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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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实施方案
检测实施方案
1.试验检测设备、设施配置和试验检测工作安排:
对一般工程来说,根据施工进度和检测工作的程序,及时开展测试工作,一般先拟定计划,然后现埸检测工作,再是结果分析评定及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现埸检测宜先进行完整性检测,后进行承载力检测,相对静载试验而言,完整性检测作为普查手段,具有速度快和抽检数量大的特点,容易发现桩基施工的整体质量问题,同时也可为有针对性的选择静载试验选桩提供帮助,所以完整性检测宜安排在静载试验之前,基桩检测的工作安排是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检测人员必须掌握的检测程序,现埸检测必须有一个优质高效的试验组织机构,在检测实施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技术方案要求和相关规范规程进行基桩检测工作,尊重业主的检测要求,服从监理的质量管理,并严格按照质量体系文件的规定,对检测质量实施控制和管理,确保检测质量达到要求。
如下是各种检测方法的设备配置及一般检测程序。
1.1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单桩竖向竖抗压静载试验,就是用接近于竖向抗压桩实际工作条件的试验方法,荷载作用于桩顶,桩顶产生位移(沉降),可得到单根试桩的Q~S曲线,还可以获得桩顶沉降时间变化的曲线。
当桩身中埋设量测元件时,还可以真接测得桩侧的极限摩擦阻力和端承力。
1.1.1试验装置,仪表,量测元件
1.1.1.1试验加载装置
一般选用单台或多台同型号的千斤顶并联加载,千斤顶加载反力装置可根据现有条件选取述之一:
①锚桩横梁反力装置②堆重平台反力装置③锚桩堆重联合反力装置,一般选用前两种为宜(如图)
锚桩横梁反力装置示意图
1.1.1.2测试仪表
①荷载可用并联千斤顶的高精度压力表或油压传感器.
②位移(沉降)测量一般用百分表或电子位移计.
③桩身埋设的量测元件可用电阻式应变计或振弦式钢筋应力计用屏蔽导线引出.
1.1.2、试验方法
1.1.2.1试验要求
①灌注桩桩顶要去除桨,桩顶加密钢筋,加网片做好桩帽.
②试桩的间歇时间要符合规范要求
1.1.2.2加卸载方法
一般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即逐级加载,每级荷载达到相对稳定后再加下一级荷载,直至满足设计要求或破坏,然后卸载到零(卸载值为加载增量的二倍),试验加载力平分为10-15级进行逐级等量加载,再按测读时间进行记录或自动采集。
1.1.3、试验资料的整理,数据处理
①为便于应用和统计,试验成果应整理成表格形式,并对试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现象作必要说明
2绘制有关试验成果曲线,一般绘制Q~S.S~㏒t,S~㏒q曲线
3据绘制的曲线确定承载力。
1.2声波透射法试验:
1.2.1、使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已预埋声测管的混凝土灌注桩桩身完整性检测,判定桩身缺陷的程度并确定其位置。
(见附后图)
1.2.2、仪器设备:
本试验应用的仪器设备为武汉岩海公司生产的跨孔超声检测仪,仪器型号为RS-ST01D(P)。
1.2.2.1、声波发射与接受换能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1.2.2.1.1、圆柱体径向振动,沿径向无指向性
1.2.2.1.2、外径小于声测管内径,有效工作面轴长度不小于150mm:
1.2.2.1.3、谐振频率宜为30~50kHz;
5.2.2.1.4、水密性满足1Mpa水压不渗水。
1.2.2.2、声波检测仪应符合下列要求:
1.2.2.2.1、具有实时显示和记录接受信号的时程曲线以及频率测量和频谱分析功能。
1.2.2.2.2、声波测量分辨率优于或等于0.5μs,声波幅值测量相对误差小于5%,系统频带宽度为1~200kHz,系统最大动态范围不小于100dB。
1.2.2.2.3声波发射脉冲宜为阶跃或矩形脉冲,电压幅值为200~1000V。
1.2.2.3、现场检测:
1.2.2.3.1、声测管埋设应按《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附录H的规定执行。
(1)、声测管内径宜为50~60mm
(2)、声测管应下端封闭、上端加盖、管内无异物;声测管连接处应光滑过渡,管口应高出桩顶100mm以上,且各声测管管口高度宜一致。
(3)、应采取适应方法固定声测管,使之成桩后相互平行。
(4)、声测管埋设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4.1)、D≤800mm,2根管。
(4.2)、800mm (4.3)、D>2000mm,不少于4根管。 其中D——受检桩设计桩径。 (5)、声测管应沿桩截面外侧呈对称形状不止,按下图所示的靠近正北方向为一号管,其余管顺时针旋转依次编号。 D≤800mm800mm 检测剖面编组分别为: 1-2; 1-2、1-3、2-3; 1-2、1-3、1-4、2-3、2-4、3-4; 1.2.2.3.2、现场检测前提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标定法确定仪器系统延迟时间 (2)、计算声测管及耦合水层声时修正值 (3)、在桩顶测量相应声测管外壁间净距离、声测管壁厚、外径。 (4)、将各声测管内注满清水,检查声测管畅通情况;换能器应能再全程范围内升降顺畅。 1.2.2.3.3、现场检测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将发射与接收声波换能器通过深度标志分别置于两根声测管中的测点处。 (2)、发射与接收声波换能器应以相同标高或保持固定高差同步升降,测点间不宜大于250mm。 (3)、实时显示和记录接收信号的时程曲线,读取声时、首波峰值和周期值,宜同时显示频谱曲线及主频值。 (4)、将多根声测管以一个检测剖面进行全组合,分别对所有检测面完成检测。 (5)、在桩身质量可疑的检测范围,应采用加密测点,或采用测斜,扇形扫测进行复测,进一步确定桩身缺陷的位置和范围。 (6)、在同一根桩的各检测剖面的检测过程中,声波发射电压和仪器设置参数应保持不变 1.2.3、在接到业主要求现场检测的通知后,立即在24小时内开展检测工作。 根据要求,一般每次检测桩数不少于2-4根。 特殊情况除外。 对于埋设声测管的钻孔灌注桩100%检测。 1.2.4、当现场受测桩的准备工作完成后,预计两个工作日即可完成现场测试及信号采集工作,当现场所有的桩检测完毕后,7日内可提交正式测试报告。 2、试验检测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工作流程、信息管理、协调工作: 21建立检验工作质量保证体系的目的是为加强对基桩质量检测管理,规范基桩质量检测行为和基桩检测市场秩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江苏省规范基桩质量检测工作实施导则》等法规和文件规定及《无锡市基桩质量检测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进行有效控制;对建设方和承建方的桩基工程质量实施进行全方位监控;力求使工程保质保量,顺利完成建设目标;保证检验机构公正地、科学地、准确地从事桩基检验工作;充分维护招标方的利益,具体做到如下几点: 21.1、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检测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度及文件,履行检测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2.1.2、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2.1.3、坚持公正的立场,独立、公正的处理有关争议 2.1.4、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2.1.5、在坚持按合同的规定向建设方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完成各相关单位的检测协调工作 2.1.6、不泄露所检测的工程需保密的事项 2.2 在项目的检测过程中,检测单位将依据“委托原则”,在业主的委托授权范围内,依据合同文件和相关标准,对桩基项目全过程开展检测工作;在桩基施工过程中要有建设方现场工程师及监理方现场工程师的现场督导及抽验等相关资料;常规材料类检测合格资料;现场施工方质量施工及技术资料及特殊情况说明书。 2.3依据桩基检测项目的特点,本单位检测项目组织结构一般有一位项目主负责人、一位技术主负责人、两位检测工程师及四位及以上检测员组成,此外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或突发事件本单位能立即组织公司领导和相关专家12小时之内协商解决问题。 2.4依据《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本单位对项目组的检测服务质量进行严格管理,设立专门的机构对检测服务质量进行评估管理;具体执行工作包括: 2.4.1、负责对该项目客户意见征集及反馈工作 2.4.2、负责对该项目检测人工作质量季度评测工作与员工绩效考核 2.4.3、负责对该项目工作成果规范符合性评测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 2.4.4、负责对该项目标准化、规划化检测流程的执行情况检查 2.4.5、负责对该项目检测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 2.4.6、负责对该项目检测文档管理情况的检查 2.4.7、负责对该项目检测阶段实施效果评估 通过上述机制的执行和控制,本单位将项目的质量控制与员工的个人的绩效考评密切结合起来;通过一系列工作制度,保证了本检测单位的标准化得工作流程的有效执行;而通过阶段性检测等措施,将检测工作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服务管理和工作协调等检测工作指标进行综合评估,确保本检测单位向建设委托单位提供全面合格的检测服务。 组织现场检测质量的协调工作,每周定期向建设方及监理单位汇报工程动态的质量情况,遇见重大质量事故及其他方面的重大事项应24小时内上报上述单位;配合上述单位分析处理质量责任事故的原因,及会同设计单位批准处理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方案。 检测单位还有注意以下几点: ①、项目管理因素: 主要是组织机构是否合理,检测计划是否科学以及检测项目各方面的协调是否有力 ②、人的因素: 主要是参与检测项目的关键人员是否有足够的能力和资质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③、技术因素: 检测仪器设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统一的技术标准及验收测试标准,标定证书是否有效 ④、外部的、不可预见的因素: 如检测仪器设备是否正常进出、手续是否顺利及天气情况等 2.5本项目承建单位将按现场检测的实际施工检测进度及要求提出本检测单位的总体检测技术方案,技术主负责人将依据检测合同及相关规范及要求进行审核确定。 在项目检测过程中,严格按照检测技术方案要求开展检测工作。 流程如下: 2.5.1、组织实施施工检测方案及项目检测工作的审查 2.5.2、工程质量检测保证计划及质量控制体系的审查 2.5.3、测试计划及工程进度的审查 2.5.4、项目完工计划及工程验收的审查 2.5.5、竣工归档资料的审查 2.6建设单位的需求方案中体现了单位管理的关键技术机密和经营秘密,检测机构将明确规定双方在合同中的知识产权保密制度,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知识产权纠纷。 检测方与建设方在项目实施前协商建立适用的信息和工程文档管理机制,并在实施中严格按照建设方的要求进行信息及工程文档的管理。 为了进一步提高检测机构整体档案管理水平,促进信息系统建设检测工程的程序化、规划化、科学化、应认真做好检测资料的管理工作;项目检测档案应与项目实际进度同步建立,按类别及时整理归档,归档过程中应技做到认真、齐全、规格统一、编有检索目录,易于管理和查询。 全面推行计算机辅助管理,实现检测信息处理的规范化,提高检测工作的效率和管理水平。 检测方严格按照ISO9000规范体系进行日常文档的整理和存档。 信息管理贯穿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并通过周例会、项目专题会、协调会、月报表、项目验收会等书面报告记录每个重要阶段。 检测工程师对整个检测项目的实施过程预以记录,形成项目实施日志,检测工程师应及时提供完整的项目文档。 在项目验收前,首先要对工程资料和文档进行全面验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理施工记录、检测报告、软件文档,经监理单位检查,审核后,签字盖章,移交建设单位。 在项目竣工验收时,依照国家档案管理条例及建设方要求,必须提供齐全的竣工资料,并经过分析整理后编制归档。 总之信息管理主要包括几点内容: 2.6.1、现场检测人员日志和大事记 2.6.2、施工单位人员项目实施记录 2.6.3、各种设备、系统的测试报告 2.6.4、检测项目各种计划 2.6.5、各种例会会议记录或纪要 2.6.6、现场办公会纪要 2.6.7、项目协调会、技术专题会的会议纪要 2.6.8、施工单位向检测工程师提交的各种报告 2.6.9、检测工程师的工作报告 2.6.10、检测工程师向施工单位发出的各种通知等 2.7协调工作的目的是检测机构受建设方委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负责协调检测项目所涉及的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并协调解决检测过程中的各项纠纷,组织协调的目的是切实保证检测项目的顺利开展检测工作,而不是为了协调而协调。 协调的对象为建设方、监理方、施工单位、设计、勘察单位以及相关检测单位;沟通协调的方式为: 会议制度、汇报制度及其他辅助方式(如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递、面谈等);会议制度: 检测方将会同项目管理小组建立会议制度,主要包括工作例会、专题会议、阶段或里程总结会等。 周、月例会: 由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在每周、月的指定时间召集和主持、主要由建设方、监理费、施工方的指定受权人参加,会议遵循主题明确、时间紧促、结论明确的原则。 检测方应确定会议的主题,并在会前通知各方。 各参加方应进行充分的会议准备工作;如会议变更或取消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专题会议: 由项目专题检测工程师召集和主持,由各相关专家参加主要解决专题方面出现的专业问题。 应收集、征求各方对特定专题的看法及相关的解决办法,最终形成专题报告。 阶段及里程阶段或里程总结会: 由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所有决策层人员、管理层人员及技术层人员都参加,对检测项目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变更的各个方面提出建议,交各方讨论,总结经验和吸取教训的协调会。 3、本工程试验检测工作重点及难点分析及应采取的措施: 工程质量: 对检测项目要事先与设计、监理单位沟通协调,由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采取全过程现场督导、部分时间现场督导及一般性检查三种情况的现场检查方法,做到“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三全”现场督导监理,通过现场督导,消除质量隐患,也帮助施工单位发现并解决项目中存在的技术和管理问题。 在项目检测上,检测工程师要进行独立的检测,检测过程中取样、采集、试验都必须有监理单位人员在场;杜绝个别检测工程师人为因数。 定期组织现场质量检测情况的协调会,定期向建设方、监理方有关检测项目质量动态 检测工程师在项目检测过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并做好记录,当测试不合格时应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工程暂停通知单》,限期立即整改。 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设计或其他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或数量不符合相关检测规范及要求的,一切应以相关检测规范及要求为准。 凡对工程质量有问题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方案未经过设计建设监理等相关单位认可同意的该项目检测报告一律作为不合格报告。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面: 要会同设计、建设、监理及施工方分析质量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要会同协商处理质量事故的方案和措施,认真负责处理工程质量隐患。 施工进度方面: 要科学合理的安排进度控制要点: 清晰、合理、完整的布置项目检测计划;客观、合理安排检测人员、设备的类型、数量、日期时间、进度;时刻监控检测情况、方案措施是否得当;对特殊、有难度的检测项目的进度风险评估是否客观、全面。 要符合、满足建设方的进度要求,就要抓好关键任务的进度管理,对每项关键工期,制定切实的计划、采取有力可行的措施方法,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掌握关键执行情况,了解和掌握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及时的提出具体的解决意见,遇到难点、拖后现象及时研究相关信息、分析造成的原因,通过交流会、协调会、周例会、及时调整、修改计划;保证关键工期的完成,就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检测任务。 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和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 然而近期全国各地特大安全事故频发。 这些事故不但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而且在社会上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 作为安全事故多发的建筑施工行业,应引起高度重视,吸取血的教训,提高认识,防患于未然;安全生产应认真贯彻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工程坚持单位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活动中的责任,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1确认工程检测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的责任范围 项目检测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实施工作,并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承担以下责任: 3.1.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发现不具备相应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开展检测工作。 3.1.2在检测工作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3.2确认工程检测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主要工作 桩基检测合同应当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内容,明确工程检测项目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检测单位单位和检测工程师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开展相关检测工作。 3.2.1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3.2.2应当加强检测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项目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相关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 3.2.3应当要求项目机构编制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的项目检测规划,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单独编制安全检测实施细则; 3.2.4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资料管理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安全生产方面依法落实相关责任的有关资料。 安全生产方面的主要资料应当由项目负责人签字。 3.2.5项目负责人应当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并在例会上分析、通报安全生产情况。 3.2.6检测月报应包含安全管理内容,对当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落施情况作出评述. 3.2.7对基础工程静载、混泥土钻芯、机械设备进出场以及起重吊装等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应当实行重点监控。 3.2.8复核施工机械、施工用电设备和各种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3.2.9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项目负责人应当立即下达停工令,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以及调查处理工作。 3.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界定 检测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所有检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监理责任;项目负责人对所承担的具体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监理责任;项目检测工程师按照职责分工,对各自承担工作内容的安全生产负监理责任。 3.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 3.4.1要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积极指导工程检测单位严格依法落实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理责任; 3.4.2督促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与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职责,支持和配合检测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4.3对工程检测单位报告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和处置措施; 3.4.4将工程检测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对工程检测单位不依法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综合上述,发生安全事故的最根本的原因: 一是人的思想不重视,素质低下,安全意识差;二是机械设备安全保护性能差,施工人员操作不规范: 三是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可靠性差。 为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抓住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才能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 静荷载检测难点分析及应采取的措施: A、设备仪器及其安装方面: 检测桩头处理、开展检测施工条件及各承建单位协调静载试验加载宜采用油压千斤顶。 当采用两台及两台以上千斤顶加载时应并联同步工作,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采用的千斤顶型号、规格应相同。 2千斤顶的合力中心应与桩轴线重合。 加载反力装置可根据现场条件选择锚桩横梁反力装置、压重平台反力装置、锚桩 压重联合反力装置、地锚反力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载反力装置能提供的反力不得小于最大加载量的1.2倍。 2、应对加载反力装置的全部构件进行强度和变形验算。 3、应对锚桩抗拔力(地基土、抗拔钢筋、桩的接头)进行验算;采用工程桩作锚桩时,锚桩数量不应少于4根,并应监测锚桩上拔量。 4、压重宜在检测前一次加足,并均匀稳固地放置于平台上。 5、压重施加于地基的压应力不宜大于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1.5倍,有条件时宜利用工程桩作为堆载支点。 荷载测量可用放置在千斤顶上的荷重传感器直接测定;或采用并联于千斤顶油路 的压力表或压力传感器测定油压,根据千斤顶率定曲线换算荷载。 传感器的测量误差不应大于1%,压力表精度应优于或等于0.4级。 试验用压力表、油泵、油管在最大加载时的压力不应超过规定工作压力的80%。 沉降测量宜采用位移传感器或大量程百分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量误差不大于0.1%FS,分辨力优于或等于0.01mm。 2、直径或边宽大于500mm的桩,应在其两个方向对称安置4个位移测试仪表,直径或边宽小于等于500mm的桩可对称安置2个位移测试仪表。 3、沉降测定平面宜在桩顶200mm以下位置,测点应牢固地固定于桩身。 4、基准梁应具有一定的刚度,梁的一端应固定在基准桩上,另一端应简支于基准桩上。 5、固定和支撑位移计(百分表)的夹具及基准梁应避免气温、振动及其他外界因素的影响。 试桩、锚桩(压重平台支墩边)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距离应符合检测规范表4.2.5规定。 当需要测试桩侧阻力和桩端阻力时,桩身内埋设传感器应按检测规范附录A执行。 B、静载现场检测方面: 施工检测场地、检测进度、检测平台、施工资料及协调 试桩的成桩工艺和质量控制标准应与工程桩一致。 桩顶部宜高出试坑底面,试坑底面宜与桩承台底标高一致。 混凝土桩头加固可按 检测规范附录B执行。 对作为锚桩用的灌注桩和有接头的混凝土预制桩,检测前宜对其桩身完整性进行 检测。 试验加卸载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载应分级进行,采用逐级等量加载;分级荷载宜为最大加载量或预估极限承载力的1/10,其中第一级可取分级荷载的2倍。 2、卸载应分级进行,每级卸载量取加载时分级荷载的2倍,逐级等量卸载。 3、加、卸载时应使荷载传递均匀、连续、无冲击,每级荷载在维持过程中的变化幅度不得超过分级荷载的±10%。 为设计提供依据的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应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 慢速维持荷载法试验步骤应符合桩基检测规定规定 当检测中出现检测规范规定终止加载情况下,可终止加载。 声测管埋设要点及准备工作 1、声测管内径宜为50~60mm。 2、声测管应下端封闭、上端加盖、管内无异物;声测管连接处应光滑过渡,管口应高出桩顶100mm以上,且各声测管管口高度宜一致。 3、应采取适宜方法固定声测管,使之成桩后相互平行。 4、声测管埋设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D≤800mm,2根管;800mm<D≤1500mm,不少于3根管;D>1500mm,不少于4根管;式中D——受检桩设计桩径。 5、声测管应沿桩截面外侧呈对称形状布置,按规范规定及设计要求的箭头方向顺时针旋转依次编号。 6、声测管布置图符合规范规定及设计要求;检测剖面编组分别为: 1-2; 1-2,1-3,2-3;1-2,1-3,1-4,2-3,2-4,3-4 7、声测管开始检测前保证声测管埋设畅通,承建单位施工过程中要杜绝预埋管出现堵管、弯曲、变形、错位、管内存在异物现象。 总之,本工程试验检测难点的原因: 一是检测设备进出场运输困难,检测施工作业与承建单位总施工进度可能存在矛盾;二是各承建单位与检测单位缺少沟通与协调,相互之间各自为主;三是出现突发事情互相推脱、卸肩膀现象普遍存在。 为了施工进度的顺利进行,各参建单位必须互相沟通、相互协调,统一扎口、本工程项目一定能在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得到有效控制。 8、廉政保证措施: 廉政工作是做好试验检测工作的政治保证和思想保证,是做好工程试验检测工作不可缺少的因素。 我公司特别注重做好试验检测人员的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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