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与安全卫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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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与安全卫生
第十二章劳动保护与安全卫生
12.1劳动安全卫生执行的标准、规范
本工程建设,坚持贯彻执行“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卫生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以保证安全生产。
在选择技术方案时,采用国内成熟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自动化、机械化水平,减轻劳动强度,改善劳动环境。
工艺、电气、仪表、土建等各专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设计。
12.1.1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28号(1995.1.1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2002.11.1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2011.12.31施行)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2011.12.1施行)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第352号令(2002.5.12施行)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年第1号(2002版)
12.1.2采用的主要标准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H3047-1993)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T12801-2008)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1995)
《石油化工生产建筑设计规范》(SH3017-1999)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50040-1996)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化工设备基础设计规定》(HG/T20643-1998)
《石油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SH/T3004-2011)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2.2-2007)
《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93-1999)
《石油化工紧急停车及安全联锁系统设计导则》(SHBZ06-1999)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1985)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标准》(HG/T23001-1992)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则》(GB4387-2008)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2006)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
《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GB/T4200-2008)
《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GB4053.1-2009,GB4053.2-2009,GB4053.3-2009)
《特低电压(ELV)限值》(GB/T3805-2008)
《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1992)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
《安全色》(GB2893-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XG1-2007)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16483-2008)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200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12.2环境因素分析
12.2.1地理位置
“贵州双赢生态产业园”项目位于开阳县双流镇白安营村--贵阳市开阳磷煤化工(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基地永温片区内,该基地紧靠国铁永-久线,厂址在永温站旁边,大宗货物可直接上站运输,距公司磷矿企业均30公里范围内。
属典型的农业地区,无自然生态保护区和环境敏感点。
周围1.5km以内除兖矿在建50万吨/年合成氨项目外,没有其它大的重工业项目,且地域广阔,人口居住分散,环境容量大,空气质量好,环保压力小,制约因素较少。
12.2.2气候条件
该地区属北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四季分明、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水热同季、无霜期长、春迟夏短、秋早冬长、多云雾、湿度大。
年平均气温10.6~15.3℃,最热为7月,平均22.3℃,极端最高气温35.4℃;最冷为1月,平均2.0℃,极端最低气温-10.1℃。
年平均降雨量为962.5~1419.2mm;年平均风速3m/s,最大风速22m/s,主导风向东北风,静风为10%;日照时数898.1~1084.7小时;年平均雷暴日数:
49.6d;地震基本烈度:
6度。
12.2.3工程概述
本工程是贵州双赢生态产业园项目,设计范围主要包括:
一期:
20万吨/年生态缓释肥装置、30万吨/年生态缓释肥装置、4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装置、12万吨/年湿法磷酸装置、0.6万吨/年氟硅酸铵装置、20万吨/年磷石膏制石膏砌块装置、1500万平方米/年磷石膏纸面石膏板装置;二期:
40万吨/年磷石膏制硫酸装置、12万吨/年湿法磷酸装置、10万吨/年工业级磷酸装置、0.6万吨/年氟硅酸铵装置、30万吨/年水泥掺和料、20万吨/年高塔生态复合肥装置、硫酸罐区、磷酸罐区、氨罐区、清净循环水站、磷酸循环水站、硫酸循环水站、污水处理站、脱盐水站及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等设计项目所组成。
12.3生产过程职业安全与有害因素的分析
装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危害有:
氨泄漏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若遇火源,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硫化钠易燃,无水硫化钠为自燃物品,结晶硫化钠与酸类发生反应,散发出有毒和易燃的硫化氢气体,硫化钠粉末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有毒有害物料主要包括氨、硫酸、磷酸、氟硅酸、含氟废气等,当这些物质泄漏到操作环境中,易造成中毒、腐蚀等危害,接触时会造成皮肤灼伤;粉尘对人体造成危害、同时对空气造成的环境污染;生产过程中有高温操作或者是强放热反应,高温高压的蒸汽等,操作不当会造成烫伤;各类压缩机、风机和泵类的噪声。
为此在设计中必须针对这些危害因素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改造操作环境,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
12.3.1生产过程中使用和产生的主要有毒有害物质特性
(1)硫酸
物化性质:
化学式为H2SO4,纯品为无色透明油状液体,无臭。
相对密度(水=1)1.83,与水混溶。
危险特性:
与易燃物(如苯)和有机物(如糖、纤维素等)接触会发生剧烈反应,甚至引起燃烧。
能与一些活性金属粉末发生反应,放出氢气。
遇水大量放热,可发生沸溅。
按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属第8.1类酸性腐蚀品。
有强烈的腐蚀性和吸水性。
健康危害:
对皮肤、粘膜等组织有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
对眼睛可引起结膜炎、水肿、角膜混浊,以致失明;引起呼吸道刺激症状,重者发生呼吸困难和肺水肿;高浓度引起喉痉挛或声门水肿而死亡。
口服后引起消化道烧伤以至溃疡形成。
严重者可能有胃穿孔、腹膜炎、喉痉挛和声门水肿、肾损害、休克等。
慢性影响有牙齿酸蚀症、慢性支气管炎、肺水肿和肝硬化。
急性毒性:
LD502140mg/kg(大鼠经口);LC50510mg/m3,2小时(大鼠吸入);320mg/m3,2小时(小鼠吸入),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Ⅲ级(中度危害)。
我国GBZ2.1-2007规定工作场所空气中硫酸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为1mg/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为2mg/m3。
(2)磷石膏
物化性质:
石膏为白色结晶,无毒,具有磨蚀性,磷石膏由于含有少量磷酸而具有腐蚀性。
(3)磷酸
物化性质:
化学式为H3PO4,纯净的磷酸是无色晶体,相对密度为1.834(水=1,18℃),熔点42.3℃,高沸点酸,易溶于水。
危险特性:
不燃,具腐蚀性、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
遇金属反应放出氢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受热分解产生剧毒的氧化磷烟气。
具有腐蚀性。
健康危害:
蒸汽或雾对眼、鼻、喉有刺激性。
口服液体可引起恶心、呕吐、腹痛、血便或休克。
皮肤或眼接触可致灼伤。
慢性影响:
鼻粘膜萎缩、鼻中隔穿孔。
长期皮肤接触,可引起皮肤刺激。
急性毒性:
LD501530mg/kg(大鼠经口);2740mg/kg(兔经皮)。
我国GBZ2.1-2007规定工作场所空气中磷酸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为1mg/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为3mg/m3。
(4)氟硅酸
物化性质:
化学式为H2SiF6,水溶液为无色透明的发烟液体,有刺激性气味。
相对密度(水=1):
1.32,溶于水。
危险特性:
不燃,具强腐蚀性,可致人体灼伤。
健康危害:
皮肤直接接触,引起发红,局部有烧灼感,重者有溃疡形成。
对机体的作用似氢氟酸,但较弱。
(5)氟硅酸铵
物化性质:
化学式为(NH4)2SiF6,无色结晶或白色结晶粉末,无臭,有毒,有α和β两种类型,α型为等轴晶系密度2.011/cm3。
β型为三斜晶系,密度2.152g/cm3。
溶于醇和水,不溶于丙酮。
空气中稳定。
长时间加热后β型会发生破坏,转变为α型。
危险特性:
不燃,有毒,具强刺激性。
与酸反应,放出有毒的腐蚀性烟气。
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
健康危害:
误服或吸入会中毒。
对眼睛、皮肤、黏膜和上呼吸道有强烈刺激作用。
吸入可致喉、支气管痉挛、炎症,化学性肺炎、肺水肿。
(6)氨
物化性质:
化学式为NH3,有刺激性气味的无色气体,密度比空气小,极易溶于水,易液化,常温常压下1体积水可溶解700倍体积氨。
危险特性:
极易燃,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引起燃烧爆炸。
健康危害:
对眼、呼吸道黏膜有强烈刺激和腐蚀作用。
急性氨中毒引起眼和呼吸道刺激症状,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肺炎,重度中毒者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
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和心搏停止。
可致眼和皮肤灼伤。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Ⅳ级(轻度危害)
我国GBZ2.1-2007规定工作场所空气中氨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为20mg/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为30mg/m3。
(7)氢氧化钠
物化性质:
氢氧化钠化学式为NaOH,相对密度为2.13(水=1),熔点318.4℃,沸点1390℃。
俗称烧碱、火碱、苛性钠,常温下是一种白色晶体,极易溶于水,其水溶液呈强碱性。
危险特性:
氢氧化钠不会燃烧,遇水和水蒸气大量放热,形成腐蚀性溶液。
与酸发生中和反应并放热。
具有强腐蚀性。
燃烧(分解)产物:
可能产生有害的毒性烟雾。
健康危害:
该品有强烈刺激和腐蚀性。
粉尘或烟雾会刺激眼和呼吸道,腐蚀鼻中隔,皮肤和眼与NaOH直接接触会引起灼伤,误服可造成消化道灼伤,粘膜糜烂、出血和休克。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Ⅳ级(轻度危害)
我国GBZ2.1-2007规定工作场所空气中氢氧化钠最高容许浓度为2mg/m3。
(8)硫化钠
物化性质:
硫化钠,化学式为Na2S,又称臭碱、臭苏打、黄碱、硫化碱。
熔点1180℃,相对密度1.86(水=1)。
硫化钠为无色或米黄色颗粒结晶,工业品为红褐色或砖红色块状。
吸潮性强,易溶于水,微溶于乙醇,不溶于乙醚,其水溶液呈强碱性,在空气中易氧化,有毒。
触及皮肤和毛发时会造成灼伤。
硫化钠水溶液在空气中会缓慢地氧化成硫代硫酸钠、亚硫酸钠、硫酸钠和多硫化钠。
由于硫代硫酸钠的生成速度较快,所以氧化的主要产物是硫代硫酸钠。
硫化钠在空气中潮解,并碳酸化而变质,不断释出硫化氢气体。
工业硫化钠因含有杂质其色泽呈粉红色、棕红色、土黄色。
比重、熔点、沸点,也因杂质影响而异。
危险特性:
易燃,具强腐蚀性、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
结晶硫化钠为强碱性腐蚀品。
无水硫化钠为自燃物品。
结晶硫化钠与酸类发生反应,散发出有毒和易燃的硫化氢气体。
对大多数金属有轻微腐蚀性。
燃烧时释放出二氧化硫气体,硫化钠粉末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硫化碱极易溶于水,水溶液呈强碱性,与皮肤和黏膜接触时有极强的刺激性和腐蚀性。
九水硫化钠能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碳而产生硫化氢,接触酸类会剧烈反应并释放出大量硫化氢气体,吸入会严重中毒。
按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属第8.2类碱性腐蚀品。
健康危害:
在胃肠道中能分解出硫化氢,口服后能引起硫化氢中毒。
对皮肤和眼睛有腐蚀作用。
(9)碳酸钡
物化性质:
化学式为BaCO3,六角形微细结晶或白色粉末,有α、β、γ三种结晶形态。
工业品为白色粉末。
有毒。
相对密度4.43(水=1)。
α型熔点1740℃(9.09MPa),982℃时β型转化成α型,811℃时γ型转化为β型。
几乎不溶于水,微溶于含有二氧化碳的水。
溶于酸、氯化铵或硝酸铵溶液生成络合物。
1300℃时分解而成氧化钡和二氧化碳。
遇酸分解,与硫酸作用生成白色硫酸钡沉淀。
微有吸湿性。
健康危害:
本品为剧毒品,半数致死量(大鼠,经口)800mg/kg。
慢性中毒主要蓄积在骨骼上,引起骨髓造白细胞组织增生。
严重急性中毒时,出现急性胃肠疾患,腱反射消失,痉挛,肌肉麻痹。
口服后与胃酸反应,变为氯化钡而发生中毒。
急性中毒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脉缓、进行性肌麻痹、心律紊乱、血钾明显降低等。
可因心律紊乱和呼吸肌麻痹而死亡。
重症可并发急性肾功能衰竭、缺氧性脑病等。
吸入高浓度碳酸钡粉尘可发生急性中毒。
慢性影响:
长期接触的人员可有无力、气促、流涎、口腔黏膜肿胀及糜烂、鼻炎、结膜炎、腹泻、心动过速、血压增高、脱发等。
工作场所空气中最高容许浓度为0.5mg/m3。
(10)过氧化氢
物化性质:
化学式为H2O2,熔点-0.89℃(无水),沸点152℃(无水),无水过氧化氢相对密度1.46(水=1)。
水溶液为无色透明液体,有微弱的特殊气味。
纯过氧化氢是几乎无色(非常浅的蓝色)的液体,纯过氧化氢是淡蓝色的油状液体。
能与水、乙醇或乙醚以任何比例混合。
不溶于苯、石油醚。
其水溶液俗称双氧水,工业级分为27.5%、35%两种,有微弱的特殊气味,是一种强氧化剂。
危险特性:
爆炸性强氧化剂。
过氧化氢自身不燃,但能与可燃物反应放出大量热量和氧气而引起着火爆炸。
过氧化氢在pH值为3.5~4.5时最稳定,在碱性溶液中极易分解,在遇强光,特别是短波射线照射时也能发生分解。
当加热到100℃以上时,开始急剧分解。
它与许多有机物如糖、淀粉、醇类、石油产品等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撞击、受热或电火花作用下能发生爆炸。
过氧化氢与许多无机化合物或杂质接触后会迅速分解而导致爆炸,放出大量的热量、氧和水蒸气。
大多数重金属(如锨、铜、银、铅、汞、锌、钴、镍、铬、锰等)及其氧化物和盐类都是活性催化剂,尘土、香烟灰、碳粉、铁锈等也能加速分解。
浓度超过74%的过氧化氢,在具有适当的点火源或温度的密闭容器中,会产生气相爆炸。
健康危害:
浓过氧化氢有强烈的腐蚀性。
吸入该品蒸气或雾对呼吸道有强烈刺激性。
眼直接接触液体可致不可逆损伤甚至失明。
口服中毒出现腹痛、胸口痛、呼吸困难、呕吐、一时性运动和感觉障碍、体温升高等。
个别病例出现视力障碍、癫痫样痉挛、轻瘫。
长期接触可致接触性皮炎。
毒性LD50(mg/kg):
大鼠皮下700mg/kg。
按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的规定,工作场所空气中过氧化氢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为1.5mg/m3。
(11)氟化铵
物化性质:
化学式为NH4F,白色针状结晶。
易吸湿。
难溶于乙醇,易溶于水、甲醇,不溶于氨水。
相对密度1.015。
有毒,半数致死量(大鼠,腹腔)32mg/kg。
有腐蚀性。
遇酸分解,放出腐蚀性的氟化氢气体。
遇碱放出有刺激性的氨。
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的腐蚀性烟气。
危险特性:
不燃,有毒,半数致死量(大鼠,腹腔)32mgkg具强刺激性。
健康危害:
口服引起流涎、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继之震颤、昏迷,可因呼吸麻痹而死亡。
可致眼、呼吸道和皮肤灼伤。
能经皮肤吸收。
长期接触引起氟斑牙和氟骨症。
按照GBZ2.2-2007标准的规定,氟化物(以F计不含氟化氢)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为2mg/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为5mg/m3。
(11)碳酸钠
物化性质:
碳酸钠,俗名苏打、纯碱、洗涤碱,化学式:
Na2CO3,普通情况下为白色粉末,无气味。
相对密度2.53。
熔点851℃。
遇酸分解并泡腾。
溶于水和甘油,不溶于乙醇。
碳酸钠是一种强碱盐,溶于水后发生水解反应,使溶液显碱性,有一定的腐蚀性,能与酸进行复分解反应,生成相应的盐并放出二氧化碳。
稳定性较强,但高温下也可分解,生成氧化钠和二氧化碳。
长期暴露在空气中能吸收空气中的水分及二氧化碳,生成碳酸氢钠,并结成硬块。
吸湿性很强,很容易结成硬块,在高温下也不分解。
含有结晶水的碳酸钠有3种:
Na2CO3·H2O、Na2CO3·7H2O和Na2CO3·10H2O。
危险特性:
不燃,具有腐蚀性,刺激性。
健康危害:
该品具有弱刺激性和弱腐蚀性。
直接接触可引起皮肤和眼灼伤。
生产中吸入其粉尘和烟雾可引起呼吸道刺激和结膜炎,还可有鼻粘膜溃疡、萎缩及鼻中隔穿孔。
长时间接触该品溶液可发生湿疹、皮炎、鸡眼状溃疡和皮肤松弛。
接触该品的作业工人呼吸器官LD50:
4090mg/kg(大鼠经口)LC50:
2300mg/m3,2小时(大鼠吸入)疾病发病率升高。
误服可造成消化道灼伤、粘膜糜烂、出血和休克。
我国GBZ2.1-2007规定工作场所空气中碳酸钠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为3mg/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为6mg/m3。
(12)盐酸
物化性质:
化学式:
HCl,无色液体,有腐蚀性。
为氯化氢的水溶液(工业用盐酸会因有杂质三价铁盐而略显黄色)。
有刺激性气味。
由于浓盐酸具有挥发性,挥发出的氯化氢气体与空气中的水蒸气作用形成盐酸小液滴,所以会看到酸雾。
熔点-114.8(℃)(纯HCl),沸点108.6℃(20%恒沸溶液),相对密度(水=1):
1.20,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1.26。
与水混溶,浓盐酸溶于水有热量放出。
溶于碱液并与碱液发生中和反应。
能与乙醇任意混溶,氯化氢能溶于苯。
危险特性:
不燃,具强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
能与一些活性金属粉末发生反应,放出氢气。
遇氰化物能产生剧毒的氰化氢气体。
与碱发生中和反应,并放出大量的热。
健康危害:
接触其蒸气或烟雾,可引起急性中毒,出现眼结膜炎,鼻及口腔粘膜有烧灼感,鼻衄、齿龈出血,气管炎等。
误服可引起消化道灼伤、溃疡形成,有可能引起胃穿孔、腹膜炎等。
眼和皮肤接触可致灼伤。
慢性影响:
长期接触,引起慢性鼻炎、慢性支气管炎、牙齿酸蚀症及皮肤损害。
急性毒性:
LD50900mg/kg(兔经口);LC503124ppm,1小时(大鼠吸入)。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Ⅲ级(中度危害)
我国GBZ2.1-2007规定工作场所空气中氢氧化钠最高容许浓度为7.5mg/m3。
(13)尿素
化学式:
CO(NH2)2,无色或白色针状或棒状结晶体,工业或农业品为白色略带微红色固体颗粒,无臭无味。
含氮量约为46.67%。
密度1.335g/cm3。
熔点132.7℃。
溶于水、醇,不溶于乙醚、氯仿。
呈弱碱性。
可与酸作用生成盐。
有水解作用。
在高温下可进行缩合反应,生成缩二脲、缩三脲和三聚氰酸。
加热至160℃分解,产生氨气同时变为氰酸。
接触刺激眼睛,灼伤皮肤,有刺痛感;与熔化的尿素接触会导致严重的烧伤。
我国GBZ2.1-2007规定工作场所空气中尿素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为5mg/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为10mg/m3。
(14)甲基异丁基甲酮
物理性质:
甲基异丁基甲酮(MIBK)分子式为C6H12O,无色液体,有愉快气味。
相对密度为0.80(水=1,25℃),熔点-84.7℃,沸点115.8℃。
溶于乙醇、苯、乙醚等,微溶于水。
具有麻醉和刺激作用。
危险特性: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氧化剂有引起燃烧的危险。
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闪点15.6℃,爆炸下限1.35%,爆炸上限7.5%,引燃温度459℃。
急性毒性:
LD50:
2080mg/kg(大鼠经口),LC50:
32720mg/m3,4小时(大鼠吸入)。
人吸入410mg/m3,头痛、恶心和呼吸道刺激;人吸入0.82~1.64g/m3,1/2人有眼鼻刺激感。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小鼠吸入82g/m3×20分钟/日×15日,4/9死亡;大鼠吸入4000ppm×15月,致死。
刺激性:
家兔经眼:
40mg,重度刺激。
家兔经皮:
500mg(24小时),中度刺激。
(15)含氟废气
物化性质:
化学式为HF,熔点-83.7℃,沸点19.5℃,相对密度1.27(空气=1,25℃)。
无色气体或发烟液体,极易溶于水和醇。
腐蚀性极强,除铅、蜡、聚乙烯、铂外,其它材料都受侵蚀,不能作为容器材料。
氟化氢能和多种金属作用生成氢气。
危险特性:
吸入:
刺激鼻、咽、眼睛及呼吸道。
高浓度蒸气会严重的灼伤唇、口、咽及肺。
可能造成液体蓄积于肺中及死亡。
122ppm浓度下暴露1分钟会严重刺激鼻、咽、及呼吸道。
50ppm浓度下暴露数分钟可能致死。
皮肤:
其气体或无水液体会造成疼痛难忍的深度皮肤灼伤。
过量的溅到皮肤会造成死亡。
眼睛:
其蒸气会溶解于眼球表面的水份上而造成刺激。
食入:
不适用于HF气体。
刺激灼伤眼睛、皮肤及呼吸系统。
可能造成骨质硬化。
慢性:
长期处于弱氟化氢环境,也会产生腐蚀和氧化现象,从而伤害人体组织。
主要症状:
刺激感、皮肤灼伤、骨质软弱及变化(骨质疏松症)。
急性毒性:
LC50:
1044mg/m3(大鼠吸入),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Ⅱ级(高度危害)。
按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的规定,工作场所空气中氟化氢的最高容许浓度为2mg/m3。
(16)硫化氢
物化性质:
化学式为H2S,熔点-85.5℃,沸点-60.4℃,相对密度1.19(空气=1,25℃)。
硫化氢常温下为无色气体,有刺激性(臭鸡蛋)气味。
溶于水(溶解比例1:
2.6)、乙醇。
是强烈的神经毒物,具窒息性和刺激性气体。
危险特性:
易燃,与空气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与浓硝酸、发烟硫酸或其它强氧化剂剧烈反应,发生爆炸。
气体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爆炸下限4.0%,爆炸上限46.0%,引燃温度260℃。
健康危害:
强烈的神经毒素,对粘膜有强烈刺激作用。
其毒作用的主要靶器是中枢神经系统和呼吸系统,亦可伴有心脏等多器官损害,对毒作用最敏感的组织是脑和粘膜接触部位。
对人体有剧毒,属高毒物质,中毒症状依浓度不同及吸入时间长短而异,通常开始出现头痛、恶心、疲劳、嗅觉迟钝,严重时发生结膜炎和角膜炎,甚至引起肺气肿,空气中硫化氢在1.0mg/L以上时能引起死亡。
急性毒性:
LC50:
618mg/m3(大鼠吸入)。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Ⅱ级(高度危害)。
按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的规定,工作场所空气中硫化氢的最高容许浓度为10mg/m3。
(17)硫酸钾
物化性质:
化学式为K2SO4,无色或白色六方形或斜方晶系结晶或颗粒状粉末。
具有苦咸味。
熔点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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