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股份物资[2014]14号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 文档编号:1009143
- 上传时间:2022-10-15
- 格式:DOC
- 页数:27
- 大小:215.50KB
中铁股份物资[2014]14号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中铁股份物资[2014]14号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的通知.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铁股份物资[2014]14号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的通知.doc(2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中铁股份物资〔2014〕14号
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的通知
股份公司各子、分公司,各直属项目部、指挥部:
重新修订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经2014年1月13日股份公司专题会议审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1.A、B类采购物资目录
2.供应商准入申请表
3.准入资料清单
4.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承诺书
5.供应商增加(减少)准入产品申请表
6.供应商产品质量、服务及违规问题记录表
7.供应商年度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中国中铁
2014年2月13日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股份公司物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管理,净化采购供应渠道,保证物资供应质量,降低采购供应风险,更好地推进电子化采购,现根据《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股份公司及所属各子、分公司,直属项目部(以下简称各集团公司)施工生产及工业制造等所需各类物资的供应商。
第三条供应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统一管理。
建立中国中铁统一的合格供应商档案库,所有物资采购必须在档案库内选择供应商,但国家或股份公司规定必须公开招标采购的除外。
2.分类分级。
供应商按照所提供物资的重要性及可实行集中采购的范围分为A类供应商和B类供应商(A、B类供应商采购物资目录见附件1),并实行分级管理。
A、B类供应商可根据物资集中采购范围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
3.动态考核。
通过对供应商整体实力、产品质量、合同执行情况、供货业绩、供应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综合量化考评,实现对供应商的动态考核。
4.扶优汰劣。
通过业绩引导订货和升降级,大力培育战略供应商和优质供应商,优化供应商结构,控制供应风险。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股份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供应商管理体制。
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是A类供应商归口管理部门,各集团公司物资管理机构是B类供应商归口管理部门。
第五条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负责制定股份公司供应商管理方面的制度和办法,负责组织建立股份公司统一的供应商档案库,负责组织A类供应商的准入、考评、分级及供应商信息的动态维护等工作,负责对各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各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门负责落实股份公司供应商管理方面的制度和办法,负责B类供应商的准入、考评及供应商信息的动态维护等工作,配合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参与对A类供应商实施考核和评价。
第三章供应商准入管理
第七条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档案库实现准入制,未获准入的供应商不得进入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档案库
第八条供应商准入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安全、环保认证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
4.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近三年在国家、行业、股份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5.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售后服务能力;
6.股份公司规定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提供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新产品、节能环保型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物资供应商和股份公司内部符合准入条件的生产企业,应优先准入。
第四章准入程序
第十条供应商准入按照企业注册、准入申请、准入评审、信息录入的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供应商准入首先要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企业注册。
第十二条经注册的供应商申请准入时需填写《供应商准入申请表》(见附件2),并按照《准入资料清单》(见附件3)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组织成立A类供应商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股份公司相关部门、集团公司代表和技术、经济及商务方面的专家组成。
第十四条A类供应商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准入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及现场考察报告(必要时)进行评审,提出供应商评审报告和准入供应商推荐名单,报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核准。
第十五条各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可以参照A类供应商的评审程序对本单位B类供应商准入进行评审。
B类供应商准入评审结果应报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备案。
第十六条A类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
1.上报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2.提供虚假的业绩证明或其他资信资料的;
3.有诚信经营、职业道德等方面不良行为的;
4.供应商有违法行为或有严重产品质量问题的。
第十七条获得准入的A类供应商供应物资目录中如包含B类供应商采购物资,各集团公司可不再进行评审。
第十八条通过评审的供应商即获得准入资格,在与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或各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门签署《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承诺书》(见附件4)后录入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档案库。
第十九条在股份公司平台公开招标中标的供应商,可填写《供应商准入申请表》,并提交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直接获得准入资格。
第二十条实行供应商供应物资目录制。
严格限定准入供应商许可供应产品目录,物资采购部门不得向供应商采购许可供应产品目录以外的物资。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可变更准入产品。
增加产品时应填写《供应商增加(减少)准入产品申请表》(见附件5),原则上按照准入评审、信息录入、准入证增项的程序进行;减少产品时也应填写《供应商增加(减少)准入产品申请表》,按照信息录入、准入证减项的程序进行。
第二十二条股份公司准入供应商必须办理准入证。
A类供应商准入证由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统一发放,在股份公司及各集团公司范围内均具有效力。
B类供应商准入证由各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发放,仅在本单位范围内具有效力。
第二十三条准入证实行有效期制,有效期为五年。
第二十四条准入证有效期限内,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及各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门每年对已核发的准入证组织一次年审。
年审合格的,加盖年审合格印章。
未按要求参加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准入证失效,暂停交易资格。
第二十五条年审内容主要包括: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特殊行业产品生产或销售许可证、有关质量方面的验证资料等。
以上文件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正本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五章考核评价
第二十六条股份公司和各集团公司采用日常管理和年度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供应商实行考核评价。
第二十七条日常管理由各集团公司物资采购部门进行。
物资采购部门在采购和使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合同履约情况等进行跟踪,发现问题及时填写《供应商产品质量、服务及违规问题记录表》(见附件6),并实时记入供应商档案。
属严重质量、服务及违纪问题应及时上报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或各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门,相关部门对反映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八条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及各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门每年第一季度按照《供应商年度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7)组织对上年有交易的供应商进行年度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股份公司供应商分级及准入制年审的依据。
第二十九条根据考评结果,对供应商实行分级管理。
考评合格的分甲、乙、丙三级管理,甲、乙级供应商为主要采购供应商。
甲级供应商数量控制在总量的10%以内;乙级供应商数量控制在总量的20%以内。
第三十条每次考评得分在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其中,100≥考评得分≥95为甲级;95>考评得分≥85为乙级;85>考评得分≥60为丙级。
第三十一条A类供应商的年度考评由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组织评审委员会及专业工作组负责。
专业工作组由授权的集团公司牵头组建,成员由相关部门、采购及使用单位代表和技术、经济及商务方面的专家组成。
第三十二条专业工作组收集、汇总各集团公司物资采购部门填报的《供应商产品质量、服务及违规问题记录表》,依据供应商年度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形成供应商年度考评成绩,报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对各专业工作组提出的考评成绩进行综合评定,统一提出供应商年度考评结果和分级意见,报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核准。
第三十三条B类供应商的年度考评由各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年度考评结果和分级意见应报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备案。
第三十四条考评及分级结果将定期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公布。
第三十五条股份公司对重要、战略物资将与甲类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战略供应商必须从甲级供应商中择优选择。
第三十六条物资采购原则上应首先选择战略供应商;无战略供应商的,在价格水平相近的条件下按照甲、乙等级选择;在甲、乙级供应商均无法满足供货的情况下,可选择丙级供应商。
第三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予以降级,同时取消年度考评资格:
1.无正当理由延期供货的;
2.非不可抗力原因,单方面变更合同的;
3.连续三年无供货交易的。
第三十八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终止交易,限期整改,依问题严重程度,终止期为一至二年。
同时取消年度考评资格。
1.非不可抗力原因,单方面解除、终止合同的;
2.产品质量出现较大问题的;
3.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或提供其他厂家产品的。
第三十九条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准入资格,准入证随即作废。
被取消准入资格的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准入。
1.年度考评不合格的;
2.骗取准入证的;
3.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义务造成股份公司或各集团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4.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或者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
5.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存在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的;
6.有贿赂股份公司或所属集团公司员工行为的;
7.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上述除情形1外,出现其余情形之一的,同时取消供应商年度考评资格。
第六章监督与责任
第四十条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对各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进行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
第四十一条实行供应商管理责任追究制。
按照供应商准入“谁评审,谁负责”、供应商选用“谁采购,谁监督”的原则,落实管理责任。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1.未按规定进行供应商准入的,或对供应商未进行考核评价的;
2.对供应商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或隐患知情不报的;
3.未经批准在供应商档案库以外选择供应商的;
4.在供应商管理过程中营私舞弊和收受贿赂的;
5.私自将相关信息更改、销毁或泄漏的;
6.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按照本办法,各集团公司应及时通知原合格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
在此期间,项目物资采购过程中供应商选择均可在原合格供应商名录或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档案库中进行选择。
第四十四条自2014年4月1日以后,所有采购业务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档案库内选择供应商,新的供应商必须先进行注册准入后才能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参与采购交易活动。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归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原《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暂行管理办法》(中铁股份物〔2008〕496号文)同时废止。
附件1
一、A、B类供应商采购物资目录
供应商类别
序号
采购物资种类
细目
A类
1
钢材
建筑用钢筋、圆盘条
预应力钢丝、钢绞线
2
水泥
3
混凝土外加剂
各系列减水剂
4
混凝土及制品
混凝土、管桩、管片
5
防水材料
防水卷材、防水板
止水材料
6
土工合成材料
土工布、土工膜、土工格栅
7
高强度螺栓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14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 股份 物资 14 关于 印发 中国 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 管理办法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