪道为河岸开敞式土质溢洪道。
溢洪道渠底宽约为3米。
该工程开工建设时,没有正规设计资料,在当时的水利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由镇政府组织社员施工。
施工过程全部为人工施工,大坝填土靠肩挑、车推,大坝夯实也是靠人工夯实。
溢洪道开挖也是人工开挖。
无任何档案资料。
该水库当时总投资约8万元。
2.水库存在的问题
(1)水库的防洪标准低,据初步测算水库的防洪能力不足二十年一遇。
(2)水库上下坝坡均无护砌,经过二十多年运行,水面附近受波浪冲刷坍塌严重,其它坝坡受雨水冲刷,局部地方出现冲沟。
(3)水库渗漏严重,水库建设时坝基和坝体内均无防渗措施。
(4)水库溢洪道为土渠,土质为砒砂岩,经过多年洪水冲刷和冻融破坏严重,影响水库安全。
3.水库对下游的风险分析
水库位于黄河一级支沟——西柳沟上游右岸,水库一但失事,将对西柳沟两岸、达旗沿滩地区的农田和居民造成危害。
2.2.4柴登南水库
柴登南水库位于东胜区泊江海子镇柴登村柴登壕内,柴登壕是黄河一级支西柳沟的上游支流,工程所在地理位置为东经109°32′46″、北纬39°52′22″,该水库以防洪灌溉为主。
该工程始建于1973年冬,属三边工程,无正规设计,水库坝址上游流域面积为34.5平方公里,产流面积为17.2平方公里,工程主要枢纽为均质土坝和土质河岸开敞式溢洪道两部分,另配有扬水站。
该水库于2004年由水利部批准列项进行除险加固建设,由国家计划发展改革委员会以〔2004〕2422号批准投资,批复建设总投资为579.23万元,其中国家投资38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99.23万元。
除险加固工程于2006年5月正式开工建设,2007年6月竣工,主要建设内容为:
土坝加高培厚、溢洪道拓宽后用钢筋砼衬砌、坝坡上游加设钢筋砼护坡,坝项增设钢筋砼防浪墙,坝下增设防渗体,下游增设干砌石贴坡排水体。
水库除险加固后防洪标准达到设计20年一遇、校核100年一遇能力。
水库最大坝长为446米,坝顶高程为1399.8米,最大坝高11米,设计洪水位为1397.64米,校核洪水位为1398.51米,兴利水位为1396.3米,汛期限制水位为1396.3米,总库容为215.5万立方米,调洪库容109.67万立方米,兴利库容65.9万立方米,死库容39.93万立方米。
2.水库对下游的风险分析
水库位于黄河一支流西柳河上游,水库一旦失事将对西柳沟两岸的达旗沿滩地区的农田和居民造成极大危害,同时将冲毁距下游200米处109国道,其对下游影响较大。
2.2.5沿路沟水库
1.基本情况
沿路沟水库地理位置在东经109°29′10″,北纬39°56′04″,属东胜区泊江海镇板旦梁村所辖。
水库于1978年10月开工建设,1980年5月竣工。
水库上游流域面积14平方公里,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为100年一遇,水库主要建筑物为两大件,即土坝和溢洪道,右岸建有简易扬水站。
土坝为均质土坝,坝顶高程为1288.43米,最大坝高10.5米,坝长402米,水库总库容为118万立方米,兴利库容为58万立方米,调洪库容为35万立方米。
溢洪道位于大坝左岸,形式为河岸开敞式土质溢洪道。
溢洪道渠底宽约为3.5米,最大泄流量为8立方米/秒。
该水库于2008年10月开始除险加固,于2009年9月竣工。
加固后总库容为118万立方米。
最大坝高11.5米,坝顶长度为480米,坝顶高程为1289.31米。
2.水库对下游的风险分析
水库位于黄河一级支沟西柳沟上游的沿路沟内,水库一但失事,将对西柳沟两岸、达旗沿滩地区的农田和居民造成危害。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指挥机构,各镇、各街道办事处也要设立相应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和突发性事件的应对工作。
与防汛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防汛工作。
3.1区农村防汛指挥部
区人民政府设立农村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全区的防汛工作,其办事机构为东胜区农村防汛指挥部,负责全区防汛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和水土保持局。
3.1.1区农村防汛指挥部组织机构
总指挥:
蔺健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总指挥:
刘杰 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杨志忠副区长
张占忠区政府党组成员、规划局局长
张锐区政府党组成员、国土资源局局长
郑永光区人武部部长
成员:
张良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管委会主任
刘虎云东胜经济科教(轻纺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李瑞江铜川汽车博览园管委会主任
李鹏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智利区水务和水土保持局局长
李晓东区城市建设局局长
常俊芳区民政局局长
贺海云区教育局局长
杨世荣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
孙玉香区财政局局长
边学渊区房产管理局局长
李春秋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小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邢永胜区市政管理局局长
刘翠玲区卫生局局长
王俊峰区环境卫生事业局局长
苏文奇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局长
刘建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生荣区园林局局长
刘庆国区商务局局长
王培荣区粮食局局长
董翠香区旅游事业管理局局长
杨利军区地方铁路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国强区气象局局长
齐永军东胜供电分局局长
古俊铁西供电分局局长
李飞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大队长
吴学勇东胜武警中队中队长
杨永刚铜川镇镇长
史茂林罕台镇镇长
刘建忠泊江海子镇镇长
付海应幸福街道办事处主任
倪世忠富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孚频纺织街道办事处主任
苗秀芬林荫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存军公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武玉平建设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怀坤交通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聿刚天骄街道办事处主任
许多亿民族街道办事处主任
温东润诃额伦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少华巴音门克街道办事处主任
奇杰兴胜街道办事处主任
3.1.2区农村防汛指挥部职责
(1)农村防汛指挥部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部的共同领导,在本地区行使防汛指挥。
(2)贯彻上级有关防汛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执行上级防汛指挥部的指令。
(3)召开防汛会议,研究部署防汛工作,开展防汛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汛减灾意识。
(4)组织和制定防御洪水方案,及时掌握汛情,负责发布全区的汛情、灾情。
(5)负责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工作。
(6)开展防汛检查,建立防汛督查组织,督促并协商有关单位和部门全面做好防汛工作。
(7)负责下达监督检查防汛调度指令的贯彻执行,并将贯彻情况及时上报。
(8)当发生防汛险情时,及时启动防洪预案,立即组织人力、物力做好防汛抢险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9)做好应急救援信息收集、采编、报送工作。
(10)负责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3.1.3区农村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公安部门:
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人武、消防、武警部门:
负责协调组织驻东胜武警部队、预备役实施抗洪抢险,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
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水务部门:
在区农村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对所属的城市供水工程进行防御洪水方案的编制,汛前对供水工程及附属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组织抢险队伍、机械,储备抢险物资,汛期实行昼夜巡查。
负责农村区域内防洪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
具体负责重点水利水保工程和水源地的防御洪水方案编制,防洪法的宣传,组织各镇对重点水利水保工程和设在农村的各工矿、旅游等企业单位进行汛前检查,协调气象、电信、运输、电力、物资等部门提供相关防洪服务,协调人武部进行防洪抢险队伍准备,对各镇的防洪工作进行有效监督等工作。
城建部门:
主要负责城市防洪工作。
在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城区内防洪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
具体负责城市防御洪水方案的编制和防洪法规的宣传,组织各街道办事处进行防洪安全检查,协调气象、电信、运输、电力、物资等部门提供相关防洪服务,协调人武部进行防洪抢险队伍准备,储备充足的防汛抢险物资,对各街道办事处的防汛工作进行有效监督等工作。
国土部门:
负责对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设立警示标志,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落实监测防治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组织协调发生大洪水时抢险救灾及人员撤离运送工作。
教育部门:
负责东胜区境内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防汛工作,要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思想到位、指挥到位。
要与各学校严格签订责任书,做好汛前检查、落实防汛任务,负责汛期值班、汛期雨情传达。
煤炭部门:
负责监督、指导汛期煤矿防汛安全工作,在汛期特别要加强对矿区生产生活人员及其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直接管理工作。
财政部门:
负责抗洪抢险期间防汛和救灾经费的落实,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电力部门:
负责所属电力传输线路及有关设施的防汛安全。
保障防汛抢险、排涝及救灾的电力供应。
交通部门:
负责协调组织交通主管部门做好公路、铁路等交通设施的防汛安全工作;做好所属公路、铁路的防汛安全工作;做好所属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的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建设单位清除碍洪设施。
组织运力,做好防汛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
卫生部门:
负责抗洪抢险伤病员的紧急医疗救援、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
民政部门:
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救灾工作。
组织灾情核查,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组织协调洪涝灾害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气象部门:
负责气象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
从气象角度对汛情形势作出分析和预测,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向区防汛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
市政管理局:
负责保障城市雨水管网排洪畅通。
汛前负责对城市雨水排放工程及附属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汛期及时处置雨水排放不畅等突发事件,确保城市雨水排放畅通。
环卫部门:
负责防汛抢险时负责调配抽水车辆、机械,及时处置积水聚集、雨水排放不畅等突发事件。
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负责做好城区危旧房拆迁及安置工作,对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危旧房屋进行彻底排查并。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负责做好在建工地的施工围墙、围挡、施工临时建筑和“创城”工作中所建围墙、围挡的隐患排查整治及应急抢险工作,做好在建工地堵塞周边排水设施的疏通工作。
区园林局:
负责做好所管辖广场、公园绿地、景观河等的防汛工作。
区商务局:
负责做好地下商场的防汛工作。
区粮食局:
负责做好防汛救灾中粮油食品的供应,并做好所属粮库的防汛工作。
区旅游事业管理局:
负责监督指导境内各旅游区做好防汛工作,尤其要对建在河道或低洼处的旅游区要重点做好防汛工作。
区地方铁路管理办公室:
负责做好管辖铁路和在建铁路的防汛工作。
各园区管委会:
负责对辖区内人民群众和各类企业人员进行防汛安全知识宣传,汛前进行各类水利水保工程设施的安全检查并对检查出的度汛隐患及时处置,要逐坝逐库落实防汛管护人,负责监测、巡查、信息上报和一般险情的应急处置。
对辖区内的各类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组织抢险民兵、群众队伍,组织抢险物资、机械,出现险情及时转移群众并对灾民进行安置等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园区管委会主任是防汛行政责任人。
各镇人民政府:
负责对辖区内人民群众和各类企业人员进行防汛安全知识宣传,汛前进行各类水利水保工程设施的安全检查并对检查出的度汛隐患及时处置,要逐坝逐库落实防汛管护人,负责监测、巡查、信息上报和一般险情的应急处置。
对辖区内的各类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组织抢险民兵、群众队伍,组织抢险物资、机械,出现险情及时转移群众并对灾民进行安置等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人民政府镇长是防汛行政责任人。
各街道办事处:
负责对市民进行防汛安全的宣传教育,汛前对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居民住宅等进行全面防汛安全检查并及时处理,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抢险队伍、群众的组织,遇险群众的安全转移及安置等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街道办事处主任是防汛行政责任人。
2.1.4区农村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全区农村防汛行政责任制的落实,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2)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查防御特大洪水方案,指导和审查各镇、街道办事处、防汛成员单位的防汛预案。
(3)负责组织汛前、汛后的防汛检查工作,提出全区农村防汛工作意见、安全度汛应急工程建设意见和经费计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全区农村防汛现代化建设管理工作,组织防汛抢险和减灾先进技术培训、推广工作。
(5)负责全区农村的洪涝灾害统计工作,及时掌握全区汛情灾情及各地防汛动态,分析防汛形势,提出工作部署意见。
(6)负责特大农村防汛经费的申请工作,提出特大农村防汛经费的分配建议计划并监督实施。
(7)参与河道整治工程规划设计和水库、淤地坝的审查和防洪工程建设的验收。
3.2其他防汛组织
农村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成立防汛组织,在区农村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防汛工作。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水保工程危险源监控
在防洪度汛期间要加强监测预报工作,密切掌握汛情的发展变化。
各工程所在地乡镇要安排专门的汛情监测人员,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预报,汛情监测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掌握和了解当地和工程上游的汛情,确保汛情信息在第一时间内传递到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工程行洪区范围内的广大群众。
水保工程的主要监测项目:
(1)坝体有无裂缝(缝宽、缝长及缝深)。
对于可能导致重大险情的裂缝应及时填土压实,防止裂缝延伸、变宽和加深。
(2)检查坝体结合部有无散浸、漏水、流土等现象。
(3)检查坝体上下坡面有无塌陷以及反滤体渗流是否正常。
坝身有无挖坑、取土等人为损坏等现象。
(4)检查放水孔是否按照设计要求开启或者闭合,放水工程泄流是否顺畅等。
上述监测内容应在主汛期之前进行检查,在汛期要随时巡查,每次发生大暴雨之后进行详细复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水文、气象监测项目:
(1)随时监测当地雨情、径流、洪水情况。
(2)气象部门每天发布的各类信息。
4.1.2水库防洪危险源监控
(1)洪水预报
各水库要在汛期设专人负责监测水库运行水情,发现紧急情况随时向各级防汛指挥机构逐级汇报。
同时由区农村防汛指挥部组织防洪抢险及人员的安全转移安置。
(2)水库工程监测
工程监测是确保水库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之一,包括大坝及各建筑物监测、项目、测次等。
①监测项目
大坝:
有无裂缝,并度量缝宽、缝长及缝深,对可能导致重大险情的裂缝应及时处理,对一般裂缝应加强观测,并加以防护,防止雨水注入和人畜践踏。
坝坡:
坡面有无塌陷,护坡有无翻起、松动、架空现象。
各建筑物:
有无渗水、连接段塌陷等现象。
②监测次数
对水库大坝及重要建筑物观测次数,汛期不得少于2次/日,附属建筑物不得少于1次/日。
(3)水库工程防护抢险
①汛期工作制度
巡查制度:
汛期安排专人定点定时巡查大坝和重要建筑物工程,及时了解水库运行情况,巡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查办法各项规定。
值班制度: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在汛期必须执行24小时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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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尔多斯市 东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