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职工聘用合同.doc
- 文档编号:1008797
- 上传时间:2022-10-15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56KB
中小学教职工聘用合同.doc
《中小学教职工聘用合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小学教职工聘用合同.doc(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合同编号:
学校教职工聘用
合同书
姓名
日期
说明
1.除本合同所列内容外,聘用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另附页增加有关条款,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另附页增加的有关条款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确认方有效。
2.书写时一律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并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字迹要端正、清楚。
3.本合同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涉及书写工作报酬等金额,一律用大写。
4.本合同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学校教职工聘任合同书
甲方(聘用单位):
府兴学校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乙方(受聘人):
居民身份证号:
教师资格证号:
毕业学校学历专业: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一、聘用岗位
第一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特长等,聘乙方为府兴学校教师(职工)。
(岗位描述:
)
第二条聘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岗位,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年期固定期限合同。
本学年度续聘教师,合同生效日期为2015年7月1日,合同终止日期为
年6月30日。
新聘教师,合同生效日期按上岗之日计算。
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学校考核合格者,自动转为正式合同;试用期满经学校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予以辞退,同时解除聘用合同;特别优秀者,可缩减试用期,提前正式聘用。
起薪日从乙方到甲方报到后正式上岗之日算起。
三、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获得乙方提供与其聘用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务;
(四)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在聘用期内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
(五)享受乙方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所形成的作品、发明、专利、技术成果等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保障乙方应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
(一)按时取得劳动报酬,享受学校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约定的带薪休假;
(二)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四)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五)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
(六)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七)乙方续签合同并经学校考核优秀的,可向甲方申请缴纳社会保险的方式、缴纳公积金意愿及比例,并提供相关证件,由甲方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缴纳手续,享受相关待遇。
(八)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乙方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三)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四)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五)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六)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七)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散布有损于甲方声誉的言论,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绝密、机密信息;
(八)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所聘用身份从事商业性活动,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间接谋取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利益;
(九)乙方应遵守学校规章,服从组织领导,接受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达到学校规定的质量标准;按学校要求参与各项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十)依法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四、工资和社会保险
第八条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
每月25日为上上月工资的发放日,不得拖欠工资。
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发放的须向乙方说明原因。
合同期满不续聘的,甲方应在合同期满的三个月以内,乙方与学校之间其他财物清偿后发放聘期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若因乙方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整履行合同的,学校将扣发所有未发的薪酬,并有权追究因违反合同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九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教职工工资发放办法》。
乙方的工资、奖励、补贴等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
乙方的工资构成为:
基础工资+课时工资+绩效工资+岗位补贴。
第十条在合同期内甲方考察乙方的工作实绩,有权根据考核调整乙方的工资。
第十一条甲方应依法为固定聘期三年以上的考核优秀的教职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
其中上缴社会养老保险费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如个人意愿不交社会养老保险的学校适当补助。
)
第十二条乙方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如因公伤、残、亡,有关费用处理事宜由甲方参照有关标准与乙方协商解决;非因公伤、残、亡者费用自理。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因违反工作纪律、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违规者承担责任。
学校应为特殊岗位(食堂、门卫等)入工伤保险,如有因学校责任造成伤害的,按照合同规定由保险公司代表学校赔偿损失。
乙方若有隐瞒自身病情情节的,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四条合同履行期内包含寒暑假的,实行带薪休假。
甲方应按《教职工工资发放办法》中规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寒暑假的工资。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或解除。
第十七条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一)有违法的行为,并被司法机关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四)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五)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学校(幼儿园)工作造成损失的;
(六)体罚学生,侮辱学生的,情形严重造成影响的;
(七)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1学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
(八)因管理学生不力或教育教学方法不当,教学成绩明显低下的。
(九)因其他原因给学生造成伤害,给学校带来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或潜在风险的。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如乙方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
甲方主动解除合同的,同时退换乙方押金。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第二十条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时间按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向乙方支付工资。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未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离职的,甲方不再支付任何报酬(含当期应付工资和当期、上期绩效工资。
)
第二十二条由于教育职业的特殊性,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内续签下期合同。
六、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给予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甲方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四)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致使合同无效的;
(五)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六)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以及补偿年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照约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争议处理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平等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八、安全责任
第二十八条由于乙方主观故意或工作疏忽、玩忽职守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由于甲方制度不完善或设施设备不完备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主管领导和甲方共同承担责任。
九、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与今后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省、市、区规定执行;国家、省、市、区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三十条本聘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续聘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初聘者需缴纳押金100元,同时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7—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小学 教职工 聘用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