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工程电梯电气装置篇精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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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工程电梯电气装置篇精编
(建筑电气工程)电梯电气装置篇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梯电气装置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32—82
第九篇电梯电气装置篇
主编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浙江省基本建设委员会
批准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建设委员会
实行日期:
1982年10月1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82北京
第壹章总则
第1.0.1条本篇适用于电力拖动、驱绳轮曳引驱动、额定载重量5吨及以下、额定速度3米/秒及以下的各类电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不同速度和不同类型电梯(甲、乙、丙;交、直流;客、货、杂)应分别执行本篇各有关条文。
新产品和集选、群控、数控电梯除执行本篇规定外,尚应符合产品的特殊要求。
第1.0.2条电梯电气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3条电梯电气装置的运输,保管应符合国家有关物资的运输、保管规定。
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的规定。
第1.0.4条凡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且具有合格证件。
设备应有铭牌。
第1.0.5条所有电气设备及器材到达现场后,应作下列验收检查:
电梯额定速度分为三类:
1.甲梯:
2,2.5,3米/秒(简称高速梯)
2.乙梯:
1.5,1.75米/秒(简称快速梯)
3.丙梯:
0.25,0.5,0.75,1米/秒(简称低速梯)
壹、开箱检查清点,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齐全;
二、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装箱单、产品合格证明书、安装、调整、使用、维护说明书、电路图、安装图等);
三、电气设备及附件应按现行的电梯技术条件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明显的残损。
第1.0.6条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遵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第1.0.7条和电梯电气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建工程质量,除应符合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电梯及其井道、机房的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GB1435—74)的有关规定。
第1.0.8条电梯电气装置安装前,土建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壹、基本结束机房、井道的土建施工,包括完成粉刷工作;
二、电梯机房的门窗应装配齐全;
三、预埋件及预留孔符合设计要求。
第1.0.9条电梯电气装置的安装除执行本篇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规范其它各篇的有关规定。
第1.0.10条电梯的专用电气设备和附件(继电器,选层器、电梯电缆等)更换时,应和原设计型号相同,代用时必须符合原设计参数和技术性能的要求。
第1.0.11条电气装置的附属构架、电线管、电线槽等非带电金属部分,均应涂防腐漆或镀锌。
安装用的紧固螺栓应有防松措施。
第1.0.12条电梯轿厢可通过电梯电缆的钢芯或芯线进行接地,用电缆芯线接地时,不得少于
2根。
第1.0.13条电梯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在施工及交接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壹、竣工的工程是否符合设计;
二、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
三、调整、试验项目及其结果,是否符合本规范规定;
四、按本篇规定提出的技术资料和文件是否安全。
第二章配线
第2.0.1条电梯电气装置中的配线,应使用额定电压不低于500伏的铜芯导线。
第2.0.2条导线(除电缆外)不得直接敷设在建筑物和轿厢上。
机房和井道内的配线,宜使用电线管和电线槽保护,但在井道内严禁使用可燃性材料制成的管、槽。
不易受机械损伤和较短分支处,可使用软管保护。
第2.0.3条电梯的供电电源宜以专用开关单独供给。
电源线不得和其它导线敷设于同壹电线管或电线槽中。
电源进入机房后,应在靠近门的便于操作处,每台电梯分设动力和照明开关。
第2.0.4条动力和控制线路宜分别敷设;微信号及电子线路应按产品要求单独敷设或采取抗干扰措施。
第2.0.5条机房和井道内的电线管、电线槽、电梯电缆架、箱、盒等和可移动的轿厢、钢绳、软电缆等的距离;机房内不应小于50毫米;井道内不应小于20毫米。
第2.0.6条井道内安装的电线管和电线槽应便于检修;垂直总管(槽)宜安装于距离召唤按钮较近的井道壁上。
第2.0.7条电线槽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壹、电线槽应平整,无扭曲变形,内壁无毛刺;
二、底脚压板螺栓应稳固,露出线槽盖不宜大于10毫米;
三、安装后应横平竖直,其水平和垂直偏差不应大于长度的2/1000,全长最大偏差不应大于2
0毫米,且列安装时,应使槽盖便于开启;
四、接口应平直,接板应严密,槽盖应齐全,盖好后应平整、无翘角;
五、出线口应无毛刺,位置准确。
第2.0.8条金属软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壹、不得有机械损伤和松散;
二、安装应尽量平直,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4倍;
三、固定点均匀,间距不大于1米;不固定的端头,长度不大于0.1米;
四、和箱盒、设备连接处,宜使用专用接头;
五、安装在轿厢上应防止振动和摆动;和机构配合的活动部分,其长度应满足机械部分的活动极限,俩端应可靠固定。
第2.0.9条箱、盒安装应平正、牢固、不变形。
埋入墙内的按钮盒、指示灯盒等的盒口不应突出装饰面,进墙不大于3毫米。
盒面板和墙面的间隙应均匀,且不大于1.5毫米。
如无设计规定时,箱、盒可按下列位置安装(如图2.0.9):
图2.0.9箱盒位置示意图
壹、总线箱可装于机房,隔音层或上端站地槛向上3.5米的井道壁上;
二、中线箱应装于电梯正常提升高度1/2加高1.7米的井道壁上(井道电缆架上0.2米);装靠厅门壹侧时,水平位置宜在轿厢地槛和安全钳之间(电缆直入机房时无此箱);
三、轿底接线箱应装在轿底面向厅门侧较近的型钢支架上;轿顶接线箱应装在靠近操纵箱壹侧的金属支架上;
四、层楼分线箱应装在每层厅门口之上0.2~0.3米的井道内墙壁上;
五、厅外层楼指示灯盒应装在外厅门口之上0.2~0.3米的厅门中心处(指示灯在按钮盒中的除外);
六、呼梯(召唤)和消防按钮盒应装在厅门外距地1.3~1.5米的右侧墙壁上,盒边距离厅门边0.
2~0.3米群控、集选电梯应装在俩台电梯的中间位置。
第2.0.10条导线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壹、敷设前应清除电线管、电线槽内的积水、污垢;
二、敷设于电线槽内的导线总截面(包括外护层)不应超过槽的净截面积的60%;
三、金属电线槽弯曲部分的导线受力处、应垫绝缘衬垫加以保护;导线的垂直段应可靠固定;
四、出入电线管或电线槽的导线无专用护口时,导线应有保护措施;
五、应留有足够的备用线,长度相当于箱、盒内最长的导线;
六、接线应正确,导线俩端应有明确的接线编号。
第2.0.11条电梯电缆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壹、井道电缆架安装时,应使电梯电缆避免和选层器钢带、限速器钢绳、极限、限位、缓速开关、感应器和对重安装在同壹垂直交叉位置,设计无规定时如图2.0.11-1所示:
图2.0.11电梯电缆架布置示意图
二、井道电缆架和电线管、电线槽安装不应卡阻运行中摆动的电梯电缆;
三、井道电缆架应装在电梯正常提升高度1/2加1.5米的井道壁上(电缆直入机房和此架安装在井道顶部时除外);
四、轿底电缆架的安装方向应和井道电缆架壹致;且使电梯电缆位于井道底部时,能避开缓冲器,且保持壹定距离。
第2.0.12条电梯电缆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壹、和电缆架的固定(见图2.0.12-1、图2.0.12-2)。
图2.0.12-1井道电缆绑扎示意图
a=钢管直径2.5倍,且不大于200毫米;
b=30~70毫米
图2.0.12-2轿底电缆绑扎示意图
a=钢管直径2.5倍,且不大于200毫米;
b=30~70毫米
二、绑扎应均匀、牢固、可靠;其绑扎长度为30~70毫米;
三、电缆的敷设长度为轿厢超出下端站,压缩缓冲器后略有余量;
四、电缆安装前应预先自由悬吊,充分退钮,安装后不应有打结和波浪曲扭现象;多根电缆安装后长短应壹致;
五、电缆的不运动部分(提升高度1/2高1.5米之上)应用卡子固定。
第三章电气设备安装
第3.0.1条发电机、电动机和电气设备中的机械部分安装,应按《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J231(壹)、(四)—78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3.0.2条配电、控制柜、屏的安装应考虑布置合理,维修方便,巡视安全,其安装位置如无设计规定,应参照下列要求:
壹、屏、柜应尽量远离门或窗,和门、窗正面的距离不小于600毫米;
二、屏、柜的维护侧和墙壁的距离不小于600毫米;群控、集选电梯不小于700毫米;屏、柜的封闭侧可不小于50毫米;
三、双面维护的屏、柜成排安装时,其宽度超过5米,俩端宜留有出入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6
00毫米;
四、屏、柜和机械设备的距离不宜小于500毫米。
第3.0.3条选层器及层站指示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壹、按机械的速度比和层楼的高度比,检查调整动、静触头的位置,应和电梯运行、停层的位置壹致;
二、选层器触头组的排列应横平竖直,触头组的水平偏差;选层器速比在40∶1及以下时,不大于1.5毫米;40∶1之上时,不大于1毫米,换速触头的垂直偏差不应大于1毫米;
三、快、慢车(单、多层)换速触头的提前量,应按电梯减速时间,平层距离调节适宜;
四、层站指示器触头盘上的接点,应按楼层高度串接合适;
五、触头动作、接触应可靠,接触后应略有压缩余量。
第3.0.4条干簧管——磁钢感应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壹、感应器和感应板安装时,应固定牢固,且防止松动,不得因电梯的正常运行产生摩擦,严禁磁撞;
二、感应器和感应板安装后应垂直,平正,插入时俩侧的间隙a/2应尽量壹致;感应器插口端面和感应板的间隙b为10毫米,其偏差不大于2毫米(见图3.0.4-1);
图3.0.4-1感应器、感应板安装示意图
三、感应板应能上下、左右可调节,调节后螺栓应可靠锁紧;
四、平层感应器在电梯平层于每层楼面地槛时,上、下平层感应器离感应板的中间位置应壹致,其偏差不大于3毫米;
提前开门感应器应装于感应板的中间位置,其偏差不大于2毫米(见图3.0.4-2);
图3.0.4.2平层感应器安装示意图
五、感应器安装后,磁钢盒盖板应可靠盖好;磁钢短路板应取下。
第3.0.5条曳引机闭式制动器安装时,其闸瓦应紧密地合于制动轮的工作表面上,当松闸时,俩侧闸瓦应同时离开制动轮表面,其间隙不大于0.7毫米;闸瓦和制动轮的松紧应以轿厢静载试验无溜车,电梯起、制动时轿厢内感觉舒适为宜。
电梯运行时,制动器的动作应灵敏可靠,闸瓦和制动轮不应摩擦,线圈的温升不超过60℃。
第四章安全保护装置
第4.0.1条各种安全保护开关必须可靠固定,但不得使用焊接固定;安装后不得因电梯正常运行时的磁撞和钢绳、钢带、皮带的正常摆动使开关产生位移、损坏和误动作。
第4.0.2条和机械配合的各安全保护开关安装后,在下列情况时应可靠动作,且使电梯立即减速或停止运行:
壹、选层器钢带(钢绳链条)松弛或钢带张紧轮下落大于50毫米;
二、限速器配重轮下落大于50毫米;
三、限速器动作速度的95%时;
四、限速器钢绳夹住,轿厢上安全钳拉杆动作时;
五、电梯载重量超过额定载重量的10%;
六、任壹厅、轿门未关闭或锁紧(按下应急按钮时除外);
七、轿厢安全窗开启大于50毫米。
第4.0.3条电气系统中的安全保护装置安装后,应进行下列检查:
壹、欠电压、过电流、过载、弱磁、超速、倒相、断相、分速度等保护继电器,应按设计要求检查调整;
二、开、关门和主方向继电器、方向接触器等的机械、电气联锁、应动作灵活、准确可靠;
三、急停、检修、程序转换等按钮和开关,动作应灵活可靠。
第4.0.4条极限、限位、缓速装置应保证电梯运行于上、下端站在事故状态时不超越极限位置,但不应取代电梯正常减速和平层装置的作用。
第4.0.5条极限、限位、缓速开关碰轮和碰铁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见图4.0.5):
图4.0.5极限、限位、缓速装置安装示意图
壹、碰铁应无扭曲变形;开关碰轮转动灵活;
二、碰铁安装应垂直,偏差不应大于长度的1/1000,最大偏差不大于3毫米(碰铁的斜面除外);
三、开关、碰铁安装应牢固,开关碰轮和碰铁应可靠接触,在任何情况下碰轮边距碰铁边不应小于5毫米;
四、碰轮和碰铁接触后,开关接点应可靠动作,碰轮沿碰铁全程移动时不应有卡阻;碰轮且应略有压缩余量。
第4.0.6条极限、限位、缓速开关安装后,导线应留有适当长度的余量,开关位置调整后,余量部分应可靠固定;极限和缓速限位开关的安装位置应为:
轿厢地槛超越上、下端站地槛50~200毫米内,碰铁应接触碰轮使开关迅速断开;直流高、快速电梯强迫缓速开关的安装装置,应按电梯的额定速度、减速时间及停制距离选定;但其安装位置不得使电梯停制距离小于电梯允许的最小停制距离(电梯允许最小停制距离中的平均加速度不应大于-1.5米/秒2);
停制距离表4.0.6
如无设计规定时,强迫缓速开关的安装位置可参考表4.0.6中的停制距离选定。
第4.0.7条交流电梯极限开关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例如图4.0.7):
图4.0.7交流电梯极限开关安装示意图
壹、钢绳应横平竖直,导向轮不应超过俩个,轮槽应对成壹直线,且转动灵活;导向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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