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安全知识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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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安全知识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
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二、车队要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客户服务部安全教育例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每月对送货驾驶员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讲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安全教育活动档案不在局(公司)的驾驶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地交警中队举办的安全教育活动。
五、车队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六、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局(公司)实际,办公室(车队)每年要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对多次测试不合格的驾驶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七、局(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车队要严格考勤。
八、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对优胜者给予一定幅度的物质奖励。
九、每年邀请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领导进行实例教育,着力提高驾驶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车队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台帐记录,以便备查。
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及点检制度
一、日常维护保养
车辆实行驾驶员包机制,驾驶员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工作。
日常保养的主要内容是:
清洁、补给和安全查视。
(一)检查柴油、冷却水及废气处理箱用水是否充足;
(二)检查有无漏水、漏气、漏油、漏电现象;
(三)检查柴油机机油量、变速箱油量是否符合要求;
(四)检查车辆是否有缺损件、各部件连接是否可靠;
(五)检查转向机、手制动、脚制动及离合器的工作情况;
(六)检查灯光信号、喇叭的工作状况;
(七)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
(八)检查防爆车发动机的进排气系统和电气防爆系统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九)检查防爆车的综合保保护系统是否工作正常;
(十)检查各种仪表是否完好;
(十一)消防器材固定牢靠,性能良好;
(十二)排除行驶中出现的故障;
(十三)每天清洗废气处理箱防爆栅栏,每周清洗废气处理箱及补水箱;
(十四)有黄油咀的地方每周打黄油一次;
(十五)清理空气滤清器;
(十六)清洁、擦洗车辆。
驾驶员发现车辆行驶中出现的一般故障应及时排除,对于解决不了的故障,应及时汇报并将车交送维修班进行维修,车辆修好后由驾驶员试车验收。
二、定期强制保养
车辆必须定期强制保养。
车辆定期保养分为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和三级保养,必须按照车辆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的内容进行保养,车辆强制保养周期如下:
(一)防爆车
1、一级保养(紧固、润滑):
每周进行。
2、二级保养保养间隔:
每行驶5000km。
3、三级保养(全面解体、清除隐患):
每行驶15000km。
(二)低污染车辆
1、一级保养(紧固、润滑):
每周进行。
2、二级保养保养间隔:
每行驶10000km。
3、三级保养(全面解体、清除隐患):
每行驶20000km。
(三)三级保养的内容
1、一级保养:
对行驶一定里程的机动车辆进行的以紧固和润滑为中心的保养作业。
包括检查、紧固车辆外露部位的螺栓、螺母;按规定的润滑部位加注润滑剂;检查各总成内润滑油平面,更换、添加润滑油;清洗各滤清器等。
目的在于维护汽车完好的技术状况,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2、二级保养:
对行驶一定里程的机动车辆进行的以检查、调整为中心的保养作业。
保养范围,除一级保养的作业项目外,检查调整发动机和电气设备的工作情况,拆洗机油盘和机油滤清器,检查调整转向、制动机构,拆洗前后轮毂轴承。
更换、添加润滑油,拆检轮胎等。
其目的在于维护车辆各零部件、机构和总成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确保其在两次二级保养之间的正常运行。
3、三级保养:
对机动车辆进行的以总成解体清洗、检查、调整和消除隐患与中心的保养作业。
保养范围:
除执行一、二级保养的全部作业项目外,要拆检发动机,清除积炭、结胶及冷却系统污垢;视需要对底盘总成进行解体清洗、检查、调整、消除隐患;对车架、车身进行检查或除锈、补漆.其目的在于巩固各总成、组合件的正常使用性能,确保正常运行。
4、严禁不同牌号、不同生产厂家的柴油机机油混用。
保养换油时,严禁新、旧油混用。
不同牌号的防冻液禁止混用。
5、区队固定车辆因特殊原因不能每天升井保养的,日常维护工作可在井下进行,但每周至少升井一次进行强制保养。
三、车辆大修
1、为保证防爆车安全运行,避免因超载导致车辆损坏、提前大修或提前报废,必须严格按照各种车型的额定载荷载物。
对于因超速或超载造成的车辆损坏或人身事故,将按照事故进行严肃追查。
2、加强车辆的维护和维修,尽量避免车辆间的拆件,如出现临时拆件现象,拆件后必须及时提报计划,尽快恢复。
3、必须及时对车辆进行钣金喷漆,保证车辆完好。
4、加强修旧利费,加强部件的修复利用,降低车辆备件费用。
5、建立车辆运行里程、时间台账,车辆里程表必须完好,损坏的里程表必须及时更换修复,并记录里程,累加里程作为车辆大修的依据。
6、由于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车辆提前大修的,对运行主管队长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7、及时编制车辆大修工作计划,报机电信息中心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申报鉴定。
四、车辆点检制度
驾驶员应严格执行车辆“三检”制度,做好记录,并按照以下要求执行点检
启动前检查工作
1、.检查机油、柴油、液压油、冷却液和水的液位是否正常,若缺液,应及时添加。
2、检查防爆系统是否安全有效,防爆水箱是否有水,防爆栅栏是否畅通。
3、检查前后钢板是否有断裂,骑马螺栓、制动器静壳固定螺栓、半轴螺栓、轮胎螺母等是否松动,轮胎和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若有问题应及时告诉维修人员。
4、检查车的各部位有没有异常现象。
5、检查风扇皮带是否张紧。
6、检查车辆外型是否完好无损,马槽是否管严可靠。
启动后检查工作
1、车辆启动后,观察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发动机是否有异常的响声。
2、防爆车辆待气压表指示6~8个压力后,测试制动系统是否灵活、可靠。
3、如果有上述异常情况任何一种,马上停机熄火,待检修人员细查。
运行中检查工作
1、仪表有无异常显示。
2、行车中是否有异常响动。
停车后检查工作
1、停车后,必须确保车辆停放可靠。
观察地形后,挂适当档位并熄火,下车后掖好车辆。
2、摸前后桥、后梁、变速箱等温度是否正常。
3、查看各种开关是否关闭。
办公室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1、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安全学习,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做到文明行车,无违章,无事故。
2、坚守岗位、服从调配,做到随叫随到。
3、爱护车辆,不开带病车,确保行车安全。
4、按规定做好车辆的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5、认真、准确、清楚填写出车单,当日收车及时返回出车单。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人身生命财产安全。
7、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将车交给非司机驾驶,不开与证件不符的车辆。
8、积极参与各项安全活动,及时完成各项任务。
公交驾驶员安全行车奖惩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提高驾驶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违章,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规定。
安全管理驾驶员上岗前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缴纳安全风险保证金五千元,安全风险金不计利息,聘用期满后如无交通事故和违驾行为的全额退还。
驾驶员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检查未带者,一次扣30元,车辆必须配备三角木、灭火器、三角警示牌,检查未带一件扣10元。
车辆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转向器(灯)、灯光装置齐全有效。
例检人员查出的整改通知书后,而未整改的在上路检查被查到的扣10元。
严禁将车辆交给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驾驶,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调度及驾驶员)100-300元,并责令其停职检查,性质(情节)严重的下岗处理。
严禁将车辆交无证人员驾驶,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调度及驾驶员)300–500元,性质严重或造成后果责令下岗或辞职。
跟车实习驾驶员未经公司安全科批准,单独驾驶本公司车辆,扣当班驾驶员每次50元,发生三次以上责令下岗或辞退。
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每次扣50元。
不准酒后或疲劳开车,发现立即停职检查,并处罚驾驶员300元,情节严重下岗。
不准在扣证或停职检查期间,驾驶本公司车辆,如发现,处罚驾驶员300元,并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未经车队领导同意,不擅自动用公司车辆,公车私用,违者处罚责任人200元并根据情节严肃处理,驾驶员擅自改变营运路线的,无论是否发生交通事故,有责、无责都处以200元的罚款,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剔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后全部由驾驶员承担。
驾车下陡坡严禁脱档滑行及在正常路面不得熄火脱档滑行,查获一次扣50元,一月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停职检查,性质严重的解除聘用。
停靠车辆未停稳不得开车门,车门未关不得起步,违者一次扣30元,行驶中不关车门扣100元。
乘客上下车时,因司乘人员服务原因,造成乘客受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剔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后,不足部分的经损由司乘人员承担。
车辆在行驶中,造成车内乘客受伤,经安全科取证确定因紧急避险造成乘客受伤的,医药费用由公司承担。
驾驶员扣款100元。
(紧急避险包括行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驾驶员无法预料的情况下未造成碰擦,单补包括前车突然刹车)。
车辆在行驶中,造成车内乘客受伤,经安全科取证确定因素未保持前车的安全距离,造成车内乘客受伤的,按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经济损失按责任承担。
不准在驾驶车辆时闲谈、穿拖鞋、吸烟、吃零食、打手机、嬉戏,违者每次扣50元,如引发交通事故,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从严处理。
司乘人员应禁止危险品等危及车辆和乘客安全的违禁物品上车。
如发现车内有危险品的扣除司乘人员各50元。
驾驶员在行驶中违反交通法规(闯红灯、超速、压线、乱停放车辆、)等造成罚款、扣证,责任自负。
同时按照公司规定并处相应的处罚,第一次处罚50元,第二次处罚100元,第三次待岗处理。
驾驶员如有拒载行为,第一次处罚100元,第二次待岗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下岗。
车辆在通过信号灯的路口,遇红绿灯闪烁极品黄灯亮时,不得加速通过,违反者,一经查实,予以停职检查,情节严重的予以下岗。
未按规定停站停车,被查处,一次50元,乱停车被查处扣100元,未按交通标志线停车或未按导向车道行驶等违反交通安全法行为经查实一次扣50元。
21、驾驶员离开车辆及时将车辆熄火、拉手刹、拨出钥匙随身携带。
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未将钥匙拨出者,扣款50元。
22、驾驶员未按规定行使完全程、擅自驳客、停(漏)开班次。
扣200元,屡告不改,加重处罚。
二、事故处理
1、车辆发生事故后,司乘人员应及时向公司及交警部门报案,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注:
车辆不能移动,受伤人员移动时应当表明位置。
如司乘人员逃跑、破坏、伪造现场或庇肇者,隐瞒事实,虚报事故责任,知情不报的,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下岗。
2、发生事故,不管责任大小,延期不报者或未经安全科同意,私自协商解决,造成后果的,处罚200——500元,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3、事故经损的赔偿:
行车事故造成的经济总损失,剔除保险公司赔偿后,根据实际责任,追究肇事者经济承担责任,承担按百分比计算,承担标准为:
承担损失全责:
2000以内部分承担30%
2001–5000元,承担20%
5001–10000元,承担10%
10000以上,承担5%
主责:
2000以内部分承担25%
2001–5000元,承担20%
5001–10000元,承担10%
10000以上,承担5%
同责:
2000以内部分承担20%
2001–5000元,承担15%
5001–10000元,承担10%
10000以上,承担5%
次责:
2000以内部分承担15%
2001–5000元,承担10%
5001–10000元,承担5%
驾驶员事故损失承担上限七千元,五千元以内在扣款通知书接到5天内付清,原则上不得上岗,5000元以上部分可以从工资中扣除,但必须保证其最低生活标准。
4、驾驶员肇事、违规得行政处分。
(1) 轻微事故主全责及一般事故同次责待岗2–5天。
(2) 一般事故主、全责待岗5–10天。
5、按直接经济总损失划分:
(1) 经济损失3000元以内同、次责待岗2–天;
(2) 经济损失3000元以内主、全责及5000元以内的同、次责待岗5–10天;
(3) 经济损失5000元以内的主、全责及10000元以内的同、次责待岗10–20天;
(4) 经济损失10000元以内主、全责及15000以内的同、次责待岗15–30天;
(5) 经济损失15000元以内的主、全责及30000元以内的同、次责待岗20–30天。
三、奖惩考核
1、要求驾驶员全月无事故(含轻微刮碰撞)、无违章违纪行为,准时参加公司的安全例会和各项有关安全活动,全月安全行车22天以上,达不到的扣考核奖200元。
驾驶员必须准时参加安全活动学习,不得无故缺席,缺席一次或全年累计请假三次以上者(含三次),取消年终各项评比活动。
2、有下列行为的予以解聘
(1)发生重大事故负有责任者。
(2)发生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伤人赔款在20万以上负同责(包括同责)以上责任者;
(3)发生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伤人赔款10元以上负有主责(包括主责)以上责任责。
(4)在12个月内发生3次轻微事故负同责(包括同责)以上或二次一般事故负有同责(包括同责)以上责任者;
(5)三年内(三年合同期)发生三起(包括三起)以上一般事故,责任在同等(包括同等)以上的;
(6)无正当理由不服从指挥,不听从调度或不接受行车安全监督检查者;
(7)严重违法、违纪,驾驶作风恶劣又屡教不改者。
3、驾驶车辆发生行车事故,累计安全公里,按集团公司行车安全管理办法载减,并且次年起按载减后的安全公司计准发放安全奖。
安全公里(万公里)、年限
5万
7万
9万
1年
2年
3年
4年
安全将标准(人民币:
元)
400
600
800
+200
+400
+600
+800
驾驶员、押运员聘用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驾驶员、押运员的聘用管理,提高驾驶员、押运员的整体素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聘用范围公司危险品车辆的驾驶员、押运员。
第三条聘用人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保守工作秘密。
3、驾驶员年龄在25周岁至55周岁,须持有汽车驾驶证2年以上持有危险货物从业资格证,具备拟聘驾驶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4、押运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持有押运证,具备拟聘押运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5、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爱学习应变能力较强。
第四条聘用程序
1、招聘:
根据计划人数,招聘所需驾驶员、押运员。
2、考核:
由车技部组织对应聘驾驶员、押运员进行危险化学品相关法律法规、所承运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应急救援措施等进行培训并考核。
并对对应聘驾驶员进行驾驶技术考核。
3、录用入职:
经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合格后下式录用,签定聘用合同。
4、续聘。
公司对聘用人员应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主要依据。
根据考核结果和工作需要,聘用到期后,如需续聘,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第五条聘用待遇
1、公司按驾驶员工资标准给付工资。
2、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为所聘用的人员办理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
外来人员及车辆出入小区管理规定
工作文件
文件编号:
BA-27
版本: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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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员及车辆出入小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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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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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通过对出入小区人员和车辆的监管,加强小区的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2.0范围:
适用于XXX.
3.0内容:
3.1来访人员、车辆管理:
3.1.1来访人员或车辆因事需要进入小区时,大门岗保安员必须先对其进入小区的意图进行了解。
3.1.2来访人员或车辆为探访本小区业主者,大门岗保安员必须先通过可视对讲系统让受访业主确认,如无可视对讲的岗位,应立即通过对讲机呼叫就近岗位的保安员联系业主确认。
3.1.3大门岗保安员必须得到业主允许来访人员探访的答复后,方可让来访人员或车辆进行登记,并对车辆发IC卡放行,通知沿途的保安员跟进,确认来访人员或车辆是否按所规定的路线前往所述业主家,并给予提供一些必要的协助。
3.1.4当受访业主不在家或业主拒绝受访时,保安员应当婉言谢绝,拒其进入小区,如访客强行进入小区时值班保安员应当坚持原则,并逐级上报前往协助处理。
3.1.5来访人员的车辆凭IC卡出小区(对无卡的车辆,在情况不明的前提下不得给予放行)。
3.2装修施工人员和装修施工车辆管理:
3.2.1装修施工人员和装修施工车辆一律从东门进出小区。
3.2.2装修施工人员左胸前需配带本人“装修人员出入证”方可进入,东门值班保安员应对装修施工人员进出核查。
3.2.3临时装修施工人员需到东门值班保安员处办理“临时人员出入证”,(缴押金50元)东门值班保安员必需与装修单位进行核对无误后,并按照装修管理规定给予办理“临时人员出入证”,临时证件须当天办理当天退回。
3.2.4临时装修施工人员左胸前需配戴本人“临时人员出入证”方可进入小区。
3.2.5沿途保安员必须对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施工地的途中的行为进行监管(如:
小区内不得光膀子、不得随地坐下来休息、不得吸烟、不得在小区内或施工业主家捡拾物品带离小区等),并在施工过程中配合装修巡查员不定时的对装
工作文件
文件编号:
BA-27
版本:
B
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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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员及车辆出入小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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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现场进行巡查,确保无违规事件及事故隐患。
3.2.6临时装修施工人员出小区时退还“临时人员出入证”。
(退还50无押金)如当天未退回证件的则按“新世纪丽江豪园装修违章处理规定”相关条款给予处理。
3.2.7如因情况特殊,公司相关部门特地请来的施工人员,在保安部得到相关部门主管提前知会的情况下,可通过相关部门主管免押金发放临时出入证,在对业主专用出入大门影响不大的前提下,允许从各个大门岗出入。
3.2.8施工人员的:
单车不得进入小区,统一停放在东门外;
摩托车统一停放在东门摩托车停放处(如用摩托车送货则在卸完货后 再停回东门入内施工)。
车辆一律在东门领卡后,凭卡进出入小区。
3.3载客车辆出入管理。
3.3.1当有业主搭乘载客车辆须要进入小区时,大门岗值班员通常情况下应不给予其入内,如情况特殊(如老人搭乘的车辆、用载客车辆送重物回家的车辆等)则给予其交待进入小区的相关注意事项后发卡放行。
3.3.2在允许入内的载客车辆进入小区后,大门岗值班员应当通知相关岗位的保安员注意跟进车辆在小区内的情况,并做好监管。
3.3.3当载客的摩托车因情况特殊需进入小区时,保安员应督促摩托车驾驶员脱下黄马褂入内,并通知相关岗位的保安员注意跟进车辆在小区内的情况,并做好监管。
3.4参观人员进入小区管理。
3.4.1所有团体须进入本小区参观时必须先在公司行政部或客户部预约并得到经理允许后,由行政部或客户部知会保安部。
3.4.2当保安部得到公司经理的通知后应将具体的参观车辆和人员数目知会到相关的大门岗,大门岗核对无误后不必发卡,作好车辆/人员情况登记放行入内。
3.4.3保安领班(或指定人员)负责参观过程中的监管,必要时由专人专车随同跟进。
3.4.4参观完结后大门岗根据车辆/人员入小区时登记的情况核对放行。
3.4.5参观完后将情况向经理作汇报。
工作文件
文件编号:
BA-27
版本: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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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员及车辆出入小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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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军警人员进入小区管理。
3.5.1当有军警人员/车辆因公务须要进入小区时,大门岗保安员应立即通知主管前往处理。
3.5.2主管对要求进入小区的军警车辆/人员进行简要的问询确认后应尽快给予放行入内,并立即知会到经理。
3.5.3如确认是执行公务,必要时保安部派出专人随同前往,沿途保安员及时将各种情况向主管作出汇报。
3.5.4若非执行公务的军警车辆/人员,应要求其按相关的探访程序进入小区。
3.6供应商的出入管理。
3.6.1供应商出入小区的管理,按装修施工人员出入管理方法执行。
3.7幼儿园人员的出入管理。
3.7.1幼儿园的教职工出入小区,凭保安部与幼儿园共同确认后发放的幼儿园“职员证”进出小区,通常情况下只允许从东门进出。
3.7.2幼儿的家长及接送幼儿的人员凭“幼儿接送卡”从东门出入,接送幼儿车辆凭“幼儿接送卡”在东门岗领取IC智能卡读卡过闸,接送幼儿人员及车辆只限于在幼儿园范围内活动,不得随意到小区其它区域。
3.8保姆出入管理。
3.8.1保姆出入小区必持有客户部办理的“出入证”方可出入小区,否则按访客探访程序出入小区。
3.8.2保姆可以从各个大门出入小区,相关区域的保安员督促保姆的单车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
3.9所有车辆凭IC卡出小区(对无卡的车辆,在情况不明的前提下不得给予放行),值班人员并在来访登记本上注明离开小区时间。
4.0质量记录及表格:
4.1BA-11-R01《来访登记表》
编写:
审核:
批准:
日期:
运输企业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积极预防、妥善处理道路运输安全事故,保护公司、他人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发生道路运输安全后,现场有关人员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组织抢救,同时应当立即报告本公司主要负责人。
第二条事故发生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条发生道路运输安全死亡事故时,发生事故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四条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财产损失金额、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公司、报告人及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第五条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应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
调查小组应将调查情况和处理建议以书面形式向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第六条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部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制定整改措施。
3、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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