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临时用水用电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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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临时用水用电方案
临时用水方案
4.1、现场消防用水设计
4.1.1消火总体考虑
施工现场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根据在建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消防竖管应与建筑主体工程施工进度一致,竖管管径125mm;消防主干管应按照要求设置水泵接合器火灾首层外墙设置直径80mm的水带消防接口并应有明显的标志;消防竖管应在每层配备直径为65mm的临时消火栓、水带和直径19mm的水枪,临时消火栓应设置在易于取用和便于扑救火灾的地点。
施工现场配备适当数量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消防器材。
4.1.2消防水池的选择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室内按火灾延续2h、消防栓用水量20L/s、每只水枪最小流量5L/s来计算,室外按火灾延续1h、消防栓用水量15L/s、每只水枪最小流量5L/s来计算。
根据前面选定的消防用水量20L/s的要求,考虑现场2小时的消防自用水量,现场布置一消防水池,平时可作加压供水提供施工楼层用水,消防时作消防水池提供消防储用水。
因我施工区临水库,必要时可以在水库里直接取水,所以无需计算消防水池的容积。
对用水要求不高的如砼养护等可以从湖中取水使用,紧急情况就作为消防水使用。
4.1.3楼层水龙头和灭火器设置
4.1.3.1施工阶段在每一层在施工电梯出口处附近设2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4.1.3.2现场沿道路、构件堆场、加工区均设置灭火器。
4.2、施工临时用水计算计算书
本工程生活用水和办公用水使用同一个用水管道,按照现场用水要求,我们将施工用水分成现场施工用水、机械用水、生活办公用水三部分考虑,并与消防用水对比计算。
4.2.1.现场施工用水计算
本工程现场施工用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砂浆搅拌等用水。
现场施工用水量计算式为:
q1=K1
,式中:
q1——施工用水量
k1——用水系数取1.15
Q1——工程量
N1——施工用水定额
t1——有效作业日
T—每天工作班数
K2——用水均衡系数取1.5
取装修与主体同步施工时候的高峰期来计算:
装修砌体施工:
一个泥水班8小时内的砌筑量(每班以砌砖20m3计),高峰时期每日工作量为60m3;
主体混凝土养护:
一个班组的混凝土养护8小时内用水(自然养护以10m3计),高峰时期每日有5个工作组;
N1以每立方米砂浆搅拌耗水量取600L/m3计,每立方米混凝土养护耗水量以300L/m3计。
q1=1.15×(2×60×600+5×10×300)×1.5/(8×3600)
=5.21L/S
4.2.2.施工机械用水量
现场主要用水机械为:
混凝土输送泵和钢筋对焊机,其他机械用水量较少,按总用水量的20%计算。
q2=K1ΣQ2N2
/0.8式中:
K1—未预计施工用水系数(取1.15);
K3—用水不均衡系数(取1.10);
Q2—施工机械台班用水定额,混凝土输送泵取200L/h,钢筋对焊机按300L/h计算;
N2—同一种机械台班数,本工程混凝土输送泵投入2台,钢筋闪光对焊机投入2台。
则现场施工机械用水量为:
q2=1.15×[(300×2×8+200×2×8)×1.10/(8×3600)]/0.8≈0.44(L/s)
4.2.3生活办公用水量q3
Q3=p1N3K4/(8×3600×t)
根据施工进度安排和施工现场生活用水定额,取:
p1=500人,N3=40L/人,K4=1.4,t=1.5,代入上式可得:
Q3=p1N3K4/(8×3600×t)=500×40×1.4/(8×3600×1.5)=1.15(L/s)
4.3.施工现场消防用水量
临时用房消防系统考虑用提式干粉灭火器,每50²配置两支灭火器
根据规定,现场同时发生火警2次,消防用水定额按15-30L/S考虑,据现场占地面积,q4暂按20L/S。
4.4.现场施工总用水量计算
4.4.1.现场总用水计算:
q1+q2+q3=5.21+0.44+1.15=6.8L/s<q4。
计算现场用水量小于消防用水量,故供水管道选择按消防用水量计算,按20L/S计算。
6.4.2.供水主管管径计算D=
式中:
V——水管内的流速,生活及施工用水按1.5m/s计算,
总用水管径D=√4×20÷(3.14×1.5×1000)≈0.0.130m(即130mm)
根据以上计算,施工现场须提供DN125水管接驳接口供本工程使用。
5临时用电方案
5.1.方案设计说明
本工程是由A5#-A8#四栋楼均为地下三层、地上十层,使用功能为住宅、地下停车库;建筑高度29.5m,基底面积1812.92㎡,总建筑面积39486.04㎡,其中地下建筑面积22288.54㎡,地上建筑面积17197.50㎡。
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基础形式为独立或联合基础,地基基础采用锤击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结构梁板为现浇楼盖;地下室底板及地下室外壁抗渗等级P8。
K3#-K4#两栋为地上28层,基底面积1054.52㎡,总建筑面积为28926.82㎡;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基础形式为独立或联合基础,地基基础采用锤击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结构梁板为现浇楼盖。
工地区域内,无架空线及地下电缆,根据甲方提供电源在现场东面水库边,确定用多股铜芯为现场电源进线。
现场临时用电区域按施工进度及区域划分,进行分段设计,整体汇总,各区域按用电的特点进行适时的调剂、管理、协调。
临时用电布置按施工区段划分提供若干区域配电箱、加工场配电箱及塔吊专用配电箱。
临电按业主要求,由总承包方进行二级电源的设计和配置,以供各种设备用电。
另,考虑在特殊情况下的供电,总承包单位配置备用电源,位置暂定为现场施工区附近,具体布置依现场要求。
备用电源采用一台250KW柴油发电机组,以备市政电路断电时,保证施工现场主要施工设备用电。
5.2.方案编制依据
5.2.1.主要编制依据:
5.2.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5.2.1.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5.2.1.3.《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
5.2.1.4.《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5.2.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5.2.1.6.甲方提供的现场电源资料;
5.2.1.7.现场临时用电设备负荷及配置资料等。
5.2.2.其他依据
本工程招标文件、答疑要求及现场情况、用电供电量等。
5.3.施工现场总用电负荷计算及变压器选择
5.3.1.主要用电设备统计
根据现场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及施工总进度计划要求,分为基础施工、主体施工和装修用电,其中主要用电设备计划使用如下表所示:
5.3.1.1.基础、地下室施工期间
序号
机械或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能力
用于施工部位
备注
1
潜水泵
QY-25
8台
上海
2009
2.2
/
基础
2
空气压缩机
VY-12/7-B
3台
广东
2008
7.5
/
基础、主体
3
塔吊
TC6013
3台
长沙
2011
65
/
基础、
主体
4
交流电焊机
BX型
8台
上海
2010
23KW
/
基础、主体
5
电渣压力焊机
DZ1-100
3套
河北
2009
38KW
/
主体
6
立式
排污泵
WL80-9型
10台
泉州
2010
1.7KW
/
基础
7
圆盘锯
MJ50-1
8台
福州
2008
3KW
/
主体
8
插入式
振捣器
ZH-50型
12台
福州
2011
1.1KW
/
基础、主体
9
平板振动器
B-11型
4台
福州
2011
2.2KW
/
基础、主体
10
钢筋调直机
GQ4-10
1台
杭州
2010
5.5KW
3t/d
基础、主体
11
钢筋切断机
GQ40
2台
上海
2010
3.0KW
15t/d
基础、主体
12
钢筋套丝机
AGS-40
4台
天津
2007
4KW
8t/d
基础、主体
13
弯曲机
GJT40
6台
福州
2010
2.8KW
8t/d
基础、主体
14
对焊机
SG-120
2台
厦门
2010
100KW
200根/d
基础、主体
5.3.1.2.主体施工期间
序号
机械或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能力
用于施工部位
备注
1
塔吊
TC6013
3台
长沙
2011
65KW
/
地下室、主体、外装
2
施工电梯
SCD200
/200A(J)
3台
京龙
2009
42KW
/
主体、装修
3
高压水泵
扬程160m
1台
江苏
2010
11KW
/
/
4
交流电焊机
BX型
8台
上海
2010
23KW
/
基础、主体
5
电渣压力焊机
DZ1-100
3套
河北
2009
38KW
/
主体
6
立式
排污泵
WL80-9型
10台
泉州
2010
1.7KW
/
基础
7
圆盘锯
MJ50-1
8台
福州
2008
3KW
/
主体
8
插入式
振捣器
ZH-50型
12台
福州
2011
1.1KW
/
基础、主体
9
平板振动器
B-11型
4台
福州
2011
2.2KW
/
基础、主体
10
钢筋调直机
GQ4-10
2台
杭州
2010
5.5KW
3t/d
基础、主体
11
钢筋切断机
GQ40
2台
上海
2010
3.0KW
15t/d
基础、主体
12
钢筋套丝机
AGS-40
4台
天津
2007
4KW
8t/d
基础、主体
13
弯钢机
GJT40
2台
福州
2007
2.8KW
8t/d
基础、主体
14
砂浆搅拌机
350
2个
无锡
2009
2.5KW
22M3
装修
15
发电机组
250KW
1台
上海
2003
250KW
/
备用
5.3.2.用电负荷计算
根据以上施工现场各用电设备统计情况,总用电负荷计算(按负荷性质分组系数法)采用需要系数(Kx)法,将用电设备分组进行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Pjs=Kx×∑Pe————有功功率
Qjs=Pjs×tgα————无功功率
Sjs=
————视在功率
Ijs=Sjs/
————电流计算
反复短时工作制用电设备负荷的换算:
Pe=Se×JC×COSα
施工现场用电设备负荷,分基础、主体结构及装修三部分来计算。
5.3.2.1.基础施工期间:
施工用电设备负荷统计表
(一)
一、长期或短时工作制用电设备容量计算(Pjs=Kx×∑Pe;Qjs=Pjs×tgφ)
二、反复短时工作制用电设备组设备容量计算(Pjs=Se×√εn×Kx×COSφ;Qjs=Pjs×tgφ)
序号
用电设备
型号
设备容量(kW)
设备数量(台)
需用系数(Kx)
功率因数cosφ
计算负荷
有功功率Pjs(kW)
无功功率Qjs(Kvar)
1
塔吊
TC6013
65
3
0.40
0.65
78
91.18
2
潜水泵
QY-25
2.2
8
0.40
0.80
7.04
5.28
3
空气压缩机
VY-12/7-B
7.5
3
0.50
0.65
11.25
13.15
4
钢筋调直机
GQ4-10
5.5
2
0.30
0.80
3.3
2.46
5
钢筋切断机
GQ40
3.0
2
0.30
0.80
5.4
4.05
6
钢筋套丝机
AGS-40
4.0
4
0.30
0.80
4.8
3.6
7
钢筋弯曲机
GJT40
2.8
6
0.30
0.80
5.04
3.78
电焊机(暂载率εn=0.60)
BX型
23
8
0.35
0.50
24.94
43.20
合计
139.77
166.7
∑Sjs=
≈217.54(KVA)
照明取施工用电的10%,则本工程施工用电总容量为:
239.3KVA。
通过以上计算可知,现场配电房变压器(一台630KVA和一台400KVA)容量则可以满足现场生产要求。
5.3.2.2.主体施工期间:
施工用电设备负荷统计表(三)
一、长期或短时工作制用电设备容量计算(Pjs=Kx×∑Pe;Qjs=Pjs×tgφ)
二、反复短时工作制用电设备组设备容量计算(Pjs=Se×√εn×Kx×COSφ;Qjs=Pjs×tgφ)
序号
用电设备
型号
设备容量(kW)
设备数量(台)
需用系数(Kx)
功率因数cosφ
计算负荷
有功功率Pjs(kW)
无功功率Qjs(Kvar)
1
塔吊
QTC6013
65
3
0.40
0.65
78
91.18
2
施工电梯
SCD200
/200VA(J)
58
3
0.60
0.65
104.4
122.04
3
砼输送泵
HBT80.13
110
1
0.40
0.80
44
33
4
砼输送泵
HBT60
75
1
0.40
0.80
30
22.5
5
高压水泵
扬程160M
11
2
0.40
0.80
8.8
6.6
6
立式排污泵
WL80-9
1.7
10
0.40
0.80
6.8
5.1
7
圆盘锯
MJ50-1
3
3
0.20
0.80
4.8
3.6
8
插入式振捣器
ZH-50
1.1
12
0.20
0.80
2.64
1.98
9
平板振动器
B-11
2.2
4
0.20
0.80
1.76
1.32
10
钢筋调直机
GQ4-10
5.5
2
0.30
0.80
3.3
2.46
11
钢筋切断机
GQ40
3.0
6
0.30
0.80
5.4
4.05
12
钢筋套丝机
AGS-40
4.0
4
0.30
0.80
4.8
3.6
13
钢筋弯曲机
GJT40
2.8
6
0.30
0.80
5.04
3.78
14
砂浆储存罐
QLH
2.5
4
0.40
0.80
4
3
15
碳弧气刨
ZX5-1000
75
1
0.20
0.80
15
11.25
16
二氧化碳焊机(暂载率εn=0.60)
OTC-600
18
1
0.35
0.50
6.3
10.91
17
电焊机(暂载率εn=0.60)
BX型
23
8
0.35
0.50
24.94
43.20
18
对焊机(暂载率εn=0.60)
SG-120
100
2
0.35
0.50
27.11
46.96
19
电渣压力焊机(暂载率εn=0.60)
DZ1-100
38
3
0.45
0.55
21.86
33.20
20
合计
398.95
449.73
注
经查表,Cosφ为0.65,tgα约1.169;当Cosφ为0.80,tgα约0.75;当Cosφ为0.50,tgα约1.732;当Cosφ为0.55,tgα约1.519。
∑Sjs=
≈601.18(KVA)
照明取施工用电的10﹪,则本工程施工用电总容量为:
661.3KVA。
通过以上计算可知,现场配电房变压器(一台630KVA和一台400KVA)容量可以满足现场生产要求。
5.4.配电系统设计
5.4.1.线路布置及敷设方法
5.4.1.1.线路布置根据现场各方面考察确定。
具体见平面图。
5.4.1.2.施工现场线路敷设方法
采用电缆线路布置于现场临边四周及加工场附近,埋地穿管敷设。
5.4.2.线路及机械设备施工电流及导线截面选择
5.4.2.1.主干线路电流计算及导线截面选择
按前文计算数据,主体施工阶段(用电负荷最大阶段)总的视在计算功率为661.3KVA。
按变压器规范输出电压380V,根据总的视在计算电流公式
Ijs=
=661.3×1000÷(
×380)≈1004.74A,
1004.74A÷4≈251.19A;
查电气设计手册,供电线路选择10路(VV-6×120mm²+4×70mm²)电力电缆基本可满足电流要求,其中预留1路备用。
5.4.2.2.各分支线路电流计算与线路总电流计算相同,均可按下式计算:
Ij=
,其中Sjs的计算方法与总负荷的计算方法一致,在电流计算完成后再根据查表核算各分支电缆选用情况。
5.4.2.3.机械设备的施工电流及选用的导线截面选择如下表所示:
主要机械的设备容量及导线截面选择
设备名称
设备容量
导线
截面
备注
设备名称
设备容量
导线
截面
备注
塔吊
65KW
35mm2
五芯
碳弧气刨
75KW
50mm2
五芯
施工电梯
58KW
35mm2
五芯
交流电焊机
23KVA
10mm2
三芯
具体情况可见配电系统图纸。
5.4.3.配电装置及电器选择
临时配电箱选型设计,按不同的用电负荷进行设备机具的归类,总结,并配套电箱的电缆选择,现场电工仅须按规定的型箱选择相应的设备,并酌套电缆,电缆选择为YC型橡胶套电缆,电箱位置安装按临电规范安装。
电器选择按照规范要求,选择国标产品,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的配电箱要求配置。
5.4.4.接地装置
5.4.4.1.本临时供电系统接地制式为TN-S制。
5.4.4.2.施工临时用电的接地利用已施工完成的建筑主体联合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
5.4.4.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用铜芯导线与接地端子可靠连接。
5.4.5.防雷
5.4.5.1.广州地区(参照)雷暴日为81.3,本工地临时防雷系统按二类防雷要求设防。
5.4.5.2.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钢管架和正在施工的在建工程等金属结构,应安装防雷设备。
若在相邻建筑物、构造物等设施的防雷装置接闪器的保护范围以外,则应安装防雷装置。
当最高机械设备上避雷针(接闪器)的保护范围能覆盖其他设备,且又最后退场,则其他设备可不设防雷装置。
5.4.5.3.机械设备上避雷针(接闪器)长度应为1-2m的钢管敷设,其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设备或设施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电气连接。
5.4.5.4.塔吊、施工电梯必须作防雷保护,其防雷接地体可与重复接地体共用一接地体,重复接地线要求有可断测试点。
5.5.临时用电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施工用电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的各相关要求执行。
5.5.1.外电防护
5.5.1.1.凡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安全距离达不到标准要求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5.5.1.2.凡在建工程和旋转臂架式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外电线路距离达不到标准要求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5.5.1.3.外电防护应有专项防护方案,防护物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并应防护严密,固定牢固,在防护施工时,应有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
5.5.1.4.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5.5.2.接地、接零保护系统
5.5.2.1.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即分配电箱和开关箱),每一处重复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
5.5.2.2.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它用,保护零线上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截面,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
5.5.2.3.保护零线在整个电路中,除在工作接地或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引出外,在任何地方不得与工作零线有电气联接。
5.5.2.4.保护零线必须用专用的黄/绿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用黄/绿双色线作负荷线。
5.5.2.5.手持式或移动式用电设备的电源插座上必须具备专用的保护接零触头,所用插头应避免导电触头误作接零触头使用。
并且设备上的保护零线接头不得少于二处,并且不能承受张力。
5.5.2.6.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截面,应为不小于2.5mm2的多股绝缘铜线。
手持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应在绝缘良好的多股铜芯橡皮电缆内,截面不小于1.5mm2,颜色为黄/绿双色线。
保护零线截面应不小于相线截面的1/2。
相线截面小于16mm2时,保护零线截面与相线相同;相线截面大于16mm2小于35mm2时,保护零线截面为16mm2;相线截面大于35mm2时,保护零线截面为相线截面的1/2。
5.5.2.7.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宜采用角钢、扁铁、圆钢,但不得采用铝导体或螺纹钢)应采用2根以上导线在不同地点与接地装置连接,接地装置做好后,应在未接通零线时,用接地电阻表测出电阻值,如达不到要求,需采取一定措施减小电阻值。
5.5.3.电缆线路
5.5.3.1.干线线路架空线路
1.架空线路相序排列:
面向负荷从左侧起。
2.干线架设在基坑周边围护栏上的和临设屋顶上的架空线必须用竹排作防护,钢管护栏必须保护接零,不得用金属丝绑扎导线。
5.5.3.2.干线线路地面线路
1.电缆穿越建筑物、道路、水沟易受机械损伤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2.埋设的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
竖向向高层供电的电缆应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向上引,每层楼的固定点不能少于一处。
垂直敷设的临时主干线每隔2米做一个固定支架固定,采街码瓷瓶敷设电缆。
3.电缆线路应采用穿管埋地或沿墙、电杆架空敷设。
严禁沿地面明设和浸泡在水里。
4.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时的深度应不小于0.1m,经过道路等易损伤场所应加设防护套管。
5.橡皮电缆沿墙或电杆敷设时应用绝缘子固定,禁止使用金属裸线作绑扎,固定点间的跜离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6.电缆的接头应牢固可靠,绝缘包扎后的接头不能降低原来的绝缘强度,并不得承受张力。
7.在有高层建筑的施工现场,临时电缆必须采用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设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同时应靠近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搂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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