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行车事故故障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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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行车事故故障应急预案
3车辆行车事故(故障)应急预案
3.1车辆转运行途中部件脱落应急预案
一、信息传递
1.事件发生后,发现人员要立即向添乘干部报告,启动应急预案。
如可能造成区间长时间停车或构成严重隐患的设备故障,添乘干部须立即向车间领导、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及路局驻台调度报告事件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件脱落情况、设备损坏程度等。
安全调度指挥中心第一时间报告值班领导、主管段长。
2.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到安全调度指挥中心,了解情况,指挥应急,安排相关安全、设备主管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赶赴现场。
3.添乘干部要随时报告最新进展情况。
二、事故救援响应
添乘干部须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对脱落部件进行寻找,并随时掌握收寻进展情况,并报告安全调度指挥中心。
安全、设备主管人员到达现场后也要及时的参与的收寻过程,并协助做好现场
三、事故救援
1.车辆转场途中押车人发现部件脱落,押车人员应及时向添乘干部汇报情况,添乘干部及时向机车司机或本务机司机说明情况,同时使用无线列调向前方站值班员说明情况。
2.机车司机或本务机司机在区间停车后,若发现脱落部件无法找到,司机应立即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两端站、列车调度员,报告停车原因和停车位置,并由添乘干部组织人员沿途寻找。
3.在不影响车辆运行的前提下,若找到脱落部件及时汇报,及时发车。
若无法找到,在工务段确认不影响车辆通行后,发车撤离。
4.若影响车辆运行,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处理,确认正常后向行调报告并申请车辆继续运行,同时向安全调度指挥中心报告检查、处理情况。
四、事故分析报告及处理
1.事故调查组做好现场设备检查、数据收集、资料查询、车辆零部件情况检查,组织对部件脱落车辆进行伤损修复,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召开事故分析会。
2.事故分析会要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原因、设备设施损坏和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事故性质,确定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提出认定依据以及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指明应接受的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及建议。
3.2车辆转场途中发生车钩分离事件应急预案
一、信息传递
1.事件发生后,现场押车人员要立即向押车负责人报告,押车负责人启动处置预案,并立即向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及路局驻台调度报告。
安全生产指挥中心第一时间报告值班领导、主管安全领导和段主要领导。
2.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到调度室布置启动救援处置预案,了解情况,组织相关安全、技术人员赶赴现场。
3.押车负责人要及时将现场情况向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及路局驻台调度报告,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线路条件、列车种类、车次、机车型号、部位、车辆脱钩位置、设备损坏程度等,根据现场掌握的情况随时报告最新进展情况。
二、事故救援响应
接到事故信息后,值班领导视情况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和派人盯台。
并立即组织全体人员出动,根据现场情况组织进行救援,并派人到车站做好联络工作,现场设置好防护。
现场人员要随时与安全调度指挥中心及路局驻台调度保持联系,准确报告现场情况,及时恢复列车运行秩序。
三、事故救援与调查分析
1.车辆转场途中押车人发现车辆脱钩,押车人员应及时向转场负责人汇报情况,转场负责人及时向机车司机说明情况,同时使用无线列调向前方站值班员说明情况。
2.机车司机在区间被迫停车后,不能继续运行时,司机应立即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两端站、列车调度员,报告停车原因和停车位置,根据需要迅速请求救援。
需要防护时,列车前方由司机负责,列车后方由押车负责人负责。
4.列车被迫停车可能妨碍邻线时,司机应立即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邻线上运行的列车和两端站,并与押车人员分别在列车的头部和尾部附近邻线上点燃火炬;在自动闭塞区间,还应对邻线来车方向短路轨道电路。
司机应亲自或指派人员沿邻线一侧对列车进行检查,发现妨碍邻线时,应立即派人按规定防护。
如发现邻线有列车开来时,应鸣示紧急停车信号。
5.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后,分别根据下列规定放置响墩防护:
(1)已请求救援时,从救援列车开来方面(不明时,从列车前后两方面),距离列车不少于300m处防护。
(2)电话中断后发出的列车,应于停车后,立即从列车后方按线路最大速度等级规定的列车紧急制动距离位置处防护。
(3)对于邻线上妨碍行车地点,应从两方面按线路最大速度等级规定的列车紧急制动距离位置处防护,如确知列车开来方向时,仅对来车方面防护。
4.列车分部运行,机车进入区间挂取遗留车辆时,应从车列前方距离不少于300m处防护。
防护人员设置的响墩待停车原因消除后可不撤响墩。
5.在不得已情况下,列车必须分部运行时,司机应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报告前方站和列车调度员,并做好遗留车辆的防溜和防护工作。
司机在记明遗留车辆辆数和停留位置后,方可牵引前部车辆运行至前方站。
在运行中仍按信号机的显示进行,但在半自动闭塞区间,该列车必须在进站信号机外停车(司机已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车站值班员列车为分部运行时除外),将情况通知车站值班员后再进站。
车站值班员应立即报告列车调度员封锁区间,待将遗留车辆拉回车站,确认区间空闲后,方可开通区间。
6.车辆到达车站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处理,确认正常后向行调报告并申请车辆继续运行,同时向安全调度指挥中心报告检查、处理情况。
四、事故分析报告及处理
1.事故调查组做好现场设备检查、数据收集、资料查询、车辆零部件情况检查,组织对车辆设备进行伤损修复,并绘制事故现场平面示意图,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召开事故分析会。
2.事故分析会要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原因、设备设施损坏和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事故性质,确定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提出认定依据以及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指明应接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及建议。
3.3意外停车应急预案
一、意外停车事件类别
1.作业人员下道不及时拦停列车;
2.线路质量严重不良造成列车区间意外停车;
3.限速标牌设置错误造成列车区间意外停车;
4.列车(防)撞击路材路料、工机具停车。
二、信息传递
1.施工现场发生意外停车事故后,应立即报告施工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接到列车意外停车确认信息后,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向安全生产指挥中心、主管副段长汇报。
3.现场防护人员将意外停车信息告诉驻站联络员,并加强联系。
三、处理流程
1.施工负责人做好协调沟通工作。
2.若遇线路设备质量问题,立即组织人员抢修,恢复线路,施工负责人与驻台联系,特殊情况进行慢性或封锁线路处理,确认线路状态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后,方可开通线路。
3.若标牌设置错误,施工负责人立即通知防护员按标准设置,并与驻站防护员联系,加强与车站沟通。
4.若列车撞击路材路料、工机具,立即将侵限料具清除。
(自轮设备撞上机具材料、塌体落石、外来物)
四、事故调查分析
现场意外停车处理完毕后,由段安全副段长组织科室及车间人员召开专题安全分析会,事故分析会内容有:
1.查明事故发生概况、经过、原因、设备设施损坏等情况。
2.认定事故性质,确定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提出认定依据以及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3.指明应接受的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的建议。
3.4自轮运转设备溜逸事故应急预案
一、信息传递
1.自轮运转设备发生溜逸事故时,由事故现场负责人立即向所属车间主任报告,车间主任第一时间向安全生产指挥中心报告,安全生产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值班领导、段长、书记、安全副段长及主管副段长、安全科、设备材料科、技术科;根据段领导的指示分别向铁路局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2.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告,最迟不超过事故发生后10分钟。
3.报告事项
(1)发生的月、日、时、分;
(2)发生的单位、地点(线别、站名或区间、公里、米);
(3)列车车次、列车种类、机车型号、所属段别、牵引车辆数、吨数、计长(根据了解程度报告);
(4)关系人姓名、职名、所属单位;
(5)事故概况及初步判断的原因,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6)人员伤亡情况及机车、车辆、线路、接触网、通信信号等损坏情况,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7)是否中断正线行车、双线区间是否影响邻线安全;是否设置防护,设置防护的具体情况
(8)是否需要救护车、消防车、救援列车或起重机械,是否需要地方公安消防支援;
(9)事故报告单位、职务、姓名;
(10)应当立即报告的其他情况;
(11)事故报告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补报。
4.事故报告方式为电话、传真或电报、网络。
二、事故救援
1.自轮运转设备现场负责人员发现或接到车辆溜逸的报告时,对溜逸车辆应立即组织人员采取人力制动机制动或通知就近人员放置铁鞋、防溜枕木等措施进行制动。
2.必要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联系车站将溜车方向的进路开通于通往隔开设备的空闲线路。
3.遇自轮运转设备溜入区间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联系车站通报邻站及列车调度员,车站禁止向区间发出列车,区间设有道口时,还需及时通知道口。
区间有列车运行时,立即用列车无线调度电话通知区间运行的列车司机。
4.发生对向溜逸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联系车站,车站联系司机应立即停车或退行。
现场条件许可时,可使用铁鞋、脱轨器等器具对溜逸车辆进行果断处理;
5.现场负责人尽快联系司机根据车站安排将自轮运转设备运行回相应股道,并做好防溜。
6.安全生产指挥中心接到事故通知后,应按照“事故报告”和“事故通知”规定,了解和掌握事故概况,并迅速通知有关领导和干部;
7.段值班领导坐台指挥,负责协调、沟通和下达上级有关指令,保证信息畅通、指令传达正确和清晰完整;
8.成立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由主要领导总负责,成立相关事故救援应急小组,分工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主要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主管生产副段长和相关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负责救援抢修;二是主管安全副段长和安全管理人员赶赴现场,负责事故调查分析;根据事故处置需要,可成立后勤保障、治安保卫、宣传报道等小组。
各小组负责领导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做好相互衔接沟通工作。
事故救援抢修和调查分析等工作小组负责领导可由一人兼任,但现场必须有一名熟悉安全生产业务的领导全面负责组织协调。
8.事故救援完毕后,安全科要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填报铁路交通事故(设备故障)概况表(安监报1)和整改措施,上报铁路局安监室;填记《铁路交通事故登记簿》(安监统1),并建立《铁路交通事故分析会记录簿》。
三、事故救援与调查分析
1.在抢修过程中,按照“单一指挥”的原则,事故现场的抢修工作由组长(在现场最高级别人员且熟悉安全生产业务)统一指挥,其他抢险人员必须无条件的服从,对现场干部进行分工,分别负责抢修组织、安全卡控、物资供应、事故调查、资料准备等工作。
2.安全副段长(或其他在现场指挥的段领导)要组织好事故调查,由安全科和其他业务科室技术人员负责,主要做好现场拍照、设备检查、数据收集、资料查询、车辆零部件情况检查等,绘制事故现场平面示意图。
配合路局事故调查组做好相关工作,参加事故分析会。
相关调查工作未完成,事故分析会没有召开,不得擅自离开现场(无论责任或非责任事故)。
3.线路抢通质量达到标准开通后,现场按照规定设置好防护,做好后续整修、加固安排,对现场机具材料进行清理回收或派人看守后,相关人员方能离开现场。
四、事故分析报告及处理
1.做好事故调查报告资料的提供。
根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的内容,做好相关资料的提供,主要包括:
事故概况、设备经济损失情况、事故地段平面示意图、设备检查和作业情况、自轮运转设备及司乘人员情况、其他证明材料等。
经局事故调查组认定为本单位责任事故的,要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以上相关资料由段安全科牵头负责,设备材料科、技术科等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2.做好责任事故扩大分析工作。
对属于本单位的责任事故,要在本单位进行扩大分析,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台账填写工作。
在接到《铁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于7日内填写《铁路交通事故处理报告表》(安监报2)送局安监室、工务处。
五、相关制度
1.应急值守制度。
段、车间和施工队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值班人员必须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发生溜逸事故时,各相关领导要立即到位盯岗指挥;各车间应急分队也要有相应的应急值守制度,确保人员能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
2.信息报告制度。
接到段内有关车间、工区、个人关于铁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报告,值班人员要认真记录、登记,并根据铁路交通事故、设备故障的性质,及时向有关单位或人员进行核实,掌握现场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3.培训制度。
职教科每年应组织对干部职工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考试,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应急处理意识和技能。
4.演练制度。
每年组织各种事故救援应急演练。
5.奖惩制度。
对铁路交通事故救援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对在事故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事故救援不力、谎报、瞒报事故和事故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5自轮运转设备冒进、冒出应急预案
一、信息传递
1.发生自轮运转设备冒进、冒出时,由现场负责人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向所属车间主任报告,车间主任第一时间向段安全生产指挥中心报告,安全生产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安全副段长及主管副段长、安全科、设备材料科、技术科;根据段领导的指示分别向铁路局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2.发生冒进、冒出后应立即报告,最迟不超过事故发生后10分钟。
3.报告事项
(1)发生的月、日、时、分;
(2)发生的单位、地点(线别、站名或区间、公里、米);
(3)列车车次、列车种类、机车型号、所属段别、牵引车辆数、吨数、计长(根据了解程度报告);
(4)关系人姓名、职名、所属单位;
(5)报告单位、职务、姓名;
(6)应当立即报告的其他情况;
4.报告方式为电话、传真或电报、网络。
二、处理流程
1.驻站联络员与车站沟通按车站了解情况,并向施工负责人汇报。
2.施工负责人做好协调沟通工作。
3.司机通过无线列调并与驻站联络员确认车站要求后,按车站要求动车,尽快恢复行车信号。
①列车冒进进站、进路信号机时不再开放信号机接车,按车站值班员指示办理。
②列车头部冒出出站信号机或越出接车线末端警冲标时:
在自动闭塞区段,接停车列车时,可即联系退回;接通过列车时,具备良好通信记录装置的区段,司机可根据车站值班员的指示继续运行,其他区段可即联系退回或发给司机规定的行车凭证。
在半自动闭塞区段,通过列车须退回站内开车。
三、调查分析
现场处理完毕后,由段安全副段长组织科室及车间人员召开专题安全分析会,事故分析会内容有:
1.查明事故发生概况、经过、原因、设备设施损坏等情况。
2.认定事故性质,确定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提出认定依据以及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3.明确应接受的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的建议。
3.6自轮运转设备运行(调车)发生冲突、相撞、脱轨、挤岔事故应急预案
一、信息传递
1.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时,由事故现场负责人立即向所属车间主任报告,车间主任第一时间向安全生产指挥中心报告,安全生产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值班领导、段长、书记、安全副段长及主管副段长、安全科、设备材料科、技术科;根据段领导的指示分别向铁路局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2.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告,最迟不超过事故发生后10分钟。
3.报告事项
(1)发生的月、日、时、分;
(2)发生的单位、地点(线别、站名或区间、公里、米);
(3)列车车次、列车种类、机车型号、所属段别、牵引车辆数、吨数、计长(根据了解程度报告);
(4)关系人姓名、职名、所属单位;
(5)事故概况及初步判断的原因,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6)人员伤亡情况及机车、车辆、线路、接触网、通信信号等损坏情况,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7)是否中断正线行车、双线区间是否影响邻线安全;是否设置防护,设置防护的具体情况
(8)是否需要救护车、消防车、救援列车或起重机械,是否需要地方公安消防支援;
(9)事故报告单位、职务、姓名;
(10)应当立即报告的其他情况;
(11)事故报告后,人员伤亡、脱轨车辆、设备损坏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补报。
4.事故报告方式为电话、传真、段网。
二、事故救援响应
1.安全调度指挥中心接到事故通知后,应按照“事故报告”和“事故通知”规定,了解和掌握事故概况,并迅速通知有关领导和干部;
2.段值班领导坐台指挥,负责协调、沟通和下达上级有关指令,保证信息畅通、指令传达正确和清晰完整;
3.成立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由主要领导总负责,成立相关事故救援应急小组,分工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主要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主管生产副段长和相关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负责救援抢修;二是主管安全副段长和安全管理人员赶赴现场,负责事故调查分析;三是设备材料科科长,负责救援抢修物资保障供应;根据事故处置需要,可成立后勤保障、治安保卫、宣传报道等小组。
各小组负责领导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做好相互衔接沟通工作。
事故救援抢修和调查分析等工作小组负责领导可由一人兼任,但现场必须有一名熟悉安全生产业务的领导全面负责组织协调。
4.事故救援完毕后,安全科要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填报铁路交通事故(设备故障)概况表(安监报1)和整改措施,上报铁路局安监室;填记《铁路交通事故登记簿》(安监统1),并建立《铁路交通事故分析会记录簿》。
三、事故救援与调查分析
1.在抢修过程中,按照“单一指挥”的原则,事故现场的抢修工作由组长(在现场最高级别人员且熟悉安全生产业务)统一指挥,其他抢险人员必须无条件的服从,对现场干部进行分工,分别负责抢修组织、安全卡控、物资供应、事故调查、资料准备等工作。
2.救援过程中,根据救援负责人和救援列车的要求,及时提供枕木、道砟等材料,且根据现场设备损坏情况,及时准备好抢修材料、工机具和人员等。
出动救援列车后至少要准备好30-40根木枕,具体数量要根据现场情况提前准备充足。
3.安全副段长(或其他在现场指挥的段领导)要组织好事故调查,由安全科和其他业务科室技术人员负责,主要做好现场拍照、设备检查、数据收集、资料查询、车辆零部件情况检查等,绘制事故现场平面示意图。
配合路局事故调查组做好相关工作,参加事故分析会。
相关调查工作未完成,事故分析会没有召开,不得擅自离开现场(无论责任或非责任事故)。
4.线路抢通质量达到标准开通后,现场按照规定设置好防护,做好后续整修、加固安排,对现场机具材料进行清理回收或派人看守后,相关人员方能离开现场。
四、事故分析报告及处理
1.做好事故调查报告资料的提供。
根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的内容,做好相关资料的提供,主要包括:
事故概况、工务设备基本情况(平纵断面、钢轨、轨枕、道岔、道床、扣件类型、股道有效长等)、设备经济损失情况、事故地段平面示意图、设备检查和作业情况、自轮运转设备及司乘人员情况、其他证明材料等。
经局事故调查组认定为本单位责任事故的,要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以上相关资料由段安全科牵头负责,设备材料、技术科等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2.做好责任事故扩大分析工作。
对属于本单位的责任事故,要在本单位进行扩大分析,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台账填写工作。
在接到《铁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于7日内填写《铁路交通事故处理报告表》(安监报2)送局安监室、工务处。
五、相关制度
1.应急值守制度。
段、车间和施工队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值班人员必须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发生冲、脱、挤事故时,各相关领导要立即到位盯岗指挥;各车间应急分队也要有相应的应急值守制度,确保人员能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
2.信息报告制度。
接到段内有关车间、工区、个人关于铁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报告,值班人员要认真记录、登记,并根据铁路交通事故、设备故障的性质,及时向有关单位或人员进行核实,掌握现场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3.培训制度。
职教科每年应组织对干部职工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考试,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应急处理意识和技能。
4.演练制度。
每年组织各种事故救援应急演练。
5.奖惩制度。
对铁路交通事故救援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对在事故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事故救援不力、谎报、瞒报事故和事故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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