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后修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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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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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附件………………………………………………………………………………36
一、工程概况
1.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泸州市江阳区旧城及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二期工程住宅楼及地下室。
项目地址:
本工程位于泸州市江阳区龙翔西路南侧,学院路东侧。
计划开工时间:
2014年10月20曰,(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为准)本工程承诺在合同工期780天内完成,并争取提前竣工。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建设规模:
本项目含1#~8#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93072.59㎡。
1#~3#楼地下2层,地上32层;4#~8#楼地下2层,地上31层。
均属一类高层住宅楼;1#~3#楼总高度96.6m,4#~8#楼总高度93.6m。
本工程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丙类);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三级;框架抗震等级为四级;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防水等级为屋面防水等级一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二级,地下室种植顶板防水等级为一级;1#~8#住宅楼±0.000相当于绝对高程296.400m。
结构形式:
本工程为剪力墙结构,其中1号楼、2号楼、3号楼、6号楼、7号楼、8号楼及地下室采用人工挖孔桩嵌岩桩基础,以中风化砂质泥岩作为桩端持力层,中风化砂质泥岩的天然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4.5MPa。
4号楼、5号楼采用筏板基础,以中风化砂质泥岩作为基础持力层,中风化砂质泥岩承载力特征值为1000KPa。
纯地下室部分采用人工挖孔桩嵌岩桩与柱下独立混合基础,均以中风化砂质泥岩作为桩端(基础)持力层,分别满足天然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4.5MPa和承载力特征值为1000KPa。
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泸州市江阳区公共住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深圳市筑道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地勘单位:
四川省川建勘察设计院;
监督单位:
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施工单位:
海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2深基坑工程概况
1.2.1基坑概况:
本工程设地下室二层,设计±0.000相当于黄海高程296.400m,场地原始地貌属浅丘地貌,经过建设方平基,目前场地地势平坦,地面标高介于290.000~296.180m。
本基坑开挖深度介于6m~10.00m。
基坑周长约1060m,开挖面积约26300m2。
距基坑边5m范围内严禁堆载。
本基安全等级定为二级。
1.2.2周围环境:
场地北面最窄处仅5米处为泸州市江阳区旧城及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一期工程,挖深10米左右,局部为杂填土或素填土,地质情况恶劣;西侧仅靠用地红线为学院路,东、南侧为拟建市政道路。
1.2.3地质概况:
根据四川省川建勘察设计院提交的《泸州市江阳区旧城及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二期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场地地层结构大致如下:
场地地基土主要由第四系人工填土(Q4ml),其下由坡残积(Q4pl+dl)成因的粉质粘土,下部为侏罗系沙溪庙组(J2s)砂质泥岩。
现分述如下:
(1)杂填土:
色杂,松散~稍密,稍湿,新近回填。
主要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粘性土及回填岩块为主,该层场地大部分地段分布,层厚0.5~19.7m。
(2)素填土:
褐红色,褐灰色,稍密,稍湿,新近回填。
主要由粘性土、回填岩块组成,含少量建筑垃圾及植物根茎。
该层场地大部分地段分布,层厚0.5~26.0m。
(3)粉质粘土:
褐黄、褐红色,主要呈可塑,局部硬塑,含铁锰质、氧化物及钙质结核,局部铁锰质及钙质结核含量高。
部分地段夹粉土团块或薄层粘土。
该层场地局部地段分布,层厚1.1~8.7m。
(4)侏罗系沙溪庙组砂质泥岩
紫红色,块状构造,泥质胶结,按风化程度可分为全风化砂质泥岩、强风化砂质泥岩和中等风化砂质泥岩。
a、全风化砂质泥岩:
风化成硬塑土状,局部夹较硬质泥岩碎屑,本次揭露厚度0.4~3.0m。
b、强风化砂质泥岩:
风化裂隙很发育,岩芯呈碎块状,局部夹较硬质泥岩,本次揭露厚度0.8~12.4m。
c、中等风化砂质泥岩:
岩芯呈块状、短柱状,裂隙发育,岩体完整性较好,岩芯较完整,局部夹有破碎泥岩,其顶板埋深1.5~29.0m,标高271.14~307.23m,高差36.09m,起伏较大。
1.2.4地下水概况:
本次钻探深度范围内未见地下水,场地属于丘陵地区,地下水贫乏,根据区域水文地质资料,场地地下水主要为赋存于侏罗系沙溪庙组砂质泥岩浅部风化裂隙水和填土层中的上层滞水,无统一的稳定水位。
富水程度取决于补给条件和裂隙发育程度,含水性质一般不均一,差异性较大,以大气降水补给为主;上层滞水,主要受大气降水、沟谷排水补给,以蒸发、侧向径流排泄为主。
1.3设计简述
基坑支护初步方案为采用放坡设计。
(详见方案设计说明)
1.4施工要求
1.4.1基坑放坡前,应再次详细查明场地管线和建筑物现状情况,并在有第三方见证的情况下进行记录和拍照及存证。
场地内如有地下管沟及电缆、光缆等管线,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后方可进行土方开挖。
1.4.2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及时浇筑垫层混凝土;基坑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四周坡顶设置符合相关规范的安全防护措施。
1.4.3基坑开挖四周坡顶禁止大型车辆停放且不得堆放施工材料等。
1.4.4在基坑开挖、地基验槽及基础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地下管线、结构物分布时,应提前进行妥善处理。
1.5技术保证条件
1.5.1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质检员、施工员、技术人员等熟悉、审查图纸并做好记录,参加专家论证会。
对专家论证意见认真阅读并在施工中严格按专家要求进行。
1.5.2编制材料、成品、半成品、机械设备、工具、用具及各技术工种劳力进场计划。
1.5.3由测量队引进座标、水准点并设置控制桩,做好保护。
1.5.4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1.5.5做好各级的技术安全交底。
二、编制依据
建质[2009]87号《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
建筑基坑支护结构构造》(11SG814);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2012);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DBJ13-2006);
《建设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技术规程》(DBJ13-91-2007);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2);
《泸州市江阳区旧城及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二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四川省川建勘察设计院,2014.4;
其它相关建筑、结构图纸;
施工现场状况及本公司的施工能力、经验。
三、施工工艺技术
3.1技术参数
3.1.1场地设计±0.000相当于黄海高程296.400m,基坑开挖深度介于4.6m~11m。
3.1.2本工程基坑安全等级定为二级。
基坑支护为临时性构筑物,按规范其安全和正常使用期限为1年,超过此期限时,应及时通知设计人员,重新评价其安全性。
3.1.3距基坑边5m范围内严禁堆载。
3.1.4基坑开挖范围基本按建筑物地下室基础外边线外扩0.9m考虑以作为施工预留操作空间。
3.2标高控制
根据规划局提供的水准点结合施工图纸的要求,在施工场地内较稳定的地方,设立四个水准基点,用二等水准仪闭合与水准点联测,得出水准点的高程,做为本测区的水准基准点,根据这四个水准点,测设每层挖土标高。
3.3防护栏杆施工
防护栏杆采用φ48壁厚3.5mm的钢管组装而成。
栏杆立柱采用钢管立柱,每3米设置1根,埋深0.3米,露地面高度为1.2米。
坡顶边线外0.5米。
栏杆设置上、中、下叁道横杆,上杆离基准面1.2m,中杆离基准面0.7m下杆离基准面0.2m。
临边防护栏杆或栅门应当能经受任何方向1000N的外力。
3.4土方开挖施工
3.4.1在支护结构施工及土方开挖前,应查明核对地下管线埋设位置及深度,确保管网安全。
开挖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确保支护结构的安全,选定开挖机械,开挖程序,机械和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地面和基坑内排水措施,雨季或台风汛期预案。
3.4.2土方开挖首先将基坑四周场地清理整平,有利于坡顶排水沟设置和坡顶交通。
3.4.3由于基坑面积较大,土方开挖分块进行,合理安排开挖顺序,使基坑坡面暴露时间最短。
边坡采用人工修整,修整好后下雨时用彩条布遮盖,雨后及时拆除便于观察边坡的稳定情况。
土方外运时注意避免损坏排水沟等设施。
每块土方挖到位后应及时浇筑垫层砼,尽量缩短基坑裸露时间,避免基底泡水软化使边坡失稳。
3.4.4为避免扰动基底原状土,预留不少于30cm厚的覆盖土层,待基础底板垫层施工时人工挖除。
3.4.5土方开挖完成后立即对基坑进行封闭,防止水浸和暴露,并及时进行地下结构施工。
3.4.6土方开挖时,出土坡道的设置尽量使支护结构受力均匀并根据道路行走条件作施工组织设计。
严禁在悬空的支护顶面行走挖土机械,造成边坡失稳,出现基坑安全事故。
3.4.7土方开挖顺序及速度应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
3.4.8若土方开挖遭遇地下水、降雨等,在开挖过程中要做好坑内滞水及大气降水的疏导工作,确保坑内不积水,(在坑边合适位置设置降水井)开挖结束后应马上施工垫层砼,使基坑暴露的时间尽可能短。
3.4.9土方开挖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排水设施。
3.4.10在开挖过程中,遇到异常情况时,要配合勘察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监部门等有关单位进行协商解决,并做好有关记录。
3.4.11土方开挖过程中做好坑内土壤饱和水及雨水的疏导工作,基底平整完后,及时进行垫层等下道工序的施工。
4、基坑变形监测设计
4.1监测依据
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3、《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
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2012)
5、《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6、《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规范术》(JGJ311-2013)
7、基坑支护监测设计要求。
4.2监测目的任务
为配合基坑放坡的施工,对基坑在施工全过程中基坑坡壁的变形加以监测。
以保障整个基坑施工期间的安全。
4.3监测方案
要保证该基坑顺利开挖,除支护方案合理,支护措施到位以外,还需要组织严密的环境监测作保证。
只有监测好,以准确的监测数据指导开挖施工,才能保证基坑开挖顺利进行,主要包括监测项目、测点位置、监测频率和监测报警值等;编写监测方案前,应向监测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基坑工程设计说明书及图纸,基坑工程影响范围内的道路、地下管线、地下设施及周边建筑物的有关资料。
4.3.1.监测目的
指导基坑支护及开挖施工,同时起到预警的作用,以保证基坑支护及开挖施工顺利进行、保障基坑周边内外环境的安全运行。
4.3.2.设计要求的监测项目
(1)变形监测
变形监测包括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地面沉降、监测。
变形监测采用精密测量仪器进行监测。
(2)地下水水位动态监测
4.3.3.监测系统的布置
①平面及高程基准点布置
在现场布设4个平面基准点和4个水准基准点。
基准点布设位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
布设位置应考虑在建筑物变形区以外、不受施工破坏的稳固地方。
②基坑水平及垂直位移观测点布置
a、基坑水平及垂直位移观测点布设在能全面反映基坑变形特征的地方,按照设计要求布置。
观测点直接埋设专门加工的全站仪棱镜支架,以消除水平位移观测时的对中误差。
b、水平及垂直位移观测点埋设规格按规范执行。
③地面沉降监测点
布置在道路边缘地下管线埋设区域。
采用预制的混凝土石方桩,桩顶有刻画十字的钢筋露出桩顶2~3mm。
埋入深度不小于1.0m,桩周填土夯实,顶部30cm采用M10砂浆或C10混凝土浇筑至自然地面。
④建筑物沉降监测点布置
a、建筑物沉降监测点布设在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变形特征的地方。
b、垂直位移观测点埋设规格按规范执行。
采用在距地面0.3m~0.5m建筑墙体上钻孔打入膨胀螺钉,打入深度8~10cm。
4.沉降观测周期
a、进场的准备阶段设置变形监测点,支护结构施工过程中设置应力监测仪器。
施工降水井时完成沉降监测点的初测;应力监测仪器在安装前应按照使用说明进行初始数据的采集,埋设完成后立即进行数据的采集。
b、基坑水平及垂直位移观测土石方开挖前每周测量一次,土石方采用分层开挖,每层土石方开挖过程中每天监测一次,稳定后每3~5天监测一次。
遇有特殊情况,如开挖速度过快、超挖、降雨量较大、周边地面荷载突然猛增等应每天观测1次。
c、开挖至基底后1周内每天监测一次,稳定后一个月内每周监测一次,以后无异常每月监测一次,直至地下室与基坑之间土石方回填完成。
⑹水平位移、垂直位移和倾斜观测的精度、方法和使用仪器按相关规范执行。
4.4基坑监测的实施细则
(1)监测项目:
变形监测、支护结构应力监测、地下水位监测。
(2)变形监测:
变形监测包括支护桩桩顶水平位移监测,地面沉降监测,
临近建筑物沉降监测(见监测平面布置图)。
变形监测须符合现行
《工程测量规范》和《建筑物沉降监测规程》要求。
(3)监测频率:
施工前建立监测网、埋设监测点并进行初始值测量;降
水井开始运行及支护桩施工过程中每5天监测一次;基坑开挖过程
至地下室底板浇筑完成期间每天监测一次;此后每3~5天监测一次。
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每天监测不少于两次。
(4)监测资料必须当天整理,提交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5)基坑监测:
报警值为监控值的70%,监控值为3H‰.设置基准点不少于3点。
坑顶地面位移监测点数量和变形监控值由第三方监测单位根据建筑物结构类型确定。
4.5基坑变形监测点布置
支护结构水平位移监测10点,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可增设监测点。
4.6使用仪器设备和方法
⑴仪器为南方或TOCON系列仪器。
基本精度指标为二级全站仪。
⑵监测点的布置:
沿基坑开挖边线外侧约一米布置,在基坑四角部位埋置监测点,共16点(即M1~M16),监测
点位用Φ14mm钢筋嵌入地表下30cm,并以水泥适当予以浇筑,在临基坑面有高程建筑物处,点位可适当加密。
⑶基准点的布置:
拟布置不少于3个基准点,点位应选在远离受基坑开挖可能影响的地区。
为便于观测及点位保护,根据场地条件,基准点拟布置在基坑邻近建筑物楼顶上(现场确定)。
其中尽可能固定一个监测工作基点。
另一点作为工作基点的检测点。
点位埋置可参照监测点的埋置方法(详见基坑变形监测点布置图)。
⑷监测方法:
①监测组由我公司一个测量工程师和一个技工组成,并且尽可能的固定人员。
②.基坑开挖前作首次监测,随开挖深度每增加3米监测一次。
③.采用极坐标法进行观测,对仪器的各项性能指标每次监测前应加以检核,尤其是跟踪杆及整置气泡要严格达到要求,以确保监测应有的精度和监测成果的可靠性。
④.基坑成形后,根据前期的监测成果来确定监测周期,原则上按5-10天左右监测一次。
4.7监测测量仪器及其精度
本次监测中沉降采用leica水准仪进行监测,根据《工程测量规范》的规定和建筑物安全设防要求,建筑沉降测量等级选为二等,沉降监测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大于±0.5mm,相邻变形监测点高差中误差不大于±0.13mm。
本次监测中水平位移采用leica全站仪TCA2003,主要技术指标为:
望远镜放大倍数:
30倍;测试距离(三棱镜):
3.5km;测距精度:
lmm+1ppm;测角精度:
0.5"。
4.8监测成果的整理和提交
水平、垂直位移观测点位置图;水平、垂直位移量成果表;水平位移矢量图;垂直位移曲线图;沉降变形曲线图;垂直位移观测点位置图;倾斜位移量成果表;变形监测技术报告。
⑴每次测量后应按标准格式制作《监测点成果表》,计算出相邻两次的坐标变化量及累
计变化量,根据变形量分析基坑的稳定状况。
⑵在监测外业完成后的2~3个工作日提交相关成果给甲方及施工方。
⑶如果遇到基坑变形出现异常(变形量加大、变形加速)应及时告诉甲方及施工方,并且加密监测以确保施工安全。
⑷水平位移观测主要提交:
①观测点平面布置图,②水平位移纵、横断面图,③水平位移观测成果表,④钢筋应力监测成果图表。
⑸沉降观测主要提交:
①沉降观测成果表,②沉降观测点位分布图及各周其沉降展开图,③v-t-s(沉降速率、时间、沉降量)曲线图,④沉降观测分析报告。
⑹地下水位监测:
①地下水位监测成果表,②地下水位-时间关系曲线。
4.9工序管理及记录制度
监测中严格遵守技术人员现场监测制度,保证监测数据的可靠性。
水平位移观测采用边角法进行,沉降观测采用闭合路线法进行。
当所监测结果指标接近或超过警戒值时,应及时分析其中原因,且跟踪测量,发现变形发展趋势,并协同建设方、监理方和土建单位共同准备补救措施。
⑹地下水位监测:
①地下水位监测成果表,②地下水位-时间关系曲线。
4.10监测人员组织
外业:
测量工程师2人;
内业:
资料整理、微机绘图2人。
4.11监控报警值
支护结构的水平位移测量精度为1mm。
支护结构的水平位移为监控值的80%,监控值为3H‰.
4.12报警及抢险预案设计
根据基坑监测设计,当监测信息超过监控值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同时启动下列抢险预案:
⑴暂停护壁和土方开挖施工,并快速查明监测值超过监控值的原因。
⑵达到监控值时,针对基坑变形过大的原因,及时采用增加锚杆、土方回填进行抢险。
4.13基坑监测流程
1、初测:
在基坑开挖前,监测点位埋设好之后,需对各点进行初始数据的测量。
初测值是以后监测数据分析的基础,所以应尽可能的准确
2、监测过程中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
在施工实测现场,由于工地自身的管理水平、现场施工的条件、工程的工序等条件的制约,会遇到许多不确定性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⑴测点破坏问题
⑵监测数据的突变
⑶系统误差的消除
⑷特殊情况的处理
3、监测数据的处理与反馈
⑴监测数据的前处理
⑵数据提交形式
⑶坚持日报、周报制度
4.14巡视检查
A、基坑工程整个施工期内,每天均应有专人进行巡视检查。
B、基坑工程巡视检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支护结构
支护结构成型质量;
2施工工况
基坑周围地面堆载情况,有无超堆荷载。
3基坑周边环境
(1)地下管道有无破损、泄露情况;
(2)周边建(构)筑物有无裂缝出现;
(3)周边道路(地面)有无裂缝、沉陷;
(4)邻近基坑及建(构)筑物的施工情况。
4监测设施
(1)基准点、测点完好状况;
(2)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
(3)监测元件的完好及保护情况。
5根据设计要求或当地经验确定的其他巡视检查内容。
C、巡视检查的检查方法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锤、钎、量尺、放大镜等工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
D、巡视检查应对自然条件、支护结构、施工工况、周边环境、监测设施等的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如发现异常,应及时通知委托方及相关单位。
E、巡视检查记录应及时整理,并与仪器监测数据综合分析。
4.15监测管理及信息反馈
设置专职测量员,由技术负责人管理。
各监测项目及各次监测均应在现场准确记录。
观测数据出现异常,应及时分析原因,必要时进行重测。
进行监测项目数据分析时,应结合其他相关项目的监测数据和自然环境、施工工况等情况以及以往数据,考量其发展趋势,并做出预报。
监测成果应包括当日报表、阶段性报告、总结报告。
报表应按时报送。
报表中监测成果宜用表格和变化曲线或图形反映。
各次监测完毕后1日内应将监测结果反馈至项目部。
4.16其它
未尽事项参照《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及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程执行。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5.1组织保障
5.1.1安全保障小组成员配备
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为:
组长:
晏红武
副组长:
黄雁华
组员:
周超、周强、张玉强、刘军
火警:
119公安:
110医疗:
120交通:
122
5.1.2安全保障小组组织措施
5.1.2.1当事故发生时小组成员立即向组长汇报,由组长立即上报公司,必要时,汇报当地有关部门,以取得政府部门的帮助。
5.1.2.2由安全领导小组组织项目部全体员工投入事故应急救援抢险工作中,尽快控制险情蔓延,并配合、协助事故的处理调查工作。
5.1.2.3事故发生时,组长不在现场时,由在现场的其他组员作为临时负责人指挥安排。
5.1.2.4事故发生时,安全领导小组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抢救受害人是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快速、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的损失。
5.1.2.5事故发生后迅速控制危险源,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测定事故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
做好现场清洁,消除危害后果。
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人员伤亡情况,协助上级部门对事故调查
5.1.2.6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事故的收集、统计、审核和上报工作,并严格遵守事故报告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5.2技术措施
5.2.1新工人进场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5.2.2配备专人指挥车辆,汽车司机要遵守安全法规和有关规定。
5.2.3机械开挖与人工挖土采用轮换工作面,确保机械操作范围内无人。
5.2.4随着基坑挖土深度加深,当挖土深度超过1.5m时,及时做好基坑四周围护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同时坑边设临时斜道,以便操作人员的上下。
5.2.5密切配合监测人员做好边坡护坡的监测工作,出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5.2.6施工机具应布置在安全地带,各种机具、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5.2.7施工中应定期检查电源线路和设备的电器部件,确保用电安全。
5.2.8边坡变形过失,变形速度过快,周边环境出现沉降开裂等险情时应暂停施工,并根据险情原因选用如下应急措施:
(1)坡脚被动区临时压重;
(2)坡顶主动区卸土减载;
(3)做好临时排水封面处理;
(4)对支护结构临时加固;
(5)对险情段加强监测;
(6)坡脚强行打人入两排垂直于坡面的木桩(见附图);
(7)尽快向勘察和设计单位反馈信息。
5.2.9工地防雨及排水措施
(1)工地所有临时仓库地面均需比现有地平面高20cm以上,并在四周做好临时排水明沟,排水窨井。
(2)工地备有部分塑料薄膜,当浇注混凝土突遇下雨时,应做至小雨不停工,大雨暂停施工,并用塑料薄膜将浇混凝土覆盖严实。
(3)雷雨天停止一切露天作业。
(4)注意电器设备机械设备的防雨保护,防止漏雨漏电事故发生,设置接地、避雷装置。
(5)在施工现场四周设置砖砌排水沟、集水井等排水措施。
(6)定期观测护壁有无开裂、下沉,并及早做好预防工作。
如有变化,应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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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基坑 专项 施工 方案 专家论证 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