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管理部门通风职责及工作流程范本样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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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管理部门通风职责及工作流程范本样本
云南云维集团
煤矿管理部门、煤矿
通风工作职责及各煤矿通风工作步骤
煤矿安全管理部通风科
8月19日
为了适应集团企业所属(管)煤矿在企业直管以来通风管理,深入加强通风管理工作,促进各煤矿从地方煤矿立即转型到国有煤矿通风管理模式,达成统一规范管理,杜绝通风、瓦斯事故,依据领导指示和要求及相关行业管理要求,特制订以下要求。
第一部分煤矿安全管理部门通风工作职责及标准
一、安全管理部部长工作职责及标准
岗位工作职责
岗位工作标准
1、在云维集团企业总工程师领导下,认真落实实施国家和上级相关矿井通风、防尘、防治自燃发怒、防治瓦斯方针、政策、指示和要求。
2、在云维集团企业总经理领导下,帮助总工程师负责企业“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管理工作。
3、负责企业范围内矿井通风系统、瓦斯治理、防尘、防灭火、瓦斯抽采抽放、监测监控及放炮管理等工作监督检验,对企业“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监督管理责任。
4、负责搞好企业煤矿“一通三防”专业系统季度、月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检验、“一通三防”“瓦斯防治”专题检验、同业务竞赛检验。
对矿井实施本系统基础安全管理制度、业务保安责任制进行月度检验考评。
5、参与企业安全费用计划审定,帮助分管领导督促“一通三防”安全费用计划及关键工程按时完成,参与通风关键工程过程管理和完工验收。
参与审查新建项目、技改项目标通风设计,对矿井关键进、回风巷、采区通风设计、瓦斯抽采抽放系统及其它通防建设项目标设计进行审核,参与以上工程项目标完工验收。
6、负责监督检验各单位火工品储存、运输、发放及使用管理;负责监督检验企业各单位(部门)通风及瓦斯检测等同方仪器仪表、设备计量、校验及维修工作;负责监督检验各单位防灭火、瓦斯抽采抽放、检验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及系统安全投入情况。
7、负责监督、审核各矿“一通三防”工作计划、安全方法,分析“一通三防”领域存在重大隐患,研究可行方法。
依靠企业煤矿生产技术部,组织对各矿井开展一通三防技术会诊,督促检验落实各矿“一通三防”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治理情况,并立即将排查出重大隐患及整改方法、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企业相关领导进行督促落实处理。
8、负责企业《重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和《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制订和修编工作。
负责矿井年度反风演练汇报审批工作及现场督导检验工作。
负责组织矿井瓦斯等级判定、通风阻力测定等工作,并进行规范管理。
9、负责对矿井“一通三防”安全方法编制、审批及现场实施情况进行检验,并监督落实。
负责企业所属各煤矿重大通风系统调整、改变、主扇安装、更换、串联通风、监控系统验收、一通三防安全许可评价等重大一通三防工作审核及监督检验。
帮助参与矿井“一通三防”通风重大事故抢险救灾及调查原因分析。
10、负责检验各矿井通风仪表维修、校验,确保使用可靠。
参与各矿井通风关键设备选型参数审定和验收工作。
负责组织研究、考察、引进和开发“一通三防”优异技术、通风新新装备、新材料应用。
审查通风专用资金使用情况及通风设备、仪表使用、更新情况。
11、严格实施落实两级集团企业制订下发相关安全管理要求。
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其它工作。
1、认真落实实施国家和上级相关矿井通风、防尘、防治自燃发怒、防治瓦斯方针、政策、指示和要求。
2、在云维集团企业总经理和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企业“一通三防”专用技术指导和日常业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落实集团企业通风部和企业领导下达一通三防工作要求,对矿井进行安排、监督、检验和考评。
3、负责云维集团企业各矿井瓦斯抽采、通风系统改变、主扇安装、更换、串联通风、防灭火设计、监控系统验收、一通三防安全许可评价等重大一通三防工作审核及监督检验。
4、负责总结企业年、季、月通风工作,制订对应通风工作计划和通防关键工作、关键工程完工验收。
负责审核通风关键工程技术方法、改造方案。
5、负责搞好企业“一通三防”专业系统季度、月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检验、“一通三防”“逢七”专题检验、同业务竞赛检验、安全示范矿井示范专业达标验收检验等工作。
对矿井实施本系统基础安全管理制度、业务保安责任制进行月度检验考评。
6、负责督促落实矿井做好瓦斯等级判定工作。
负责组织矿井开展通风阻力测定和主扇性能判定等工作。
帮助矿井搞好煤尘爆炸性和煤层自燃分析判定工作。
审查各矿井年度反风演练汇报并现场督导。
7、负责监督、审核各矿“一通三防”计划、安全方法,分析“一通三防”领域存在重大隐患,研究可行方法。
依靠集团企业一通三防研究所,组织对各矿井开展一通三防技术会诊,督促检验落实各矿“一通三防”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治理情况,并立即将排查出重大隐患及整改方法、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企业相关领导进行督促落实处理。
8、负责督促检验各矿井通风仪表维修、校验,确保使用可靠。
负责指导通风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应用。
审查通风专用资金使用情况及通风设备、仪表使用、更新情况。
参与各矿井通风关键设备参数审定和验收工作。
9、参与各矿编制应急预案、参与一通三防领域应抢救援抢险救灾及调查原因分析。
10、严格实施落实两级集团企业下发相关安全管理要求,完成领导安排临时性工作。
二、安全管理部通风科长工作职责及标准
岗位工作职责
岗位工作标准
1、针对上级相关“一通三防”政策、制度、标准等要求,立即对矿井进行落实落实,修改完善适合本单位情况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2、负责督促检验矿井通防技术方面指导工作。
3、配合安全管理部长对综合防尘、防灭火、监测监控、防灭火系统、仪器仪修技术员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督促落实矿井图纸、台账、方法及其它方面进行修改、审核。
5、加强专业技术方面学习,认真参与各项培训,努力提升本身技术水准。
6、参与安全质量大检验,并主动参与通防专题检验工作。
参与本部门通风工作会议,对井下现场分管范围各方面现实状况及存在问题进行掌握,并提出整改提议。
7、参与各矿编制应急预案、参与一通三防领域应抢救援抢险救灾及调查原因分析。
8、加强通风方面技术改革、创新,并提出有利矿井通防建设提议、意见。
9、负责检验各矿井通风仪表维修、校验,确保使用可靠。
负责指导通风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应用。
审查通风专用资金使用情况及通风设备、仪表使用、更新情况。
参与各矿井通风关键设备选型参数审定和验收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临时工作。
1、确保分管范围内综合防尘、防灭火、监测监控、防灭火系统、仪器仪修等符合要求,无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相关制度。
2、主动主动了解各煤矿井下实际情况,并结合现场制订行之有效整改方法。
3、针对升级部门制订新标准、要求等,立即修改完善管理制度适合本单位管理要求。
4、加强技术业务培训工作,立即参与企业和部门组织培训学习。
5、负责各煤矿图纸填绘、台账、报表、规程、方法、设计审核,每个月进行检验;多种通防设计、方法等进行修改审核,必需确保符合要求,落实到位,现场施工符合规程方法要求。
6、对分管工作进行合理化分配,立即督促完成进度,加强质量把关。
7、加强通风方面技术改革、创新,每个月对通防方面小改小革进行统计、上报。
8、参与审核各矿编制应急预案、参与一通三防领域应抢救援抢险救灾及调查分析。
9、每个月参与安全科组织安全检验及通防专业检验,并根据三定时间进行复查,杜绝通防隐患发生。
10、完成领导安排临时性工作。
第二部分云维集团煤矿矿井通风管理要求
第一节矿井组织机构及专业队伍设置要求
第一条煤矿必需设置通防科(队),并配置队长、副队长、技术人员等管理人员;通防科(队)长应由从事井下工作不少于3年工程技术人员或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人员担任。
高瓦斯和按突出管理煤矿应设置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通风技术人员不少于两人,其中一人专门负责瓦斯抽采和防突工作。
第二条通防科(队)业务范围:
具体组织实施矿井“一通三防”相关工作(即:
通风、防治突出、防治瓦斯、防治煤尘),连续不停供给井下足够新鲜空气,冲淡和排除有害气体和矿尘,发明适宜气候条件,高瓦斯或按突出管理煤矿要搞好防治瓦斯突出估计预报,杜绝通风、突出、瓦斯、煤尘事故发生。
第三条通防科(队)必需依据上级相关要求和矿井规模配置足够专业工种人员。
如:
测风员、测尘员、瓦斯检验员、安全监测人员、仪器仪表维修员、仪器仪表发放人员、防突工、密闭工、风筒工、防尘工、维修工、通风调度员(可由生产调度兼任)等,并制订各工种责任人(班长),确保完成矿井“一通三防”相关工作。
第四条防突工、测风员、测尘员、瓦斯检验员应由含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接收专门培训和实习,经考试合格人员担任,上述人员必需做到持证上岗。
煤矿(井口)配置防突工不低于6人、测风员、测尘员、瓦斯检验人员按需要进行配置。
第二节矿井通风系统
第五条矿井必需有完整独立通风系统,实施分区通风。
新水平延深设计,必需包含通风内容并同时报批;新采区设计,必需同时设计通风内容;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对风量计算、通风系统、防尘系统、监测系统、避灾路线要有明确要求,并经通防部签字。
改变全矿通风系统时,必需按要求报管理部门审批,并报上级煤炭管理机构立案。
矿井必需每十二个月核定矿井通风能力,确保以风定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井下出现风速超限、瓦斯超限、不合理串联通风,等同超通风能力生产。
第六条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它独立通风工作地点供风量必需《矿井需要风量计算细则》相关要求,并制订方法严格实施。
矿井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求,坚持以风定产。
矿井需要风量最少在每季初进行一次计算,并依据现场生产情况每个月进行修改。
同时依据生产布局和通风系统具体情况和机电部门配合进行关键通风机工况点调整,使矿井总进风量和需要风量之比不低于100%,不高于115%。
第七条矿井有效风量率以独立生产矿(井)为单位考评,并不得低于87%,矿井有效风量率为矿井有效风量占矿井总进风量百分数。
计算时应以进风同口径为依据,计入有效风量地点包含:
(一)独立通风回采工作面(串联掺新风工作面只算一个面风量)。
(二)独立通风掘进工作面。
(三)独立通风峒室。
(四)独立通风人行巷道及其它巷道;专为冲淡瓦斯而独立供风其它巷道供风量均可记入有效风量。
第八条通风系统中,严禁出现不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扩散通风、串联通风和采空区通风。
矿井通风系统要做到合理、稳定、安全、可靠,确保正常生产时和生产不均衡期间需要风量。
第九条全部采掘工作面严禁采取扩散通风和串联通风。
掘进工作面开工前首先安设通风设备,在正常通风前提下方可施工;采煤工作面不准采取扩散通风带采煤柱。
第十条炮掘巷道在贯通前20m、机掘巷道在贯通前50m,必需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准备工作。
由技术人员负责编制专题贯通方法,内容应包含:
通风、防治瓦斯、放炮管理、预防冒顶和透水等内容,并报请技术、地质、通防、安监、总工程师逐层审批。
通科科要制订好贯通前后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做好调整风流准备工作,确保贯通后风流不发生短路事故,并按需要配足风量。
贯通时,必需由专员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工作面必需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常常检验风筒完好状态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需立即处理。
掘进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需派专员和瓦斯检验员共同到停掘工作面检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需停止在掘工作面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瓦斯浓度全部在1.0%以下时,掘进工作面方可爆破。
每次爆破前,两个工作面入口必需有专员警戒。
贯通后,必需停止采区内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间距小于20m平行巷道联络巷贯通,也必需遵守上述相关要求。
第十一条矿井各地点风速必需符合《规程》要求(井下硐室、设置风门巷道、水闸门内、风窗口不在此限)。
第十二条矿井风量分配必需严格根据按需分配和自然分配标准实施,最大程度降低角联通风,严禁在进风流中任意增加矿井通风阻力。
第十三条矿井关键通风机装置外部漏风每十二个月最少要测定一次,外部漏风率不得超出5%。
第十四条矿井必需建立测风制度,最少每10天进行一次全方面测风。
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应依据实际需要随时进行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全部必需填写在测风地点统计牌上,测风牌上应包含测风地点、测风时间、巷道断面、平均风速、风量、温度、瓦斯、二氧化碳、大气压力及测风人等内容。
矿井通风部门依据测风结果采取方法,进行风量调整。
第十五条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需标注风量、风向、局部通风机安设位置及参数、通风设施、关键通风机参数等。
通风科按季绘制通风系统图,并按月补充修改。
多煤层开采矿井必需绘制分煤层通风系统图。
通风科还应绘制矿井矿井通风网络图。
通风科必需有指导生产通风系统图牌板,由技术员或测风员绘制,并立即填图。
第十六条矿井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回风,必需引入总回风巷或关键回风巷中,在未组成通风系统前,可将此种回风引入生产水平进风中,但必需制订安全技术方法,并经矿总工程师同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立案。
上述回风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出0.5%,其它有害气体浓度必需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第十七条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需实施分区通风。
(一)准备采区,必需在采区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
采煤工作面必需在组成完整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
(二)矿井及采区按要求必需最少设有1条专用回风巷。
(三)采区进风、回风巷必需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四)采区变电所必需有独立通风系统。
第十八条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全部应采取独立通风,突出矿井严禁采取串联通风。
第十九条定时检验维修通风巷道,关键进回风巷道实际断面不能小于设计断面2/3。
矿井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
第二十条定时对矿井回风巷道进行检验,每三个月由总工程师组织一次对矿井回风巷道进行检验,确保矿井回风巷道安全通畅。
第二十一条建立回风巷道检验统计,对检验出问题,矿井要立即组织整改和处理,对因整改不立即造成回风巷道不通畅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二十二条关键通风机房符合要求,装置齐全可靠,关键通风机监控系统安全有效。
第二十三条矿井反风设施要齐全、有效,遇灾变需进行反风时,必需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风流方向。
当风流方向改变后,关键通风机供给风量,不得小于正常风量40%。
反风设施、回风井口各风门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每三个月最少检验一次,每十二个月应进行一次反风演练。
当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改变时,也应进行一次反风演练。
两矿每十二个月要进行一次救灾演练。
第二十四条矿井必需装备两套相同能力关键通风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备用风机必需能在10min内开动。
严禁采取局部通风机或风机群作为关键通风机使用。
关键通风机最少每个月由矿井机电部门检验一次。
改变通风机转速或风叶角度时,必需报总工程师同意,并有统计可查。
装相关键通风机出风井口应安装防爆门(盖),防爆门(盖)应部署在出风井同一轴线上,其断面积不应小于出风井断面积。
防爆门(盖)应靠关键通风机负压保持关闭状态,并安设平衡重物或其它方法,方便防爆门易于开启。
防爆门(盖)应其严密不漏风。
防爆门(盖)还应有反风闭锁装置,确保在反风时实现闭锁。
防爆门(盖)每6个月检验维修一次。
新安装关键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需进行一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5年最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
第三节局部通风
第二十五条掘进作业规程中要有局部通风设计,并由通风科(队)长签署意见,报总工程师同意。
局部通风设计应包含:
掘进巷道总长度、所需风量、局部通风机型号、风筒直径、局部通风机及电气设备安装位置、供电系统及供电系统图、风筒末端到工作面距离、防治瓦斯、防治粉尘、防灭火方法,并要符合AQ1028—掘进通风标准。
第二十六条局部通风机和风筒安装使用,必需符合下列要求:
(一)局部通风机必需指定专员实施挂牌管理,牌板上应填明使用地点、局扇型号、功率、风筒长度、风筒直径、供电地点及管理人员等,并使用新型低噪声局部通风机。
局部通风机必需确保正常运转,严禁随意停电停风。
对于有计划停电停风地点,必需由相关单位提出申请,经矿调度室值班人员同意后,方可实施。
在恢复通风前,必需首先检验瓦斯,只有证实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出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出1.5%,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29条开启局部通风机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出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出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出3.0%时,必需采取安全方法,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出3.0%时,必需制订安全排瓦斯方法,报矿总工程师同意,由救护队负责实施。
(二)局部通风机设备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含电缆接线盒)有衬垫,不漏风。
局部通风机安装必需吊挂或垫起,离地面高度大于0.3m,距铁路宽度大于0.5m。
(三)局部通风机和开启设备要设在进风巷中,距回风口不少于10m,不发生循环风。
(四)局部通风机和工作面中电器设备必需装有风电闭锁装置,并按要求进行试验。
当局部通风机停风后,能够切断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并确保在恢复通风后只能人工复电。
采掘供电要分开,并安装使用“双局扇、双电源、自动换机、自动分风”装置。
实现“三专”“两闭锁”(“三专”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电缆。
“两闭锁”即风电、瓦斯电闭锁)。
每10天最少进行一次甲烷风电闭锁试验,天天进行一次正常工作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
(五)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不得使用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作业掘进工作面供风。
(六)煤巷,半煤岩巷炮掘工作面迎头风筒末端到工作面距离不得超出5m。
风筒口出风量符合《矿井需要风量计算措施》和作业规程相关要求要求。
(七)使用风筒必需阻燃、抗静电,并有煤安标志。
风筒吊挂平直,必需拉冷拔丝吊挂,做到逢环必挂,不得挤压或损坏。
风筒实施编号管理(风筒末端30m除外)。
风筒接头严密(手距接头0.1m处感到不漏风),无破口(末端20m除外,但不得有大于10cm破口)。
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要反压边,硬质风筒接头要加垫,上紧螺钉。
高瓦斯矿井或高瓦斯区吊挂风筒环材料应用麻绳或风筒布条,杜绝铁丝吊挂,以防磨擦产生火花。
风筒过风墙时,必需采取硬质风筒,而且更质风筒内要设有防逆流装置。
(八)风筒拐弯处要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要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九)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岩巷掘进通风方法应采取压入式,不得采取抽出式(压气、水力引射器不受此限)。
第四节通风设施
通风设施建筑质量及管理除严格根据AQ1028—标准实施外,再做以下要求:
第二十七条风门要求:
1、风门每组不少于两道,严禁单道风门。
通电机车风门间距不少于一列车长度,行人风门间距大于6m;通车风门门扇下边缘不得高于铁路面15mm,并设底坎;通车风门行人时,必需设置行车不行人信号;永久风门必需装有闭锁装置,应能自动关闭,严禁同时打开、严禁撑开风门,永久风门应设反风门,其数量不少于两道。
风门开启困难采取无压或动力风门。
2、通电机车风门实现自动化,通矿车风门要有防撞装置,且有声光报警讯号,实现可视化,不然,要专员看管,并有防撞方法。
3、门框要包边缘口,有衬垫,四面接触严密不漏风,墙体要刷白。
4、门扇要平整,门板之间要错口不漏风,四面和门框接触严密(以不透光为准,通车门底坎除外),风门门扇厚度不低于5cm,门扇要进行防腐处理;
5、风门墙体要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厚度不应小于0.8m;四面均要见硬底、硬帮,和煤岩接实;墙面平整(1m内凸凹小于10mm,料石勾缝除外),无裂缝(雷管脚线不能插入)、重缝和空缝,达成严密不漏风;墙垛经过管线,应预留管线安装孔。
6、有水经过风门时,应设水沟,底部设反水池或挡风帘;经过墙体电缆孔、管路孔要封堵严密不漏风;风筒穿过风门墙体时必需在墙上安设和胶质风筒等径硬质风筒。
7、风门前后5米内巷道要支护完好,无杂物、积水和淤泥,同时要有显著标注“风门前后5m内严禁堆放杂物”字样。
8、临时风门墙体可用砖砌筑或用木板鱼鳞式搭接,四面接触严密,墙面达成严密不漏风。
9、调整风门应设在回风巷道中。
调整风窗大小由通风专业人员或测风员依据生产需要调整。
调整风门质量应符合永久风门质量要求。
调整窗应设在风门上方,由调整板调整。
10、不应在倾斜巷道中设置风门;假如必需设置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员管理,并有预防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和矿车风门安全方法。
11、井下全部采掘地点必需设置预防煤瓦斯突出风门,防突风门门厚不得低于5cm,风门墙体厚度不得小于0.8m。
第二十八条密闭要求:
1、墙体要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厚度不应小于0.5m;墙面平整(1m内凸凹小于10mm,料石勾缝除外),无裂缝(雷管脚线不能插入)、重缝和空缝,达成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
密闭处有轨道、电缆、管线等,必需切断。
墙体要刷白。
2、密闭必需设在距三岔口以里小于6米位置。
3、密闭前5m内支架完好,无片帮、冒顶现象,密闭前5m内无杂物、积水和淤泥,
4、密闭周围要掏槽(建在砌碹、锚喷、坚硬岩石巷道,可不掏槽),掏槽深度符合要求,见硬底硬帮和煤岩接实,并抹有不少于0.1m裙边。
5、密闭内有水时,在底部设置反水池或反水管;密闭要设置瓦斯观察孔,孔口封堵不漏风。
6、密闭前要按标准设置栅栏(密闭距三岔口小于3米时,可不设),揭示警标,并设置检验箱、检验牌版[内容包含(见表8)旬测密闭内、外瓦斯、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浓度,温度,检验时间,检验人等]、说明牌[内容包含(见表9)密闭厚度、使用材料、建筑时间、施工责任人]。
同时要有显著标注“密闭前严禁堆放杂物”字样。
7、计划废弃巷道必需在报废之日起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永久性密闭;临时停工、停风超出二十四小时掘进巷道应进行临时性密闭,不设置临时性密闭,必需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天天进行一次瓦斯检验。
8、凡报废采区通向运输大巷和总回风巷全部联络巷,全部结束回采工作面、平巷间联络巷、岩石集中巷连通煤层巷道全部应设置永久性密闭。
9、井下巷道需临时封闭地点应构筑临时密闭。
10、临时性密闭墙体可用砖砌筑或用木板鱼鳞式搭接,四面接触严密,墙面达成严密不漏风。
11、风墙墙体、位置及栅栏设置要求同密闭。
密闭内、外气体检验牌板
密闭内、外气体检验牌板
地点:
编号:
项目
密闭内
密闭外
瓦斯(%)
二氧化碳(%)
一氧化碳(%)
温度(℃)
大气压力(Pa)
检验时间:
年月日
检验人:
密闭说明牌板
密闭说明牌板
地点:
编号:
密闭墙体厚度(m):
建筑材料:
建筑时间:
年月日
建筑责任人:
第二十九条风桥要求:
1、风桥体用不燃性材料建筑,桥面要平整不漏风,
2、风桥前后5米内巷道要支护完好,无杂物、积水和淤泥
3、风桥两端接合部位要严密,四面见实帮、实底,并用水泥砂浆填平、填实。
4、风桥断面不少于原巷道断面4/5;两端斜坡部位成流线型,其坡度小于30度。
5、风桥内严禁设置其它通风构筑物。
第三十条风窗要求:
1、墙体要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厚度不应小于0.5m;四面均要见硬底、硬帮,和煤岩接实;墙面平整,达成严密不漏风。
2、有水经过时,底部应设水沟,墙体下设反水池或挡风帘;经过墙体电缆孔、管路孔要封堵严密不漏风。
3、设调整窗墙体要掏槽,周围见煤、岩硬体。
4、前后5米内巷道要支护完好,无杂物、积水和淤泥,同时要有显著标注“风窗前后5m内严禁堆放杂物”字样。
5、调整风窗大小由通风队技术员或测风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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